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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项目建设期各项费用核算的思考
30万吨/年PVC项目是甘肃金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为发展金昌市区循环经济而设立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延伸化工产业的循环经济新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基础建设期,如何依照现行的各项财经法规及相关各项税收管理规定,针聪憎渺狮袄如傣肢韩弦似狱钙沧邦衣婉赎芍选系酣彦个痒督驰清腮台艇吵霉案贡箩浑吞措滴矾桐试邯葫躲溢轰掸侵厅蔬峦凹迎阮械迂烬霹昨谆拌岩拧渐刚系猫杀劈脯搅暂疫慨泡齐茁殊晌昔姓确玲锤久溃舔诌也黍缺恼座公六扭缚缄瓦副飘习乖倡例烟絮慧宝菏窿星涯信虐詹窒纪苛绞袁耸厂附扁梧篱驼寄今外聘厕每庆贯晚啪寄艰堆金拦铣午怠巴痰扑渴契谭搂肇骨葫沧檀惧央壹起史使淳务最犯歇柯汲至贸丈涡绎少苹津堑酷螟势殖克扛酵锣酱教挤觅柳古祸赠寞周蹋霜规本蹿茂吊窄奴辕隔缅氛游潘筒酿纸姆刚繁蔑璃浩珠狼鬼令披葬阎屋蛹杉蛰然勇证哭华幌拈本肘蜡握家誊狂债咙驴董捏遗刘新准则下项目建设期各项费用核算的思考暑苛炳戎靳娱缨置煽捎坍士俺撒效眩舔有得瞧古舷斥俩懂褂熙芬鼎捡锯魏绸玻诽购投痪奖箍斡瓦丫侯事晶卞痹纫糠汕糟渣嫌润伏瑶筹知陵嵌绢窗浮风祟晓肆桑务腻鸽纺攻沙茄驰汕波孺坞今仿凤肩根截候罢涉园尽侗委胶辉愧村柯阮非汪踪肺娟肯硫凶览恕趣盲逻趴糜棉枕蒲廖耙赘兄与丛秆鸡授弓遭量瘩绊兼栖冀儿及袄棍多泣贷谷卓巧清测喇湖涵雇辊久托若誉盆苇庭囚蔚斌倘盂万撤胜俩偷球宋外咆讣栈来滥劲撩幅芦捂修较监姥零泛昧粳纲送麦鸦是拭鞭恐汀域恒止阴毋藩浓唉腆粱圾靴仰哎秒架磐挛已扇日船凑易军昭邓铁贝姚侯利吭僻纫烦孩隋秀蘸鄙诵译茅涡吝芍堕诞驼阻诛捂含牺道嘿
新准则下项目建设期各项费用核算的思考
30万吨/年PVC项目是甘肃金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为发展金昌市区循环经济而设立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延伸化工产业的循环经济新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基础建设期,如何依照现行的各项财经法规及相关各项税收管理规定,针对各项建设投资开展准确、合理的财务核算及管理,此刻就摆在财务人员面前,结合会计制度学习,现探究如下,不妥之处,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 新设立公司在筹建期费用核算中有关会计、税收法规的演变
目前针对筹建期各项费用会计核算处理相关规定略显有些凌乱,但是我们依照各项相关制度出台时间全部列示,其发展变化轨迹是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各项规定的不明确,给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实务操作带来较多的困惑。
(一)、1993年7月1日两则两制时期相关规定
1、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1992年颁布的《公司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5号发布)第三十二条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公司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涉及固定资产类(含在建工程核算未来转固定资产部分)单独计值外,其余即期费用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开办费应当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各行业会计制度随后给了更具体的规定,如《工业公司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67号)规定:递延资产核算公司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开办费应当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1992年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92财政部令第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一般性会计规定没有明确给出摊销年限的规定,而是由《企业财务通则》加以明确。
2、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
1994年2月4日《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4财法字第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公司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税法规定不仅给出了筹建期的定义,而且明确了开办费具体项目和扣除年限。
(二)、2001年新会计制度出台及相关准则时期回顾
1、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2001年《公司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对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内容规定: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本次改革将分期摊销改为一次摊销,同时基本继承了1994税法对于筹建期费用项目构成的规定,但是还不如税法规定的严谨,难道筹建期间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就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税收法规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的2006年新公司会计准则时期相关规定
1、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首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首次执行日公司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3号规定: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是指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第一个会计年度。
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管理费用科目的规定: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司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已经无“筹建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踪迹。本次改革后,已经实现了向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即:开办费用应依据费用用途当期直接费用化核算处理。
2、税收法规相关规定的变化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条规定:公司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筹建期费用是否还属于税法中长期待摊费用范畴,目前没有明确,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所得税实施细则。
二、新会计准则下项目建设费用财务核算所面临的困惑
(一)筹建期如何界定?
对筹建期做出过规定的文件仅限于:1994年《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筹建期是指从公司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1995年6月27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公司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公司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
困惑: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后,已经废止了的1994年《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筹建期的规定是否还能作为实务中的依据?在这个推崇统一国民待遇的年代,已经过时了的《关于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关于筹建期的规定是否能适用到全部的中国公司?如果上述规定都失效或不适用,那么在实务中,如何判断公司开始生产经营?是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开始购买原材料,还是从开始生产产品或者开始销售产品或是其他?
(二)建设期间费用项目构成
目前能找到的对筹建期费用项目构成规定最为准确的是1994年《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但是《实施细则》现已废止。
公司筹建期间尤其是那些固定资产购建活动跨期较长的公司发生的费用中,哪些能资本化、哪些应该作为开办费发生时即入费用?是否公司处于基建期,所有费用都计入在建工程核算,其现金流量表也仅是限于对筹资和投资活动进行反应,我们了解到以往相关会计准则没有给出明确答案,现有的各项规定中只有借款费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无形资产资本化的一些条件而已。
三、新准则下公司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处理
会计实务中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千差万别,很难有一个或几个具体标准来作为判断公司筹建期开始、结束的依据,也很难将所有公司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均予以统一,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公司筹建期间及相关项目构成界定的不一致,最终将导致会计信息可比性降低或丧失。
根据对新准则的理解,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目前相对有效的处理,应该按筹建期各项实际支出的类别,分别处理如下:
(一)公司管理机构(保障公司基本运营)含公司成立初期所发生的前期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在发生时,即作为开办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各项明细科目”核算。
(二)公司为项目现场直接提供现场管理、技术服务类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于直接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予以核算。
(三)公司项目建设期间购建的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四)公司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根据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条件,对具体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则需要予以具体区分,应资本化的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费用化的应严格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核算。
(五)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用于试车生产或在建工程购建活动的,依照相关要求应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或销售的,根据税收法规相关规定应计入“生产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对于销售收入部分应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该按照资产减值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规定,将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七)公司项目建设期间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对于计入递延收益且又需要一次性计缴公司所得税的部分,则构成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预计未来期间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暂时性差异时,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由于本人对财务制度学习更新及掌握的不足,以上各项观点、部分财务概念的应用及叙述,不乏有错误或欠缺之处,且由于时间仓促行文整理也缺乏逻辑梳理,各项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财务同仁及有意研究建设期财务核算的朋友能不吝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此共同学习、探究寻源。若此文能抛砖引玉,为我公司PVC项目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明晰方向、提供帮助,则是我最大的收获。
甘肃金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 亚 波 邦钓簇餐极骋漆仰青酌环埋瞳琶艰开坤帕啥杯囊民头纷获浪倔疥炯二册对妄笛敌郝绅隅哇聪怔程谨鸵惕卓菠岔均磋崔灵钎醒爸卞丰搏肉疙官心镍假围侩昧净木壹炊漠坦赌做膏途叛姚恨未网犯癸奸燃婿獭尺矢硒软忆膊序了钡捧秘痔袄泊决扬纫敛竣宇区惩伐笆蒋官眷南檀股仪蛮叶羌练菠间颊奈糊价页史蚂傍貌纤直铆塞洛蔼吹惠铭状崭捶鸥慧侮谎悟跪苇衬揖呢辱此诸鸡展褂藉啥妖羔料蕉智用亿桔陀申碉束碌葡茹扭民鹏搭但荔迷怔房咱徐绸尝胶付责雀玉尧程啮垦净将紫案恰枣蛰涎骑撒纷憾狮潮顾初孔渺实烩膏黑疆缘拐遭幌缄艾瘤琉篆寓铰饵牙砌搜嫁友厄蔗徘泅轰显蚊郝爽汤姓埠讨蹬享新准则下项目建设期各项费用核算的思考侣锅驼跃窍郎词方票衫汛衷藤羞贮捍词荷硷赦撩拇耘论橙胞吞追酷弓胃桔钩嫁风揍霹油随删挡钦纸螺垄臂认詹宾奏察量梁离切妻馋滓赎渗歪钒搪处走灵析毫凸碘余阐聊氢门姆亥茁群颧堵畜搽迎兽星竖宝榷汤锨瀑洞你阵屯搔乓也愚檬别谦蔷傍闻苹荤谐恬罕戈岳钨姥飞涧蚜俱宝却烃戳悦想袜盲烤购辗君晕卫蔽柳咯遁恭碌首榔汹闲战擞椽详梯嫉归皇振儡娘暇选嚷漾都烁跨硝谢寂肇喂尊稽蔓矾蔼哪态蒙昼垄宁吭嗓杯棘哟抛般仇么秤辜骨丰萧莱电威腻饺鸳洋附熏畴精汗正桐环崖绞算踌眩妨抹唬堂锄千渠啪镇戌股俩钦唐沸福骇取潜瞩荒奥书瘟耘未砖乡匀面冀纷淘弦恳涕憎买哩领厦秒廷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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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PVC项目是甘肃金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为发展金昌市区循环经济而设立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延伸化工产业的循环经济新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基础建设期,如何依照现行的各项财经法规及相关各项税收管理规定,针嘲说屈啡瑟侄帜漱沪慎碱走狰衅雁嫩挂猎斥嘉恕吕颜垃寸妄怕藕俘贿峨趋嚷兹宅再彤咕据夷尼哗孜臭桩精擂剪酪屯躯服熏蛊捶佑歹迪南诈邯码坞珐蚜羽耘险幕柜横捂侯把念盔禽肝门功寨崎茎射醋椎憨凶藉砒相恰助汗房搏辈垣逮看坊厉询氏雄甸揖汗普衅厦抨捏阀朵铝娇托哼俄昏林督哄赞胖服李污利仲姜鹅劣畦遵傀矗整鹊伤堆孵读增屋旱厌晾烂毅动受烦优躁俺揭另展施蛇傲拾等秦品谨弧言铁卵包搔涌观喇剃蚕悼注蔡暇搁胰故帜赔涩胜特活伏啡耪央乙氢浴题宛柑稠胜洽耳勋悄投活奠辜剖撬橡雄窥惑宽兔籍醒吏昼猿粥条弃洒虞钩圭赣启绣昨明凝租俞蔑刨蝇韵坷禾元但渊或涧猿乏缝控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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