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朱立贵
承租方(乙方):张小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为明确
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关系,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B4-119、120共2间。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出租商铺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
份证明文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商铺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13年3月28日至2014年3月27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
则必须在租赁期满贰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商铺每年租金为68000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整)。1间商铺十二个月的租金总额为34000元(大写叁万肆仟元整)。
2、商铺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一付,乙方要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天内
将六个月租金共计叁万肆仟元整一次性汇给甲方,下半年租金要在上半年第六个
月的20号前汇给甲方。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大理市开发区支行
收款人名称:朱立贵 账号:6216682700000117388
3、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向甲方交纳肆仟元人民币为履约保证金。合
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履
约保证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每
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该商铺有关的
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商铺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
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若乙方不修复,甲方有权从乙方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房屋的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
面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商铺,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贰个月前书面通知甲
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依附于商铺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
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拖欠房租累计贰个月以上的。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视乙方违约,已收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如无故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
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年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
6、租期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商铺。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
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租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己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
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
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
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