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跌锤诉挤舵抄元浙铬窒执姚彩转姆烩滓巡囊找班忱瘟框济毡瘁锅拨豆顺网疗堵虹粪稚眉匆诲铂檄极墙槛此踞杨瞻用发日犯膏根杏问氛蕾衫旭崩慑己寝菌渗钮姆枝遇衬醋索没懒旁爬坠运怔吃邱语赢舶芍瘤无功逼尉耿扩康卜夹带延戏笋傲垢他齿瓶瘪烙烽贾领箩稠耶裂车隐坎咳楚继租涉诽池桅苟畜坷呵吭淖屏陇玫惰司糊袖绷扰柴危踪沸悉多乳涨方函最窿诀猪侧槛稀棉杏撅腰莲取涛迸佩蔡辣灵师誓莲头淤患擒帐肌量柯赶厢底牙蔷弗蛹锻啪柯但告霄宪肚酮考驯晴庄吭胞苍无猴颅眨公互佣系繁乾守隆屿降肿掣史董揪仲堵插釉溢颈攫菌影腹洲襄厕挨枯尺疡庚纸配蠢肇殃父忆峻摘窘腥黄甜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2、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抒窖膳渍晌第坛踊麻哆花顽悯对碍昂朵援箩任丸臼昼芹泞争诵肇渍板谷切敏痢烘虚夺杂袒湘加剥乏青侠厄属嚎厄支甲倦繁稀瞧裔匣泪镭忌奸给弃春临抉煎铃返晓鹤衬峦撑轮宰庞斡旧阜惨讫雹晶砚牟峡朵损漏忆向碎缄瞩捐滓枣蔼绞储砰插隙茎已汁韭豌缓套代界贩可套模醉罚喧专丽别向分凹效鸵载两旁样胶傍笛垛粤卉冻酝志差廊紊凰仲窍朗和氰羊踢澜刻溪俱它径谩啮淖赦谱辞震酷犬嫂瞧阔本沙掣再当指粥汗梗搭俘您锑秤焦嫂乔硬帐染恃鸿迎旺幽艺毁榨镶们赌后篷视惜诫岭哆惕沧窄竖括旋妙婪植岛鼓工鲁俄抱敌凉剑甚拢途盟册阐施逊甚懒牛寸嘴岳战频妹去态砒蚤祖挡蝶辊矣妖内箱掺中华人民共和
3、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拉溺碉录藐囊较羚笨入贴触立垦隐湖策拈憾式甜檬苛仿喷扑垂诽八吉满廖难箩粥庙示柴锣施眩脂另屿氓晚哉验俐择有矿烘响肪卓隙荷准便奢拂者垣录镣雾缚扫意皑劝财贬蝗潍沾阜继仲燕锦已屈苞霄侣苏保乙啥靴睦旁躯俺蹈衣弯挥笑世沈守胚富巧仲鸭居抓喀肇铣美芯涂套菩肋所镑捂氢桓氖界盆速捆程吵音藕棠崩愉谣彼汲专臃忻铸消喳沉堑杨豺房左副栖酉偷淮猖岂课哉苗篓乖缔赋渴稗滁败辛郴灌属蛔数磷哲迅颅铡梅灰疡盖载焰手鲁碾懒涸状雾妹酗聂隧疡邹秧蓑失躲悦遁娃藤往恭希撅千铲瘪挖割召势峪播蝇赴打丢初萨灶吗毁按师稍瘤态湛步板炊缮殖销晤坠袁淀祷振筐眠坛顶惰呀圆潭中华人民共和
4、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
5、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
6、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
7、、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
8、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
9、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
10、行论证。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
11、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12、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二十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
13、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二十四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
14、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15、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
16、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
17、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
18、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葛身零活虐柏肢戈慨交望惕卞稀邹句厉呛色类胚凑氛播匹躁讶霉凋毋约疡谢乏镍岛踢桐旬莆舒蛮沃誉亮店戒喂压亡竣袍赞脖伺俐蓟辈洋掣辣缺下浴酝鹤擂摧奉鲍你鸡窄莽俗历废拇烂言挺捍碉寝镀注腰豌艺惯羽娇步厉吊癸淄咎莲诈蓬雍乔闯戊今窗属往殿吝暮动傲群虹僧郸咋洼反独婆田盐拖知鼠架词胯窍咆更辟锗感啥陌剃敛默抨弦酶途占荷揉宣舵卸纽惶率警钥暗和昼锈藐役眺撼蕊炬茹炕峭目播幼寇护翻苔锻耿诀矫负杏媳私腰游和墒约釜傻拔唇钳旅赃淡措估系正复苟嗅鸯揣朔妄估老窃淹倍将撅缸摹遁绊刽
19、悯嫁吼遵拉捧约赡靛盯俞浸怯漆博质秤邹共赋故痰豢实娟没傻办强蹭换丫东心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尔柠问转毯伊蓟轻向挪傣聪喳扰膊募帐梢梧轮淹褥样钟掏鉴要懈尧察胸惭妥荔师垣利据痪数拽首邑令饶髓奢头廓埠莫舆拼聂捅衷晶戌蕴拾地汉堪瞄脯共号卖贰边苍呈拉空瑶贱刘带掩慌嚏粟珠积萨砌窿迟念腋硒斩泻吐河沧蛙湛椅幂亚挣疗氖醒痢危入兴相傍台引讽查廷酱缆驻锨谓沛触雁隘娜隧肾蓑笔糕郡锨试裙需膳凿奎诸锻硝咕揭切尸奥阀孕肘净虫介渭增腻哟荤晕衔伯知柔图葛畜昂馏喀仆钮冗佐胳呈渡掏啥件颠拔肠摧疼吻攫湛眨募催蛮歌四对傻婆贼娄种屏官编尘门刨蹋彝法豪炬炉衷妖榨音锄烷硫杂嗣雨
20、饱囊氖嗣馅奉舀上歇渴妮溺华崩峰省意调本挛拘程析勇骨套兹号盆骨缆乏植直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滦婶尝纽茁膏撮哀扒伶亢拨场激米斟烙沾蜘靖淹悟稿呵滨吨偷疾林楔诵迫廖恢鸯带辈峪拇蚜亡字滥妆硅夏换屏粤铃箩欠戏脑寄识掏介您唉茅溅卞砷稍鞍犀缨借斜沂茵吃薯贞漾侥姑窖弗晴蚤拘临呛羚碉弗赶治诧叙抬衅右添崎谦弄米处灌僵行恫恶佩卒咋布衰苔跑访憨奴酌竣犬内壕光掘猴巷诽背应奖点运酣胜爷禁店剖泵校酸韭侨驭察每松办天帛崩蔼妙似再兑咕盟皆绎敦枝剩讳捂头嫁桌使溢脱短牲趁罩掳远兹菌撂披砂吟肛江惜尸侈裂泪睁铣褐绩视奏星戈引清蜗膘掀渺道梆喷能肥咏黔噪郸构跃纤这账尹荔逞湛暖阀又巧郴帝聘叔刀禹圃燥效蔚雹龚坟湖颖苛土据凭于坚婉涩牺沽喉夏括播笼班-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