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祁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方案
(7月)
为深刻吸取沪昆高速“7·19”尤其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送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打击多种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竭力处理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运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陈环玉任组长,安监局局长董黎明任副组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送局、经信委、质监局等部门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董黎明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
即日至10月底。详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7月23日至8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送各个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并督促企业针对自身实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原则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边查边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要在前期全面排查基础上,辨别重点地区和轻重缓急进行专题督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改和依法惩罚,对重大隐患进行督办整改、跟踪贯彻。
第三阶段:验收巩固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地根据排查、督查和整改状况对本次专题大检查行动进行全面验收,构建长期有效机制,巩固专题大检查成效。
三、检查内容
重要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送等环节有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状况,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职责状况。检查他们与否把安全生产真正摆在第一位,检查地方政府与否认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门与否依法履行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与否严格遵守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原则技术规范,与否严格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否认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否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与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重点突出如下内容:
(一)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1.与否按照国家规定划定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与否组织编制并颁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甲醇汽油、乙醇等重点危险化学品专题规划,与否对化工园区进行了整体安全评价,与否在编制国民经济规划、都市规划和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时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2.有关部门与否依法履行各自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负有职责,与否存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监部门安全审查通过就予以立项和规划审批,与否严格审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许可证照,与否加强对颁证后平常监管和执法,与否按规定组织成品油安全专题整改、金属粉体生产企业专题整改,与否认真贯彻“打非治违”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企业和车辆,与否互相沟通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
1.许可状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与否依法获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否通过安全审查。(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和执行状况。企业各项安全责任制与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状况。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作业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管理、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等状况。(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3.两个规定执行状况。《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重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与否严格按照“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贯彻、见实效”规定全面执行到位。(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4.企业夏季高温各项防备措施贯彻状况。与否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贯彻防高温、防雷电、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与否严格贯彻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制度;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储罐和仓库与否采用必要降温措施;与否贯彻员工防暑降温措施。(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5.提高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题行动状况。重点检查未通过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与否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整改,城区化工企业搬迁,氯酸盐专题整改善展等状况。(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6.重大危险源管理状况。与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规定,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立案;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与否完善、正常运转。(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7.危化品使用条件。使用危化品氨、氯企业储罐(储槽)和装置与否具有安全条件,与否严格按照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运行。(安监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8.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状况。危险化学品企业与否建立了产品购销和流向管理制度,与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发货登记签单制度,与否向不具有有关资质单位购置或发售危险化学品。(安监局牵头,经信委、交通运送局、质检局、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运送
在各级公安部门牵头组织下,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送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送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
1.资质状况。危险化学品运送企业和车辆与否获得运送许可资质,危险化学品运送车辆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与否获得从业资格证。(交通运送局牵头,公安交警大队、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2.驾驶人员资格管理状况。危险化学品运送车辆或船舶驾驶人员,运送车辆押运人员与否经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获得从业资格;驾驶员和押运员与否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随车携带道路运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姓名、托运单位名称和联络人、联络方式等应急联络材料。(公安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送、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3.危险化学品运送车辆和船舶状况。运送车辆和船舶与否未经审批私自进行了改装改造,未按规定获得安全技术检查合格证书,私自上路从事营运,与否配置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与否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紧急切断装置,与否存在“大吨小标”、安全附件不齐全等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运送车辆牵引车额定牵引质量与否匹配,载运介质与否发生变更,罐体材质、强度与否符合规定,与否有标志灯、标志牌,运送剧毒化学品车辆与否有安全标示牌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措施等内容。(各级道路运送管理、质监、公安交警部门依职责分别实行,安监部门配合)
4.危险化学品运送企业承运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托运人(含单位)与否委托未获得危险货品道路运送资质或资质过期失效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与否依法查收托运人提交承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阐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等材料。运送剧毒化学品,与否向托运人索取公安部门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送通行证并随车携带有效剧毒化学品公路运送通行证。与否在协议中约定了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人员;没有约定,负责装卸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与否指派了装卸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与否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与否未查验危险化学品运送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等有关手续就装卸发货。与否在托运一般货品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将危险化学品与一般货品混装运送。(公安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送局,安监局配合)
5.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训练状况,与否对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进行了经典案例安全教育,与否熟知所运送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使用规定和出现危险状况时应急处置措施,与否曾接受应急处置专业训练。(公安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送局、质监局、安监局配合)
四、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隐患大检查采用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方式。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原则规定,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贯彻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要深刻吸取沪昆高速“7·19”尤其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暴露出来问题,建立健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产品购销和流向制度,加强发货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注入非法渠道。排查状况、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果,都要经本单位重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企业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并对下级政府及对口部门进行督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姑息迁就。省政府将成立专题督查组对各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规定,采用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究竟。各级安监部门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送等部门结合危险化学品运送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处理措施。
五、问题整改
本次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规定。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负责人员、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等并认真组织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把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执法工作,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对应惩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针对隐患严重程度,分别采用有关措施,对查出一般安全隐患及问题,要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迅速整改;对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必须坚决停产并立案查处。同步,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不能一查了之、不能一罚了之,要将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登记造册,已整改到位隐患要及时销号,未整改到位要加强跟踪督查,并积极帮扶指导企业处理安全生产中碰到突出矛盾和问题。
因外部原因难以短时间整改到位,必须汇报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短期安全保障方案和整改方案,经专家评审确认确实需要分期分阶段整改,不会导致安全事故,可以准予按照方案分期分阶段整改。
六、社会公告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进度和成果公告制度。安监部门和有关责任部门每半个月向社会公告一次本领域、本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状况。要将发现安全隐患状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历来社会公告。要通过政府网站、祁阳电视台、红网等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安全隐患专题大检查状况,及时公告安全隐患及整改贯彻状况。
七、组织验收
县政府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专题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状况进行验收,对于措施不过硬、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和通报,对走形式、走过场责令重新开展大检查,没有整改完毕隐患要继续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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