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述评保障民生住房用地必须杜绝“鸠占鹊巢” 国土资源部4月15日公布全国2010年度住房用地计划约18万公顷用地,比前5年平均年度实际供地总量大幅度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保障性住房用地比去年增加1倍多,廉租房用地比去年实际供地增加4.7倍。在土地高度稀缺的国情下,国家推出巨量保障民生住房用地,下一步房子怎么盖,考验着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感、执行力和社会良知。开发商及部分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把地价房价问题的民怨往“供地不足”上推。在中央统一部署下,2010年住房供地,总量大幅增长,突出保障性住房供地,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责任首先是杜绝土地使用上的“鸠占鹊巢”
2、。2009年,全国房地产供地超过10万公顷,同比增加36.7%,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合计10958公顷,远超过2004年至2008年的平均水平。但一些地方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救市政策,放松了中央关于“新建住宅套型90平方米以下占开工总量70%”要求,因此出现了保障民生的住房用地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减少的局面。2010年,中央政策不允许再打折扣。保障民生的住房计划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果断地引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监察、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供地总量的70%。达不到70%要求的城市,国家土地督察局要责令地方政府整改,甚至由国
3、家土地总督察批准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暂停受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包括征用土地审批受理和审批手续等严厉措施。要加快探索,把保障性住房纳入今年实施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土地问责制”。应当强调,保障民生的住房用地要保障的不仅是住房,还要满足群众基本的工作、教育、医疗、环境需求。国土资源部曾经强调,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城市规划,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工作生活实际,合理确定选址和地块,以保障群众方便工作、生活、就医和子女就学。长期以来,保障民生的住房存在的突出问题,表面上看是区位问题,实际上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足问题。保障民生的住房不可能都搁在市中心或CBD,但在城镇边缘地
4、带规划保障性居住小区,地方政府必须统筹规划解决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问题,绝不能只考虑土地筹措、开工的方便或地块的易得。众所周知,保障民生的住房最终服务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和自住性消费者,必须防止违规违法搭车用地。例如对于廉租房等实行划拨供地,并要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但对于配套建设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实行有偿使用。要坚决禁止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对未按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限期完成开发,不按处理意见整改的企业,禁止参加购置新的土地。保障民生的住房用地不允许“鸠占鹊巢”,还必须在确保土地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同时,由政府全程担当,坚决杜绝“经适房,富人居”等丑恶现象。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