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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手册第二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734685 上传时间:2024-07-16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244.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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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北京市老旧社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 项目管理业务手册 技术质量部 2023年12月 目录 1 总则 3 2 项目管理工作的总程序 4 3 项目管理机构 8 4 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9 5 熟 悉 施 工 图 纸 11 6 项目管理规划 12 6.1 一般规定 12 6.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12 6.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3 7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 16 附录一 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规程(摘录) 17 附录二 国管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文件 30 附录三 国务院及部委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文件 32 附录四 北京市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文件 33 1 总则 1.0.1 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特编制本规程。 1.0.2 本业务手册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23等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0.3 本业务手册合用于北京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1.0.4 项目管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协议关系; (2)项目管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管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1.0.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改善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实现可连续发展。 2 项目管理工作的总程序 2.0.1 项目管理单位应积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协议后,即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并形成基建文献。 2.0.2 基建文献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所有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查设计、招投标及协议、开工、商务、竣工验收及其他备案文献。 2.0.3 项目管理工作总程序,见如下流程图 项目管理流程图 项目建议书编制与批复 项目申请 形成 形成 可行性研究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批复 《规划意见书》等 形成 年度计划表 列入年度计划 形成 形成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申请 选址报告 用地批准文献 《规划意见书》 办理征地手续 形成 形成 《拨地测量及测量报告》 工程地址勘察协议 《地质勘察报告》 《建筑用地钉桩告知单》等 测量、勘察 形成 形成 《规划意见书》 《审定设计方案告知书》 设计协议、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 设计招投标 形成 形成 编制设计文献 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设计计算书 形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规划申报 形成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告知书 施工图审查报告 施工图报审 形成 形成 监理招投标文献、监理协议 监理招投标 形成 施工招投标文献、施工协议 施工招投标 形成 形成 《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开工手续 形成 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质量证明文献及报验文献 测量成果及验线 施 工 形成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工程报竣 形成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 质量检查 勘察单位 质量检查 监理单位 竣工预验收 形成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上加盖规划验收章) 规划验收 形成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城建档案馆) 工程档案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 形成 馆接受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献或准许使用文献 工程竣工验收 形成 《竣工移交证书》(监理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接受 形成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备案文献 工程接受 形成 2.0.4 立项决策文献涉及: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献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2.0.5 建设用地文献涉及:征占用地的批准文献、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献、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献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2.0.6 勘查设计文献涉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告知单、验线合格文献、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告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告知单、验线合格文献、审定设计方案告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招投标及协议文献涉及:工程建设招标文献、投标文献、中标告知书及相关协议文献。 2.0.7 开工文献涉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献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2.0.8 商务文献涉及: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2.0.9 其他文献涉及: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3 项目管理机构 3.0.1 项目管理单位执行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协议时,必须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部。 3.0.2 项目管理部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限度、建设工期、工程环境等因素拟定。 3.0.3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一般不得少于三人,并应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 3.0.4 项目管理单位应于委托项目管理协议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项目经理的任命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3.0.5 项目人员构成涉及:项目经理、工程师、资料员。 3.0.6 一般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保持稳定;必须调整时,应征得建设 单位的批准;项目管理部的其别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进展的需要调整,但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4 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4.0.1 项目经理的职责 1. 对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协议的实行负全面责任。 2. 负责管理项目管理部的平常工作,并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告工作。 3. 拟定项目管理部人员的分工。 4. 检查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 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管理实行规划。 6. 主持编写并签发项目管理月报、项目管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7.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基建资料。 8. 主持设计交底、第一次工地会议。 9. 签发项目管理部重要文献和指令。 10. 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日记。 11.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各单位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0.2 工程师的职责 1. 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实行规划中本专业部分。 2. 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3. 负责审核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项目经理提出报告。 4. 负责本专业项目管理工作的实行并做项目管理日记。 5. 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6. 负责本专业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项目管理月报。 4.0.3 资料员的职责 1. 在项目经理及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2.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 做好项目管理日记和有关的管理记录。 4. 负责本专业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写项目管理月报。 5 熟 悉 施 工 图 纸 5.0.1 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 及质量规定。 5.0.2 熟悉施工图纸时应检查的重要内容: 1. 施工图纸审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 2. 设计文献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3. 应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4. 施工图纸中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 求。 5. 施工图纸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 6. 施工图纸中有无漏掉、差错或互相矛盾之处(如各部分尺寸、标高、位置、地 上地下之间、上下楼层之间、各专业之间等)。 7. 将发现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汇总,书面提交给设计单位,必要时应提出建议,以便与各方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6 项目管理规划 6.1 一般规定 6.1.1 项目管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大纲性文献,应对项目管理的目的、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拟定。 6.1.2 项目管理规划应涉及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行规划两类文献。 6.1.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编制。 6.1.4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6.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6.2.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献。 6.2.2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明确项目目的。 2. 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 3. 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 拟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 5. 明确项目管理内容。 6. 编制项目目的计划和资源计划。 7. 汇总整理 报送审批。 6.2.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设计文献 标准 规范与有关规定。 3. 招标文献及有关协议文献。 4. 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 6.2.4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涉及下列内容 组织应根据需要选定: 1. 项目概况。 2. 项目范围管理规划。 3. 项目管理目的规划。 4. 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5. 项目成本管理规划。 6. 项目进度管理规划。 7. 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8.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9. 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 10. 项目信息管理规划。 11. 项目沟通管理规划。 12. 项目风险管理规划。 13. 项目收尾管理规划。 6.3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 6.3.1 项目经理应在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协议及收到施工协议、监理协议、设计文献后一个月内组织完毕工程项目管理实行规划的编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6.3.2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的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项目管理实行工作有指导作用。 6.3.3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应有时效性,在项目实行过程中,视情况变化宜做必要的调整。在调整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通过批准后报建设 单位。 6.3.4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应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6.3.5 编制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 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规定。 2. 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 3. 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文献。 4. 组织编制履行报批手续。 6.3.6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可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 目条件和环境分析资料。 3. 工程协议及相关文献。 4. 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6.3.7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应涉及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总体工作计划。 3. 组织方案。 4. 技术方案。 5. 进度计划。 6. 质量计划。 7.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 8. 成本计划。 9. 资源需求计划。 10. 风险管理计划。 11. 信息管理计划。 12. 项目沟通管理计划。 13. 项目收尾管理计划。 14. 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 15. 项目目的控制措施。 16. 技术经济指标。 6.3.8 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组织管理层审批。 2. 与各相关组织的工作协调一致。 3. 进行跟踪检查和必要的调整。 4. 项目结束后,形成总结文献。 7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 7.0.1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见《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23中 ,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附录一 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规程(摘录) 1.0.3中央国家机关本级的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牵头组织,并负责政策制定、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涉及国务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队)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提出项 目立项申请,承担建设单位职责,组织实行本部门产权房的综合 整治招标采购、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各部门所属单位的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由各部门组织实 施。 1.0.7综合整治项目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重要涉及: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备案或许可、施工图限额设计、投资概算分解、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等。 1.0.10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参照工作总流程(图1)组织实行。 综合整治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库以信息系统为依托,按照建设管理职能和程序,对中央国家机关老旧社区综合整治项目和信息进行阶段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 项目库按照项目阶段分为申报项目库、储备项目库、预备项目库、实行项目库和竣工项目库等(图2)。 2.1老旧社区综合整治范围 2.1.1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1 990年(含)以前建成的、建 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的老旧社区。 2.1.2 1 98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等建筑,按现行规范进 行抗震检测鉴定和必要的加固改造。 2.1.3 1 990年之后建成的老旧社区,重点解决安全隐患等 问题,开展节能改造。 3.4.2 项目经国管局批复立项后,项目转入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储备项目库。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流程见图3。 4.5.3 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项目转入老旧小 区综合整治预备项目库。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申报与审批工作流程见图4。 5.3.3 年度投资预算执行中,项目投资需求和支出情况如 发生变化,各部门应及时通报国管局。经国管局审核后,商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调整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申报与预算下达工作流程见图5。 6.1.3 建设单位如缺少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少施工 组织管理能力,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资格的项目管理单位,签 订项目管理委托协议,组织项目实行。 委托专业化项目管理的,项目管理费用应从批准的建设单位 管理费中列支,但各部门的项目责任主体地位不变。 项目组织实行工作流程见图6。 6.3.2 实行投资分解预控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应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概算分解控制办法(试行)》(国管房地[ 2023]291号)的规定,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细化分解投资概算(图7),明确招标采购项目的预算控制目的,编制统一格式的《概算分解控制表》,报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随《项目管理月报》报送上月《概算分解控制表》,反映投资控制动态,并说明投资控制的重点环节、投资风险和拟采用的应对措施。 6.5.3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 2023]337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图8),按照规定的取责权限和操作流程解决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应遵循先审核后实行、现场签认、量清价定、总量控制的原则,对于涉及建设规模、标准发生较大变化的重大变更,须事先报国管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未及时履行签认或审批手续的变更洽商,在工程价款结算时不予追认。工程变更导致的超概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6.10.7资金支付工作流程见图9。 7.4.4竣工结决算与绩效评价工作流程见图10。 图1 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总流程图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单位 组织编制建议书或可研 组织抗震检测鉴定 申报老旧社区项目 在名册中选择设计单位 审批项目立项 组织初步设计和概算 审批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组织施工图限额设计 年度投资和预算下达 项目监管 组织工程招标投标 签订施工、监理协议 组织施工前准备 组织综合整治施工 组织竣工验收 审核竣工财务决算 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结束 分解下达投资计划 编制年度资金计划(草案) 增层,办理规划许可金算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算 发改财政审核安排资金算 不增层,办理规划备案金算 图2 老旧社区综合整治项目库管理流程图 项目实行阶段 项目库管理 建设单位申报项目立项定 项目进入申报项目库 国管局批复项目立项 项目转入储备项目库 国管局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 项目转入预备项目库 投资预算到位并办理施工证 项目转入实行项目库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转入竣工项目库 图3 项目申报与立项审批流程图 项目实行阶段 项目库管理 老旧社区综合整治项目申报 编制建议书或可研 编写项目申报书 部门拟定立项申请函件 填报老旧社区基础信息数据 项目进入申报项目库 项目进入申报项目库 项目进入申报项目库 项目立项 项目进入申报项目库 项目进入申报项目库 图4 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申报与审批工作流程图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单位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 组织初步设计评审 委托评审任务 审核评审报告 办理初设及概算批复手续 项目转入预备项目库 组织业主入户调查 办理供电、热力、人防、消防、文物等专业审核手续 完毕初步设计报审手续 拟定初设及概算申报函件 签订协议委托设计任务 从名录中选择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编制初设和概算 评审单位组织现场踏勘 评审单位开展初设评审 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议 评审单位编报评审报告 图5 投资申报与预算下达工作流程图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单位 汇总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发改财政下达资金计划 分解年度投资计 财政部下达部门预算 下达年度年度计划 与部门沟通年度投资需求 编制项目投资需求申报表 项目年度投资需求调研 部门拟定年度投资申报函件 不增层,规划备案 增层,规划许可 向发改财政申报资金计划 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注:视项目进展情况,国管局商财政部预算下达方式。 图6 项目组织实行工作流程图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单位招标 办理资金支付 组织控制工程变更 组织工程竣工结算 监理单位招标 材料设备招标 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签订《建设管理责任书》 编报项目采购清单 审核备案项目采购清单 审核备案概算分解控制 组织施工图限额设计 编报概算分解控制表 办理招标采购手续 组织项目实行 项目转入实行项目库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签订施工、监理协议 施工图审查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 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目的 项目监管 《项目管理月报》备案 审核工程重大变更 项目转入竣工项目库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招 图7 投资概算分解工作流程图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 施工图限额设计已完毕 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已批复 投资概算分解 批复投资概算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明细表 明细表 2.预备 金 2.暂估 工程 1.暂估价材料设备 4.暂估 工程 3.暂估价材料设备 1.固定 费用 明细表 明细表 明细表 二、其他工程费 费 明细表 一、工 程费用 三、预 备费 (一)总包工程费用 (二)发包人工程费用 概算分解过程 投资控制过程 三级 三级 四级 四级 五级 五级 审核备案项目采购清单 编制《概算分解控制表》 委托工程招标采购 《概算分解控制表》备案 组织项目实行 项目动态监管 每月随《项目管理月报》填报 上月《概算分解控制表》 图8 工程变更工作流程图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投资概算控制变更 设计单位签发变更告知 监理现场审查签认 工程变更申请人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提出解决意见 需要设计变更的 造价征询单位审核 重大工程变更 一般工程变更 变更费用审核备案 建设单位审核 复核重大工程变更事项 工程变更价款结算、支付 监理审核签认 承包单位编报变更费用 承包单位实行工程变更 监理发出变更告知 造价征询单位审核 图9 项目资金支付工作流程图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 监理单位审核用款申请 造价征询单位审核 房地司支付审核 财政直接支付 用款单位申请资金 每半年分月编报用款计划 汇总用款计划 建设单位审核用款申请 财务司财务复核 财政授权支付 向用款单位支付资金 财政部国库支付审核 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审核 图10 竣工结决算与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单位 组织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 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核销项目财务账务 报送《自我评价报告》 组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结束 组织竣工结算审核 超概项目(不予调增概算,部门自筹解决) 承包单位编报竣工结算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结算 移交项目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自我绩效评价 配合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信息通报 附录二 国管局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文献 1.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告知 (国管房地[ 2023]342号) 2.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方案的告知 (国管房地[ 2023]396号) 3.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老旧房屋抗震检测鉴定工作的告知 (国管房地[ 2023]610号) 4.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告知 (国管房地[ 2023]153号) 5.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告知(国管房地[ 2023]37号) 6.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概算分解控制办法(试行)》的告知 (国管房地[ 2023]291号) 7.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告知 (国管房地[ 2023]337号) 8.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征询管理办法(试行)》的告知 (局办[ 2023]7号) 9.国管局关于印发《国务阮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的告知 (局办[ 2023]7号) 10.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关于规范项目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告知 (局房地[ 2023]66号) 11.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委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告知 (国管人防[ 2023 ]498号) 12.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委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拆除审核暂行办法》的告知 (国管人防[ 2023]448号) 附录三 国务院及部委关于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有删减) (国发[ 2023]36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行方案的告知(节录) (国发[ 2023]31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23 j 25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23]1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告知 (国办发[ 2023]l号) 6.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 29号) 7.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进一步开展北方采暧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告知 (财建[ 2023]12号) 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告知 (建科[ 2023]261号) 附录四 北京市关于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相关文献 1.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意见的告知 (京政发[ 2023]3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市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告知 (京政办发[ 2023]65号)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行意见的告知 (京政发[ 2023]32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告知 (京政发[ 2023]25号) 6.北京市重大办关于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贯彻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和抗震节能改造工作中拆违事宜的意见》的告知 (京重大办[ 2023]45号) 7.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老旧社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和外窗施工管理的告知 (京建发[ 2023]464号) 8.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房屋面积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告知 (京建法[ 2023]16号) 9.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老旧社区房屋建筑抗屣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告知 (京建发[ 2023]368号) 10.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增长面积部分费用收取有关问题的告知 (京建法[ 2023]22号) 11.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简易住宅楼改造的实行意见(试行)》的告知 (京建发[ 2023]18号) 12.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老旧社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告知 (京建法[ 2023]9号) 13.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建法[ 2023]5号) 1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的告知 (京建法[ 2023]6号) 15.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的告知 (京建法[ 2023]7号) 16.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献禾范文本》和《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献示范文本》的告知 (京建发[ 2023]201号) 17.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我市老旧社区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建发[ 2023]76号) 18.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乡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告知 (京建法[ 2023]3号) 19.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告知 (京建法[ 2023]27号) 20.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增层及增长面积有关问题的告知 (京建法[ 2023]15号) 21.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办法》的告知 (京建发[ 2023]207号) 22.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质监局、市消防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的告知 (京建发[ 2023]590号) 2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委关于加强供热计量与节能技术服务管理的告知 2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技术和服务规定的告知 (京政容函[ 2023]516号) 25.北京市市政市容管委关于开展老旧社区公共区域整治工作的意见 (京政容函[ 2023]200号) 26.北京市市政市容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谩委、市规划委、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的告知 (京政容发[ 2023]115号) 27北京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关于加强老旧社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使用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告知 (京公消字[ 2023]391号) 28.北京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社区综合整治消防设施改造工作规定的告知 (京公消字[ 2023]327号) 29.北京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在2023年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中加强社区安防设施设备改造的告知 (京公人管字[ 2023]326号) 30.北京市财政局、重大办、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老旧社区节能及热计量综合改造市区承担范围有关问题的告知 (京财经二[ 2023]1164号) 31.北京市财政局、重大办、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社区公共区域改造项目市区承担范围有关问题的告知 (京财经二[ 2023]1124号) 32.北京市财政局、重大办、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老旧社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市区承担范围有关问题的告知 (京财经二[ 2023]1022号) 33.北京市规划委关于推动我市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有关规划措施的函 (市规函[ 2023]328号) 34.北京市交通委关于北京市老旧社区停车位及其他交通设施改造工作的意见 (京交规发[ 2023]76号) 35.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北京市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绿化美化工作的意见 (京绿城发[ 2023]4号) 36.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告知 (京城管发[ 2023]23号) 37.北束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配合老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告知 (京信设施发[ 2023]178号) 38.北京市邮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已建住宅楼房信报箱更新补建工作的实行意见 (京邮管函[ 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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