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时装有限公司产品区域代理合 同 书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连奴(A/E)品牌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1.1甲方承诺经XXXX时装有限公司许可,授权乙方在XX地区销售连奴品牌系列产品,且为该区域内唯一授权经销商。1.2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3在授权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所约定区域内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为经销商。第二条 双方的
2、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1.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货款当天向乙方指定地点组织发货,若甲方代办托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3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合同载明的授权区域内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供货。1.4因制造商或甲方的责任造成的产品质量及包装问题,甲方无条件更换产品,且自乙方退回货物后三日内调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5乙方超出授权区域销售产品三次以上且经查实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乙方的代理权。1.6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经营需要,为乙方随时换货,且允许跨季节换货,换货率达100,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7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
3、于乙方所在卖场向甲方转帐货款后三日内向乙方所在销售卖场开具正规发票。1.8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在卖场转帐货款后三日内按乙方指定帐户转入乙方应得销售款。1.9甲方应随时向乙方提供授权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信息和其他授权区域内的整体销售状况。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在本合同所约定区域内销售授权代理的系列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2.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认真组织验货,如有质量和包装问题,应于三日内向甲方采取电话或书面方式予以说明,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2.3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2.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所经营
4、店面进行统一装修和装饰,以确保甲方所经营品牌的整体商业形象。店面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材料的选择及装修人员的选择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若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装饰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得明显高于市场参考价。2.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销售情况及时向甲方予以反馈。2.6乙方在授权代理区域内,若发现有其他区域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应在查明货物型号后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经甲方查实后,甲方应予以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以该批货物销售利润为限。2.7乙方在授权代理区域内,若发现有假冒仿制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乙方应在查明货物来源后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经甲方查实后,甲方应予以相应的奖励,奖励额以每次50
5、00元为限。第三条 货款结算1、货款结算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予以结算。2、甲方承诺乙方货款进入甲方指定帐户后 日内货到乙方指定收货地点,每逾期一日到货的,甲方支付货款总额0.5%的违约金。3、甲方可为乙方代开普通发票。第四条 提货价及销售价1、乙方可按照本合同所授权产品生产商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从甲方处提货。2、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商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进行市场销售,不得随意提价或打折。3、乙方可在不随意提价和打折的基础上自行制定促销活动方案,活动内容需经甲方同意。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第五条 授权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拓展1、二级代理商的授权1.1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合
6、同授权区域内自行拓展二级代理商。1.2乙方拓展二级代理商,所签订的合同文本需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且该要求应明确告知二级代理商。2、二级代理商的供货及价格控制2.1二级代理商的货物应通过乙方提供,甲方应提供便利。2.1乙方若发现甲方直接向二级代理商提供货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二级代理商的销售代理权,且乙方有权根据乙方提货价对甲方所供货物产生的利润额进行核算,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该利润额向乙方赔偿。2.3二级代理商的提货价格由乙方同二级代理商自行协商,甲方不得干预,且甲方应对乙方在甲方处提货价格予以保密。第六条 产品宣传展示1、甲方应不定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宣传材料(杂志、宣传单(画)、海报等)。2、
7、乙方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在销售店面内进行产品的展示和摆放宣传材料。3、乙方有权根据销售需要在授权区域内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甲方应在乙方广告投入的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广告费用补贴,以有效地推广甲方产品,补贴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第七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终止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2、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通
8、知后三日内自行终止。4、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5、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造成依本合同第五条所产生的二级代理商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九条 其他约定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努力维护好甲方授权代理品牌的商业形象和信誉。2、甲方应在乙方诚实履约的前提下,努力为乙方提供便利,以促进本合同授权品牌的市场推广和乙方的经营销售。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授权区域内有优先签约权。第十条 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执,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