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方电网公司电动汽车非车载
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
目 录
前 言 II
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2 -
4 检验规则 - 2 -
5 试验方法 - 4 -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伟、邓凯、张永旺、罗敏、李有铖、黄邵远、林国营、张军、邝新武、许燕灏、张新建、曾强。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试验条件、检验仪器、检验规则、检验项目、试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充电机的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检验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
GB/T 2421.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IEC 60068-1:1988,IDT)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EC 60068—2—1: 2007,IDT)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EC 60068—2—2: 2007,IDT)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IEC 60068—2—30:2005,IDT)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h:锤击试验(IEC 60068—2—75,IDT)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IDT)
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22:2006,IDT)
GB/T 17478—2004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EC 61000—3—2:2001,IDT)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群脉冲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Z 17625.6—2003 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IEC TR61000—3—4:1998,IDT)
GB/T 17626.11—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8487.1—2015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中间的通信协议
JB/T 10095—2010 工业电池用充电设备
SAE J1939—11:2006 商用车控制系统局域网CAN通信协议第11部分:物理层-250K比特/秒,屏蔽双绞线(Recommented practice for serial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vehicle network—Part 11:Physical layer — 250K bits/s,twisted shielded pair)
Q/CSG XXXX—2016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
Q/CSG XXXX—2016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信规约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17—201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检验规则
4.1 产品的试验分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检验三类。
4.2 在下列情况下,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
1) 新投产的产品(包括转厂生产的产品),应在生产鉴定前进行型式试验;
2) 连续生产的产品,应每三年对出厂验收合格的产品进行型式试验;
3) 当设计变更,工艺或主要元器件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在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
4) 停产两年以上的产品,应在再次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
4.3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过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确认后,并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书方能出厂。
4.4 收货单位对收到的产品在使用前应进行到货检验,产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5 试验项目
表1试验项目表
序号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到货检验
试验要求
1
一般检查
√
√
√
2
功能检查
-
-
-
充电设定方式检查
√
√
√
5.3.1
通信功能试验
√
√
√
5.3.2
显示功能试验
√
√
√
5.3.3
输入功能试验
√
√
√
5.3.4
计量一致性试验
√
√
√
5.3.5
付费交易功能试验
√
√
√
5.3.6
3
技术指标试验
-
-
-
输出电压误差试验
√
√
√
5.4.2
输出电流误差试验
√
√
√
5.4.3
稳压精度试验
√
√
√
5.4.4
稳流精度试验
√
√
√
5.4.5
纹波系数试验
√
√
√
5.4.6
限压、限流特性试验
-
-
-
限压特性试验
√
√
√
5.4.7
限流特性试验
√
√
√
5.4.7
充电机输出响应试验
-
-
-
输出电流控制时间试验
√
-
-
5.4.8
输出电流停止速率试验
√
-
-
5.4.8
效率和功率因数试验
-
-
-
效率试验
√
√
√
5.4.9
功率因数试验
√
√
√
5.4.9
待机功耗试验
√
√
√
5.4.9
均流不平衡度试验
√
-
-
5.4.10
谐波电流试验
√
√
√
5.4.11
噪声试验
√
√
√
5.4.12
温升试验
√
√
√
5.4.13
4
低压辅助电源试验
√
√
√
5.5
5
安全可靠性试验
-
-
-
安全防护试验
-
-
-
输入过压保护试验
√
√
√
5.6.1
输入欠压保护试验
√
√
√
5.6.1
输出过压保护试验
√
√
√
5.6.1
输出过流保护试验
√
√
√
5.6.1
过温保护试验
√
-
-
5.6.1
紧急停机功能试验
√
√
√
5.6.1
输入冲击电流试验
√
√
√
5.6.1
输出冲击电流试验
√
√
√
5.6.1
缓启动试验
√
√
√
5.6.1
蓄电池反接试验
√
√
√
5.6.1
蓄电池电压检测试验
√
√
√
5.6.1
锁止功能试验
√
√
√
5.6.1
耐气候环境试验
-
-
-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
√
-
-
5.6.2
防止水进入试验
√
-
-
5.6.2
盐雾试验
√
-
-
5.6.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
-
-
5.6.3
接地连续性试验
√
√
√
5.6.4
防触电措施试验
√
5.6.5
6
绝缘性能试验
-
-
-
绝缘电阻试验
√
√
√
5.6.6
介电强度试验
√
√
√
5.6.6
冲击耐压试验
√
√
√
5.6.6
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
-
-
-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
-
5.6.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
-
5.6.7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
-
5.6.7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
-
5.6.7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
-
-
5.6.7
辐射骚扰限值试验
√
-
-
5.6.7
传导骚扰限值试验
√
-
-
5.6.7
机械强度试验
√
-
-
5.6.8
7
兼容性试验
-
-
-
充电接口兼容性试验
√
√
√
5.7.1
充电控制兼容性试验
√
√
√
5.7.2
充电通信兼容性试验
√
√
√
5.7.3
8
环境试验
-
-
-
低温试验
√
-
-
5.8.1
高温温试验
√
-
-
5.8.2
交变湿热试验
√
-
-
5.8.3
注:“√”为必检项目,“—”为不需要进行的项目。
4.6 合格判定
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检验按表1所示,当每个类别的所有试验项目都符合要求后,才能判定此类别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系统
充电机试验系统如图1所示。
图1充电机试验系统图
5.1.2 试验环境条件
在本规范中,除环境试验条件外,其他试验均在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1) 环境温度:+15℃~+35℃;
2) 相对湿度:25%~75%;
3)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 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试验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5.1.3 试验电源条件
试验时供电电源条件为:
1) 频率:50Hz±0.5Hz;
2) 电压:220V/380V,允许偏差±5%;
3) 波形:正弦波,波形畸变因数不大于5%;
4) 系统的不平衡度不大于5%;
5) 系统的直流分量:偏移量不大于峰值的2%。
5.1.4 试验仪器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准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一般使用的仪表准确度应根据被测量的误差等级按表2进行选择;
2) 测量温度仪表的误差不超过±1℃;
3) 测量时间用仪表:当测量时间大于1s时,相对误差不大于0.5%;测量时间小于1s 时,相对误差不大于0.1%;
4) 所有测试仪器、仪表应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
表2测试仪表准确度的选择
被测量误差
<0.5%
0.5%~1.5%
1.5%~5%
7.50%
仪表准确度
0.1级
0.2级
0.5级
1.0 级
5.1.5 试验负载
试验中所述的负载可选用电阻负载或电子负载。
5.1.6 电流传感器
充电机的电流可选用电流表直接测量法或经电流传感器的二次测量法,传感器可选用分流器或霍尔传感器等,传感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1) 使用电流传感器时,应保证环境条件满足使用要求,必要时需要做隔离防护措施;
2) 电流传感器应有足够的准确度,并且比二次测量仪表精度至少高一个等级;
3) 应选用量程适宜的电流传感器。
5.2 一般检查
检查充电机外壳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伤、变形等缺陷;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脱落;零部件紧固可靠,无锈蚀、毛刺、裂纹等缺陷和损伤;所有铭牌、标志均安装端正牢固,字迹清晰。
5.3 功能检查
5.3.1 充电设定方式检查
检查充电机的充电方式,充电机应具有自动充电和手动充电两种模式:
1) 自动充电试验: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蓄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2) 手动充电试验:由操作人员设置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参数,充电机根据设定参数执行相应操作,完成充电过程。充电机采用手动设定方式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示信息。手动充电方式仅限于设备调试和维修模式下使用。
5.3.2 通信功能试验
搭建充电机与模拟上级监控管理系统的通信环境,检查充电机应能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通信规约应符合Q/CSG XXXX—2016。
5.3.3 显示功能试验
充电机应能显示或借助外部设备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
一体式充电机和分体式充电机的分体桩显示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充电机应显示的信息:
a) 电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已充电时间、充电电量、计费信息;
b) 电池单体最高/最低电压;
c) 故障及报警信息;
d) 在手动设定过程中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2) 充电机可显示的信息:电池温度、设定参数、电池单体电压、预计剩余充电时间、荷电状态SOC值等。
分体式充电机的电源柜宜显示充电状态。
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不应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
5.3.4 输入功能试验
检查充电机,人为操作参数设置,能实现手动设置参数、手动控制的功能。
检查充电机的设定充电模式功能,充电机应能按所设定模式完成充电:
1) 自动充满;
2) 设定金额模式,当充电金额达到所设定金额时停止充电;
3) 设定时长模式,当充电时长达到所设定时长时停止充电;
4) 设定电量模式,当充电电量达到所设定电量时停止充电。
5.3.5 计量一致性试验
可以选用实负载法或虚负载法进行计量数据一致性试验,检查充电机从电能表采集的数据与对应显示的内容保持一致。
5.3.6 付费交易功能试验
检查充电机的付费交易功能,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4.6的要求。
5.4 技术试验指标
5.4.1 试验点的选择
充电机输出试验应在表3给出的试验点进行(该试验点是指输入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点的组合)。根据需要,试验时可增加其它试验点。
表3充电机试验点
试验项目
输入电压
输出电压
输出电流
试验点数
输出电压误差
Uin
Umin、Umen、Umax
50%In
3
输出电流误差
Uin
Umen
20%In、50%In、100%In
3
稳压精度
85%Uin、Uin、115%Uin
Umin、Umen、Umax
0%In、50%In、100%In
27
稳流精度
85%Uin、Uin、115%Uin
Umin、Umen、Umax
20%In、50%In、100%In
27
效率
Uin
Umin(或50%Umax)、Umax
20%In、50%In、100%In
5
功率因数
Uin
Umin(或50%Umax)、Umax
20%In、50%In、100%In
5
纹波系数
85%Uin、Uin、115%Uin
Umin、Umen、Umax
0%In、50%In、100%In
27
均流不平衡
Uin
Umin、Umen、Umax
50%In、100%In
6
注1:Uin为额定输入电压值、Umax为允许输出电压上限值、Umen为允许输出电压中值、Umin为允许输出电压下限值、In为额定输出电流值;
注2:效率和功率因数试验的输出电压应选择Umin和50%Umax中的最大值,并且不在输出电压为Umin(或50%Umax)、输出电流为50%In时的试验点进行试验。
注3:定期检验的试验点可按实际情况选择。
5.4.2 输出电压误差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设定输出电压整定值在上、下限范围内,调整负载电流为50%额定输出电流值,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出电压。输出电压误差不应超过±0.5%。
测得的输出电压误差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
—— 输出电压误差;
——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且负载电流为50%的额定输出电流时,输出电压的测量值;
——·设定的输出电压整定值。
5.4.3 输出电流误差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设定输出电流整定值在20%~100%额定输出电流值范围内,调整输出电压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中间值,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出电流。在充电机设定的输出电流整定值大于等于30A时,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1%;在充电机设定的输出电流整定值小于30A时,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0.3A。
测得的输出电流误差按公式(2)计算:
(2)
——输出电流误差;
——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且输出电压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中间值时,输出电流的测量值;
——设定的输出电流整定值。
5.4.4 稳压精度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设定输出电压整定值,调整输入电压分别为85%、100%、115%额定值时,调整负载电流为0~100%额定输出电流值,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出电压,找出上述变化范围内充电机输出电压的极限值。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电压整定值,重复上述测量。稳压精度不应超过±0.5%。
测得的稳压精度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稳压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且负载电流为50%的额定输出电流时,输出电压的测量值;
—— 输出电压的极限值。
5.4.5 稳流精度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设定输出电流整定值,调整输入电压分别为85%、100%、115%额定值时,调整输出电压在上、下限范围内,分别测量充电机输出电流值,找出上述变化范围内充电电流的极限值。在20%~100%额定输出电流值范围内改变输出电流的整定值,重复上述测量。稳流精度不应超过±1%。
测得的稳流精度按公式(4)计算:
(4)
式中:
—— 稳流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且输出电压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中间值时,输出电流的测量值;
——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5.4.6 纹波系数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式负载,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设定输出电压整定值,调整输入电压分别为85%、100%、115%额定值时,调整负载电流为0~100%额定输出电流值,分别测量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电压的交流分量峰-峰值和有效值。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电压整定值,重复上述测量。纹波系数试验用示波器要求:频带宽20MHz,水平扫描速度0.5s/DIV。纹波峰值系数不应超过1%,输出纹波有效值系数不应超过0.5%。
纹波系数按公式(5)和公式(6)计算:
(5)
(6)
式中:
——纹波有效值系数;
——纹波峰值系数;
——输出电压交流分量有效值;
——输出电压交流分量峰-峰值;
——直流输出电压有效值。
5.4.7 限压、限流特性试验
5.4.7.1 限压特性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调整负载使输出电压增加,当输出电压超过整定值时,充电机应能自动降低输出电流值,从而限制输出直流电压的增加;当输出电压回调到整定值以下时,充电机恢复恒流状态运行。
5.4.7.2 限流特性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调整负载使输出电流增加,当输出电流超过整定值时,充电机应能自动降低输出电压值,从而限制输出直流电流的增加;当输出电流回调到整定值以下时,充电机恢复恒压状态运行。
5.4.8 充电机输出响应试验
5.4.8.1 输出电流控制时间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流状态下运行,控制充电机按设定的条件输出,测量充电机响应控制的时间,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5.8.1的要求。
5.4.8.2 输出电流停止速率试验
设置充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人为模拟下列情况,充电机应能快速停止充电,输出电流的停止速率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5.8.2的要求。
1) 在手动充电状态下,充电机达到操作人员设定的充电结束条件;
2) 在自动充电状态下,充电机收到蓄电池管理系统中止充电报文。
5.4.9 效率和功率因数试验
5.4.9.1 效率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压整定值为上限值,调整负载电流为20%~50%额定电流和50%~100%额定电流,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入有功功率和输出功率;调整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流整定值为额定值,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电压整定值,再次测量充电机的输入有功功率和输出功率。充电机效率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5.9的要求。
充电效率按公式(7)计算:
(7)
式中:
——效率;
——直流输出功率;
——交流输入有功功率。
5.4.9.2 功率因数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压整定值为上限值,调整负载电流为20%~50%额定电流和50%~100%额定电流输出值,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入功率因数;调整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流整定值为额定值,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直流电压整定值,再次测量充电机的输入功率因数。功率因数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5.9的要求。
5.4.9.3 待机功耗试验
充电机在关闭屏幕背光、关闭BMS供电电源,保持通信,电源模块带电的状态下,测量其待机功耗,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5.13的要求。
5.4.10 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模块并联运行的充电机应进行均流平衡试验,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压整定值,调整负载电流为50%~100%额定电流输出值,分别测量各模块输出电流。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直流电压整定值,重复上述测量。断开充电机任一个模块电源后,再次重复上述测量。均流不平衡试验需要不少于3个并联运行模块。均流不平衡度不应超过±5%。
均流不平衡度按公式(8)计算:
(8)
式中:
——均流不平衡度;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
——模块额定电流值。
5.4.11 谐波电流试验
按照GB 17625.1—2012中6.2和GB/Z 17625.6—2003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谐波测试结果应符合Q/CSG XXXX—2016中4.5.9的规定。
5.4.12 噪声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稳定运行。在背景噪声不大于40dB的条件下,距充电机前、后、左、右水平位置1m处,离地面高度1~1.5m处测量噪声,测得的噪声最大值不应大于65dB(A)。
5.4.13 温升试验
在充电机被测部位安装测温元件进行测量,这些测量元件应放置到对被测定温度影响可忽略不计的地方,将柜门关好,输入额定电压,充电机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稳定运行,使各发热元件的温度逐渐升至热稳定,热稳定的定义参见GB/T 2421.1—2008中4.8的规定,温升试验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5.15.1的要求。
5.5 低压辅助电源功能试验
检查充电机,其应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用于在充电过程中为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供电。辅助电源性能要求:12V±5%、10A;纹波峰值系数小于±1%。
5.6 安全可靠性试验
5.6.1 安全防护试验
5.6.1.1 输入过压保护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调整输入电源电压,当输入电压高于115%额定输入电压时,充电机应向上级发送过压告警信息;当输入电压超过充电机的输入过压保护动作值时,充电机输入过压保护应启动,立即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提示。输入过压保护动作值不应低于115%额定输入电压。
5.6.1.2 输入欠压告警保护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调整输入电源电压,当输入电压低于85%额定输入电压时,充电机应向上级发送欠压告警信息;当输入电压低于充电机的输入欠压保护动作值时,充电机输入欠压保护应启动,立即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提示。输入欠压保护动作值不应高于85%额定输入电压。
5.6.1.3 输出过压保护试验
充电机输出过压保护应符合JB/T 10095—2010中3.12的要求。调整输出参数,模拟过压故障,当输出电压超过BMS的需求电压的110%时充电机输出过压保护应启动,且发出告警信号。
5.6.1.4 输出过流保护试验
1) 持续过电流保护:充电机连接负载,调整输出参数,模拟过流故障,当输出电流超过设备的保护动作值,充电机保护并发出警告。
2) 短路保护: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短接充电机的直流输出端,充电机应自动进入恒流输出状态或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提示。当设备具有自动保护功能时,保护特性应能满足GB/T 17478—2004中附录C中过电流保护曲线的规定。
5.6.1.5 过温保护试验
充电机设置在额定负载下运行,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充电机降低功率或停止输出。
5.6.1.6 紧急停机功能试验
充电机连接负载,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模拟下列情况之一,充电机应能在50ms内将电流值降至5A或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且输出端口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1) 启动急停开关:用示波器测量充电枪输出端口的电压和急停开关信号,输出端口电压从触发急停信号开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2) 与蓄电池管理系统通信故障:用示波器测量充电枪输出端口的电压和充电机与BMS之间的CAN通讯总线。充电枪端口的输出电压从CAN通讯信号中断开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3) 控制导引故障:用示波器测量充电枪输出端口的电压,和控制导引信号。按下充电枪的拔枪按键,充电枪端口的输出电压从拔枪信号按下开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5.6.1.7 输入冲击电流试验
充电机连接额定负载,启动充电机输出,用示波器或数据记录仪检测充电机输入峰值电流,充电机峰值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5.6.1.8 输出冲击电流试验
充电机输出接触器接通时发生的车辆到充电设备、或者充电设备到车辆的冲击电流(峰值)应控制在20A以下。
5.6.1.9 缓启动试验
充电机连接额定负载,启动充电机输出,用示波器或数据记录仪检测输出电压的变化曲线,输出电压应该具有缓慢或阶梯上升的过程,输出电压从开始上升至额定稳定时的变化时间应在1~8s。
5.6.1.10 蓄电池反接试验
用可调直流电源在充电枪的输出端口正、负极施加不低于50V的反向电压,启动充电机输出,充电机应闭锁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提示。
5.6.1.11 蓄电池电压检测试验
充电机连接可调直流电源,充电机应在自动充电前,对蓄电池电压进行检测。
5.6.1.12 锁止功能试验
检查充电机,应满足下列规定的要求:
1) 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且有报警;
2) 在充电过程中,电子锁止装置应保持锁止状态;
3) 人为模拟突发停电情况,电子锁止装置应处于解锁状态;
4) 具备应急解锁功能,不应带电解锁且不应由人手直接操作解锁。
5.6.2 耐气候环境试验
5.6.2.1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
按照GB 4208的方法进行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试验结果应能满足Q/CSG XXXX—2016中4.6.2.1的规定。
5.6.2.2 防止水进入试验
按照GB 4208的方法进行防止水进入试验,试验结果应能满足Q/CSG XXXX—2016中4.6.2.1的规定。
5.6.2.3 盐雾试验
按GB/T 2423.17—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持续时间为48h。钢材料防腐测试按Q/CSG XXXX—2016中4.6.2.2中要求进行。
5.6.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用测量工具测量充电机规定部位的最小间隙应满足Q/CSG XXXX—2016中4.6.3的要求。
5.6.4 接地连续性试验
用电桥、接地电阻测试仪或数字式低电阻测试仪检测充电机的接地,其结果应满足 Q/CSG XXXX—2016中4.6.4的要求。
5.6.5 防触电措施试验
充电机正常运行,在不用工具就能打开的部分被打开后,检查其危险带电部分确保人无法触及。
5.6.6 绝缘性能试验
5.6.6.1 绝缘电阻试验
在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4规定施加直流电压,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
表4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
V
介电强度试验电压
V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
kV
≤60
250
1000(1400)
1
60 < UI ≤300
500
2000(2800)
5
300 < UI ≤ 700
1000
2400(3360)
12
700 < UI≤950
1000
2×UI +1000
(2.8×UI +1400)
12
注1: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电强度试验值。
注2:出厂试验时,介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1s。
5.6.6.2 介电强度试验
在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4规定施加1min工频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时,充电机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10mA,试验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5.6.6.3 冲击耐压试验
在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 4规定施加3次正极性和3次负极性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每次间隙不小于5s,脉冲波形1.2/50μs,电源阻抗500Ω,试验时其他回路和外露的导电部分接地,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击穿放电,允许出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介电强度,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
5.6.7 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
5.6.7.1 一般要求
以下试验规定了充电机的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方法,充电机正常工作状态是指充电机在外接电源、负载等,并与蓄电池管理系统建立正常的通信连接,功能和性能都正常的工作状态。试验时负载电流推荐为额定电流的30%。
5.6.7.2 试验结果的评价
除非特别说明,试验结果的评价适用于所有充电机,充电机在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过程中出现以下2类结果均认为合格:
A 类:试验时和试验后充电机均能正常工作,不应有任何误动作、损坏、死机、复位现象,数据采集应准确。
B类:试验时充电机可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等,其它功能和性能都应正常,试验后无需人工干预,充电机应可以自行恢复,所有保存数据不应丢失。(原则上短时不应超过5分钟)
5.6.7.3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充电机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2—2006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1) 严酷等级:3级;
2) 接触放电试验电压:6kV,空气放电试验电压:8kV;
3) 直接放电施加部位:在操作人员正常使用时可能触及的外壳和操作部分,包括通信接口;
4) 间接放电施加部位:对于台式设备,在水平耦合板和垂直耦合板;对于落地式设备,在垂直耦合板。垂直耦合板应正对充电机的各个侧面;
5) 如充电机的外壳为金属材料,则直接放电采用接触放电;如充电机的外壳为绝缘材料,则直接放电采用空气放电;
6) 每个敏感试验点放电次数:正负极性各大于10次,每次放电间隔至少为1s。
5.6.7.4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充电机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3—2006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1) 严酷等级:3级;
2) 频率范围:80MHz~1000MHz,1.4-2.0GHz;
3) 试验场强:10V/m(未调制信号);
4) 调制方式:正弦波1kHz,80%幅度调制;
5) 扫描步长:前一频率的1%;
6) 扫描驻留时间:0.5s或1s;
7) 发射天线极化方向:水平和垂直方向;
8) 天线波束照射部位:充电机4个侧面。
5.6.7.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充电机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4—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1) 用耦合/去耦网络直接耦合骚扰试验电压在输入端口、输出端口上。
a) 严酷等级:3级;
b) 试验电压:2kV;
c) 重复频率:5kHz或100kHz;
d) 持续时间:1min;
e) 施加电压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2) 用容性耦合夹将骚扰试验电压耦合至信号/控制端口和通信端口上。
a) 严酷等级:3级;
b) 试验电压:1kV;
c) 重复频率:5kHz或100kHz;
d) 持续时间:1min;
e) 施加电压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5.6.7.6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充电机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5—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1) 严酷等级:3级;
2) 试验电压:充电机输入端口、输出端口和非对称通信线端口的线-线之间1kV,线-地之间2kV;信号/控制端口的线-地之间2kV,对称通信线端口的线-地之间2kV;
3) 波形:对于对称通信线端口:开口电压10/700us、短路电流为5/320us的组合波;对于其它端口:开口电压1.2/50us、短路电流为8/20us的组合波;
4) 极性:正、负;
5) 试验次数:对于充电机输出端口、信号/控制端口和通讯端口应为正、负极性各5 次;对于充电机输入端口,应分别在0°、90°、180°和 270°相位施加正、负极性各5次;
6) 间隔时间:20s,可根据浪涌保护装置的配置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1min。
5.6.7.7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充电机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11—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1) 电压试验等级0%UT:
f) 从额定电压暂降100%;
g) 持续时间:1个周期;
h) 试验次数:3次。
2) 电压试验等级40%UT:
a) 从额定电压暂降60%;
a) 持续时间:5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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