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車保險續保之研究-
以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為例
A Study on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Renewal-
Using Automobile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 as an Example
丁宗榮*丁宗榮係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所在職碩士專班碩士
**賴麗華係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副教授
賴麗華
Tsung-Jung Ting Li-Hua Lai
Department of 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台灣地區的汽車市場為單一商品市場,在產品極無差異化的情形下,使得產險業者的競爭模式呈現惡性的價格競爭,由過去的發展可看出汽車保險的業務缺乏整體的規劃,已流於投機性的經營策略,就保險經營一向所要求的穩健性之原則而言顯有不符之處。本文就是欲以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為例,採用Logistic迴歸法,進行實證,本文結果發現婚姻狀況、承保區域、繳費方式、送拖吊卡將影響車險續保,現提出車險行銷策略因應之道,以作為產險公司擬定汽車保險行銷策略之參考。
關鍵詞:續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Logistic迴歸
ABSTRACT
As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in Taiwan is a mode of single-product market and there ar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among the insurance products, so the competition of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reveals an unsound price contest. According to the past development, it indicates that automobile insurance business, lack of integrated planning, is filled with speculative operation schemes. Apparently, it i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table and sound" principl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cares most. This paper intends to take automobile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 as an example. It is anticipated to find the relatively effect factors from current customer groups by adopting Logistic regression. The empirical findings of this research indicate that factors, such as marriage status, insurance-accepting area, way of payment, premium of towing-service card, have an impact on the renewal. It also provides adaptive measures of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ing strategies for reference of the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while making strategies of their own.
KEYWORDS: Renewal, Automobile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 Logistic Regression.
壹、緒論
汽車保險為產物保險最重要之險種,無論就承保與理賠金額,都佔產物保險業最大比率,然而環顧國內產險現在面臨同業間激烈的業務競爭,及未來可能面臨加入WTO後國外產物保險業者強大競爭壓力,隨著保險自由化,政府解除管制,盡量減少干預、鬆綁法令、開放市場,使市場機能充份發揮,其結果對於保險公司或保險消費者均各有利弊,對於保險公司而言,費率自由化、商品多樣化、資訊透明化的同時所提昇之營運自主,將可創造更多的獲利空間,但激烈的業務競爭或因保險費自由化所導致之惡性價格競爭,恐將帶來保險公司之營運危機,甚將引起保險公司喪失清償能力,發生倒閉現象,保險公司不想被自由競爭的市場所淘汰,實應提早思考因應之道。
汽車保險為產險業者中,有大宗續保業務的險種,先不論其續保的保險金額的多寡,如何有效掌握既有的續保業務不讓其流失,以此為基礎來拓展業務,當有事半功倍之效果,因此續保的良否,直接影響到產物公司車險業務的來源。改變傳統的行銷模式,落實如何在既有客戶群中,找出忠誠度較高的客戶群,繼續維護既有客戶數並打開通路來源,將利用最小的行銷成本,達到最大承保效益。另外,為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預做準備。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保險業合併及跨業經營勢在難免,金融控股公司成立除了具有整合金融商品的優點外,也可藉由不同專長同業的合併追求業務互補兼效,解決個別公司的財務困難,因此就能使現行汽車保險有所改進,使得汽車保險制度的規劃與推行能夠邁向更公平,更合理的境界,達成汽車保險使被險人危險得以移轉,受害人得於在保險事故發生時,適時得到補償之保險原意。本文以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來探討,因為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是產險業業務量最大,承保件數最多,以及損失率趨向穩定的一種險種,其亦是未來汽車保險發展趨勢。
貳、文獻探討
國內外對於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續保的研究文獻相當少,本文先從與汽車保險的研究文獻進行回顧,分述如下:
一、國內文獻探討
陳彩稚、連雪玲(民84):“汽車商介入車險市場之影響”指出車商藉由修車廠與車商保代控制車險市場,擴大市場佔有率,同時提高修車成本,加上車險損失率始終居高不下,費率雖一再調整,未能解決問題,僅徒增被保險人之負擔。
張金裕、李美杏 (民84): 運用 Laird (1978)的假定與對數線性( log linear )模型,透過實証貝氏估計觀念,在年齡、性別與婚姻等三個因素組合,來綜合考量費率,而肯定車險費率宜兼顧從人、從車的觀念,在費率結構上作一合理的調整,不能只單純調整費率,以避免降低投保人之投保意願。
簡宣博、施明成(民90):汽車損失險商品發展與行銷策略之研究—市場區隔理論之應用,透過因素分析和集群分析將消費者分成「低價/低涉入型」、「高參與/重視價格型」、「高價值/低涉入型」、「高價值/高涉入型」四個族群,並探討各族群在人口統計變數、投保狀況、投保動機、不保原因、購買評估準則、車損險預算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其中汽車排氣量及價位則是影響投保率最大的因素,並就結果提出各區隔消費者的行銷策略。
蘇文斌、蔡育倫(民87):任意汽車責任保險認知涉入與購買行為之關係,主要在探討我國財產保險市場中消費者對於現行汽車責任保險之認知涉入高低與消費者對於任意汽車責任保險的購買行為,包括認知涉入高低程度、態度、動機與決策因素等項目。研究結果歸納發現以已婚者、高所得者與汽車使用頻率高者的認知涉入程度較高;高認之涉入者對於購買情況也較好;整體而言購買情況上以已婚者、主管階級、外勤人員、高所得者、高使用率者較會購買任意汽車責任險,另外也發現購買情形受到汽車車齡影響的程度大於受駕駛經驗年數影響的程度,消費者不管已經有幾年的駕駛經驗,只要其對危險有所認知,還是會購買此保險。
王志剛、楊介中(民74):針對保戶保車險之現況,對於投保車險之評估準則情報來源,認知態度、購後不滿之原因等諸點予以探討;結果發現有1/3 保戶不清礎車險產品內容,對保險公司品牌區別力亦弱,選擇保險公司的評估準則以理賠信譽、承保範圍最受重視,情報來源則以汽車經銷商、親朋好友、同業介紹為多;對於車損險認知態度因年齡、家庭所得、轎車廠牌、製造年份、排氣量、駕駛目的不同而有差異,不同的評估準則,亦因消費族群不同而異。
楊坊山、劉漢中(民81):論我國產險業汽車保險業務之經營與管理,文中指出由於汽車保險屬人性極高,在汽車保險核保上,原則以人的因素為主,而汽車保險採規章費率,使保險公司在運用核保上有所限制。在理賠方面,為有效的控制汽車保險的損失率,損失控制可說是最直接的方式,因為損失控制可說是損害防阻與損害抑減的集合,前者在於減少損失頻率,後者則是減輕損失幅度。以再保安排而言,現在汽車保險的再保安排,大部份均以比率再保險為主要安排方式,無法使危險確實予以水平化。最後是承保能量的決定,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上,如何訂出一適當的年度業績目標,承保能量可說是一項重要的前提,亦為保險公司清償能力的一項指標。
二、國外文獻探討
Sloan與Githens(1995)主要分析保險公司以費率加費的方式,對酒後駕車之駕駛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做適度的懲罰;在不同的州與保險公司之間,對於有無肇事記錄之駕駛者,計算保費差異的原因。保險公司決定對酒後駕駛而肇事之駕駛人加重處罰,藉以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過去的駕駛記錄(例如:肇事次數,年齡,職業,性別等等)各種不同的條件下,給予差異性的核保與費率制定,這些不同的費率等級有部分是來自於州政府的法規(如take-all-comer rule)。研究結果發現費率加費對於酒後駕駛的機率有顯著的嚇阻作用。
Hecht(1999)提出個人乘客汽車保險公司(Private passenger automobile insurance companies)使用一系列的策略及戰術來獲得成長及獲利的目標。此研究利用最小平方法、加權最小平方法和類似無相關迴歸法(seemingly unrelated regression, SUR)來分析在1980~1994年中領導車險市場的保險公司之市場佔有率。研究結果顯示自動化技術和廣告費用是競爭優勢中顯著的來源,削價競爭、減少佣金率以及專心於個人乘客車險市場的業務通常與增加市場佔有率是不相關的。
Hayakawa(2000):根據日本和美國政府在1996年所簽定的協議,日本的車險業在1998年完全解禁。這篇論文欲透過日本汽車保險市場的解禁,藉由日本汽車保險市場中消費者行為的演進,探討日本與美國在風險認知和保險購買決策的差別。該研究利用42份日本的問卷結果和74份美國的問卷結果來予以比較。之再利用1998年的問卷經由對保險的主觀期望值來檢查認知進化的來源,儘管沒有發現主要消費者風險認知的改變和對保險普遍化的看法及決策因素,但仍找到了消費者對於保險解禁時其認知上的系統性變化。
Craig(2001):此研究發展出個人乘客車險(private passenger automobile insurance)監理的理論以及調查個人乘客車險市場的監理改變後所造成之影響。該研究利用1991年德州在個人乘客車險的費率規定改變做為研究對象並發現彈性費率將使得保險公司增加個人乘客車險的業務,但相對地也會因為風險分散計劃(assigned-risk plan)而減少一些被保險人投保,一方面也明顯的改善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降低個人汽車責任保險的損失率。
參、汽車保險續保之現況
汽車保險承保範圍三大險種別之簽單滿期保費已發生賠款金額及其損失率現況;86年車體損失險滿期保費為1,181,080(萬元),損失率則為50.88%,至89年滿期保費為1,156,387(萬元),損失率則為63.18%;在86年竊盜損失險滿期保費282,517(萬元),損失率53.67%,至89年滿期保費為376,456(萬元),損失率則為63.72%;在第三人責任保險部份86年滿期保費為1,825,495(萬元),損失率則為25.92%,至89年滿期滿期保費為1,144,860(萬元),損失率則為58.90%,明顯在第三人責任保險,其簽單滿期保費有下降趨勢,損失率則接近於60%左右,分別表1和表2所示。
表1 86-89年汽車保險各險種滿期保費與已發生賠款比較表
年 度
滿期保費(萬元)
已發生賠款(萬元)
車體損失險
竊盜損失險
第三人責任險
車體損失險
竊盜損失險
第三人責任險
86
1,181,080
282,517
1,825,495
600,922
151,633
473,104
87
1,275,161
373,753
1,177,928
798,868
267,397
699,608
88
1,103,162
360,977
1,142,087
725,703
240,124
662,558
89
1,156,387
376,456
1,144,860
730,605
239,880
674,277
資料來源:86-89年汽車保險業務統計年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表2 86-89年汽車保險各險種損失率比較表
年 度
損 失 率(%)
車體損失險
竊盜損失險
第三人責任險
86
50.88
53.67
25.92
87
62.65
71.54
59.39
88
65.78
66.52
58.01
89
63.18
63.72
58.90
資料來源:86-89年汽車保險業務統計年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汽車車體損失險及竊盜損險,車齡在一年左右的新車投保率高達73.9%,第二年起大量脫離車險市場,投保率下降近30%,之後數年的續保情形則會隨車齡的增加,以6%~8%的比例退出汽車保險市場不再續保,而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投保率第一年新車應有80%以上,而後隨車齡的增加會有部份車主因某些因素未再續保,投保率介於50%~70%之間,這亦將影響「續保」的問題。
至於,續保(Renewal)係指保單之保險期間屆滿或將屆滿時,被保險人為使該被保險標的得繼續受有保障所為之新保險行為。一般係以原條件由保險人暫時簽發續保證明書(Renewal Certificate)以資作為暫保證明或逕以簽發新保單為之【註1】。
續保乃舊契約之消滅及新契約之訂立,故續保人仍須辦理要保手續並履行說明義務;保險人亦仍應重新調查核保並出單收費。產物保險公司各險對續保一致,大致將續保作一規範,包括續保之統計上慣用名稱,以及續保計算公式,前者包括原承保件數之界定、已續保件數、統計期間以及除外保件之界定等;後者一般包括續保率及續保保費率之計算式,如下分述:
1.續保之慣用名稱
(1)原承保件數:
(a).原保單到期日落於統計之月份者。
(b).一年期以上保單均視為原承保件。
(c).舊單為短期保單者,保險期間超過30天(含),視為原承保件,(d).30天以下之保件,則不列入計算。
(e).強制險及任意險之件數及保費分開計算。
(2)已續保件數:
(1).原任意險續保或改成只有投保單獨制險者。
(2).單獨投保強制續保時有加保任意險時,列入已續保件數計算,其餘則不列入。
(3).全額退保件數不列入計算;部份退保則需列入計算。
(4).強制險及任意險之件數及保費分開計算。
(3)統計期間:
(1).生效日期提前之保件,於原保單迄日前60天內投保。
(2).中斷保件則於原保單到期日後60天內亦列入續保。
【-60天< = (新單生效日-舊單到期日) > =60天】
並為考量實務上延後出單保件,續保率截算日為每月15日,統計上月之續保率。
(4)除外保件:已註銷件數及全額退保件數(保費為0者)
2.續保之計算公式
由式(1)定義續保率是以原承保件數為分母,於一固定續保認定之統計期間已完成續保件數當分子,算出續保率。式(2)則以原承保件數的保費當分母,於一固定的續保認定之統計期間已完成續保件數的總保費當作分子,計算出續保保費比率,期間最大差異性一個以件數當基礎,一個是以保費為主要統計基礎,可視其個別的需要性來選擇,至於續保之計算公式,一般如下所述:
已續保件數
原承保件數
續 保 率 = ………………………………(1)
已續保保費
原承保保費
續保保費率 = ………………………………(2)
然而,如何健全產物保險產業的業務結構與經營方向,關鍵在於大宗業務的汽車保險的續保問題以及其行銷開源問題。因此,對於汽車保險各險種以及其續保情況的因素,實值得關切的研究重點。再者,依實務面而言,產物保險公司汽車保險的行銷通路來源可區分為保代業務、監理業務、職團業務、直接據點業務、個人直接業務、網路投保、超商、金融機構代收等行銷通路,現分述如下:
(1)保險代理人業務:
國內車商皆有成立保險代理公司代承辦汽車保險的業務,其業務量約為汽車保險20%左右之市場佔有率,目前以六大保險代理人公司為代表,分述如下:
1.和安保代─TOYOTA 豐田汽車(進口)、國瑞汽車
2.福灣保代─FORD 美國福特(進口)、福特汽車
3.凱興保代─NISSAN 日產汽車(進口)、裕隆汽車
4.東安保代─MITSUBISHI 三菱汽車(進口)、中華汽車
5.南陽保代─HONDA 本田汽車(進口)、喜美汽車
6.東華保代─BENE 賓士汽車
(2)監理業務:
為公立監理站其一般為方便消費者辦理異動過戶時需先辦強制機車或汽車強制保險而設立的保險櫃檯;或由一般民間所成立的代檢驗線的保險櫃檯所簽單之汽車保險業務,其業務量約為市場佔有率5%。
(3)職團業務:
國內產險公司一般皆會與公司或企業團隊簽約汽車保險的優惠條件來承保汽車保險業務,此業務來源稱為職團業務,此業務約佔市場15%的業務量。
(4)直接據點業務:
此業務來源大致由保險經紀人業務或非保代車商所提供,約佔市場5%業務量。
(5)個人業務:
直接由保險公司從業人員所直接招攬進來的業務,此業務來源約佔市場50%的業務量。
(6)網路投保、超商、金融機構代收:
此業務來源是由其他通路的汽車保險業務,由網路投保、超商及其他金融機構代收,這也是目前最具發展潛力的通路來源,市場極待開發,目前此業務來源約佔市場5%。
肆、研究設計與方法
根據上述學理架構,並以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之實際汽車保險資料為基礎,以探討汽車保險從人因素、從車因素、地區因素、繳費方式、促銷因素為考量,各項研究變數與汽車保險續保間的相互關係。根據上述架構與研究假說、變數選取以及研究模式,分述如下:
一、研究假說
根據上述架構,在建立研究設計與方法之前,先對研究假說與研究變數做一界定,本研究則根據汽車保險引用較普遍的考量之因素,如有從人因素、從車因素、地區因素、繳費方式、促銷因素為考量,並先提出如下假說:
假設1:續保與總體經濟因素無關。
假設2:續保與保險政策無關。
二、變數選取
探討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各項因素著手收集有關的實際資料,其情形說明如下:
(一)資料說明
1、 樣本的選取:以同一年度,不同地區投保之自用小客車為收集標的,再根據亂
數選取方法,隨機選出1,000筆資料作為分析之用。
2、 期間選取考量:採最新資料為原則,但須橫誇整個年度,並考量己滿期保費為基準,也就是依照保單年度(Policy Year)為統計資料的收集期間,並對應承保與理賠的年度;所以承保資料是依 89年一年期間所投保之承保資料,而理賠資料是依 89~90年兩年期間所發生的已決和未決賠款記錄。
3、 地區:本文資料標的有高雄縣(市)、屏東縣(市),屬於南部地區區域性資料。
(二)變數說明
一般而言,在汽車保險學理上僅考量從人因素和從車因素,本文為了分析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續保問題,又根據保險公司現有的資料限制,則擴充納入承保地區因素、繳費方式及促銷因素等構面,因此,本文基於學理與實務的權衡考量基礎,變數包括婚姻狀況、汽車廠牌、汽車車齡、肇事者性別、承保地區、汽車排氣量、繳費方式以及送拖吊卡等八個變數,如表3所示。
表3變數對照表
代表符號 變數名稱
X1 婚姻狀況(1:未婚,2:已婚)
X2 汽車廠牌 (1:國產車,2:非國產車)
X3 汽車車齡(1:一年以內,2:一年~五年內,3:五年~十年,4:十年以上)
X4 肇事者性別(1:男性,2:女性)
X5 承保地區(1:北高雄,2:南高雄,3:高雄縣,4:屏東縣)
X6 汽車排氣量(1:1200CC(含)以下,2:1201~1800CC,3:1801~2400CC, 4:2401~3000CC,5:3001CC以上)
X7 繳費方式(1:支票,2:現金,3:刷卡,4:業務廠,5:劃撥)
X8 送拖吊卡(1:送拖吊卡,2:不送拖吊卡)
資料來源:本研究
三、研究方法-- Logistic 模型
由於傳統的迴歸模型中,被解釋變數的數值範圍是從正無限大至負無限大,然而,應用於觀測產物保險公司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續保時,則不適合使用,因為預測保險公司保險單是否續保時,其被解釋變數具有二分變數的性質或稱為白努力分配(Bernoulli Distribution),其公式如式(1)所示。
1-y
f(y)=Py (1-p) (1)
式中 y=0,1
由式(1)中當y=1 時可定義,為某事件發生,而 y = 0 時則定義為某件事件不發生,p則為該事件發生的機率,由於機率的測度定義在0 與 1 之間,故無法以傳統的迴歸模型加以分析。為此,本文引用 Logistic 迴歸以適用於被解釋變數(因變數)為非連續且具有二分變數的性質。由於 Logistic 模型主要是利用累積機率函數(cumulative probability function)的概念,將本文上述所提及解釋變數(自變數)的實際值轉換為機率值。至於,其用下面的迴歸式來擬合如式(2)所示。
p
i=1
exp (b0 +Σ bi xi )
p
Y = (2)
i=1
1+exp (b0 +Σ bixi )
不論何種迴歸係數bi,Y的預測永遠在0與1之間,而且假設二元因變數Y發生的機率P,則
P¢=log P/(1-P) (3)
式(3)稱為羅吉斯(Logistic)轉換或羅吉(Logit)轉換,因P¢的值介於-∞到+∞,則Logit轉換將限制在0與1之間的障礙解除,因此,則可運用一般線性迴歸式;換言之,對式(2)兩邊取Logit轉換,即可得一般標準的線性迴歸式
P¢=b0+b1x1+b2x2+….…+bnxn (4)
本文基於上述研究Logistic模型,以及依所收集之資料中的變數,加以彙整並進行實證分析。
伍、實證結果分析
由於上述就是欲以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實際汽車險資料為基礎來探討每項自變數與汽車保險續保之間的相互關係,本文所選定其樣本均為被保險人,現就樣本資料分析如下:
一、 樣本資料分析
(一)婚姻狀況:從本文獲得結果果發現被保險人已婚人數比率為94.00%,有940人;未婚人數比率為6.00%,有60人,顯示年齡層較大且已婚者經濟狀況相較未者所擁有車子之比率有相對較高之趨勢,符合一般社會常理。
(二)汽車廠牌:在車輛廠牌型式方面國產車比率為79.40%,有794輛;其中以中華汽車、國瑞汽車、福特汽車、裕隆汽車、喜美汽車五大廠牌比率較高,非國產車(進口車)比率為20.60%,有206輛,其中以賓士車、 BMW、克萊斯勒所占比率較高,國產與非國產兩者比率約為8:2,對市場銷售及佔有比率而言尚稱符合。
(三) 汽車車齡:發現從樣本中一年內被保險車輛比率為6.40%,有64輛,一年至五年車輛比率為 43.40%,有434輛;五年至十年車輛比率為41.80%,有 418輛;十年以上車輛比率為 8.40%,則有84輛;以一年至五年和五年至十年兩個級距所占的車輛數最多,至十年以上僅剩下84輛且大多數皆為進口車,顯示進口車之勘用情形確實比國產耐用,符合一般大眾對進口車的評價。
(四)肇事者性別:樣本中駕駛被保險人車輛肇事女性比率為2.70%,有27人;男性比率為4.70%,則有47人,全年無肇事者比率為 92.60%,有 926人,與統計數字肇事率為百分之七,且樣本中男性駕駛人肇事人數為女性駕駛人肇事的1.74倍,其結果尚稱符合。
(五)承保地區:承保地區分為北高雄地區、南高雄地區、屏東縣市高雄縣各鄉鎮,其承保車輛數比率皆25.00%各隨機抽樣250輛,以其分散為原則,以便了解不同承保地區實證結果。
(六)汽車排氣量:汽車屬 1200CC 以下比率 2.10%,有21輛 ,1201-1800 CC 比率為 57.50% ,共有 575 輛,1801-2400 CC 比率為31.90% ,共有 319 輛,2401-3000 CC 比率為 6.30% ,共有 63 輛,3001 CC 以上比率為 2.20% ,共有22輛。表中樣本以 1201-1800 CC之車輛分佈所佔比率為最高,表示國人基於費用上的考量,不論是車價 、稅金、車輛的省油度上,以中小型房車較普遍。
(七)繳費方式:繳費方式支票繳費比率為 36.60%,有366件;現金繳費比率為25.90% ,有 259件,刷卡繳費比率為 22.60%,有 226件;由車商代收保費比率為 12.70%,有 127件;劃撥方式繳費比率為 2.20%,有 22件,表中樣本以支票方式繳費所佔比率為最高,其次為現金繳費。
(八)送拖吊卡:若車輛投保以職團或車隊方式投保,由保險公司隨保單贈送道路救援服務比率為 36.30% ,有 363 件;未隨車附贈者比率為 63.70% ,有 637 件,與實際贈送比率 35.00%,尚稱符合。
二、 實證結果分析
本為瞭解那些因素影響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續保問題,基於上述理論架構以及樣本資料有1000筆,並且由從人因素、從車因素、地區因素、促銷因素等構面萃取八個變數,分別為婚姻狀況(X1)、汽車廠牌(X2)、汽車車齡(X3)、肇事者性別(X4)、承保地區(X5)、汽車排氣量(X6)、繳費方式(X7)、送拖吊卡(X8),並運用Logistic迴歸分析,進行實證分析。本研究結果發現此模式與只有常數項的模式作比較,其卡方值為46.5496且p值=0.0000002,表示此模式是顯著或有效的。
另外,從表4中Logistic迴歸分析結果,若在顯著水準為0.10之下,得知婚姻狀況(X1)、承保地區(X5) 、繳費方式(X7) 以及送拖吊卡(X8)等四種變數的P值均小於0.05,表示這四種變數的迴歸參數顯著異於0,換言之,即表示婚姻狀況、承保地區、繳費方式以及送拖吊卡是與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續保與否有關的。
表4 Logistic迴歸分析表
變數名稱
變數係數
P值
變數名稱
變數係數
P值
截 距(X0)
-0.6624
(0.6958)
0.3414
承保地區(X5)
0. 2115
(0.0649)
0.0012***
婚姻狀況(X1)
0. 5380
0.2788
0.0540*
汽車排氣量(X6)
-0.0094
(0.0435)
0.8297
汽車廠牌(X2)
0. 1847
0.1951
0.3441
繳費方式(X7)
-0.1884
(0.0509)
0.0002***
汽車車齡(X3)
-0.0091
0.0185
0.6224
送拖吊卡(X8)
0. 5201
(0.1570)
0.0010***
肇事者性別(X4)
-0.2490
(0.1889)
0.1876
資料來源:本研究 *:顯著水準0.10 **:顯著水準0.05 ***:顯著水準0.01
由上述實證結果得知,在顯著水準為0.10之下,影響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續保因素主要來自於婚姻狀況、承保地區、繳費方式、交送拖吊卡具有顯著的影響,其中繳費方式對於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續保呈反關係,另外,婚姻狀況、承保地區、及送拖吊卡對於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續保呈正關係。
再者,由表5結果顯示,本研究續保機率小於0.5歸類為不續保,而大於0.5歸類為續保。並且,優勢比(Odd ratio)為正確分類比上錯誤分類之比值為4.7371,其值大於1,亦隱含著運用此模型預測比亂猜還來得好。另外,表中顯示本模型整體正確率為71.70%,也就是預測有效度為71.70%。同時,由本文實證結果顯示有續保711位,佔有71.1%,無續保共有289位,佔有28.9%。因此,國內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續保由從人因素、從車因素、地區因素、促銷因素等構面,可顯示國內南部地區汽車保險有續保的比例已達過半以上。因此,欲瞭解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續保影響因素的問題,可運用該模型作為行銷決策管理之參考依據。
表5 Logistic迴歸之預測機率辨識率表
受檢值
正確分類
非正確分類
百分比
不續保
續保
不續保
續保
正確率
續保機率(0.5)
13
704
7
276
71.70%
資料來源:本研究
根據上述結果,具有影響汽車續保因素包括被保險人的婚姻狀況、被保險人的承保地區、投保繳費方式、是否送拖吊卡等四項,而依其變數係數得知其權重如下:婚姻狀況、是否送拖吊卡、承保地區、繳費方式。因此,本研究將影響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四項因素,分述如下:
(一)、被保險人婚姻狀況:與續保呈正相關,即已婚者較未婚者續保意願較高。從結果得知可能是已婚者有家庭賦予的責任感較未婚者為重,在人格發展上較成熟,對於事務的責任感較高,且一般已婚者經濟狀態通常會比未婚者較好,而且女性對於外在環境中的交通混亂較為敏感,可能會提醒婚姻的另一半續保汽車保險,以上原因可能是促使已婚者比未婚者較會續保的合理原因。已婚者之續保比率為71.60%,不續保比率為28.40%;而未婚者續保比率為61.67%,不續保比率則為38.33%。
(二)、被保險人承保地區:一般車主會於駕駛地區附近來投保汽車保險,而駕駛地區與投保意願則有其相關性,續保與其使用地區因素,有極密切的相關性,行駛地區車輛數密度愈高,則投保意願愈高,如此就能說明北高雄之承保區,較有續保傾向,而屏東之承保地區,則較有不續保傾向,因高雄市為大都會區,車輛密度高,而屏東為農業縣相較車輛數密度較低之故,如此應可做一合理說明。
(三)繳費方式:已經投保的保戶是否續保其與招攬人的關係存在著很重要的因素,兩者的互動關係絕對會影響保戶的續保意願,由繳費方式以劃撥者,較有
(四) 送拖吊卡:保險公司為增加保單的附加價值,針對特定的職團與公司車隊的車輛(以自小客、自小貨為限)贈送道救援卡,為保戶提供更進一步的服務,雖然此項服務項目與銀行信用卡業務所提供的免費道路救援服務是相同的,但是對完全沒有而且需要自己購買或是已經擁有此項服務的保戶而言,隨著汽車保險保單額外再補送的拖吊卡,還是有一定程度的續保吸引力,而隨著拖吊卡的贈送,所產生的實際拖吊費用成本不斷的增加,也加重保險公司的營運成本,有送拖吊卡較願續保,未送拖吊卡,則較不願續保的情形應能容易理解。
目前產險公司針對汽車保險的續保,通常可分為直接業務與間接業務兩種方式來接洽續保,由公司業務員直接招攬的行銷通路的續保單,就交由各經辦人員去接洽續保的事宜,而屬於車商或其他來源的間接業務,就將續保單交由車商去接洽續保事宜,並未特別區分或有何特別的方式來增加續保成功的機會,現已知上述會影響保戶續保之變數,產險公司可針對先前基本承保資料來區分,將被保險人已婚的保戶,車輛承保地區較市區者,投保繳費方式是以現金或刷卡的保戶,去年投保公司有送拖吊卡的保戶特別加以處理,將其列為續保招攬工作的重點,
當能有效提升續保量,更順利完成續保招攬的工作,如此應比在忙碌中只知寄出續保通知,而不知重點在那裡的效果來得好的多。
三、模型與實例說明
茲為使本研究較具應用性,將以六個實際個案運用上述所得模式,結果如表6中。由於因前述提及續保機率小於0.5歸類為不續保,而大於0.5歸類為續保,因此,本文結果發現在六個實際個案中除了個案B外,其餘個案的被保險人預測續保與實際續保相吻合。
表6 實際與預期續保之個案實例
個案
編號
婚姻狀況
送拖吊卡
承保地區
繳費方式
預測續保
與否
續保機率
實際續保
與否
A
已婚
有
南高雄
劃撥
續保
大於0.5
續保
B
已婚
否
南高雄
現金
續保
大於0.5
不續保
C
已婚
有
北高雄
支票
續保
大於0.5
續保
D
未婚
否
高雄縣
支票
不續保
小於0.5
不續保
E
未婚
否
屏東縣
刷卡
不續保
小於0.5
不續保
資料來源:本研究
陸、結論與建議
汽車保險一向被視為大眾化業務,保險商品保單條款及費率均需主管機關核准,保單條款標準化,費率亦多採規章費率,而自由化後之保險市場主管機關對於以上之管制逐漸鬆綁,保險公司在競爭市場欲取得優勢,必須以「非價格競爭」(non-price competition)為策略才是上策,亦即加強對顧客的服務,提升服務品質,才能在此激烈競爭環境中脫穎而出,本 文透過Logistic迴歸分析,以被保人婚姻狀況、被保車輛廠牌、被保車輛車齡、肇事者性別、承保地區、車輛排氣量、投保繳費方式及是否贈送拖吊卡等八個自變數來測試,最後結果顯示被保人婚姻狀況、車輛承保地區、投保繳費方式、是否贈送拖吊卡等四個變數較具有顯著性影響,同時由變數係數中可得知各變數權重依序為婚姻狀況、送拖吊卡、車輛承保地區、投保繳費方式。這些變數也就是會影響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保險續保之分類因素,了解上述變數後產險業應就選定的目標消費者,提出不同服務層級的第三人責任險保單,以達到下列幾點目標:
1.對保險人:區隔市場並提升服務品質。針對公司固著力較強的已婚被保險人加強續保行銷,促銷因素送拖吊卡有相當好的效果,應可善加利用,針對比較有續保趨勢的大都會區加強續保的宣導,並以更方便的繳費方式吸引顧客繼續來公司投保,當然公司業務人員與顧客間的互動關係也是相當重要,如此當可提升汽車保險之續保。
2.對被保險人:消費者改變以往心態,慎選服務提供者。由於保險自由化帶來費率自由化、商品多樣化、資訊透明化的結果,政府擬訂政策時,被保險人之保護將不再是被考量之重點,被保險人以往仰賴主管機關保護權益之心態應加以改變,慎選服務提供者,以免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而宣告倒閉時,政府亦將不會全額概括承受保險契約,被保險人勢將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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