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韵名都基坑支护工程监理方案编制单位: 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李 天 坤 审 核: 李 天 坤 审 批: 日 期: 目 录超高层深基坑支护监理方案2第一章 工程概况3第二章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5一、深基坑工程建设。5二、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5三、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5四、施工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安全及基坑安全的第一责任。5五、深基坑工程开挖前需办好所需手续6六、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要求6七、各单位应派人参加支护方案设计审查会8八、深基坑工程施工相关要求9九、深基坑工程监理与监测11第三章 工程质量、安全实体
2、监督12一、钻孔灌注桩的监督12二、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督14三、钢筋混凝土冠梁监督19四、预应力锚杆施工监督21五、土方工程施工监督22六、基坑变形监测监督25七、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监督28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监督32第四章 监理工作重点37一、管理资料37二、施工方案审查37三、原材料管理39四、质量管理40 超高层深基坑支护监理方案深基坑工程、特别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涉及领域广,技术难度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往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工期拖延,给城市建设及企业形象都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也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同问题,监理单位要协调
3、施工、设计、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了加强“海韵名都”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为保障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临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筑施工合同等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监理方案。第一章 工
4、程概况拟建海韵名都工程位于海口市牡丹路东侧,红棉路南侧,世贸北路西侧,场地原为填海绿化地,场区原建筑物均已拆除,场地东南侧4.5m深处有0.6m厚的火山岩和温泉井,南侧距玉园一区公路1.5m,南侧及西侧地下0.8 m1.2 m深处有一万伏高压电缆,拟建建筑物包括A、B二栋32+1层(开挖深度9.5 m),C1C8栋4+1层(开挖深度8.3 m),商业中心2#为2层(开挖深度8.3 m),框剪结构,二层地下室分布于整个场地。本工程由华磊设计院设计,工程桩采用直径500预应力管桩。深基坑支护工程由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海南分院设计(万山公司承包设计),监理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三亚万
5、山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筑图纸要求,基坑支护区域设计正负零0.000 m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5.162 m(秀英高程),基坑底开挖标高为-10.4 m-11.4 m,基坑支护区域开挖深度约为8.3 m9.5 m左右,本设计基坑底边线根据建筑总平面图纸提供。场地周边管线主要分布在北侧,仅依据昌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管网作为参考,东南侧地下火山岩带无详细资料。1.钻孔灌注桩直径为直径800 mm,设计桩长分别为13000mm;15500mm;16000mm;14000mm;12500mm;15000mm;桩距分别为1500mm;1600mm;采用C25商品混凝土。(详见施工图)2.水泥土深层搅拌桩(
6、止水帷幕):设计直径为550mm,设计桩长为11500mm,桩距(中至中)350mm,采用强度不低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渗入比为15%。3.用于坑内侧被动土体加固搅拌桩;设计双排直径500mm,设计桩长3000mm4000 mm,采用强度不低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渗入量为20%。4.预应力锚索:采用直径15.2mm抗拉强度1860MPa规格的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设计锚固段直径130mm。锚固段用纯水泥浆液压力注入,水泥标号采用普硅42.5,水灰比0.5.5.锚索腰梁采用20b规格的普通热轧槽钢(2根20#槽钢)。第二章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
7、,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要求。一、深基坑工程建设。深基坑系指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深度未超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工程建设,包括工程勘察、支护结构设计、支护结构施工内容等。二、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必须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专家技术审查,施工图支护设计文件必须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到海口市建设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三、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经专家评审
8、通过的设计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预算。 四、施工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安全及基坑安全的第一责任。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周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情况进行详细勘察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当基坑深度超过10米(含10米)或基坑周边地质复杂且覆土层以杂填、沙卵层为主以及工程特殊性需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构进行安全结构性能鉴定。深基坑开挖或支持施工完成后因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和建(构)物结构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
9、生安全事故的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或督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支护工程办理工程保险对附加第二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五、深基坑工程开挖前需办好所需手续深基坑工程开挖前,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取得市建设局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对违反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要求(一)深基坑工程勘察单位应具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勘察文件应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 深坑基设计单位应具备甲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资质,主要设计人员应
10、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设计人员注册签章。(二)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组织岩土勘察,特别是在场地竖向高程较复杂,影响周边存在的道路、桥梁及大型公建、学习等其他重要建筑物时,其工程勘察范围必须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勘察成果应分析建设场地有影响周边区域整体稳定性,并提出对基坑开挖进行支护设计和施工应注意的重点事项。对存在严重的不良地质现象,不适宜开挖建设地段应有明确的意见并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和要求。提供的勘察成果,内容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三)设计单位必须在取得工程勘察成果后方能组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前应收集工程有影响的周边房屋
11、建筑、地上及地下管网分布、人防设施布置、场地现状地形、道路上线图等资料并进行现场测量复核;支护设计应严格复核场地局部稳定性和整体稳定性,应验算各种工况对有影响的周边建(构)筑物及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有影响的周边和相邻建筑物及场地安全。工程设计人员应对周边原有的挡墙、围墙、房屋、管线、水系等进行综合调查并定位测量,确保周边设施的正常使用。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满足海口市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编制规定要求及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支护结构、地下及地表水处理措施、降水措施、环境保护、监测、检测、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及相关计算书。深基坑工程设计充分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
12、利因素,提出对周围环境保护的避免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深基坑的设计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督促工程企业严格按照信息化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异常,应当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四)支护结构原则上宜与主体结构分开。如果必须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时,则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慎重考虑支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五)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采用委托审查制,有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机构组织,审查机构应组织专
13、家审查会,审查专家应从“海口市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专家库”中选出,至少由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2名注册结构工程师组成。七、各单位应派人参加支护方案设计审查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报送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及计算书;(二)工程场地基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三)已经审查通过的初步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四)已经审查通过的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五)工程场地的现状地形图,道路上线图及管网图;(六)地下室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七)危险工程整治现状和相关检查报告。八、深基坑工程施工相关要求(一)深基坑工程施工由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其支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应有组织进
14、行,相关的配合协调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其协调工作由施工总承包负责。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深基坑土方及支护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组织施工。(二)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施工方案。从施工方法、施工程序、进度安排、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对邻近建(构)筑物及设施应有周密的保护措施,对地面推载、地表水、地下水应有详细的控制措施;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工程应有控制险情的应急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章,并经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认可,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意见
15、完善专项施工方案。(三)建设(施工)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变更时,建设单位须向原设计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四)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对有关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重要部位的专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深基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履行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检测。(五)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检查、
16、督促基坑施工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令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盲目施工。(六)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和搭设民工和职工宿舍。在深基坑周边上述距离范围内,确需搭设办公用房、堆放料具等,必须经深坑基工程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进行特殊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必须经原专家组评审。(七)施工单位应制定防范事故的应急方案。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大事故,并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禁拖延
17、或隐瞒不报。(八)深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工后,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建设、深基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深基坑进行联合验收,对开挖工程时基坑支护工程的稳定性,时效性等方面出具书面意见,并对周边环境及房屋安全有无影响作出评估,并报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察,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结构施工。(九)凡建设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单独发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深基坑设计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十)深基坑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并在基坑围护结构有效时限内和
18、主体结构满足抗浮要求时,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工作。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九、深基坑工程监理与监测(一)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施工重点和结构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规范、设计文件、评审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文件,提出监理意见,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监理单位在监理深基坑工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检查建设、勘察、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2.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方案的实施; 3.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4.检查各种观察检测记录; 5.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6.法律、法规、文件、条
19、例等规定的其它应监理的各种内容。(三)基坑监测,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四)有地下室或地下结构的建(构)筑物及基坑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各类管(网)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周边环境应进行监测。(五)检测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意见。监测采集数据已达到报警界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工程结束后,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供监测报告。(六)遇大风、大雨及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沉降、变
20、形、地下水位编号等观察工作,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第三章 工程质量、安全实体监督建筑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采用定点检查、旁站监督、巡视监理、随机抽查和验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一、钻孔灌注桩的监督(一)定位、钻孔:成孔时钻孔机定位要准确、水平、稳固,钻孔机转盘中心,机架中心与护简中心三点成为一条垂直线,其允许偏差不大于20mm,钻孔时应严格控制钻进速度,其钻进速度应与送浆。排浆适应,钻孔进度应低于排浆速度,避免造成埋钻。成孔过程中不得无故停钻,如遇夜间(不允许继续)施工。停钻之前应做好泥浆护壁工作。同时将钻杆上提至安全高度,防止塌孔,在
21、钻进过程中,钻至设计持力层时应及时会同建设施工方进行深度检验,确认后继续钻至终孔深度,终孔后及时会同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余尺丈量,丈量后得出孔深,钻孔灌注桩在钻孔过程中,如遇进尺较快孔段和软硬换层孔段要控制钻压,防止发生斜孔。桩机就位时,如遇邻桩成孔距离小于4d时,必须搁桩施工。做好施工验线记录。(二)清孔清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终孔完成后进行,利用钻杆清孔,根据地质情况。主要采用大密度泥浆清除孔内沉渣,保持钻头离孔底0.2m左右空转循环清孔。清孔时间以保证清除沉渣达到试桩要求。第二次清孔须在安装好钢筋笼及导管后进行,主要是为了清除因安装钢筋笼及导管时有杂质进入孔内,同时也为了稀释泥浆比重,保
22、证浇灌质量。因此第二次清孔应控制好泥浆比重,清孔泥浆比重控制在1:2以内,沉渣控制在10cm以内。沉渣测量时应使导管离开孔底50cm左右。并做好原始验收记录。(三)钢筋笼制作安装钢筋进场首先应检查该批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及见证取样(送检)并在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钢筋笼制作时应控制好钢筋间距钢筋直径及安装数量及长度。焊接应牢固饱满不得脱。钢筋应顺直。焊渣须清理干净,保护层垫块安放正确。钢筋笼安装入孔前应检查吊环长度,吊放入孔时,应对准孔位轻放、慢放,并将钢筋笼顶端固定牢固。并做好隐藏验收录。(四)水下混凝土灌注:商品砼进场应检查砼合配比,浇捣过程中应控制其搅拌时间及进行砼塌落度检测,砼浇捣时应控制初
23、灌量在0.6m以上,初灌时采用足够大的砼包止水,并把导管上提,用足够的砼量把止水包压住不使泥浆上冒,灌注过程要续进行,不得中断,并尽量缩短灌注时间,埋管深度宜控制在2.0m左右,并利用导管捣实水下混凝土。灌注时砼面上升接近钢筋笼时,应适当放慢灌注速度,待砼面进入钢筋笼底端2-3米后可水平提升导管。谨防钢筋笼上浮,起拨最后三四节导管时要增加插捣次数,起拨速度要慢弥合,使砼面慢慢上升。否则易造成泥浆进入。浇灌过程要监督做好砼试块,并标注日期。二、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督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程序为:水泥搅拌机定位调整导向架垂直度预搅下沉制配水泥浆(或砂浆)喷浆搅拌、提升重复搅拌提升直至孔口移至下一根桩、重
24、复以上工序。(一)桩机定位、对中放好搅拌桩桩位后,移动搅拌桩机到达指定桩位,桩位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二)调整导向架垂直度 采用经纬仪或吊线锤双向控制导向架垂直度。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垂直度小于1.0%桩长。做好施工验线记录。(三)预先搅拌下沉启动深层搅拌桩机转盘,待搅拌头转速正常后,方可使钻杆沿导向架边下沉边搅拌,下沉速度可通过档位调控,工作电流不应大于额定值。(四)拌制浆液深层搅拌机预搅下沉同时,后台拌制水泥浆液,待压浆前将浆液放入集料斗中。选用水泥标号P.O.32.5#普通硅酸水泥拌制浆液,水灰比控制在0.450.55范围,水泥掺入量16%,按照设计要求每米深层搅拌桩水泥用量不少于50
25、Kg。(五)喷浆搅拌提升 下沉到达设计深度后,开启灰浆泵,通过管路送浆至搅拌头出浆口,出浆后应喷浆搅拌30s,在水泥浆与桩端土充分搅拌后,再按规范要求的提升速度(0.500.8m/min)边喷浆搅拌边提升钻杆,使浆液和土体充分拌和。施工时如因故停浆,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若停机超过三小时,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妥加清洗。(六)重复搅拌下沉搅拌钻头提升至桩顶以上300500mm后,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深度,下沉速度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时因故停浆,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若停机超过三小时,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妥加清洗
26、。(七)喷浆重复搅拌提升下沉到达设计深度后,喷浆重复搅拌提升,一直提升至地面。(八)桩机移位 施工完一根桩后,移动桩机至下一根桩位,重复以上步骤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1.场地应先整平,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包括大块石、树根和生活垃圾等),场地低洼处用粘性土料回填夯实,不得用杂填土回填。2.施工前应标定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送量、灰浆输送管到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工艺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搅拌桩的配合比。3.施工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贮料罐砂浆泵与深层搅拌机接通,开动电动机,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设备自重,以0.8的速度沉至要求
27、加固深度;再以0.5m/min的均匀速度提起搅拌机,与此同时开动水泥浆泵将水泥浆从深层搅拌中心管不断压入土中,由搅拌叶片将水泥浆与深层处的软土搅拌,边搅拌边喷浆直到提至地面(近地面开挖部位可不喷浆,便于挖土),即完成一次搅拌过程。用同法再一次重复搅拌下沉和重复搅拌喷浆上升,即完成一根柱状加固体。4.施工中固化剂应严格按预定的配合比拌制,并应有防离析措施。起吊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成桩要控制搅拌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使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保证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5.搅拌机预搅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较硬土层下沉太慢时,方可适量冲水,但应考虑冲水成桩对桩身强度的影响。6
28、.每天加固完毕,应用水清洗贮料罐、砂浆泵、深层水泥搅拌机及相应管道,以备再用。(九)质量控制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各种计量设备(主要是水泥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完好程度。2.桩长、桩位、桩径的控制:桩长的控制不仅要看表,而且要在钻机搭架上作出明显的标记,在设计桩长深度位置、没进钻的钻顶的位置贴上(划上)明显标记并写上数字,其它刻度用较小的标记;桩位控制时测量放样后应钉小桩,然后钻白灰点,垂直度是桩位控制的关键,因为垂直度影响桩的承载力。最好用吊锤球的方法控制垂直度;桩径控制要求不小于设计直径,要经常检查钻头,发现磨损超限时及时焊补。3.水泥剂量的控制:为确保
29、桩体水泥每米掺入量以及水泥浆用量达到设计要求,每台机械均应配备电脑记录仪,同时现场应用比重计控制水泥浆稠度。最好做到一桩一配浆,一桩一清池(灰浆池)。另外项目经理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监理方应全过程旁站监督。所有施工机械均应编号,应将现场技术员、钻机长、现场负责人、水泥搅拌桩桩长、桩距等制成标牌悬挂于钻机明显处,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人。4.水泥搅拌桩桩头复搅的控制:当钻机反循环提钻并喷浆升至工作基准面一下3050厘米时,持喷30秒水泥浆,目的是保证桩的上部密实度和强度,根据荷载的扩散及传递原理,有必要加强水泥桩上部的密度和强度。5.喷浆时间的控制:每根桩开钻后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
30、喷浆。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6.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7.进行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试件可钻孔取芯,或其它规定方法取样。8.对不合格的桩应根据其位置和数量等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补桩或加强邻桩等措施。9.深层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如表7-20所示。深层搅拌桩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表7-20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水泥以及外掺剂质量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2水泥用量参数指标查看流量计3桩体强度设计要求钻孔取芯,或其他规定方法4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的方法一
31、般项目1机头提升速度m/min0.5量机头上升距离及时间2桩底标高Mm200测机头深度3桩顶标高Mm10050水准仪(除上部500mm)不计入4桩位偏差Mm50用钢尺量5桩径0.04D用刚尺量(D:桩径)6垂直对%1.5经纬仪7搭接Mm200用钢尺量(十)水泥搅拌桩的施工问题及处理1.喷浆阻塞:原因可能是水泥受潮结块或制浆池滤网破损或者是清浆不彻底。处理措施应改善现场水泥存储环境及时清渣并时常检查滤网的破损状况。2.喷浆不足:原因可能是输浆管弯折、外压、泄露或输浆管道过长,沿程压力损失大。处理措施应及时检查、维护管道并选择适当的位置开挖制浆池。当场地条件不具备时,可适当调增泵送压力。3.进尺受
32、阻:原因可能是地下存有尚未清除的孤石、树根或其它。处理措施应停机排除障碍或移位。速度失稳:原因可能是设备自身控制系统问题或机组人员操作不规范、不熟练,处理措施做到不合要求的设备不得进场,制定。三、钢筋混凝土冠梁监督海韵名都基坑支护桩冠梁总长为777m,冠梁高0.6m,宽1m,冠梁保护层为30mm。砼量约为466。20立(一)材料要求1.混凝土:冠梁采用C25商品混凝土。2.钢筋:钢筋材质和成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3.模板:(1)侧模采用定型钢模板。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滑、平整、清洁、易于脱模,不得有翘曲和变形(2)侧模加固采用截面尺寸为10cm10cm木方和直径42mm的钢管及相关配件,并保证能
33、满足侧模加固需要。具体构造详见安装大样图。(二)主要机械设备1.机具设备挖掘机、自卸汽车、空气压缩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成型机、钢卷尺、水平尺、插入式振捣器电锯、砂轮打磨机已及电焊设备等。2.主要工具钢丝刷、工作台、U型卡、钢筋板子、大小平锹、水桶、胶皮管和抹子等。3.施工工艺及要求(1)测量放线:由专职测量工程师采用换手法对冠梁边线进行施工放样,并现场下发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对所放桩位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钢筋绑扎。模板立好后及时对冠顶标高进行抄平,并标注在模板内侧。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2)土方开挖:冠梁施工段内围护桩全部完成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土方开挖。开
34、挖方式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开挖。开挖过程中并注意对围护桩主筋的保护工作。挖掘机将桩间土方挖至冠梁底标高以上10cm后,采用人要清底,以保证冠梁底面土方不扰动。开挖标高控制在冠梁底以下5cm,开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至指定存放地点。在这次作业过程中要注意清底的平整度以及适当夯实,设好梁筋垫块,调整好伸入梁中的桩筋。(3)冠梁钢筋模板安装完成填写报验单和砼浇拌申请令并经监理签证后即可开始砼捣制,但考虑到本工程长度与厚宽之比悬殊太大,宜每距50-60 m设一宽500mm -600mm的后浇带,该带距转角应小于20m为妥,以防应力集中的转角或通长筑图内某一处的裂缝,至于留试块做坍落度检查更是常规工作不再赘述。四
35、、预应力锚杆施工监督(一)材料准备钢筋(钢绞线、精轧螺纹钢筋或普通螺纹钢筋)、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锚杆锚具(QM、QVM锚具)。(二)施工机具钻孔机、拔管机、注浆泵、电动油泵、千斤顶、控制仪表等。(三)作业条件1.施工地区的地质勘探资料,查明该地区的土层分布和土层的物理力学特征,以便确定土层锚杆的布置和选择钻孔方法。2.了解地下水位及其变化情况、地下水的成分和含量,以便研究对土层锚杆的防腐处理3.查明施工地区底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位置和情况,以便确定土层锚杆的方法。4.考虑土层锚杆施工对邻近建筑物或地域的影响,如果土层锚杆的长度超出建筑物红线时,要征得有关部门的统一或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6、5.施工前要编制土层锚杆的施工方案,确定土层锚杆的施工顺序,安排好施工进度和劳动力组织,制定钻孔机械的进场、使用和保养维修制度。6.进行土方开挖,使锚杆作业面低于锚杆标高500600mm,并平整好操作范围内的场地。7.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要准备好用水,并挖好排水沟、沉淀池、集水坑,使成孔时排出的泥水通过排水沟排到沉淀池,再排入集水坑用水泵排走。并监督做好原始验收记录。五、土方工程施工监督(一)土方开挖工序:土方开挖应采取分区(周边和中心)分层分段进行,先开挖基坑四周土方,为锚索、喷砼及腰梁施工提供工作面。周边区土方开挖按照设计要求分层分段施工;中心区开挖首先把露出地面的长桩(试验桩)周边土层挖
37、开,挖至一定的深度后,把该桩割除。然后再回填,依次把所有露出地面的长桩割除并做好回填后,再分层分段开挖中心区土方。基坑四周土方开挖深度与锚索、喷砼施工相配合,分层开挖施工,深度以1.3m左右为宜(结合竖向支护设置情况),每次挖土挖至土钉锚杆或锚索以下2030cm。本工程因预应力管桩密度大,采用小型反铲挖掘机挖土配合整平。(二)开挖顺序为,主楼A、B栋部分整体挖至碎石垫层底,预留30mm人工清底即-10.9m处,然后开挖电梯井及积水坑。电梯井及积水坑挖至碎石垫层底,基底标高分别为9.5 m和8.3 m。C1-C8栋部分先挖至平均高度即垫层底最高处约-8.3m,然后再挖独立基础及集水坑、消防水池、
38、条基等。(三)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应有少量仍配合清底,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由机械掏取运走。(四)机械开挖应由深而浅,基底及边坡应预留一层150300mm厚土层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证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正确,避免超挖和土层遭受扰动。(五)夜间施工配置3000W大地灯。(六)质量控制标高的允许偏差(单位:50mm)1.基坑、基槽的允许偏差值+0、-202.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0、-20(七)工艺流程1.测量放线、验线 开挖 修槽 验槽操作工艺2.人工开挖浅基础、管沟等(八)一般顺序为:测量放线 切线分层开挖 修坡 整平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进行,每层开挖按施工方案的要
39、求进行,边挖边检查槽宽,至设计标高后,统一进行修坡清底。相邻基坑开挖时,要按照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开挖的原则施工。1.机械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挖基坑,翻斗汽车配合运土。机械开挖时,要配合人工清土,将机械挖不到的地方运到机械作业半径内,由机械运土。机械开挖在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预留20-30cm土层人工开挖,以防止超挖。2.注意事项(1)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尺寸。施工时严禁基底超挖。 (2)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若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预留200-300m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再挖。开挖基坑时,有场地条件的,一次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余土方运到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九)施工现场应划定
40、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十)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实际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十一)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十二)在现场建(构)筑物附加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十三)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
41、现况。(十四)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间距不宜大于50m,严禁攀登支护结构。(十五)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十六)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十七)施工规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十八)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十九)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
42、沟槽、基坑作业。(二十)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二十一)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确认施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六、基坑变形监测监督(一)基坑变形监测项目包括:桩顶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表沉降监测、监测点布置监测距不宜超过20m;水平位移采用经纬仪投影法施测,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平仪按等水准测量。(二)在基坑开挖期间,监测频率每天一次,在挖土时和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频率;(三)水平位移预警为5cm,沉降预警值为5cm;(四)坑外设置一定数量的水位观测井,随时监测周边水位变化情况,必要时观测可作地
43、下水回灌井之用;(五)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与设计和监理联系:坡顶、底面或周边构筑物等出现裂缝,坡顶位移较大且位移不收敛、超过设计预警值和允许值等相应的规范要求。(六)根据规范及有关规定,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基坑支护系统进行监测。(七)试验和验收1.预应力锚索应进行基本试验,数量3根,试验最大荷载取1.2倍设计拉力值。2.进场原材料(各类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常规检验。严禁不合格产品。短钉、预应力锚杆、旋喷桩及灌注桩等应该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1)喷射砼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试块数量按500取一组,每组试块为3个,喷射砼同时还应进行喷层厚度检查
44、,用凿孔法或其他方式检查,检查数量为每个100取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合格标准为:全部检查孔处厚度的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2)护坡桩对桩孔、钢筋笼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3)止水帷幕进行基本试验,通过试喷试验,确定不同土层摆喷施工技术参数。(4)帷幕施工质量主要进行开挖后渗漏检查,由明显渗漏水之处应进行注浆堵漏。(5)视情况对钻孔灌注桩桩身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或抽芯检测,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6)预应力锚杆抗拔力检验取锚杆总数的5%,检验锚杆应具有代表性,按规范规定程序进行。浆体强度检验每30根锚杆作一组。(八)其他1.本基坑支护措
45、施为临时支护,正常使用时间一年。2.在基坑开挖和地下工程施工期间从一开始就应密切注意支护体系的各项变化,如出现较大的变形,特别是变形接近设计允许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具体原因,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3.如现场条件与设计条件出现较大的变化和出入,应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对支护设计施工条件作出相应的变更。4.基坑周围地面附加荷载不得超过10kN/,距基坑顶边缘线5cm范围内不得堆载,坡顶安全护栏净高不低于1.2m。5.施工时做好砼的养护,确保各砼构件达到设计要求,对永久性支护区段,应做好所有外露钢、铁构件的防腐工作。6.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图纸文件进行预读图,如有矛盾之处,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反馈
46、。7.未尽事宜参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或其他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七、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监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服从监理单位的指示和决定。(二)建立并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经理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小组,各班组设安全员,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三)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认可后认真贯彻落实。(四)确保必需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工程施工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主管上级、驻地监理报告,及时处理事故,总结教训。(六)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