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品牌创建工作汇报 检察院品牌创建工作汇报一、在建立公诉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方面,我院实施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开展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对本院重大疑难的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活动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公诉部门与本院自侦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与制约,指导和建议自侦部门、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努力提高案件办案质量。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以及”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工作规定,坚持了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人民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的主要事实、案件性质、重要情节的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无罪判决案件和撤回起诉案
2、件专报制度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和市院关于建设信息网络的通知精神,按照基层检察院计算机局域网建设方案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充分依托二级专线网,发挥信息技术在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检察工作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完成了网络信息化建设三大主体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网络”三大体系”建设的完善工作。今年上半年,又开通了机要保密通道,确保了与上级单位的信息传送的安全性和即时性。三、在对刑事二审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中,需要按二审程序抗诉的刑事案件,我院均请示上一级检察院同意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四、在民行检察工作中,严格规范办
3、案程序,按照”立案公开、审查公开、结论公开”为特征的案件审查制度和以”重点审查人民法院原审案卷和依靠当事人举证”为特征的证据审查制度开展工作。五、在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建立了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系会,沟通信息,建立工作协商、信息通报、统计核对、监督制约、纠正结果反馈等制度,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实行了”一证通”制度以及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完成了在押人员各诉讼环节信息储存、查询、核实、预警、催办、通报,纠正结果反馈工作,形成事前监督、主动监督、流程监督的网络化动态监督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创建规划中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六、在构建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捕
4、诉工作方式方面,一是落实和完善了专人办理制度、讯问制度、调查制度等相关办案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可捕(诉)可不捕(诉)的坚决不捕(诉)”的刑事政策;三是实行了分案起诉制度、证据开示制度、暂缓起诉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对不捕、不诉及判缓刑未成年人的帮教、回访、考察制度等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起诉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了2005年度创建任务。七、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高检院、公安部、全国整规办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
5、联系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市院的部署,我院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密切合作,制定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具体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协作配合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八、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方面,一是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手册、职侦工作内务管理办法,严格一岗双责和一案三卡、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职侦工作进行专项整顿在职侦局开展了以职侦工作如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题的大讨论,针对职侦工作现状,查摆和剖析职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规范职侦工作线索排查、立案侦查、侦结移送的办案程序,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行使侦查办案权等执法行为和
6、执法作风方面进行了重点整改;三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按照重庆市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共同实行了侦查资源一体化、侦查活动一体化、侦查指挥一体化的侦查一体化机制;四是根据重庆市院的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本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制度,运用目标考核的导向、评价、调控作用,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严格管理考核,使职侦办案工作保持适当的办案规模,严格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与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并重,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五是加强职侦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形成侦查人才的遴选、培养、使用、激励、保障机制。九、在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方面,我院按照重庆市的统一部署,实现了与市院的视频、音频的专线链接,为侦查指挥网络化打下了基础。并按照市院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了信息和案件流程管理,及时认真完成了侦查人才信息资料的报送以及加强办案协作、信息互通等工作。十、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我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预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