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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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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榆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平榆高速公路工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做好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工程变更月报表制度》等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款。 第二条 凡从事平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监控、施工等单位均应维护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若无充分依据证明原方案不可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应遵照本管理条款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项目设计变更的基础文件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本管理条款所指工程变更是指自平榆高速公路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四条 工程变更费用以业主的最终签认为准。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任何单位都不得施工,不予以计量与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变更虚报工程量或提高单价。 第五条 变更方案的确定,应按照集体评审的原则进行,各施工单位、总监办应附评审会议纪要或讨论意见,并附参会人员名单。 第六条 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必要时备有图片资料。各单位应提前熟悉设计图纸,增强工作的可预见性,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合理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妥善做好设计变更工作,杜绝单方面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 第七条 建管处负责平榆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二章 变更分类 第八条 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三类。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设计变更: 1、路线起讫点和主要控制点发生变化的; 2、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3、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4、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5、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6、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连续长度300米以上或累计长度1公里以上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1、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300万元的。 第十一条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 第三章 范围和原则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3、地质、水文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 4、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5、上级主管部门、建管处、地方政府提出的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6、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不增加投资,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在原设计方案优化或进一步完善设计提出的变更。 8、其他特殊情况。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原则: 1、节约资源、少占耕地、利于运营和环保; 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3、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 4、精简节约、经济合理; 5、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前提下,尽可能采用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6、兼顾建管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外其它第三方的利益,不能因工程变更而损害任何一方的正当利益。 7、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增加造价或延长工期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8、经过审批的变更,原则上不能再次变更。 9、工程变更要坚持集体会议研究、分级审批、先审批后变更的原则,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违反规定,先变后报,肢解上报或瞒报、不报行为。参加会议人员:建管处的有关领导、总会计师、纪检书记、各部门负责人,由综合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10、设计变更原则上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或由原设计单位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签署意见。 11、建管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当地政府均可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和要求。监理、施工单位有义务对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建管处,并有义务做好已批准设计变更工程的实施工作。 第四章 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由建管处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建管处审批。对于影响到结构安全、环境保护的一般设计变更,报省交通厅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项目合同段,属于以下情况的变化,不考虑费用的增减: 1、路基填挖方的增减总量不超过原设计总量2%的。 2、路基土石质结构比例变化量不超过原设计10%的。 3、桥梁桩基地质层变化厚度小于等于桩长15%的(以1座桥为1个控制单元),其桩基单价不予调整。 4、隧道围岩变化累计长度小于隧道总长5%,或围岩级别越级变化但连续长度小于10米的。 5、工程过冬覆盖及保护措施的。 第十六条 凡图纸工程量经复核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不符时,由总监办审查上报,建管处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不需变更指令。 第十七条 建管处、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单位按本管理条款规定程序完善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由总监办提出的变更: 1、总监办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表》并上报建管处; 2、由建管处技术质检部3日内组织设计代表、总监办、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现场调查,会签《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3、建管处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变更方案; 4、施工单位在建管处确定变更方案后可以进行变更工程施工,并在3日内完成设计变更及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并上报总监办; 5、总监办在收到变更资料后2日内审核并上报建管处; 6、建管处在收到变更资料后,由工程管理部在3日内复核工程量; 7、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变更费用; 8、主管领导签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报送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1、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表》并上报总监办; 2、总监办在收到《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表》2天内审核完成并签署意见,同时上报建管处技术质检部。 3、由建管处技术质检部5日内组织设计代表、总监办、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现场调查,会签《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4、建管处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变更方案; 5、施工单位在建管处确定变更方案后可以进行变更工程施工,并在3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及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并上报总监办; 6、总监办在收到变更资料后2日内审核并上报建管处; 7、建管处在收到变更资料后,由工程管理部复核工程量; 8、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变更费用; 9、主管领导签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报送主管部门。 10、若变更费用预估在300万元以上的,总监办必须提前15天把变更意向书上报到建管处,建管处审核后上报省厅主管部门,省厅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管处下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二十条 变更资料: 1、变更资料应能完整的反映该设计变更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设计变更图纸达到施工图的要求。 2、设计变更图纸统一用A3或A3加长纸,其余资料用A4纸,图片资料要规范清晰。 3、图表资料的签署要齐全,签署意见应详细、具体、明确,不允许签署模凌两可的意见。 4、所有签字均应为本人手签(黑色或蓝黑色),不能打印,不能盖签名章。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处加盖公章,但应保证签字清晰,不应覆盖签字。 5、总监办在审核设计变更申报资料时,若变更数量、单价与施工单位不符时,须另附页修改,并注明个人签字。 6、申报变更编号统一为大写的PY-合同号-流水号。 7、表头统一用黑体小二号字,表格内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表格外统一用仿宋体小四号字。 8、建管处、设计单位、总监办、施工单位都应建立起工程设计变更台帐,每月月底前将台帐核对统一,有关人员签字认可(有关表格见附表)。各单位应对变更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妥善保管,作为项目检查、劳动竞赛考评的依据。 9、施工单位在报送一式六份变更文件时,同时上报整套电子版(包括相关照片、摄像等)。 第二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齐全,其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变更工程名称、位置、费用、论证结果、相关各方签署的意见等); 2、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特别是材料单价的由来。是清单价还是议定价,以及最终确定单价的理由),并须有单位的签字和公章; 3、变更方案、现场办公会议纪要、批准文件; 4、原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 5、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工程量和费用清单(重大变更和较大变更应编制预算); 6、审批所需其他资料(计算书等); 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 第二十二条 工程设计变更的数量与单价: 1、变更工程数量由总监办负责审核,建管处将采取与设计代表、总监办共同量测的方式进行抽查,若与总监办审核数量不一致时,以联合量测的数量为准。 2、变更单价以承包商清单合理报价为准,无单价的以相邻合同段单价为参考,总监办核定后报建管处合同管理部审定,集体会议研究最终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选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积极配合处理设计变更问题,如因设计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处理,以致影响工程施工,将纳入设计代表个人评议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二十四条 总监办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表》,无论是否同意,均签署后上报建管处。 第二十五条 总监办未及时审核、上报的,第一次对总监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万元,若因此影响施工进度时,将对总监清除出场。 第二十六条 总监办审核的变更数量如与建管处最终审定偏差较大的,第一次将对总监通报批评,第二次清除出场。 变表1 平榆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表 合同段: 变更号: 申请变更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 基本情况 原设计 变更设计 工程名称 部位、桩号 变更等级 一般( ) 较大( ) 重大( ) 附 件 变更理由及内容: 清单号 变更项目 单位 单价 变更数量 变更金额 以上小计 变更草图后附: 项目经理: 日期: 公章: 监理工程师意见: 日期: 变表2 平榆高速公路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主持单位 主题及内容 时 间 地 点 拟定事项: 参加单位及人员: 变表3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表 监理单位: 合同号: 施工单位: 编 号: 变更项目名称 桩号 原工程名称 桩号 变更等级 一般( ) 较大( ) 重大( ) 变更原因及内容: 附件: 1、附工程变更图表(变更增减金额估算表,工程数量计算表、变更工程图纸、基础资料等); 2、附业主下发的文件、函、会议纪要等; 3、隐蔽工程要附照片。 承包商: 日期: 公章: 增加投资 减少投资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代表意见 年 月 日 技术质检部 年 月 日 (续上表) 工程管理部意见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部意见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审批 年 月 日 处长审批 年 月 日 变表4-1 监理单位审核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监理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清单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施工单位上报 监理单位审核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 总监: 日期: 公章: 表4-2 工程变更计算表(监理单位)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监理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计算草图几何尺寸: 草图见附件 二、工程数量计算式及说明: 详细过程见附件 三、逐项单价表: 四、原设计数量与变更数量的增减情况: 五、变更金额审核: 共计:监理审核变更金额 元 变表5-1 设计代表审核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清单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施工单位上报数量 设计代表审核数量 设计代表: 日期: 公章: 表5-2 工程变更计算表(设计代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一、计算草图几何尺寸: 二、工程数量计算式及说明: 设计代表: 日期: 公章: 表6-1 工程管理部审核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清单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施工单位上报 工程管理部审核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 工程管理部: 日期: 表6-2 工程变更计算表(工程管理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一、各项目数量审核: 工程管理部: 日期: 表7-1 合同管理部单价审核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清单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施工单位上报 监理审核 合同部审核 单价确定方式 单价 单价 单价                                                                                                                                                                                           合同管理部: 日期:                 表7-2 工程变更计算表(合同管理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一、各项目单价审核: 合同管理部: 日期: 表8-1 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汇总表 申请变更单位: 变更号: 合同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清单号 变更项目名称   承包人上报 监理审核 设计代表审核数量 建管处审核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数量 单价 合价 数量 工管部审核数量 合同部审核单价 合价                           合 计       核减率             合同管理部: 日期       变表9 平榆高速公路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第 总监办 : 由 上报的第 号《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单》已经过批复,请按最终批复意见实施并计量支付。 变更项目内容及细节: 变更后合同金额的增减情况: 附:经过批复的以上变更工程的《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单》及其附件。 业主: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签收: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执一份。 变表10 平榆高速公路 工程设计变更令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第 合同段项目部 : 由你单位上报的第 号《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单》已经过审核批复,请按最终批复意见实施并进入计量支付。 变更项目内容及细节: 变更后合同金额的增减情况: 附:经过批复的以上变更工程的《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单》及其附件。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承包人签收: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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