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2016年度民政专项财政支出
项目单位 区民政局
主管部门 区民政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 年 6月 13日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李媚
联系电话
8417723
项目地址
云溪大道155号
邮 编
414009
项目起止时间
2016年 1 月起至 2016 年12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40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400
实际支出
(万元)
409.23
结余(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400
县市区财政
400
县市区财政
400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残疾人两项补贴
170.84
2016年3月、6月、9月、12月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52.46
2016年1-12月
老年人福利
35.41
2016年3月、6月、9月、12月
孤儿生活保障
50.52
2016年8月
支出合计
409.23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1、残疾人两项补贴170.84万元,其中:重度1-2级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61.73万元;3-4级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35.89万元;重度1-2级残疾人护理补贴73.22万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2.46万元。
3、老年人福利生活补贴35.41万元,百岁老年长寿保健金1.8万元;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22.39万元;65周岁及以上失能低保对象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1.2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费50.52万元,其中:散居孤儿生活保障34.02万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16.5万元。
已完成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0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质量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0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时效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5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成本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0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5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社会效益
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5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生态效益
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5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
10
10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老年人福利
孤儿生活保障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9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胡重香
纪检监察主任
区民政局
何 娟
办公室主任
区民政局
田丽容
财务股长
区民政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田丽容 联系电话:07308417723
2016年度民政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区民政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年初工作方案,现对财政专项支出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着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解决民生基本生活保障,财政安排的民政专项资金400万元具体涉及残疾人两项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老年福利、孤儿生活保障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残疾人两项补贴170.84万元,其中:重度1-2级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61.73万元;3-4级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35.89万元;重度1-2级残疾人护理补贴73.22万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2.46万元。
3、老年人福利生活补贴35.41万元,百岁老年长寿保健金1.8万元;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22.39万元;65周岁及以上失能低保对象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1.2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费50.52万元,其中:散居孤儿生活保障34.02万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16.5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是坚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广泛宣传、制定方案、建档立制;二是涉军服务保障有力。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大力气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政策待遇;三是实施老年人福利政策,体现对老年人的关爱,建立工作台帐,落实资金的发放到位;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从入保程序、保障金发放、档案管理、系统维护等各个方面着力加强和改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了孤儿的权益,把党和国家的温暖落实到每个孤儿身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民政工作通过这几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步形成了从“为民做主”到“请民做主”的积极转变,从“行政决策”到“民主议事”的制度创新,从“背靠背”的疑虑到“面对面”的沟通。“一听证、两约谈、三例会”工作机制在民政部门与民政对象之间构建了平等交流的渠道,搭起了互信互动的平台,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又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民政管理,支持民政工作的积极性。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通过按时间按要求及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老年福利、孤儿生活保障费打卡发放,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的稳定。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近年来我们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目前所有民生资金均通过涉农帐户打卡发放。存在的问题:1、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按上级文件要求配套的问题,合理性安排有待进一步加强;2、严格按预算进行使用和管理。建议: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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