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法规规定,为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制定本制度。1、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公司车辆,应按规定划分的停车场所集中停放。2、根据运输危险品类别分两个停车场存放。即:主车、槽车在后院停放。小车,应急车在前院停放。3、车辆应在相对封闭的固定专用停车场,集中停放。4、停车场应划分专用停车区域,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看管停放车辆安全。5、个别因运输业务确需在外地停放的车辆,应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公司派人察看停车区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停放。 道路
2、运输危险货物登记制度为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根据晋中市交通局晋中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市交运输【2010】0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公司制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登记簿,内容包括:1、驾驶员、押运员姓名。2、托运、收货者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3、装货地点、时间。4、危险货物的品名、编号、重量、包装形式、规格、件重、数量。5、收货地点、时间。二、公司值班调度员负责填写“危险货物登记表”,在签发行车命令时,按照登记表内容认真填写,托运方不按要求提供相关内容者,不予签发行车命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公司将根据情
3、形给予警告、追究责任的处分。三、根据登记簿内容每月汇总一次,相关数据呈报上级监管部门。从业人员家属联系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从业人员队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方面1、掌握从业人员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协助、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2、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向家属通报从业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3、恳请从业人员家属当好“贤内助”,最大程度地争取从业人员家属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二、家属方面1、及时向公司反馈从业人员的身体情况、情绪等状况,有不稳定因素情况下,随时向公司汇报。2、家庭的成员或生活方面如有困难,可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予以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
4、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4、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驾驶员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调动司机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1、司机每月能完成当月任务及安全准时行车的,发给安全奖200元/月。2、当班司机撞坏车辆的,扣当月安全奖
5、200元,并负责修理费的70%。3、缺水、缺机油、造成烧坏发动机、水箱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50%。4、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不检查出发造成车辆在中途影响运行的,司机扣50元/次。5、未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擅自将车辆交由非本公司人员驾驶或他人驾驶,(包括将车交与持有的驾驶证与驾车型不相符的人驾驶)每次扣100元。6、司机每班次必须检查车内清洁卫生,每日清洁车辆,保持车辆外表清洁,违者扣50元/次。安全员安全奖罚制度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的调动安全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员每月能遵章守纪,按照操作规程圆满完成任务的,发给安全奖200。2、安全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输生产安全,维护公司社会信誉,年终给予“模范工作者”、“岗位标兵”表彰,以资鼓励。3、安全员渎职,因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社会信誉,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一百元、辞退等处罚。4、未定期召开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学习例会,做好学习记录,未认真负责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考试、审核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一百元、辞退等处罚。5、未认真做好车辆、人员、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登记工作;未及时督促驾驶员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二级维护,造成工作延误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一百元、辞退等处罚。6、本制度有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