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FWD-20156-2015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FWD-201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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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1.1 为了加强公司起重作业的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有序的进行, 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范围内的起重作业。
2 引用标准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水力机械部分)(2013年版)
2.2《福建公司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实施方案》(闽华电生〔2012〕306号)
2.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
2.4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5《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2.6《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2014年版)》
3 术语与定义
规定所指起重设备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卷扬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载人起重设备。
4 起重作业一般规定
4.1起重作业的起重工和起重设备操作员等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作业。
4.2 起重作业所使用的起重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3 起重作业所使用的起重设备均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4 起重作业所使用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机组大小修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配重试验。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4.5 起重作业使用的吊索、钢丝绳、绞链等系物和吊具均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检测合格, 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检查。
4.6 每项起重作业指定一名熟练并具有组织和协调能力的起重工作为起重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等全面工作,对起重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护,履行监护职责,并对起重作业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4.7每项起重作业只能指定一名起重指挥人,统一指挥起重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员、起重工等应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
4.8 参加起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工作的袖章,履行各自安全职责。
4.9检修作业票的工作负责人应对所负责检修项目的起重作业进行全过程监护,履行监护职责,临时离开时应指定一名熟练的工作班成员作为监护人进行监护,并对起重作业安全负次要责任。
4.10起重作业前,应设置起重作业区,悬挂安全警示标示牌。无法设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起重负责人必须向所有工作人员交代技术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4.11因起重作业需拆除或切割盖板(格栅)、栏杆、金属板、水泥板等时,应办理安全设施异动审批手续,并应设置牢靠的安全补偿设施(硬质围栏),工作结束后及时恢复,必要时履行验收手续。
4.12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5 起重作业的分类
5.1 起重作业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级起重作业、二级起重作业、普通起重作业。
5.2 一级起重作业, 应由作业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经作业部门负责人、生技部负责人、安监部门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审批,施工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
5.3 二级起重作业, 应由作业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作业部门负责人、生技部专工、安监部门专工审批,施工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
5.4一级起重作业负责人应由班组技术员及以上人员担任,起重指挥应由高级起重工担任指挥,生技部专工、安监部专工、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部门安全员一同在现场指导和监护。
5.5二级起重作业必须由中级工起重工及以上人员担任指挥,作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部门安全员应一同在作业现场指导和监护,安监部、生技部应在重要起重环节到现场指导和安全监护。
5.6普通起重作业必须由初级工起重工及以上人员担任指挥,作业部门管理人员一同负责现场指导和监护,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门安全员应在重要作业环节起吊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安监部、生技部应经常到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
5.7以下起重作业项目为一级起重作业:
5.7.1发电机起吊/安装定、转子
5.7.2主变本体起吊/安装
5.7.3在升压站区域起吊作业
5.7.4特殊环境起吊(在线路周边作业,起重设备(包括吊物)与线路小于《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高空作业)
5.7.5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设备的起吊/安装
5.7.6易碎易损设备起吊/安装
5.8以下起重作业项目为二级起重作业:
5.8.1励磁变本体、隔离变本体、生活变本体起吊/安装
5.8.2主、付厂房通风机本体起吊/安装
5.8.3高、低压气机本体起吊/安装
5.8.4渗漏水泵、应急深井泵、检修水泵电机起吊/安装
5.8.5 1000kg以上辅助性的起重工作
5.8.6 1000kg以下但有一定难度的起重工作
5.9 以下起重作业项目为普通起重作业:
5.9.1 1000kg以下的起重工作
5.9.2手拉葫芦、千斤顶使用
6 起重作业票的填写
6.1使用行车、汽车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等起重设备起进行维修、维护的吊装/安装作业必须填用起重作业票(详见附件1)。
6.2 起重作业票只能作为工作票的附属票,不得替代工作票,办理起重作业票应在检修工作票(主票)许可后方可进行开票,其编号对应的工作票票号加后缀的方式(如XXXXXXXX-03),统一进行编号,后缀依工作办理顺序自动生成。
6.3起重作业票一式三份,由起重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起重作业负责人各执一份。起重作业票随检修工作票一同保存,保存期限为六月(从次月算起)。
6.4 起重作业票可使用工作票管理系统开票或手工开票方式进行,审核、开工许可、工作结束栏的签名必须手签。
6.5起重作业票在检修工作票(主票)许可后,由检修工作负责人通知起重班班组负责人,安排工作,指定一名起重工作为该项起重作业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项起重作业。
6.6起重作业票应按以下内容认真填写,错字修改按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应详细填写以下内容,并对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性、必要性负责,并签名确认。
6.6.1申请部门。
6.6.2起重作业工作班成员。
6.6.3起重工作任务。
6.6.4工作地点。
6.6.5起重作业计划:计划时间不允许超过检修工作票的计划时间。
6.6.6起重作业内容/规模:被吊物品重量、被吊物品体积、最大提升高度、形状。
6.6.7起重作业级别:一级、二级、普通(在对应的框内打“√”)。
6.6.8起重指挥人员等级:高级起重工、中级起重工、初级起重工(在对应的框内打“√”)。
6.6.9起重设备:行车、汽车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叉车、卷扬机、手拉葫芦、千斤顶、其他(在对应的框内打“√”)。
6.6.10使用的辅助设备:填明规格、数量、载荷和特级钢丝绳、Ⅰ级钢丝绳、Ⅱ级钢丝绳、起重横梁、、棕绳、尼龙绳、绦纶绳、短环链、吊环、吊钩、起重吊索、起重带、、起重胶带网、起重钢丝绳网、起重吊架、起重钩、起重夹钳、起重卸扣及其他:油料 麻绳 铁丝 垫铁(在对应的框内打“√”)。
6.6.11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接到起重作业任务,起重指挥人应组织参加起重作业的起重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危险预控,并分别填写在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栏内(在对应的框内打“√”),不足可在其它进行补充。
6.6.12 如需要检修和运行执行的安全措施(不包括检修工作票已有的安全措施)应在“备注”栏填写,并注明检修或运行执行。
7 起重作业审核
7.1起重作业票填写后由起重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审核手续。
7.2起重作业经检修工作负责人、部门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值长审核,该起重作业票内容详实,风险分析全面,防范措施得当,满足作业的安全要求,并分别在起重作业票签名确认,审核时间由值长填写。
8 起重作业许可
8.1起重作业票审核后,起重作业负责人根据起重作业票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8.2如需要检修或运行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或检修工作负责人负责执行,执行完成后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起重作业负责人再次检查安全措施(含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符合现场要求,并经签名确认后,履行许可手续,并经值长批准后方可开工。
9 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起重作业应按起重作业规程和《安规》规定严格执行,对以下注意事项重点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9.1电动葫芦、手拉葫芦使用规定:
9.1.1使用前应检查润滑、液压、减速系统是否存在漏油缺陷。
9.1.2作业前应先进行空载试验。手动葫芦应进行试吊,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
9.1.3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错扭的链环。
9.1.4拉动链条时应均匀和缓,避免手链跳动或卡住。
9.1.5发现拉不动手链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重物是否被其他物体挂住,重量是否超过额定起重量,葫芦是否损坏。
9.1.6操作者步行范围和重物通过的路线应无障碍物。
9.1.7电动葫芦轨道上应无异物。
9.1.8严禁超载运行。
9.2卷扬机使用规定:
9.2.1卷扬机应安装稳固,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对地脚螺栓、木桩应验算。
9.2.2导向滑轮与卷筒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9.2.3开车前应用手卷筒空转一圈,检查各零部件及制动器是否正常。
9.2.4不准超载使用。
9.2.5作业时严禁人为解开制动器使重物自由下降,必须使用电动机控制下降。
9.2.6卷筒上钢丝绳的余留数不得少于3圈。
9.2.7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9.2.8所有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
9.3行车、汽车起重机、门式起重机使用规定:
9.3.1使用前应检查润滑、液压、减速系统是否存在漏油缺陷。
9.3.2起重设备开车前如有声光报警应事先启动,以提醒在场人员注意。
9.3.3作业时应由有资质的起重作业人员指挥。
9.3.4准确了解被吊物的重量。
9.3.5起吊物上、下方均不得站人。
9.3.6吊重回转时,速度要慢,制动要平稳,减少物品摆动。
9.3.7带载变幅时应注意防止超载,严禁突然变幅,以防止倾翻或臂架折断。
9.3.8带载伸缩应按说明书进行。
9.3.9严禁斜拉斜吊,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被冻住的物品。
9.3.10大风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风速超过时应停止作业,同时做好锚定工作。
9.3.11起重作业时出现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异味等应立即停车检查。
9.3.12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设备联合起吊物品时,应编写作业方案。各台起重设备的负荷不超过额定负荷的80%。
9.3.13对于停止信号,不管是谁发出,司机均应执行。
9.3.14主辐卷扬机不得同时工作。
9.4多台起重机吊同一物件规定:
9.4.1两台起重机垂直起吊同一物体时,应确保被吊物体的重量和平衡梁重量之和应小于两台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之和,并利用平衡梁合理分配负荷,使两台起重机均不超载。
9.4.2两台手拉葫芦垂直起吊同一物体时,应确保被吊物体的重量和平衡梁重量之和应小于两台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之和,并利用平衡梁合理分配负荷,使两台手拉葫芦均不超载。
9.4.3两台起重机或手拉葫芦非垂直起吊同一物体时,应按最大角度来计算,确保不超载。
9.5索具
绳索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承受的荷重不得超过规定
9.5.1钢丝绳
9.5.1.1钢丝绳的使用,应按照制造厂家技术规范的规定。如果没有技术规范的规定时,应从钢丝绳上切下1500mm左右一段,作单丝的抗拉强度试验;整绳的抗拉强度为单丝抗拉强度总和的83%,作为该钢丝绳的技术数据。
9.5.1.2钢丝绳使用中必须加强寿命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月检查,使用达到寿命期,外表完好也要报废。
9.5.1.3环绳结合段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但最小不得少于300mm。
9.5.1.4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
9.5.2白棕绳
9.5.2.1白棕绳用于捆扎及起吊较轻的物体和起重量较小的物体。
9.5.2.2白棕绳在作一般的允许荷重的吊重绳时,应按其断面积每平方毫米10牛顿计算,用作捆绑绳时,应按其断面积每平方毫米5牛顿计算。
9.5.2.3白棕绳在潮湿状态下的允许荷重应减少一半,涂沥青的白棕绳应减少20%使用。
9.6安全标识和围护
9.6.1起重作业区域应使用安全围带或安全网进行围护并在各可能来人方向醒目悬挂“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安全警示标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行作业区域。围护范围应包括起重设备的极限作业区域(如汽车起重机的最大臂长)。
9.6.2作业现场应由起重作业指挥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进行监护。
9.6.3作业中止或下班后,拆除或切割的格栅、金属板、水泥板应放置回原位,降低该区域所导致的高空坠落的风险。
10 起重作业工作延期
10.1起重作业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完成时,起重作业负责人应提前向检修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检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长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延期日期、时间,分别签名。
10.2 起重作业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检修工作票计划结束时间。
11 起重作业工作结束
11.1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1.1.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设备,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11.1.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11.1.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做好检查、维护、保养;
11.1.4切断主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安全警示标示牌;
11.1.5作业完工后,工作负责人、起重作业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拆除起重作业自理的安全措施,保留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现场。
11.2起重作业负责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分别签名确认,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并在起重作业票工作结束栏盖“已执行”章,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起重作业负责人各保留一份结束的作业票。
12 检查与考核
12.1作业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应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督查,指导现场作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对违反本规定按部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2.2生产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应不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督查,指导现场作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对违反本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3 附 则
13.1 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并监督检查。
13.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公司起重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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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起重作业票
编号:XXXXXXXX-X
起重申请部门
起重作业负责人
起重作业工作班成员
起重作业地点
起重作业任务
起重作业计划工作期限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起重作业
内容/规模
被吊物品重量
t
被吊物品体积
米3
最大提升高度
m
形状
起重作业级别
□一级 □二级 □普通
起重指挥人员等级
□高级起重工 □中级起重工 □初级起重工
起重设备
□行车 □汽车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 □叉车 □卷扬机 □手拉葫芦 □千斤顶 □其他:
使用的辅助设备
名称
规格
数量
载荷
名称
规格
数量
载荷
□特级钢丝绳
t
□Ⅰ级钢丝绳
t
□Ⅱ级钢丝绳
t
□起重横梁
t
□棕绳
t
□尼龙绳
t
□绦纶绳
t
□短环链
t
□吊环
t
□吊钩
t
□起重吊索
t
□起重带
t
□起重胶带网
t
□起重钢丝绳网
t
□起重钩
t
□起重吊架
t
□起重夹钳
t
□起重卸扣
t
其他:□油料 □麻绳 □铁丝 □垫铁
风险分析
□超重 □倾斜 □起吊部件高处下落 □起吊部件摇摆
□起吊物结构庞大,机构复杂 □钢丝绳断裂 □吊钩断裂
□倾覆 □起吊物载荷大 □起重作业范围大 □照明不足
□地面、空间有障碍物 □其他:
控制措施
□最大起重量不超过额定起重量 □地面平整、加固 □防脱钩钢栓完好
□起重幅度小于最大幅度 □吊钩无裂纹、变形 □被吊物绑扎得当
□吊钩衬套、心轴严重磨损 □起吊或下降速度得当 □钢丝绳和起吊物件匹配
□钢丝绳无断丝、断股、严重磨损、腐蚀、变形 □增加临时照明
□风速小于13.8米/秒(6级) □空载试验工作正常 □哨子
□使用已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方案 □信号旗
□已将作业区域隔离,并在四周悬挂一定数量的“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安全警示标示牌
□其他:
审核
该起重作业票内容详实,风险分析全面,防范措施得当,满足作业的安全要求。
工作票负责人: 部门安全员: 部门负责人:
值长: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工许可
所要求的控制措施已全部正确执行。
允许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起重作业负责人: 工作票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工作延期
有效期延长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起重作业负责人: 工作票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工作结束
检查现场已清理,自理的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撤离,通道已开放。
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起重作业负责人: 工作票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评价情况
经检查本票为 票,存在
问题已向 指出 检查人:
备注
1、一式三份;2、分类、风险分析的控制项目、控制措施采取项目在“□”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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