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目 录1、总则2、安全施工职责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4、安全、文明检查制度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6、安全工作例会制度7、安全奖励实施细则8、安全惩罚实施细则9、分包单位与临时工管理制度1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2、附则1. 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岱海电厂一期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原电力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 建设单位各级领
2、导、现场监理部和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3. 各单位应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工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作。1.4. 建设单位各级领导、监理部和各施工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各级领导、监理公司和施
3、工人员应首先将安全摆在首位,要正确对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施工进度,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1.5.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施工单位要建立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也要协助安监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同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1.6. 本制度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兄弟单位管理制度制订,其中一些条款是在两个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具体情况而制订的,各单位在执行本制度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内容时,应以上级规定为准。2. 安
4、全施工职责2.1. 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职责2.1.1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对工程安全的总体目标负责。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负责制订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划及措施,组织制订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2.1.3负责组建成立以项目法人代表为首的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配置专职安监人员,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监察网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协调、
5、服务的职能。2.1.4认真执行“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2.1.5负责按照国家经贸2002年第16号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的规定要求,将概算中计列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时合理分配到各施工单位,并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为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必备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基础条件,保障各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1.6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
6、质。2.1.7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定期组织有监理部及各施工承包单位参加的联合大检查。2.1.8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性作业等施工方案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2.1.9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分包范围,施工单位分包出去的项目必须报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对安全及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清除出现场。2.1.10落实安全奖励资金,对在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2.1.11严格施工现场的总
7、平面管理,制订安全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2.1.12组织现场施工单位之间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先进经验。2.1.13及时了解现场各施工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印发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2.2安全监察小组职责2.2.1安全监察小组在安全委员会和有限公司职能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2.2.2负责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日常教育和检查、监督和组织协调全工地现场的安全
8、及文明施工。2.2.3负责起草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起草有关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和重大活动计划,起草年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计划和年终安全工作总结。2.2.3组织安全监督人员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等进行重点安全监察。2.2.5参与审查主要施工项目和重大施工工序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2.2.6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2.7组织监理部、施工单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及文明施工经验。2.2.8组织并参加每月两次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大检查
9、。2.2.9严格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文件、规定、制度。2.2.10认真完成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临时性任务。2.2.11负责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生产的指挥、管理、监督、考核、协调等具体日常工作。2.3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2.3.1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等检查了解安全情况。2.3.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2.3.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的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2.3.4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异议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
10、;对违反规定,隐满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2.4总经理安全职责2.4.1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是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2.4.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安监组织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对岱电项目工程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组建成立以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抓基建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监理单位总监、各施工单位
11、项目经理等人员任副主任、各单位专职安监人员为委员的内蒙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并负责协调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2.4.4组织制订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总体目标规划。2.4.5将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2.4.6落实安全奖励资金,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励、处罚办法。2.4.7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
12、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2.4.8组织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向员工大会报告,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2.5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全职责2.5.1在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施工生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2.5.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管理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施工生产管理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5.3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
13、组织,紧密围绕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施工生产管理目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为天、重于泰山、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安全理念。2.5.4在干部考核、选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2.5.5经常深入施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施工生产的不良倾向。2.5.6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6分管工程、计划副经理安全职责2.6.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主持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和重大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4、,组织编制工程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2.6.2 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2.6.3在所分管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2.6.4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工程每季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6.5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协调解决
15、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对现场总平面管理工作负责。2.6.6对工程建设和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保管、防火、防盗、防破坏及工程、计划部自身的人员安全负领导责任。2.7总经理工作部部长安全职责2.7.1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是本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总经理负责。2.7.2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上级来文的接收登记工作,并按领导指示意见迅速作好发放、传达、保存等工作。2.7.3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确保行车安全。2.7.4负责组织好公司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值班。2.7.5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齐全。2.7.6全面的组织管理整个项目消防保卫工作。 2.7.7对总经理负
16、责,完成交给的其它安全工作。2.8总经理工作部安全职责2.8.1总经理工作部是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的主管单位,负责总经理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日常落实工作。2.8.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2.8.3负责制定公司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2.18.4将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列入总经理工作部的之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奖惩考核。2.18.5健全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参与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18.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2.9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2.9.1工程部部长是本
17、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导负责。2.9.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2.9.3对本工程建设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2.9.4参与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2.9.5参与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和重大施工技术措施。2.9.6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的贯彻执行。2.9.7负责土建、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中重大技术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审定及工程建设中的协调、监督工作。2.9.8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18、2.9.9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相关单位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贯彻落实。2.10.10及时应用通报、快讯等形式通报事故信息,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2.9.11负责组织参与工程投标中技术投标书的编制和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的编制,并对安全技术部分负责。2.9.12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参加主要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阶段检查和竣工移交会议。2.10工程部安全职责2.10.1工程部是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的归口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2.10.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2.10.3负责现场施
19、工组织与总平面管理工作,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2.10.4针对施工现场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专题分析,确定防范性措施。2.10.5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2.10.6派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2.10.7完成好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2.11计划部部长安全职责2.11.1计划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分管领导负责。2.11.2负责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并按照基建程序和客观规律组织均衡施工。2.11.3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11.4负责土建、安装工程标底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2.11.5负责与施工
20、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签合同前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签订合同中应有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内容。2.11.6负责工程建设材料、设备的安全组织、供应和安全管理工作。2.11.7负责材料、设备的安全运输和保管工作。2.11.8负责材料、设备合理堆放,场地整洁干净,道路畅通,符合防火规范,符合防雨、防盗、防冻及其它特殊的安全规范。2.11.9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2.11.10对计划部人员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2.11.11负责生产及调试用燃料采购合同谈判,组织验收工作,切实降低生产成本。2.11.12完成分管领导交给的其它安全工作。2.12计划部安全职责2.12.1计划
21、部是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计划管理的归口单位,负责编制安排施工计划、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等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2.1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2.12.3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内容,在下达生产项目计划书的同时,要列入相应的安全项目,并对所有资金进行监督审计。2.12.4作好剧毒、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2.12.5作好防风、防暑、防火、防冻的物资、材料管理工作。2.12.6材料、设备合理堆放,场地整洁、干净,道路畅通,符合防火、防盗及其它特殊的安全规范。2.12.7完成好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安全
22、工作。2.13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2.13.1财务部部长是本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分管领导负责。2.13.2参与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经费。2.13.3负责审核安全及文明施工奖金工作。2.13.4负责对预算中有关安全方面费用的审核管理。2.14财务部安全职责2.14.1财务部是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奖金及时发放的单位,对有关安全方面的费用进行审核管理。2.1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会方面的方针、政策,明确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搞好财务安全监督。2.14.3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所需费用,同时监督保证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等经费的合理使用。2.14.4按规定及时办理安全及文明施工
23、奖金和罚款手续及入帐工作。2.14.5完成好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2.15检修部部长安全职责2.15.1 检修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分管领导负责。2.15.2参加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制定,对现场检修运行规程进行编制并定期补充修订。2.15.3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15.4完成好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2.16检修部安全职责2.16.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16.2编制检修规程,落实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活动。2.16.3参加主持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16.4布置指导检查检修
24、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2.16.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规程制度学习和考试工作。2.16.6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2.16.7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每月安全分析会,参加安全大检查。2.16.8参与制定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阶段调试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监察相关职责。2.16.9检查落实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2.17发电部部长安全职责2.17.1发电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分管领导负责。2.17.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17.3负责组织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编制并定期补充修
25、订。2.17.4参与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阶段的调试方案和调试技术措施的审核。2.17.5组织好运行人员上岗前的技术培训、规程学习和考试工作。2.17.6完成好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2.18发电部安全职责2.18.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18.2编制运行规程,落实有关安全运行方面的各项活动。2.18.3参与落实试运方案及制定安全措施。2.18.4参加主持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18.5布置指导检查运行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2.18.6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规程制度学习和考试工作。2.18.7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26、并组织实施。2.18.8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每月安全分析会,参加安全大检查。2.18.8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检查落实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219党群部部长安全职责2.19.1党群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分管领导负责。2.19.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及规章制度。2.19.3大力宣传、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活动。2.20党群部安全职责2.20.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20.2参加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20.3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定期通报,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形成人人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的氛围。2.21
27、总监理师安全职责2.21.1总监理师是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上级监理公司和业主负责。2.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2.21.3对所监理标段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机组调试过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职责。2.21.4协助业主或政府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2.21.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和重大施工技术措施。2.21.6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2.21.7负责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机组调试中的重大技术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审核及工程
28、建设中的协调、监督工作。2.21.8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21.9参加事故调查和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监督贯彻落实。2.21.10按时编写安全文明生产通报、简报、快讯等相关信息,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2.21.11掌握工程进度情况,组织重点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组织工程阶段检查和竣工移交会议。2.22监理部安全文明监察人员的职责2.22.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制度。2.22.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文明生产情况。2.22.3制止违章作业、违章
29、指挥、违反安全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2.22.4按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处理安全事故,有权向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2.22.5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进行裁决,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2.22.6负责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2.2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职责2.23.1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上级公司和业主负责。2.23.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制度。2.23.3对所承包标段的整个工程的安全及
30、文明施工负责。2.23.4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好安监人员的配备。2.23.5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2.23.6负责审核本单位分包商安全施工各类资质和监督分包单位安监人员的配备,并将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纳入本单位管理之中。2.23.7负责施工中重大技术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审核,组织重点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掌握工程进度情况,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工程阶段检查和竣工移交会议。2.23.8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
31、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2.23.9按时报送各类安全文明生产报表等相关信息,组织对全体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2.23.10负责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配合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2.24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监察人员的职责2.24.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制度。2.24.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文明生产情况。2.24.3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2.24.4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配合处理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事故,负责保卫现场。有权向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32、录音、录像等。2.24.5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异议,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2.24.6负责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3.安全管理目标3. 1安全目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跨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为“零”;轻伤负伤率低于3. 32文明施工目标:设备定置管理,区域模块作业,非文明状况为“零”;实现“事故零目标”的施工单位达100%;垃圾通道、厕所、电源箱、宣传栏、照明、电焊机集装箱、氧乙炔笼按照安全文明有关
33、要求统一规划、布置;道路整洁、绿化美观;文明用语、规范行为;现场用料堆放不超过24小时;创全国一流安全及文明施工现场。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4.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每季度由监理部分管安全领导牵头,由建设单位的副总经理、工程、计划、安监、各标段项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和评定。在联合检查之前,各施工单位按检查表,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报工程部安监负责人。(检查表见附表)4.2 监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由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
34、文明大检查。4.3 监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就地解决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严重的通报处理。并严格认真执行奖罚细则。4.4 监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结合的方式,将安全、文明检查结果汇总、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各参加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并据此考评各个施工单位,然后报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处罚。4.5建设单位不定时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如发现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处罚或勒令停工。4
35、.6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登记卡和整改记录等台帐。4.7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部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分管该工程项目的专职工程师给予指导。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5.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5.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及部有关规定和安全施工的具体情况,组织参加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3各施工企业每年年初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应报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审查后执行,并监督经费使用和计划的落实。5.4一切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并要在
36、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不准布置开工。5.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5.6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空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安监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安监人员监督落实情况。5.7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发电机静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部门、总工审查后,报监理部组织会审。5.8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本单位安监科一份审批签字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37、未经审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应按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技术管理制度重新申报,审批签字。5.9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如未设置安监部门,其编制的措施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5.10重大危险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检查落实情况应报监理部。6.安全工作例会制度6.1建设单位每周五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工程调度会,协调解决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必须到会。6.2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安全例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研究、讨论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文件要求。协调解决施工中重大安
38、全、文明施工问题,监理公司通报本季度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要求。6.3监理公司每月底组织召开一次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会议,必要时扩大到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会议由监理公司主持,总结本月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要做的工作,并指出重点性的问题。年终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总结、评比、表彰大会。6.4监理公司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状况,适时地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以保证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6.5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7.安全奖励实施细则7.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由监理部提出,建设
39、单位安监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7.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视情况给予奖励。7.3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1000-3000元。7.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0-5000元。7.5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3000-20000元。7.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
40、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奖励5001000元。7.7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作用,实现全年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施工现场)事故者,建设单位按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7.8在每季度的安全施工检查、评比中,成绩显著,大家一致认为好的单位,奖励10000-20000元。7.9在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总结、评比、表彰中,对主体施工单位杜绝人身重伤事故、重大设备和重要机械损坏、火灾、交通(施工现场)事故的施工单位第一责任者和安监部门负责人,予以表彰(按安全责任状兑现)。对一般单位杜绝以上事故的施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和专职安监负责人,予以
41、表彰奖励5000-20000元(按安全责任状兑现)。7.10其他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成绩者,视情况奖励。7.11奖励基金来源,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预留20%,与罚款合并作为奖励基金,财务部立专款帐目,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7.12经项目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对各承包商预留一定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预留的保证金数目如下:7.12.1设计承包商20万元7.12.2监理承包商10万元7.12.3主体标段施工单位合同额0.5%。7.12.4输煤、水处理、铁路专用线标段30万元7.12.5其他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量及工程情况确定。8.安全惩罚实施细则8.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单位,由监理
42、部提出,建设单位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安全监察通知、通报、经济处罚、终止施工合同等五种。8.2凡发生以下事故,除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8.3对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8.4人身轻伤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10002000元者,罚款1000-5000元。8.5人身重伤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20005000元者,罚款1000050000元。8.6人身群伤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500010000元者,罚款1000050000元。8.7重大伤亡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1000010000
43、0元者或者100000以上者,罚款30000100000元(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罚款)不准后续工程建设。8.8因安全设施不完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以上(1)(4)给予经济处罚。8.9施工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给予以下经济处罚:8.10未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者,罚款20005000元。8.11未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者,罚款20005000元。8.12未按时组织安全活动的单位,每缺一次,罚款10002000元。8.13新入厂职工、临时工、民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2000元
44、(包括教育考试未发上岗证者)。8.14职工未进行年度“安规”考试者,发现一人次罚款5001000元。8.15班组长、特种工种无上岗证或特种工种证件到期不查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2000元8.16未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者,罚款20005000元。8.17分部工程、单项工程,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已经编制,但开工前未作交底(以交底签字为准)者,每缺一次,罚款50008000元。8.18经查记录,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检查及性能试验,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者,每查出一项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处重罚。8.19“专职安全员”无标志者,每人每次罚款5001000元。
45、8.20施工现场及厂区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每发生一起罚款20005000元,情况严重者,报交通部门处理。8.2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02000元。8.2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500元。8.23应设置围栏、栏杆、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每处罚款200500元。8.24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施工用水、用电管理不善,跑、冒、滴、漏严重,电气设施不符合规定,每项罚款5002000元。8.25起重、搬运、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每人次罚款5001000元。8.26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处所未采
46、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设置不当者,每项罚款5001000元。8.27电缆、电气设备、油系统、煤粉等引起重大火灾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对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的10%20%罚款,但不少于1000元。8.28制氢、制粉系统,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的1020%罚款,但不少于1000元。8.29发生汽轮机飞车,大轴弯曲,断油烧瓦、发电机绝缘损坏,主变烧损,开关爆炸,恶性误操作、施工机械损坏等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按事故损失的10%20%罚款。8.30被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书面通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8.31因设计而造成安全
47、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对设计承包商罚款500-20000元,在5万元以上的,全部扣除设计承包商的安全保证金。8.32对监理承包商的安全处罚规定另行下发。8.33 本规定中的罚款只向被罚单位收取,不对个人出具罚款收据。各单位接到罚款通知三天内向出罚款收据单位缴纳罚款,否则通知建设单位财务从进度款中加倍扣罚。9.分包单位与临时工管理制度9.1施工单位对自己管辖的包工队,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必须将包工队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9.2施工单位招用包工队,由本单位的安监科严格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新“规定”中102条内容(见表三)标准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未经审查不得录用。对于连续使用的包工队,每年初进行审查一次。对个别的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频发,不得连续使用。9.3对本单位录用的包工队、临时工,施工单位安监科应配合劳动部门,对招用的人员进行自测,严禁招用老、弱、病、残人员及童工。要配合本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对包工队、临时工进行体格检查,然后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考试,合格者发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