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集团职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订本制度目标和范围
• 目标:为提升职员业务水平和技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并使培训操作过程规范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集团企业培训
第二条 相关定义
• 培训:为提升职员业务技能,开拓思绪而进行有目标训练。包含出国考察、多种展览会、技术研讨会、外聘讲师来企业进行培训、外培机构专业知识培训、由企业负担费用各类自修及其它特殊岗位实习
• 培训费:一切用于培训费用。包含:教材费、学费、签证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证书费、食宿费、交通费
第二章 培训组织和权限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协调、监督培训活动
第四条 各部门、分厂负责本部门培训计划具体实施
第三章 培训标准
第五条 职员培训以提升本身业务水平和技能为目标,须有益于企业权益和企业发展需要
第六条 职员培训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为前提,遵照学习、工作需要和企业发展相结合、讲究实效,和短期、业余为主标准
第四章 培训种类
第七条 初级培训
• 新进人员报到当日起,在试用期内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企业介绍、管理制度、质量知识、岗位要求及考评、安全卫生等。职能部门新进人员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对应部门共同完成,分厂新进人员由各分厂完成
• 特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关键设备操作员必需含有所要求能力和资格,持证上岗。具体资格认定见第八章《培训效果确定》第二十六条。
第八条 中级培训
• 政策、法规培训:税法、经济法、劳动法等
• 专业技术培训或研讨:
具体依据岗位要求
依据岗位需要适时进行培训
• 管理知识培训:
企业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培训
沟通管理培训
团体合作培训
其它管理知识
• 质量体系培训: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培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内审员培训
第九条 高级培训
• 中层以上干部转岗培训(依据需要可送相关管理学院进修)
• 现代管理技巧培训
• 出国考察
第五章 培训计划制订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于每十二个月12月份向各部门、分厂发出第二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各部门、分厂依据企业发展和部门业务需要及各岗位技能要求,确定部门第二年度培训需求,填写《培训需求表》,并于当月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考评中业绩沟通表搜集各职员培训需求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培训需求调查表和考评中提出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和汇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裁同意后发放各部门
第十三条 对临时追加培训,属本部门内训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备人力资源部;包含两个部门以上(包含两个部门)或需参与外部培训,需填写《培训需求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假如费用在年度培训预算费用之内,且单次费用在元以内,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准;单次费用超出元或不在年度培训预算之内培训费用,报总裁核准
第十四条 依据实际情况,年度培训计划需立即调整。对未能实施培训需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方法
第十五条 个人自学教育需经人力资源部核准,且自学课程或专业必需和工作相关,同时费用在300元以上均需签署《培训协议》
第六章 培训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培训专员负责师资、教材、教室等相关事项联络或准备工作。如为外部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培训专员需对相关内容作确定
第十七条 标准上培训提前三天通知,外培机构培训提前一周通知
第十八条 受训人员在培训前,应将工作安排妥当,不能因培训造成生产、业务或管理问题
第十九条 培训费用超出500元及其它实际情况,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协议》签署
第二十条 职员培训服务年限不作累计,取其中协议约定中最长服务年限
第七章 培训实施
第二十一条 企业内培训,受训人员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
第二十二条 受培训人员要求
• 培训前认真做好准备
• 有事无法培训,需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将结果反馈至培训干事或培训协调员
• 尊重培训计划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 培训中途退出者需经培训讲师同意
• 培训期间手机置于振动或消音状态
• 保持培训良好气氛,杜绝开小会
• 依据情况做好培训讲师考评工作
第二十三条 内部培训讲师由部门经理(含)级以上或资历深厚人员担任,并对培训内容较为熟悉,资格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特殊情况由总裁同意
第八章 培训纪律
第二十四条 内训纪律
• 不得迟到早退,以培训签到和培训结束时人员统计数为准,未签到和培训结束时人不在培训室者,计为早退或迟到,迟到早退一次,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加罚10元
• 培训期间,手机调到无声或振动状态,任何人全部不得在培训室接听电话,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 有事请假,培训前请假,要求培训开始四小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过有效审批书面请假单;培训期间请假,须向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或培训讲师书面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 任何人全部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罚款50元,以后每次增罚50元
• 课中开小会、干私事、看和会无关书报、杂志、文件或吃零食者,每次罚款20元
• 不认真填写相关表单,不尊重培训讲师,态度傲慢,漠视培训纪律者,依据实际情况通报批评或罚款20元
• 听讲不认真,培训考评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培训预定方案,严格实施培训费用个人负担、待岗、转岗、降职、降级等处罚方法
• 培训讲师须提前备课,按时到场,认真讲析,耐心解答,虚心接收学员评定信息。连续三次学员评定,被评为差者,将重新考评其讲师资格,或直接免去内训师资格
第二十五条 第十九条、外训纪律
• 参训人员必需遵照培训方案,妥当安排工作,依据通知按时出发。违者,以内训纪律中迟到早退措施处理
• 不服从团体责任人统一管理,造成培训损失或其它不良影响者,企业依据职员管理制度处理
• 虚心讨教,认真学习,培训期间无故缺课或有其它不遵守培训纪律现象,依据内训纪律处理
• 依据培训性质及考试情况, 确定培训费用计算措施:属于国家认可岗位资格证书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个人负担培训费用100%,属于其它方面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个人负担培训费用30%
• 参训人员应重视个人修养,树立和宣传企业良好形象
• 培训前,参训人员必需签署《培训协议》,拒不签署培训协议,视为自动放弃该次培训机会,所以给企业造成工作损失,将依据损失大小追究其经济责任
• 培训后,立即填交《外训信息反馈表》。取得相关证书,应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证书复印件。违者,按内训相关条款处理
• 外训所取得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受训人员必需严格保密,未经企业授权,不得外传或外泄。不遵守保密纪律,所以给企业造成实际损失,企业将依据损失大小作出经济处理,必需时将诉诸法律
第二十六条 企业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如有下列情况 发生,相关责任人须负担工作责任,接收处罚,发生实际费用损失,处罚和费用挂钩
• 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培训通知,或接收培训通知后未立即转告当事人,造成受训人员不到位或培训延期
• 食堂、车队、警卫等后勤步骤工作失误,造成培训不能正常开展
• 相关部门主管/受训人员无正当理由阻挠培训工作实施
• 培训策划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项,参考上述相关要求实施,特殊情况,依据实情处理
第九章 培训效果确定
第二十八条 培训效果关键经过书面考评、实际操作考评确定,考评不合格者再次参与培训,或视实际情况给转岗或解除劳动关系。列为通常性介绍培训,不作考评
第二十九条 对培训迟到、早退、无故未到等未能按培训要求者,进行必需处罚(具体见《培训纪律管理措施》)
第三十条 资格认定
• 企业内特殊、关键岗位为:质检、离心、八道机、注塑调模、注塑配料、修模、超声波焊接、热转印、五色印刷、中性笔自动装配、喷涂、制版、移印、笔头机等。对特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必需按对应《岗位规范》进行培训,培训后由部门填写《岗位考评表》,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颁发操作证。证书使用期为十二个月。过使用期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复审
• 关键设备操作上岗前须进行培训,经设备使用部门和设备部考评后填写《关键设备操作员上岗资格考评表》,合格由人力资源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证书使用期为二年。过使用期由设备部组织复审
• 复审不合格者,可进行重新培训、考评,补考再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 特殊工种必需持有国家认可资格证书,人力资源部依据证书使用期组织复审和换证
第十章 培训统计
第三十一条 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及临时追加包含两上部门以上培训或产生培训费用相关培训统计由企业培训干事整理归档;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及临时追加本部门培训统计由相关培训协调员负责整理归档
第三十二条 企业培训干事或培训协调员依据《培训签到表》,或相关资格证书,并登录在《职员培训统计表》,作为该职员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依据。入职培训统计仅保留于培训签到表,不需登录在《职员培训统计表》
第十一章 培训报销
第三十三条 职员申请培训费用报销时,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呈相关主管核准,核准手续参考《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个人自学教育费用报销时,需附上核准《培训需求表》及对应证书
第十二章 培训总结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每十二个月对整年进行各项培训进行总结,评定在培训中表现突出培训组织者,培训讲师和受训职员进行表彰。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