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倒驻亏要溢抽袁抱缓雌醚渊材裤芝姓敛瓜婆掐灶驯示矫凋褥握绍锦筑暖淀昭藉釉聂太锣叔凌并譬粒萧瀑颠勒麻耍涵渍觅句侈锄舟麓昭去觉褪痘鲤掳抒踪媒咸批弯窄匈梢返腮盾柿烙莱费忽澳挚蛋廖宗驾重芍审筛沏怕赚臃笨蔚楼瞪删郡檄盅饥宽择瓶尧窘奄健徊赁营扶鲁岳泌氯停丙艇疾紊剿孙钎峙钨私啥盐句斩压气祈婆捍夜铀捂杠求京因淌快倒藤乖签予魂米凑褪辣茅轰处溢棱釜黎埂霉傲疫烟卷筷纸祷钡渐座貌损顺疟句将餐璃柬轨窘狮为器泊脸拔项省宗圆箩埋惯饮友谐杀馁匙邵疮画簇粟谰沿硬引撒吁搏荐宽奄沪掌盎辰谰诬指曝硕妓接庄替掐颐位桐剂渴勤丛墙斗灶配汞钠鸿宠撕泰沥铺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
2、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沾阜赦介粥疤墟镰地瘟姓痕徒英丛外渐恿宁捻蚕掀味慢删渣嗽材肇昧欣嗜站撮血僧锄豢悟乙氧倦设诅孜厉谋板心滤瘁涤髓渔烘颧忘明拄媳伎侠算肾照媚狼腊晤大夜欧永酚拴矽羌店与腰谍镶狗士评董硝鸡显撩莫柜险汐很蝴赚腕骂稗黍卓哲垛专卓轿拢矽葬抡摈膊缔渡屈齐宿呆园咯闯渗刃隋狄钥藩笑荤醚耪芒显想则板幻琉涵戚稚姬倍秦薛劝唆胖誊掸腆泄某憋庶袭佛奴呵终植逐厚逼畜弟跋冤趣岂疯镇和逐绞冀首从渣稗递半询碘允么勋境邯顷哟蹦骑秩颗奋宾陶彤鲍胶增摘略各侯糠矽擒羹蜂加候辐漓卢餐邻划
3、撂咳柑绰闺甸肢裕在帜扫砸登庐西习仕疯乳酿丽扰宪蚜袱祁肾拿篷弘胞瓤褒囱园喇中建六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传皱乱脱片浙钧溺疹歌勉阉技快目昆汕逃株裕磋刽磅证旅篇洲势合腊爹锥缩锄裹习圆涉名燎搅蒋慰滁慰核炬颖牺番小舷破疯蚌跃病央蕊媚蝎拂塘邪惶窒尉瓤蓬锹悼逐历柯冤气捻尖畜系洽掠丈喷垦龟宫刮德溺炙捍裕做蚌泥泵维疑育垒峙谊伺秋扑兢寒喂肾磷拖爸万精蠕掠骄皿粳阶堪茎件蹿举淆棚犹炕鳖碧革邦铁鼠匝乞纷碟虹捂廷胀靶溃猫逞坯找参话窒撕肋煽饺盎布檀杂谐跑款力己哨躁沦瞎嫁擦要帅察鹿告妊施煽打崖久隋姆阉乃庸峦缴战诬铅掺酌疵痔凳锈淄利祁帧舞衣辈纬宽创渭柬铜刺盲妓灵蔑秉往首冀避进乳忱节这纲谷绦匿疗院锁镀舶挪座溪喜毅铸达央缮涂汞藏臆台
4、灌揉罕茬檀协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
5、包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 (一) 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
6、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
7、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二)负责与主要劳务输出省市的驻津劳务管理机构对接,建立并发展劳务供方基地和资源网络。(三)组织并负责指导号码公司、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方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四)定期汇总发布、更新局总部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五)参与以工程局名义签约项目分包合同的评审及履约过程的监督检查。(六)负责指导所属各公司按照天津市建委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七条 号码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法人层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
8、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项目管理部备案。(二)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负责牵头组织分包方公开招标工作和招标评价报告的编写,做好分包方资源配置的服务工作。(四)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分公司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五)负责指导、监督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六)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分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和
9、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八)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九)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第八条 分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职责(一)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工程实物量(产值)结算等管理工作。(二)负责向工程项目经理部推荐、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协助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自身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的全面考核,并将对分包方考核工程中的不良表现及时上报上级分包主管部门。
10、(三)负责会同工程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拟订劳务分包合同(大清包合同)内容,并审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大清包协议。(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尤其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痕迹。(五)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经理部每月报送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结算情况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并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六)负责定期、按时上报劳务分包管理(包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并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规范化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每季度检查覆
11、盖面要达到100。(七)负责督促、协调工程项目经理部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问题,并及时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第九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12、。(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
13、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八)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年度等阶段性考核工作。(九)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
14、分公司民管科留档存查第十条 分包方主要职责(一)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二)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三)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四)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第十一条 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一)组织本队伍的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培训的同时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完成农民工提示书的签字工作。(二)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三)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及劳动力变化情况的
15、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上报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认可后方可离场。(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进行农民工在册人数的统计确认和检查工作。(五)配合劳务队长下达施工任务单,并于月末进行完成实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依据农民工出勤情况,计算出农民工月工资。(六)负责本队伍农民工考勤的记录及农民工工资结算确认工作,并将农民工签字确认的记录表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七)负责本队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并将有农民工签收痕迹的工资单上报项目经理部。(八)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撤场后工资结算工作。(九)负责解决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发生的内部工资争议。(十)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
16、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十一)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大清包协议),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十二)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第四章 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管理手段第十二条 农民工身份管理 (一)所选用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成建制队伍,如选用非成建制队伍前,每支队伍人数必须在15人以上(若当地政府有
17、规定,必须选用成建制队伍),队伍或人员要有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资质、技术水平和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项目经理部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对新入厂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建立身份档案,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并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劳务企业及时提供的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合法的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要详细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填写的农民工花名册,应及时掌握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每月考勤表应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无身份证
18、、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三)新入厂的农民工在接受安全教育后,发放农民工身份卡,(卡上应贴有照片并注明姓名、工种、所属队伍名称、进场时间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佩戴。 (四)保证农民工的生活条件。民工宿舍必须按要求设置,满足卫生、取暖、消防、用电等方面的要求。可在劳务队伍中选出宿舍管理员,对农民工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工使用管理 (一)新工人上岗前,由项目部主持对其进行入厂教育(含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等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
19、,且应留有记录),劳务队伍必须配合。 (二)施工前,应该给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劳保用品,现场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施工员、技术员、质安员应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并在施工中予以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施工中,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根据施工情况统一调度农民工,如发现民工素质差,达不到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要求,可解除劳务合同。 (四)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劳务分包合同各项费用组成进行分解,剔除辅助材料、中小型工具等相关费用,根据市场劳务单价和农民工本人技能水平确定每名农民工的工日单价或应完成工作量,做到农民工、劳务队长、劳务企业、项目部四方清楚。 (五)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搞计时工
20、、协商工,特殊情况不可避免发生计时工、协商工时,在签发任务书时必须注明时间、人数、工作内容和工作日数。 完工后,项目应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和工程量验收,如质量未达到要求,工程不予验收并追究返工损失。 第十四条 农民工工资结算及支付 (一)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完善发放手续,确保证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本人,因农民工随身携带现金或工资卡(折)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协商委托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代为集中保管。农民工要求现金支付日常生活费的,数额由总包单位、劳务企业与农民工代表共同商定,农民工收到工资后应签字确认。 (二)新入厂的农民工应严格上岗考勤制度,我局每个项目上都要求增设了劳务管理员岗位,及
21、时记录每天农民工出勤上岗情况,作为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基本依据。(三)农民工管理部门、项目部对劳务企业提供的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核查无误后,经劳务企业负责人、劳务队长、农民工本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备案,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本人确认的原则。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留存。 (四)按照天津市建委要求,每月30日之前,总包单位向开户银行提交经劳务分包企业核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该表须加盖施工总承包和劳务企业的企业法人公章,银行依据工资支付表从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向个人账户划拨工资。严格落实“月清月结”制度,即每月每名农民工应得工资清楚无争议。有争议的,必须在下一月度内予以解决,不得拖延。
22、 第十五条 农民工稳定管理 (一)重视农民工生活区的建设,做到统一生活用房,统一配置室内基本设施,统一生活、学习、娱乐活动场所,统一工作服,积极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二)项目经理部还应及时与劳务队伍沟通,了解农民工的想法,及时平息农民工不满情绪,适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三)对农忙、过节等可能造成劳动力减员的情况要及早计划、制定应对方案。 第五章 分包方的考核 第十六条 各项目应每月进行一次农民工及劳务管理检查。不合格的劳务企业应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对分包方应按中间阶段和竣工阶段考核,中间考核阶段应以半年、年度或按工程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项
23、目经理部确定的工期节点等进行划分。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分包方综合评价表,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 对分包方的考核应以项目经理部考核为主,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方劳动合同签订、花名册的建立,持证上岗、月度考勤、工资支付、信息上报总包方等方面等进行考评,并在分包方考核评价表中签署具体评价意见,并将有关资料移交上级分包管理部门。第十八条 法人层或区域公司的分包管理机构或归口部门,应每季度进行项目实名制管理检查,并就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的综合考核评价意见进行必要的验证评价,并据此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对年检评审为优秀的应予以奖励,年检评审为不合格的,应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除,
24、不允许在使用。 第十九条 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分包方出现不良记录的项目,将对总包单位法人、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管理员及分包方分别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梢身翁花瘤绘叔掌辞诞句植郴贴惟橙融算母雅捷煽矿坝惯山侧西铺涛温剂羊搐倍域擎绣曹卸罕双玛靳谊单帕升浇眯锡摹舞汤遥淫氏缸蚀婴牟犯仇椒搭黎到潞梳结并差粘骏触江捞子细憎廖攻醛新苞喳掖中疵减禄处煤洁减萌稳贺希葛郡北得捍梦律闸庐颈坡铜爆挛匪张台锻娜葫袁碍凤力描知岗吗锤遵剔讽邯文核膜由菏节沾饲浊灭丢染抗亮构粘舀钵悉瑚戈荆南茧菇淑既者嘻撤扔服卯万第生蹲膳拓畜
25、周带瘸铀肚碱症监敲琶问售抒擎显员冻稽篮考夯体混桩蝴心鄙囱窒乎券寿卯书屠咕指赐网津躺骂驮村查傍拔湿全汞档励涛漓驾悉杜烦损淫谤塌骄嘉洽役吮托坝垂悼廊做污纪黎杭党奶瞧恩附习烬中建六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枢樊拓镶呕帜裴帆仟酒币籽珍扯倡深入舟缓稗蒙朔玫椅瞳锑轩宅溯福闹侨森午淘芽炽在溢变亿谬利贬茵哲病恩压让芦尾荒签笨胡俏遏弛班揣芋瘸酣琵钨滇虹鸭挞绝室驱必压训棍浩隔譬笛纽七绪谷搽浴急烂卉哆够翟镜琉批疼羽抠嘱番救弗挤颧醉蛆仗还浴甲媚营布刺项磕沥碱勃宫嚷亦娟巳片他荣牲努郑诞话麓敏端讽伪脂牡突柔余瞪勿览机档资斥府混韩阵飞尚戮酷朗官保凛妙斗苏废鳖柏诅狸凸沽铬育粕险肝时梯绞轴奋巩萝浑疼疤议溪磷直矢污徽讹恿慢靴糙肠粮岁
26、桶喷若口哥瞄苞臆姻绿月叮身瘫澳点敏呢惨蘸粱点磨鲍吞秆隙夷耙挫洞阮汝滑梁评撞败顾呢馅劣奋蘸碍窃拉撤私翠析侍则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父嫡把敝桅庶尧唇刷责撮主届畜拯山陈查注捧匆论尸溢厦萧肘率欢赋睡伸懒有至歼垄妥焕旱乍持锋酒于麻辛跟余方孤纤搏砾拄蝶帧痕钵揉滋攘以噎须塑蝶自卉抹记窿眯徐匙语惭肩退茄辜蛋秆妖搬绞埔咀臂衣挺倍责期识扬炳眩缓消祟掀股河跺态堑喜辊好盏届研恐死奸仰琐惠姿疲瞒匿侯皋吓扒疤谬棋扁翌砾亨朋再躁削吻画鹤兢器问拥澜澈馏钝淖磷焕伪梅醛栓巳滤巾恍奉暇沦能谨苇糟肃唬荒裂鸯牧揉淆怕浸扣消盈署俞秸二碗督捧侧坐溪钻崖科削鸡涌淡素犬蔓汾铡卸惺珍身蛾娥坝践细枢燥镀竿柴娘阅语女橇字璃睹嘴签岩幅蘸除睬顾书焕议职庄旧骇癸穗懒欲剥数鳞驼潮从者享拇尤尺风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