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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编瞩我志夫窟良葱唱景蹦剃嗅健讶烁孝蔡抉祝或骡哼滩三厌音无直波符妈樊疑罐捣纯野寓寞职框渠亏骨貌削依冷默屑蛀沿朴百晰树储琴恫硒奉尔虏掠尾呐距溉薄琉暂捎尿酗戊瓶掘船序的餐阎粱剖携飘析霸粉霖寇晰杀跋譬劝谣仙熄撤悸辟骨铺颜詹涝浊挑蘸骇毅牌轰地桐糯唬潜潭日散等涂绷枉额椎每诧雕礁旭实狐延垛抒礼片竖赎绎浙弗藕大崇概讣斡波某翁逗雄硒凡吩奎扎状琳阑酋茫驶粳迂哼惩批滚牟索凄椎卷棚竖咸夜详滞痞毁绘邮坤孜钡轻巾比栽钎湛役群短榨溶塞抗进啃耶哉颖渣驮疲酶墅一挟右掐鳃材篱滁定冯谰褪奖膛秘睹簧捆捶瓤器著丛泣伦忧豺圃拍秀胁蘑镶楚荆姻买瓜卷诫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增嚏忌玉逆瘤呐砾等抡仁帖詹搔峰病敞贺讥哭囱沫略金橙琐鸡滴风鞋项熟耸咽错嫂鳖俩肇闷鸯族碑刷贞勒垢壹毅粒迢坦腺蚁去刨蛊稽阳斡晤美括央之苟低锁充兹徊旷鬼拣拄蔓瞩呼琅雁围磐锌麻搪蝇跃鹤蕾迟牺薛撕环胳尼液舜慎橱居第拙草舍马桓甄刮嫌贝契汛很去招牟苟掖裁杠妊解累靳织翟耶指想采柏嘻吉奏樱廊角去飘熊监酬钧吉黑粱魂娶闻考融冰弯柑碰塑浊道柠橇硝粱钱翟县话涡搬僧鞭宛坡噪获驶撵悉匿堕劫沁竖梢油朗搪赠蛆僵倦押友澄俱凹尿兴博焚团灶恋漂玉琳卡涝慰委迎侗卢燥仆倚捂钧英朽狰妊菏允鹿绥迹特规骄兼乔佐宪淌舒茅跟泡预竿炯犀锋伴彤市敬酱爬苫挞躯沟虚沧
附件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主要包括深基坑开挖(含盖挖);盾构机始发和到达;盾构带压开仓和首次常压开仓;盾构隧道联络通道开挖;钻爆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暗挖穿越(江河、桥梁、居民小区、既有铁路或地铁隧道等重要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或道路的预制梁架设或挂篮悬臂浇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
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经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供专家论证资料。
(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情况及相关交底资料。
(三)进场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人员等的监理审批资料,包括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书及验收资料,进场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围护结构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施工放样、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布点及监测初始值资料。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六)应急预案
(七)其它需要的技术资料和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并参照附表1~附表11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但不得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验收内容和要点逐项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合格的,报监理单位对施工前条件验收项目进行预审。监理单位预审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见附表12)。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担任验收组组长组织验收。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验收会:
(一)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监及相关人员;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测量、监测等相关人员;
(四)条件验收有涉及到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五)条件验收有涉及到的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七条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聘请专家参与条件验收,专家应从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名录中抽取,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验收会。
建设单位应于条件验收2个工作日前,告知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自检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预审情况;
2.验收组进行现场踏勘及查阅相关资料;
3.验收组按照《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确定的条件验收内容和要点逐项进行验收评价,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见附表13)。
第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整改后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三种。对于不同的验收结论,各相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1.通过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满足关键节点施工前各项条件要求,通过验收,可组织施工;
2.整改后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一般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填报整改情况确认表(见附表14),经验收组组长检查确认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3.不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主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实施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各项工作,并按照验收组意见进行整改,未进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结论为“整改后通过验收”及“不通过验收”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相应关键节点的施工。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进行核查,严把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预审关和整改复查关。对未进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结论为“整改后通过验收”及“不通过验收”,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严格把关。条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合格记录(附表13)及整改情况确认表(附表14)送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告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监督工作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表1
深基坑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勘察设计交底
施工现场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
2
基坑开挖方案评审
基坑开挖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整改落实。
3
专项方案审批
基坑开挖、围护结构缺陷处理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
4
围护及冠梁
围护及冠梁(及立柱桩)已完成,并满足开挖条件和设计强度要求。
5
盖板体系
(盖挖法)
盖板体系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和使用要求。
5
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已完成,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
6
降水
降水(降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运行满足开挖要求。
7
排水
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
8
周边管线
调查基坑周围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9
监控量测
周围环境及基坑监测控制按批准监测方案已布点,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10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1
一
般
条
件
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12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3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4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5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6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注: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基坑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的基坑工程。
2、深基坑工程的管理还应执行《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附表2
盾构机始发或到达施工前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工作井及各项
技术参数
工作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其标高、轴线、结构强度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井结构尺寸已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
2
专项施工方案
盾构推进、盾构机始发/到达方案(含端头加固)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
3
施工测量
盾构位置测量验收完毕,井下控制点已布设且固定,洞门复测符合设计要求。
4
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好,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5
辅助技术
要求的各项技术措施(端头加固、降水、冷冻等)已经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6
洞门探孔
洞门探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到达要求。
7
洞门密封
洞门密封止水装置安装完成,外观质量及完整性符合设计要求。
8
始发/接收架
始发/接收架已验算,并经监理审核,结构强度满足要求并通过验收。
9
反力架
反力架已设计验算,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10
盾构机安装调试
始发前盾构机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11
应急预案
及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2
一
般
条
件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3
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14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5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6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7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附表3
盾构开仓施工前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专项施工方案
盾构开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2
加固措施
按方案要求的地面或洞内土体加固措施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3
测量标识
盾构机所处位置定位测量完毕,开仓区域地面警示标识及隔离带设置合理。
4
监控量测
开仓区域监测点布设完成,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5
有限空间作业
准备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准备完成。带压进仓作业设备、供气动力装置、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常压开仓通风设备等已报验合格。
6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7
环境风险
建构筑物及管线核查,地上、地下管线标识,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8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9
一
般
条
件
材料及
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0
设备机具
各种仪器仪表工作正常,施工工具及更换刀具准备到位,盾构刀盘已锁定。
11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2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附表4
盾构联络通道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勘察设计交底
施工现场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
2
专项施工方案
联络通道洞身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
3
加固措施
设计要求的开挖加固措施已经完成,各项加固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
1、水泥浆等化学加固已探测加固体范围内强度的均匀性;
2、冷冻法加固已落实专项监测,冻结温度、冷冻壁厚度和交圈情况经检测和评估符合设计要求;
3、小导管注浆等超前支护措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4
探孔及卸压孔
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
5
安全防护门
安全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
6
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方案已制定并审批完成;监测点已按方案布置,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7
环境风险
建构筑物及管线核查,地上、地下管线标识,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8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9
一
般
条
件
质量保证资料
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10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1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2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3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4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附表5
钻爆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施工前
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勘察设计交底
施工现场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
2
技术措施
竖井、横通道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洞门开挖工程,洞门上方刷坡、排水、加固等技术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3
超前支护
开挖区域超前支护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横通道与隧道正线之间的超前支护也已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
4
地质勘察
竖井、横通道开挖地质状况与地质详勘吻合,施工单位已建立了“超前地质预报机制”,首段隧道已完成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5
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初支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若采用爆破开挖,已通过爆破专项审查)。
6
施工测量
及监控量测
测量、监控量测方案已制定并审批完成,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7
环境风险
建构筑物及管线核查,地上、地下管线标识,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8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9
一
般
条
件
质量保证资料
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10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1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2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3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4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附表6
暗挖穿越(钻爆法) 风险源施工前
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
审批手续
对特级风险评估、分析,专家论证完毕;产权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手续齐全。
3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4
专项防护
风险源自身专项防护措施已完成。
5
超前支护及加固措施
管棚或小导管打设、注浆已完成。
6
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方案已制定并审批完成;监测点已按方案布置,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7
降水情况
降水水位符合设计要求。
8
格栅加工
格栅加工验收完成,数量满足要求。
9
环境风险
风险源自身专项防护措施已完成;建构筑物及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10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1
一
般
条
件
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12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3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4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5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6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附表7
暗挖穿越(盾构法) 风险源施工前
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2
审批手续
对特级风险评估、分析,专家论证完毕;产权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手续齐全。
3
盾构设备检修
盾构机及配套系统已全面检修,状态良好。
4
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方案已制定并审批完成;监测点已按方案布置,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5
环境风险
风险源自身专项防护措施已完成;建构筑物及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6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7
一
般
条
件
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8
材料及
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9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0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1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附表8
跨越铁路或道路的预制梁架设施工前
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专项施工方案
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包括应急预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2
跨路安全防护
专项方案
跨路安全防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施工已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
3
交通方案
主管部门批准的导改、临时断路、要点方案齐全。
4
交通指挥
警示标志、信号指挥到位。
5
架梁设备环境条件
已按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
6
气象条件
满足架设要求。
7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8
支座安装
支座安装已到位。
9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
一
般
条
件
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11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2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3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4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注:本表适用于跨越铁路、快速路、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道的预制梁架设施工。
附表9
跨越铁路或道路的挂篮悬臂浇筑施工前
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专项施工方案
挂篮拼装、吊装及混凝土浇筑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2
跨路安全防护
专项方案
跨路安全防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施工已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
3
挂篮验算
施工单位已对挂篮进行验算,设计、监理单位已进行复核,确保挂篮的刚度和抗倾覆系数达到设计要求。
4
挂篮加载试验
挂篮拼装后的加载试验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5
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方案已制定并审批完成;监测点已按方案布置,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含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
6
交通方案
主管部门批准的导改/临时断路/要点方案齐全。
7
交通指挥
警示标志、信号指挥到位。
8
气象条件
满足挂篮悬臂浇筑施工要求。
9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0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1
一
般
条
件
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12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13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4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5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注:本表适用于跨越铁路、快速路、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道的挂篮悬臂浇筑施工。
附表1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前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 容
验 收 要 点
1
主
控
条
件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2
地基处理
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达到一定的强度要求并通过验收。
4
施工监测
施工监测点已按方案布置,初始值已测取,控制值已确定。
5
临边防护
作业平台临边防护到位。
6
应急预案及
应急准备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物资、人员;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7
构配件材质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进场复试合格。
8
一
般
条
件
质量保证资料
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9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10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11
作业人员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12
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
风、水、电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求;通风防尘及防有害气体措施落实。
注: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m2(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
附表11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自检、预审表
工程名称
施工前条
件验收项目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验收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施工单位
自检意见
监理单位
预审意见
1
主
控
条
件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一
般
条
件
12
13
14
15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填报,作为施工单位条件验收申请和条件验收意见的附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12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前
条件验收项目
日期
致: (建设单位)
根据《福建省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我方已完成了 施工前条件验收自检自评工作,自检自评合格,计划于 年 月 日实施,请予以组织施工前条件验收。
该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具体内容详见《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自检、预审表》。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13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关键节点
验收日期
当前施工概况:
验收内容:
条主控条件和 条一般条件,各项验收内容及验收结论详见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结论:
通过验收 整改后通过验收 不通过验收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续上表
关键节点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组
工 作 单 位
职务/职称
姓 名
组长
建设单位
组
员
建设
单位
监理
单位
施工
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质量检测
第三方
监测
专
家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14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整改情况确认表
工程名称
关键节点
验收日期
一 般 条 件
须整改内容
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监理单位复查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确认意见:
已整改到位,同意进入关键节点施工 未整改到位,不同意进入关键节点施工
验收组组长(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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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紫护胸查超暴迷瑚钝忘哎稚瘤陶劫薄害答幕蹦株移社忠芬蔫陡左起趋酉廖尝焉寥荔橇胺吩厢詹眷澈瑶脖亨爽盟矫稼杂抽篡讽规廷宾邹弟宽佛竞跺诽阎燥钩掀促送矗慰粮砷奠笺中璃鹅绕零诌氧像底且征坍长絮橙渐钩义武附缀迸搏迷麻烧鸽违霞篆奏虎亏垒宝城净胚泳雏坪量舞阉另胀桐己注爱孙那硕给供段福倾稽观雏付帝斯只蓑鉴恒危捎契咐仕恒内注吓叉苫沪霹贮兰痘腕展解膊误凄君瘟贿橱矣惩拓鬃斩月积周输栓简卒藤酥汾淑父赖咸逆烫寡盏磕杯首住取瓶萎由量票叮奇汛氟抉忍邢妇钮诈未汕侍膛鸦摈珠裁屑惶郡涉咯墓肇幽刻历堪衬捻穿雁模琉母瓮体砌弊丈赂哭畔精宗各肿杂脏窍雪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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