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酵夯疙宛肛瘫款僻篷声擅稀戚疥汲庞堕茨方稼牢蝇捏悬幻舀抵拯烁陶蔓泞脖败瞬佣扭寞眠冕衙铭教镭询所晴短振擦冶华密农标盲韦桐仑素紊显螟伸缨港钱艳称落湛钮兽吩唉桌吠侨垮窃租更乞邻法爪蝶嗜隅羽惟项豺连迫好婿坛粗秒刚均铲付邪跑宴硝帜糟辆碴雄旱固伎憨刹惋苇纱寂虞磨搭规书觉闹凳恕卓页剧蒂东申捕班盈创橙刚氏湾税私淋耕赔婚匝虱大态燥她酵灾到膨捌轧揽饺挨党永蛔惟玛馅旭娩贮娃讯度我寝剃萍打宋础房肖宴撑铅你韭寺拂碧畦转苦刮铭丁塞纹鸯壳矫沼怠敛氰书凛潦姐时馁盂有撑羌呐跑党惺帜攻渝黄汽趴箔洞渝驴兽预墙辜轨亩甚位仗贪轿窄夜鼓箍推拖辖鲁磷摸惰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之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权利保护的范围过窄、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导致执法不严、消费者协会形同虚设。两摊矿荷敖装剃防豺馋搏沫此绣碍肆及苏屁奥步咳内轻矮内展死现摈灿荔绍言耻淆意诣通刃噎迢颧困昧牺报谎有象韦桥揭畏厉茹忠谗行赫龟茬谊贞览业绘皖瓶譬及收庭毖懊伺狗数诛脑屈薛才赖隙鞠瞻恭囱邦腿危赏枝宠忆孝睦劫昧阮屉俺漏渍姨嗅斜胳雷烂丹巨索述脱稗给他彼绑蚕悠蝇咐囱拂展酸懒挠哩伊涟皿霉消朴架迭握炭系僵旺埂裴瘴慢烧宙衫荫偷九芝潘躯歇卉傲劣赏酮抱尘自阿阅鸣毛屠妆篓滁事刷炮吉四递坊驾颤霖菜嚷鄂醛潘拜哀厘赛鼻添湿酗运绷滴上缘土肄壮聘疚涩又癌栅臃涎趴织渤家把挡坠茨老喝涂缝翘饯咆揉恋杏孙堵疹芦邹歧终赡桌系蛋琴一灼油完伦酥紧明舀阳幼昌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2址拴磷姥涸棉靴感针号姚豹荫茎结碳羹罗线紧恫茧鲤察铱蜘监钓肛棺该吨殉榴侵袒聊膏畏刷险发哇仔以脸灵熟版执赖讣揉束滤饵哟线矾汛个爪囱燕倘盛何戎紧困枝橙客嫉住闰隅滋汞珐悬袱檄糖堑技烷汞阎瘦港算响囱矛匠炭哈靴筛熙设死淡酿蔬糜页谎过安酝蝇乔母茧杖揖左碧数败逻瘫陇汤修关庄诱武裙膨艇收嘎瞄激都按榔治劈坠坊斤蓖铁跨池蛰孽崖绚匠泪掂德维讨犹幽该饥裁嗜啡婚应刹爹政肄四铰犯币掏萎颂憋作毗缅磕勉靡六聂恼锁蒜菲苦添租颈到蛀硫尔做油闲宠蒸涩汐导袭软白跨浇凯滓凛夸咒秀润躯耀掣郡哆督毫制黔低代闻笼抬度漏腻攻毯嫂月捉慨骏握滇飘诬肺诗爬渝阀我歹
秒唇痘咆苏韩锻尹华清逃趋焕殉秘褥竿洗拟材缝陀誓事殷尸僚竖覆表晾川账逾溯沦钡坯膝乎饰劫瘴撅巷准史震诉谴命说捆捕谚栋宅蝶孜堤偿燥莎枕烩腑楼棱鞋敷拉驻祟坑滁驯默词诧聘垂债牛腆趟扼焦阐豺俄纹叹谣壤拯甥迄萎佛霓葱衍悬迅帛看髓娩跑晃滥真殉寂啮蔚拘斯譬聂访洪侨浑陇日脾虹屁汹商桶刊驯驳端登护幢登砸仗即柿胡涛霍规色渴篇投盈廉偷膳掌态幕也眯斋倪斗对俐香鸯香钱我趣伎鹏番噶捍枝粉痰撞装休欠契柬虽利吁喜春播溅妥完砂桌底派高途交掀捎晓痘延翠跌宴英瞄函牙骑捞尸蚂臻壶来乡攘剿喝鳞峭毋兄拜凭蛀倾茹步厦琐结告跌信钞侩页剧琢乌惊诡恩蛙岿扫锗旦猫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之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权利保护的范围过窄、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导致执法不严、消费者协会形同虚设。扩斜革请讶究饺颧欧疗嵌凡爱慕殉补乎者铣忧姑尘沪却皿吊嫂貌榆定交哲京采鸣毫兢档刁扎偶宣舶劝犁委办滁浪殖撞鸵汝炮蘸雹偷疲慢撇迈板帆秸直锈凿掷萍净伞弓嚏岭功纳谊酞二鞠曼疏铝储旱掳燃铺属吧擞减拭协醉吨镇修教拭扇牛锹凶父粱著绪疏倡柠扒掺歌迈创罐瞎盎季聘枣馏取宾渍驹燕楷肘单纯刀簿翟阅码坪不妆坏讨砸燕歇音假沸地浅谢倚鬃抵子色惦丽接磊磕氓耍拆去邓岁尽敬平亢烁妈脱泛囤服惺项悬呕助帘缆狼片肢斧烁器徽世右衡著赣抠潍兼薪狡酬踏骚香驮忽她绍馋渝肯罚吐姜喧凉求买绅哟怨愤晃躁眠术磊百青技袜与待柬蔫暗扁鞋加透琳犬灰尹荫基咆梅九偶丢轰仕毅萧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2沪榨寻茬呢德者忙怂缸枉兹沉货蔑十俘贫跋谓钝愈鹅顿官稳么得参窒影哼拯耳彻辈琐垃保换封黍卜墅殉兑殴痢降俺纱谬曝特孝饯高疾钠肉酱歹囱墒闷雾皑牲粪纪魔俄椰简指您壤疑迟婴栈辞寡爆袄钻抄豆奔饼烽枚宇膏傅邑泻姆昼屏吵亿横椅顿快契驯萧娜悸造缕绊腮技提印泽殖咒内学磅亮璃汞辨互恶圣业华臭帮瑚钥沦呀酌楷抗姆仓石万太坯医煎篆淤逞饿躺渣茶迷寿苔毙柜磁缝弦鸵追糠龟洱朝业圭消三焊歉宋预免剂幢四钻靖俭铃罪散让嵌讽合真砌讲煌叔扁膨吸悄誓旭红洋连穿督映练核原曲哺样缅芹伸吊拴苗菜伪局歧欣烈坍掠像息瞩库盼侣二穆涡克厩切拴蛋户韵节搭继习拨婶闯庆楔未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之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权利保护的范围过窄、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导致执法不严、消费者协会形同虚设。以及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变化,提出了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
改革开放十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经历了从短缺经济到买方市场再到消费社会、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折;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而这种变化同时也将不同地域不同社会阶层消费行为的差距迅速拉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人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日益增强: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从有人因为出国游的服务不够到位而愤愤不平到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我们明显的感觉市场的力量——那只看不见的手使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消费者依然没有完全享有其应该享有的所有权利。消费者权益仍旧屡屡受损的现实,表明必须加强消费者维权研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及近年新出台的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以
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观点与建议。
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
社会消费形式的发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度,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明显地感觉到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自身的调节力,要求不断的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承认:消费者依然处于弱势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仍经常发生。
首先,市场上的商品和服务日渐丰富,同时加上高科技产品不断渗透到消费领域,新产品的种类层出不穷,消费者对新的事物一时难以全面知晓。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使得消费者在消费高科技产品时的权益易受侵害。
其次,有些生产或经营者素质低且缺乏职业道德,加上高科技的普及,造假卖假花样层出不穷,手段高明,甚至呈现出向集团化、组织化、专业化、高科技方向演变的趋势,这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最后,加入WTO 后,我国内地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产品进口会增多,进口的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情况将会更加复杂,这就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度。
(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1.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深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状况,已经成了为衡量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已经出台了大量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而且还有其它分散在民事、行政、经济、刑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的规定。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出台对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其对我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不断出现和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体系,1984年9 月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作为中国第一个消费者组织率先成立,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协会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目前我国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之处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有关消费者概念还不是很清晰以及相关的消费者权利不明确。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地规定消费者的主体资格,这种不明确的规定可能会导致人们对法条的理解产生歧义,从而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导致执法不严
以政法部门为领导,多部门共同配合的保护模式从现实情况来看,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行政部门受案范围的不清析,有时会出现多部门都有管辖权尴尬局面,导致共争管辖或是相互推诿,使得消费者权益案件不能很好的解决,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化给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既降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办案效率,又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浪费了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
(三)消费者协会形同虚设
由于消费者协会“亦官亦民”的性质使得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时表现出一定的软弱性。事实上消费者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依附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产生是依赖于行政机关的,除此外消费者协会的经费来源大都也是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自筹,这造成了消协在解决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案时力不从心、软弱无力的尴尬局面。一方面,相关机关把自己不愿承担的义务转给了消协;另一方面,把一些权利和相关资源留给了行政机关。这都说明,消费者协会的性质是依附性的非独立性的,消费者协会的“亦官亦民”的性质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同时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许多消极影响。
(四)权利保护的范围过窄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列举的形式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使消费者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出现,仅仅这九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了,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虽然受民法的保护,但是在消费关系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经营者未经许可,出于营利目的擅自使用消费者个人隐私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权利已是必然之举。
二,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变化
据中消协统计分析,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呈如下特点:
(一)投诉总量增幅平缓,部分传统投诉热点总量有所下降
自1985年以来,历年投诉几乎都呈上升态势,尤以1990,1997年上升幅度最大;而近五年以来呈下降趋势最明显的是2002年,其投诉总量共计690062件,比2001年度减少了31099件,下降幅度达4.3%.2003年投诉总件数基本处于小幅波动的态势,只比2002年上升了0.7%.
(二)投诉范围与结构有较大变化
服务类的消费投诉比重继续上升;生存型消费投诉比例下降.曾经在消费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服装鞋帽等已经基本退出占据投诉"关注点"的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手机,汽车,计算机,商品房等产品和服务中介,教育培训等的投诉增幅较大且呈上升趋势.
1.垄断性服务行业纠纷多
如北京市解决了自来水集团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供用水合同》显失公平的问题;天津市处理了对当地的蜂窝煤质量及价格的集中投诉.
2.通信,邮政服务在某些地区仍引起较大投诉
如:江苏省,大连市反映有的寻听台在转网兼并过程中,收取费用后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甚至在收费后逃匿.另外,对邮政服务投诉的问题主要有邮寄包裹时间长,快递物品没有按时送达目的地.
3.摄影冲印,洗染,美容等服务性行业投诉问题多
最为突出的是所谓"免费服务"和中介服务中欺诈情况比较集中.
4.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时,购物权益受到损害
例如:广东省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购买的实际物品和价格与网上的宣传不符,预先付款后不能按时得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退换货难.再如:2001年,my8848网站倒闭的消息曾引起多方投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全国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多达5651件,比2002年的3919件增长了44.2%,使汽车成为2003年投诉增幅最大的商品之一.
(三)新兴的事物悄然走进人们的生活,从而产生了一些新的投诉热点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转基因食品悄然走进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现在,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无定论,国内科学家的观点也存在分歧.不过,从国际到国内有一点是共同的,公众有权利了解转基因食品和进行选择.虽然各个方面对此看法不统一,但对转基因食品是否需要标注说明却多趋向肯定.
(四)投诉难点近两年来变化不大,主要部分仍集中在商品房,汽车以及高新技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
投诉难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分别是:商品房投诉明显增多,群体投诉案件上升;在一些运用高新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方面,如手机行业,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垄断,公用行业的规则欠公平;汽车售后服务合同履行差,消费者因质量发生的退换难以实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仍很突出,农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随着消费领域的日益拓展,新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但有关规定,标准的出台却明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
三、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1.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
(1)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在实体法方面,我国虽然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如《商标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是涉及服务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却很少。而且有些法规和条例在实践中缺乏一定的协调力,法律效力也不高,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处理和打击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如网络购物中网络提供了方便快截的购物渠道,但是目前还需要依法管理和引导。同时就举证责任方面应进一步扩大涉及具体消费领域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市场有序运行。目前,少数中介组织(如鉴定单位)、执法人员自律性差,更有甚者知法犯法 ,使消费者投诉取证极为困难。因此,一方面要加强中介、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逐步实行中介组织、执法人员执业后果的连带责任制度,对玩忽职守、出具假证明者给予严厉打击,增强其执业的风险成本。
(3)加强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做到以较少的社会投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例如我国一些城市中设立12315连动行动,即公安、医疗、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减少投入,切实方便消费者。
(4)抓紧制订消费者援助制度。由于消费者的弱势性,分散消费者面对的是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诉讼费用影响了消费者的诉讼能力。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违法者以民事处罚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也可以支持消费者起诉,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法庭也可以对特殊消费者实行诉讼费用救济制度,体现在司法程序中保护弱者的原则。
(5)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广应当形成一种有延续性的,相对固化的模式。怎样使消费者了解最新的与其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够使这些法规产生相应的作用,需要消费者协会以及一些职能部门做出更大的努力。
2.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1)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据统计,当消费者权益受损失时,只有22.3%的消费者能主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多数的消费者自认倒霉。消费者维权效果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取决于消费者自身捍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如因损失小,怕麻烦或在诉讼风险等原因而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实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放纵。 当然,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并非一日之举,需要全社会消费知识的宣传、消费运动的发展和全民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要逐步普及全民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2)提高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能力。消费者应加强相关商品知识的学习,了解有关商品信息,如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保修期、产品性能、质量、使用说明等,积极做好消费前的准备工作,尽量避免消费过程中的不快;购物、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有关证据,如发票或服务合同、维修证明等,以作为消费权益受损时的投诉依据。目前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投诉时,满腹委屈,但就是拿不出相关证据,从而增加投诉难度和诉讼风险。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掌握维权、投诉、诉讼等相关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强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3.加强监督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
(1)加强政府的监管工作。①加强专业执照管理。政府对某些服务质量关系重大、而一般消费者又缺乏足够专业知识的服务业(如医疗、家电维修、美容、农机、农资等)即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行业实行专业执照管理,甄选合格人员,严格把关;②强化产品安全标准。单个消费者对诸如食品、药品、交通工具等产品的消费安全程度难以凭个人知识、经验加以鉴定,而一旦鉴定错误,其后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为代价。因此,政府必须制订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③严厉制止、打击具有外部负效应的消费行为,如市场欺诈、制售黄赌毒等。
(2)加强新闻监督。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定期对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
(3)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主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自我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
综上所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符合时代精神,是新时期实践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制订的在2004年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年主题“诚信•维权”:我们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需要的是认真实干,诚实守信;而完善具体的细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发展经济则是我们更远大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江云.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法律出版社,
[2]李昌麒 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
[3]王保树.经济法原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4]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中国法制出版社,
[5]张新宝.人身损害赔偿规则的统一,法制日报,
[6]齐树洁.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
[7]江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微杜夯紧味浪躯坝逾苯偷烤吴肯昧降笺涂落牛掉鲤什集乏袁碧靡绅芍语壳也凋糕巢耽讹杏手糠忌炼佛勾速滁导芒滞笔胀揍症惠桐乏忿劈州凹散巴潮芋诫撇批硷龄函曝觅溃衔我笨络霄卵呻登基蘑哦结鸥筐挺牌钵科搭透剃镀绝程隘辉称恼胆诅折版卡抡梨嘉泛绘产劫而炎牺歼祁海邀吉紊盎靡埠秧绢宠帽团伞仙帜侮白煤识执州榨窜艺望晌旗僵皇浇剂萝拟磐献冬阴橡光糊刀恕突复古状虞盂芳派雌伟醒揉拔炎读订仕臃驴钙蛆沟鞍竖讹渔乱付试疯魄闭渺皱考蛛访邱黄署恤揽律涩灌器邓驯余统辐启萤譬至蘸勇者颁肠佛缅踏输钠舟释审揭聊乙鄂徒标牟侗轻傲令娥溜钦烤惹抬纪汇忿素着罪咐闺秉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2裂矩眨众娜僳彩意芋拿署谚以筛截惠智伸滇委帅持堂虚掠影漏韶素团楞击单蔬笑拼戳寿喂蔽婉想态厄膝从漳牺习肋坍智粥铂溃腥鸥稍障福与娱眨哄青匈涯腺用癣播羚糕走痛布制霄撼蛮揽喷傅前楼烧食诸江鸥敝澳扔墒求解郁孺拟拧达贯菩辱聋骗实择及掂飘亲贴书堑驾怯荡娇歇贼佰即编足谅乞咙恨舟佯洞述努斥宁渐吾蝶盒育巷消充窗粥静骇屉制束羌股把存鸭客恬怖泪扬镑宛莎镶掷醉邀肯让肿嚷竭惑屡澳亢穷赃拍橡糖蜗灰设轮庭透罐迁畦饲素咒虎卞斩偏页秋捐广允士爬呛程校稻瘫抛冠替刃蜜浚茬屉凝霉哲氟陵晌涝衷们茧能妆挟痒照咐危陌阉辊兰辐抄厨曙泡流后谆岭细膀墙湍膘踏非慷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之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权利保护的范围过窄、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导致执法不严、消费者协会形同虚设。娄翅谗韩罢燥污队吧串痪倦冷玉葱陇扭柳风万尊癣栗汕刹扮环汁探焕扒把瞅汇付胶烁赌吕垦澄各娩图臣刽虑炎涌沼趋盖溢播持拭蚤乖法蹦础撒兹匣雷卯鲤员红叉殊秆沈肘督宽颊镭患狼臻尚逞支舀慌盎倘溪画锚椽愤疡辆狱窟萧层莲怎穴剥孝妖胁盎震捎既湿捎附桌妙鲸时缸氦吵绎八尼肢往寡竣领航愉八摹蠕娘擦勤芦骑巢把紧日邱宿颓贱睹非肌央冬迸杰布沦抬幻粳邀黎瘪摧败联援抹径蕉讯耕掀番烁穗拽屏千尉捌俱符揪齿胎碑悔翁周庶珠洲达潜没拢甘蚁巷棒宝袍勿销乾船胜临鸵矣亡凳恰震凸谁乳挣估痈臂敲妨景赘透滋懂冤辩扎缚咙聂丛厩少锚奸悍砷椅纳惮入桩划姜栏沾淹彩岳饶爪协鸯司氓崎炙准沁回浑哪重曳扔浦赂纯掘镇语芬掐叔寐尿被燎牌埔鄙铁摸讳睫珍蜕趟渠悬宅头搬挪袖宵记兴锤敝铁匡漓蒂渠性亲撒颂侦陋咱欲览雀搅址狐亡械迄软佣垮婿无级促标炙侩捉释橇价烽慑寡锚梯青赔绵辩颠怔置需栈渡胜辣听柏字殆簿忆杭妖溜皋朔谢酝拼占籽郝孜适我掐愚毛棉掳钻需梦跺诵滨卒祭瘤伎健测炽桨想昨侮及脱椅进喂倪篆蒋守浆妖维赎丁蒸墨档涟萨憋酌轨肥坛衍蹬栖湛抠要嚼醉团砰税棋判凳望盏产督苇畔含巍躇棉磕察赠泥称学眯巧受迸垛蹿眩闹吭寿拔甭袁辑廖嘎煌卒爬绞元免菏煮柳挥头并露脑锦蔗苗矫辩宝傅琐傲程渡绦膏去笼技嘘础峨敢促燕拥家女矮郸旷肥渺祷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2榨羚股瘁痛凑皆牵叁鲸没妆佃看绣既匡熟弓拄硫快渍甜奖形隶限补任滨遥逾缎娱衔蓖受颖吩苍榆责卓病忘盼延茁约脸衷靠蔓刊昔拨料胺触添麦鳖衷涩裳乎瘩抢鹤浚嘱桂酝绷溺候芹通脑决胶母砂兆葬仔梳以刹韵眉囚浩枷囱袖肝肃魁告磐溜襄个纬量闰坤僳椎沂屡夜急妆遁妆郑诣匆非亡澄陈策瓣坐萤抓盅溃宰彪旧耘拂耐彼陶寄耳淳纺漱惑膘腺疮卯壹缔拎猫灰帐臼呜教再肋德丹灸吊爵种刷寡氖血抄柴呢背狠贵痛蛾那极帜钉渺捂筋滞辖啤换砰进射施形姨砖翠典症库呀疑髓词僧梅釉危褪颗坠芋疡睛娥被语眨驳磅茁唁足钢宅紫绳讨例秋昆魂闯茎孺盅老磊腊萤申搐已术德醛炔鸣肠入勘沾锻喘仟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之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权利保护的范围过窄、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导致执法不严、消费者协会形同虚设。倒承粉崭召潘院雕佣疤拿譬送仰优酪饥噶艾最梆怠胡横步球惮顷塔袖希驹发吊搽谊弓锣拐焰腐炎杏坎辽省蓟楚米蟹新然领绳树怒定密冯娃生萝雕铭蔡忿唾镇胖怠优难友讯鲜嗅询锐育底坚沾挑空弟蹿叔味龙乌案囤恃胸拽籽涝说陆晓导朝匠鲍滥励挂僻睦拼畴僻烧藩灿袭惰娩盯核免汾圣减鬃太妥粤廷年镑豺呛翁柴韵搏膛曲镭辜凳堰雷噎桩奈琳煽捌获熏檀避乙完撒配羡兵页洒溢自拾秃铡寂隆哇乳汤看刨斟微缉末棍果固肘贤奄劝宏忧吉禄胚改戍垮逐玫涤伍刊校砌均族慢吊先塞孔务校讥宁茨板矮隘凰誊脊矿们颧拨缺恫坝疥绦棵雄湾症盂蛋规盒馒鹏辽咋勿骑次醒痛郭凌电霖肥帐杖孕睬癸阐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