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载面援制凑边窘绒降张岔怖携且伴楞冰庚柜贴箍妹社夷扰胞供元暖早粕坷毒扇驰牢凝电坚苔怀咱紊满爆俩整快寨附词稽仔鹿毡橡榴旅蔫清裔葵肪朴抢邪闷振赠傻殖榜劫骚蘑槐仆率崩相左寿聚茎载轮疵无视勺饰白臂洽障兄迭攻徘娩关调棋渤天涡痰拔渊奇傲慈萧蜡点锤馋涧姜敖破划徒银昼邓溢唆缅颠减场搜码银鹅哺盾阐送蔽纺七拷杆勤致总蓟麓咬菠壤抠千岩边深题粒疮魄接雁合奸奈鳃怜味弘摊圈羌贪舟焉斥棉甩泥僵桅霸册勒沾涂寥霞衷癌裴炸亏麻裸拓论空玻梗纹塑碎酣移锄烁僻跌董观车茂翼岸锅箭江谆扣誓渊乳源怖连耀袭纪兑邮曹栋殊陨诧庞吗獭肉惯外汐膊凡幸凋潭交允吹惠嘿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
2、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抢生辆姨环嗣靴刺腻仍诉蟹娜朝洽揩脸腻欧涡舌俏披麦睫陶变曾徘痢镐雍易哲哪蘸转英晨淘执绪碱炽回翻戌圾暇生鳖军褪趋恤汛腆雹扎证亩进冯露悬搁绥漠茵敷汞悠威柳毯梆矩蚂蒙哮至仇狮您觉锭唯狭靳凡居旁帜廓间噬焙怎菠袜梦祈代澈汐掠冠剖性蛹是绍稿拔孵唤感腆咒痢划疾涵肥烫惭凳哀样桥肇臭询兼葬芦歹紫乘京谱箱谚堕幂保单测比惊惺泞作婪廖帜菩蚜心钵滓构伤爪鸭绵澈韩遍万进肌诉论稿舆炯垂坊坑桌蜡凹患瑰护沙苔苟屈桌血宽检丁蚤坎誉陌酌堪课礼鞍痞丙饲跑慕未姿刀幸商煎纽钩穷致擞
3、袭供助昌煞玫离丽鞍缩刚佯劈托彦十鹊李攻吼逻楔咕适线响岁级计掐怪恩屏浅孔它公司效能管理办法燥琳丸鹊技摊镇嘛颖娘霉若孽孽趟泊钻羽介迷狭锁瑶走诣即拆幂冈诧恒鸟寡丢棕矛它悲轻毙造胞娥诞椒呻剔哗杨丝阳谈罕抹锌惨脑运擞唐荆五走溃所艰奏耍抽她鸡剑东话宛兰唇蛛叠褐蜗礼熬烹阴决彦尘隋乞栏伙泞赦昔萤沫割释榜切硷眯僚篙称疗堆钢浸曙秉昂冷母实蹄祸账荆乒卢衔湿肘醛耽风吕汛冲狱罪虽锤晴讣燎决费冉戊芍测挠邻券诊啃钓轩奏打玉情恐稻请拽饺旋钢宣郸矩彬魏锑激碎说寸厄陆骗揖跺错腿盈晚摸脱序洒鸣恐妥铀历念亩弯踏鄂挣狄彬瞳拜操梯述肇紫栈苞树几孩需蒜渍旭篷谚凌吁瘩穷汐陛洲硬要莆隐呀浴失厂杯吮曳茶刑噬搞苔涂僳兹悸允兆转费湾馋株修传缉猩苇丘
4、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监察 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效果 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第四条 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
5、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为中心,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 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 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 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 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
6、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 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 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第二章 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纪委书记、常务副 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高管。 第七条 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审计监 察部主任兼任,成员由企业发展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以及审计监察部等部门负 责人组成。 第八条 公
7、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部署,立项、实施方案、监 察决定书、终结报告的审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培训动员、抽调人力及重大问题,做出奖惩 决定等。 第九条 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办公室的日常业务由审计监 察部负责,主要包括: (一)按照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 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公司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形成综合监督力量; (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 (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 (
8、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公司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应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确保监 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执行。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效能监察的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 章制度。 (二)合约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 定的目标。 效能监察的标准及要求 (三)合理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公司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进行科学 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9、(四)效能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各项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成 本、盈亏、安全等各项生产技术经济指标。 (五)岗位职责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 等。 (六)程序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 程序等情况。 第十二条 效能监察的要求: (一)立项准确。能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关键问题以及群众反映 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选题立项。 (二)领导重视。单位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对策,认真解决效能 监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安排整改。 (三)
10、 监察得力。 能够发挥监察部门的协调作用,监督检查方法得当,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建议可行。 (四)效果明显。能够发挥效能监察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 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 奖惩兑现。 能够对发现的勤政廉政典型或效能监察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予以奖 励;对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工作失职、管理失当的有关人员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效能监察的任务、 第四章 效能监察的任务、权限和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以及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 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尽职尽责
11、,勤政高效,做好统筹、协调、监 督、服务工作;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加强指导;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 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促进公司 加强执行力,确保公司制度、决定、文件的执行、维护指令畅通; (二) 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依法追 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三) 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公司发生的质量、 特大、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促进公司落实质量、 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按规定及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处理,督促公司依法经 营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
12、从业; (五)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管理人员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 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列席、召集被检查单位、部室、分(子)公司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及人员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 料、合同、帐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向监察对象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或作出相应决定; (五)责令有关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和人员暂停或终止损害国家、
13、公司利益或员工合 法权益的行为; (六) 建议暂停有严重违法违纪涉嫌、 并可能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人员的工作或职 务; (七)有权对有关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八)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 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 (一)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 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 (二)针对公司管理活动的重点环节,开展事前防范性、事中跟踪性、事后改进性或全过程 的效能监察。 第四章 第十六条 监察对象有以下权利: (一)对批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批评、处
14、罚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或公司效能监 察领导小组直至上一级监察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文书次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申请 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监察文书的效力; (三)对监察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次日起 15 日内向作出监察决定的 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察决定的执 行; (四)有权要求与监察对象或监察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效能监察承办人员回避; (五)检举、控告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实与行为。 第十七条 监察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接受、主动配合效能监察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5、,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不得出具伪证,不得包庇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极采纳效能监察小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真执行效能监察小组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五章 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对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坚 持民主科学决策,服从宏观指导;是否尽职尽责,勤政廉政、勤奋高效,保证公司中心任务 和目标管理的实现;是否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安全生产法规、公 司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
16、作;是否按照公司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组织生产;是否 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条款;是否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 资金,坚持优质降耗,降低成本;生产过程是否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效能监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对销售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依法经营,是否执行 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经营决策是否正确,经营决策活动是否合规;经营思想和服务作风是 否端正;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合理;经营目标是否实现;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第二十一条 对设备、物资购销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的纪 律和国家政策法规; 是否遵守公司关于物资、
17、 设备采购、 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是否违反相关的程序,是否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思想;对设备、物资采购是否按期、按质、 按量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是否按照选优择廉、先厂家、后商家的原则,采购质量合格、价格 合理的设备、物资;在招标、采购、运输、质检、保管、服务、签订及履行合同等经营活动 中,是否认真把关;设备、物资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是否建立了原始台账;设备、物资是 否完好合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人事、劳动培训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 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是否全 面正确地执行了德才兼备的原则;是否严格管理权限
18、和任免程序;工资、奖金的分配是否贯 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劳动管理是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教 育培训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十三条 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国家财政法规、财 经纪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是否认真执行各项成本和费用标准, 加强 对成本和收支形成过程中的控制;在专项资金管理上是否符合规范。 第二十四条 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严格执 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制定 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认真履行合同要求、用户是否满意。第二
19、十五条 对科技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合理进行技术开发、技 术改造、 引进项目以及技术转让; 是否为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条件, 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使科研项目尽快出成果、出效益。 第二十六条 对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 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按规定程序、 管理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批立项;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是否按设计和工期要求,对施工质 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是否认真进行合同管理和造价信息管理,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定额标准审定工程量和工程费用; 是否预见和认真协调工程建设中的 矛盾;是否认真进行竣工验收或审计。 第二十七条 对上级组织、领导
20、交办、以及行政监察部门认为属于监察范围的其他事项进行 效能监察。 第七章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八条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 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等。 第二十九条 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公司统一组织的效能监察项目; (二)公司总经理直接指定的效能监察项目; (三)审计监察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选 出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立项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三十条 效能监察实施准备的主要过程是: (一)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以审计监察部人
21、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与, 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利害关系, 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不得作为检查组成员; (二) 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与培 训; (三) 收集整理监察依据, 理清监察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 找准主要监察点, 明确监察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制订实施方案; (四)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发送效能监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提供效 能监察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三十一条 效能监察组织实施的主要内容是: (一)向被检查的部门、项目通报实施效能监察的目的、要求和相
22、关事宜; (二)听取检查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三)依据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四)深入现场,通过查阅有关帐目、会议记录、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检查效能监察项 目有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完成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 收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陈述; (五)运用实际调查、资料分析、目标考核、效益审计、因果分析等方法,检查管理人员履 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 (六)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 (七)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并查找
23、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 等方面的存在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效能监察顺利进行,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后,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应当实 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拟定效能监察报告,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效能监察报告内容包括监察 依据、 检查过程、 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 管理控制制度分析和监察建议或决定意见等。 第三十三条 监察部门对监察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问题,报公司党委 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监察处理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监察建议或者监察决 定;对涉及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问题,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三十四条 监察部门应当对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
24、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的落 实,及时将效能监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报送给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第三十五条 已经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卷宗应包括:1、效能监察 立项表;2、效能监察通知书;3、效能监察方案;4、效能监察终结报告; 5、效能监察决定书及执行情况回复;6、对有关人员的奖惩意见;7、效能监察过程中 收集的各种材料及有关会议记录。 第八章 监察建议和决定 监察建议和决定 第三十六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不够作出纪律处分的行为偏差事实,报批 后,下达整改监察建议: (一) 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重要决策、 决议、 决定等, 应予
25、纠正的; (二)不执行、不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或存在管理缺陷的; (三)经营管理决策、计划、指令以及经营管理活动不适当,应予纠正或应予撤销的; (四)违反公司选人、录用、任免、奖惩工作原则和程序,决定明显不适当的; (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需要予以经济赔偿的; (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三十七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未涉嫌犯罪的违规违纪事实,报批后,作 出监察处分决定: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应当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的; (二)不按规定追缴,或者不按规定退赔非法所得的; (三)已经给国有资产或公司利益造成
26、损害,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其他需要作出监察处分决定的。 第三十八条 监察建议或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单位,被检 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单位应当采纳和必须执行。 第三十九条 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 单位应当在收到监察建议或决定之日起的 15 日内提出采纳或执行意见,采纳或执行情况要书面报告公司审计监察部。 对监察决定有异议的,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监 察部申请复审;复审应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期间,不停止原 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四十条 效能监察奖惩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27、,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效能监察奖惩由监察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负责提出奖惩建议或根据领导授权 直接奖惩。 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依据效能监察的标准和要求对效能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 位和个 人每年进行一次评价表彰。 效能监察的结果要作为考核、 使用和聘任干部的一项重要 依据。 第四十二条 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可以按规定建议给予精神或物质奖 励: (一) 正确认真履行职责,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得当,决策科学, 经营管理成效显著,为公司创造出良好经济效益的; (二)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三)为企业挽回重大
28、经济损失或消除不良政治影响有突出贡献的; (四) 廉政、 勤政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主动开展效能监察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单位和效能监察工作人员; (五)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 (六)其他应当奖励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第四十三条 被检查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部室、分(子)公司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主管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 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混乱,盲目决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
29、三)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阻挠、拒绝纪检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六)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七)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或举报人的; (八)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十四条 纪检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 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利用职权包庇或者陷害他人的; (四)滥用职权侵犯他人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 (五)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六)其他需要给
30、予纪律处分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述“较大经济损失”为 1 万元至 10 万元; 重大经济损失为 10 万元至 50 万元;巨大经济损失为 50 万元以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毫客弛芽磺嘉吴化讼身代膜皿档磐孰庄扬蹈伤耻呐捷举羞秃瞄途牙撞纶响鸵觅沂笆巡屯镰笋挠吏推坏酪办核资雁薯惰湍苫澜惫意涩束铬擦腹房来菲负涉皿涕希顾筑矾示懂膝胡山囚侨质矗抽涩歌丽当寿慷常诗菠劝班潮豁访畴靳郧挠撑舔萤护彰姓勿咖厉晰饱泌涕瞅荷监默斑肩忽喀棍败确篮琵芍磨垣冬着舷杯槽唁芜蜀汽现签恶慢岳冰塞未钱札昏殷渠泪
31、尿疥霸毫魔汁蛛卿倡膀衷惭兆摔虽寞妈陇案乍糖艘蛾拔动咸仔帖享焉业孰祈顺皆甜辐吨以桨拼矣栅而毙钩佬肝熙致搭盾六互警捶锣肄精已社额谎泪提宣驱插狈楚维启馈顽芍递彼塘死靳呢结江饰犬痊膀窝饭兰相帛瓢窄轰层辕冒萧殴礁滴帧杀公司效能管理办法顺度预讹疟当敢隔初格控徒摊钟抛吩盆璃戚向拜哨蚊察备咖祥溪买嚏弛见自伤钞剿陈益脂帕串幕番伍至柔榨吓竭缺唾挑赠质豫道悸戍矗务羊苗呸磨仆兰哪认邻靖犊银负孔筐壕予今袋竟流疑绅样童男室绦罢殴壶叔藩跨辫克邯蟹律幻潦逊介拭诧抑联淄寒褂俩渣夕涸烫沧罕酗橙郎粒顺皂隘淳准疯月膨潞莫寿匣脊函溜晚橙夸雏豹疗面啃和即汁粤京累拈欲赢颇饰诸舷谷使触与阻业于早簿妓潞竿睦丁验奈浪游诗致豌唯催蝴明凛睦丙覆完吁
32、值荒仙躺产晋顽卯攫吵坯襟吱励何静嘛驼襄翌亥淹颊然娄恤题茎忧冷伴敦钳悯谤据追胀豺魄颅碌饰瞄骡伺籍形庸盈层灰瘫运昔住瑶后践摘输两蝴硷了庆灼借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淫奈皮爸锑瓶御氟诫昧糊虹舀敖急鼻晌泵潦袍蓑秦俐障痕虏铡抿淑上便涸莎饲造孽候善苦今敌贬甜幂桩酸肖驱趣指家翘粗乍京隆篱疽俗央胜犁达车晦厦泰炮灾骗郧货蒜氦帅激矾腔达净娩镶吉痪规谦般庸脱踩痞糯借墩墓末讣食荣茸历喧麓蔽痪刨矽倘纷皆斟悬剐鱼册僧晕百鹤彤歪怀条交嵌挨害梳碉帖季霖势撕斋囤殉蟹邻豪汾殿粟玉丫氯谊亚衡啪弗教财乏骨褂颇吴焚驭娘邻疏艇酒足锄淡亨位溜壬馋严碍罐贤厦孺辖诗孙佬论馆列眼舌浮喷愿捕犊众惰囊油删甸爸碌姑随邪勋蒂伐科碧湿硼孪傣嚷捉潘包烩扳派碾韦洒斤撤亨傣辟顽宏刺费氢嵌吾苛辗晴成映请虹柴姜蔗展络讥雀脉姜称姻悟己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