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度名称
职员招聘制度
制度文件编号
本制度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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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审核人:
签署:
生效日期:
发放部门:
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企业
职员招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企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劳感人事管理体系,保障企业经营管理正常运行职员队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招聘标准
第二条 以原三家企业在岗职员为基础,标准上不对社会招聘。
第三条 依据精简高效标准,实施部门、分厂定岗定编。
第四条 公布岗位,分级聘用,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第五条 从有利于生产出发,人员招聘在原三家企业基础上实施大稳定、小调整标准。
第三章 应聘条件
第六条 应聘人员应坚持四项基础标准。
第七条 初中毕业以上学习经历。
第八条 身体健康,适合所应聘岗位要求。
第九条 有良好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对企业有良好忠诚度。
第十条 年纪通常不超出50周岁(特殊职员可作合适调整)。
第十一条 一线工人聘用条件:
(一) 中毕业以上学历者优先。
(二) 龄在18-45周岁。
(三) 身体健康,体力充沛。
(四) 有两年以上生产实践,熟练工人优先。
(五) 历年被评为优异,受到原三家企业以上组织表彰工人优先。
(六) 无违法违纪行为统计。
第十二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正式职员通常必需满足下述条件:
(一)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年纪通常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出50周岁。
(三)无不良行为统计。
第四章 实施措施
第十三条 企业职员按分级聘用措施进行。
第十四条 企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报企业董事会同意。
第十五条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由企业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聘用。
第十六条 各部门职员由各部门经理(厂长、主任)依据企业同意定编人数、公布岗位、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第五章、应聘程序
第十七条 应聘程序分初步甄选,面试,试用及正式录用。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具体填写求职申请表,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时进行。
第十九条 面试小组由三方人士组成,用人部门代表,人力资源部代表和独立评选人。
第二十条 面试结束后,经面试人员统一意见,将评检结果填写在面试结果推荐书上,报企业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同意。
第二十一条 审查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员,开具工作介绍信到用人部门,试用一至三个月,试用期由该职员推行新职日起计算,试用合格后给予正式录用。
第六章 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全部职员岗位分为三类:主业岗位、辅助岗位、临时岗位。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分厂用人应严格控制在企业公布编制范围内。
第二十四条 试用人员必需呈交下述材料:
(一)职员履历表。
(二)学历、职称证实。
(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六张。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体检表。
(六)面试或笔试统计。
第二十五条 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可聘用,签署劳动协议。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所需,需要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报经理办公会同意给增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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