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企业岗前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岗前培训目标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本企业概况和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立即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要求。第二条 凡新进入人员必需参与本企业举行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由企业人事部组织,依据制度实施。第三条 岗前培训内容包含以下多个方面:1、企业创业发展史。2、企业业务。3、企业组织机构。4、企业管理制度。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进行三至十五天岗前培训。第五条 新进人员培训,人事部事先安排课程表、讲课老师及工作技能考评试卷。第二章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和程序可分为三阶段:1、企业总部培训。2、专业部门培
2、训。3、项目师徒培训。第七条 企业总部培训须关键进行以下各项:1、企业概况。了解企业各部门业务范围和工作项目。2、介绍企业关键管理制度。3、参观企业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工作岗位环境。4、介绍某岗位特征及怎样和其它部门配合。5、介绍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安全知识。6、介绍企业文化及对职员道德情操和礼仪要求。第八条 各专业部门培训,必需是专业主管亲自讲课,部门责任人要对培训内容负责。第九条 各专业部门培训关键在于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其要求以下:1、岗位日常工作及可能临时性业务。2、从事未来岗位基础知识、技能及从事工作基础方法。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4、工作任务完成综合评价。第十条 项目师徒培训
3、即在一位专业人员指导下,尝试从事立即开展工作,指导者应帮助受培训者完成岗位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善地方.第十一条 对于从事指导培训人员,企业视情况发给对应奖金,要求必需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工作。第十二条 为有效达成教育培训目标,应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给予实施。第三章 培训内容第十三条 教育培训内容,企业、部门能够依据岗位特点和要求进行安排,但必需含有下列三项:1、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2、程序、规范、标准、制度培训。3、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工作态度教育培训。第十四条 必需确保经过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使其含有对应岗位基础知识,熟悉企业组织结构、目标、制度、相关政策及其工作特征等内容,并对企业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第十五条 凡新进人员全部应对她们进行系统岗前培训,培养她们工作中时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从而使其在以后工作中能够经过合适组织和协调工作,按一定程序达成工作目标。第十六条 岗前培训要讲求效率,按一定计划和步骤促进培训效果和企业发展。第十七条 岗前培训计划完成后,应将培训考评结果立即上报人事部,组织培训人员座谈,了解新职员进取意识和提议。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