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 工程
施 工 合 同
协议编号:XXXXX 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二0 年 月
XXXX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依据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技术要求和任务(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本项目进行XXXXXXX施工。
1.4承包方法:本协议工程承包方法为工程量清单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协议总价。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各项税费、包风险,若不包含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增加工作内容,本协议价款已包含完成发包人、承包人确定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和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全部相关费用。
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不含社会保障费)、方法费用及其它费用(含不可竞争费用),并综合考虑风险原因等和该项目所发生相关费用在内。
1.5 承包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承包人确定施工图纸和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为准。
第二条:协议价款
本协议暂定总价金额(大写):
(小写):
本工程结算方法:工程量清单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定完工图计算。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累计 个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
开工时间:现场含有开工条件后,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内开工日期为准;
完工时间:自开工日期之日起第 个日历天。(具体完工日期按开工日期开始推算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定为准)。
以上时间包含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建筑物脚手架拆除至验收在内全部工作所需时间。承包人必需采取一切有效方法确保完工日期,不得延误。
第四条:付款方法要和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 按每个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每个月XX日上报完成工程(包含已完工而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必需根据发包人统一发放格式),发包人应在28天审定并支付完成。若承包人虚报金额超出10%时,发包方有权力要求承包人再次申报,所以而搁误时间由承包人负责。
4.3 按当月实物进度完成量80%进行支付。若所报工程进度滞后或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4.4 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协议价款及已审定补充预算(协议价款)总额80%时,则停止支付进度款。
4.5 多种对承包人违约金、罚款及协议要求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6 在工程完工验收经过、完工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至协议总价85%。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95%,留结算总价5%作为保修金。
4.6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出具当地正当有效建筑发票给发包人,不然,发包人有权拒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而无须负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需提供对应施工图纸,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明确工作任务及技术要求。
5.1.2发包人应立即为承包人提供并处理现场工作条件和出现问题,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接驳使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1.3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工期顺延。
5.1.4 发包人派驻 为发包人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处理现场事宜。
5.2承包人责任
5.2.1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签认后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具体施工方案由发包人审批并存档,按本协议要求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施工统计,并对其负责。
5.2.2承包人应于进场前视察现场情况,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交付工作面作出整理以符合施工要求。对周围其它和本工程无关部位进行围蔽保护。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内,承包人不得所以提出任何费用索赔或赔偿,和工期增加。(各项目部视情况保留或删除此涂色部分)。
5.2.3因为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事故,或使发包人经济、商誉受到损失匀视为违约,承包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外,应依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
5.2.4承包人应按本协议约定工期完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本协议条款10.4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2.5承包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时,应遵守项目当地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安全保卫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5.2.6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承包人应负其它责任。
5.2.7承包人派驻 为承包人代表,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处理现场事宜。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按现行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验收质量达成合格等级。
6.2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施工地域地方政府颁发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达成施工地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3 材料供给
承包人采购供给材料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相关规
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实和质量确保书等必需质量文件资料,必需还须提供符合要求生产许可证。
材料必需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材料抽样送检必需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承包人负担。
第七条:工程变更
7.工程设计变更
7.1.1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程量进行调增、调减,这均属于协议范围,承包人应立即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必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承包人才能按变更图进行施工。
7.1.2承包人不得私自变更设计,不然,承包人应无条件将工程恢复至原设计图纸要求,由此产生费用及造成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7.1.3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妥造成设计变更而发生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7.1.4发包人提出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发包人确定;对于可能反复利用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小心保护,属承包人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方法或拆除后保护不妥,由承包人负责。
7.2相关变更、签证申报程序:
7.2.1.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指令单、设计变更单15天内或签证事件发生15天内、并在隐蔽前(变更工程被隐蔽无法计量,发包人、监理单位有权拒绝签证)提交补充预算或报发包人、监理单位签证确定工程量。
7.2.2.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发包人要求格式,此单由承包人填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加盖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公章。
7.2.3.办理签证时,承包人应提供经发包人确定相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两份,监理单位一份。全部在施工过程中签发签证单,承包人须凭原件在结算时计取。
7.3确定变更价款
全部变更工程(包含设计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现场签证)计价标准:
当协议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已经有价格对设计变更部分造价进行结算;当协议中已经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即工程分部工艺及耗用人工、副材、机械全部相同于已经有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其它费用均不调整;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双方确定价格计算。
第八条:完工验收和结算
8.1完工验收
工程含有完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完工验收相关要求验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完工汇报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发包人、监理单位验收,发包人应在完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意见整改后符合质量要求。承包人在完工验收后15天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完工资料及完工图纸(完工资料及完工图纸必需正确真实反应实际施工情况)
8.2工程移交
承包人应在完工验收后5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下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以外),并将全部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洁净,如承包人不能立即拆除或清理,发包人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承包人负担发包人由此支付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委托处理费用)。
工程在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维护;如发包人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修理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工程完工验收并达成协议验收要求,承包人不得因本身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8.3工程完工结算
8.3.1工程完工结算
承包人上报结算额,不得高出双方确定结算额10%,不然,发包人收取超出部分造价1%违约金,并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承包人一次性提交完整预(结)算书,且每页预(结)算书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发包人收到后不再接收其它资料,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预(结)算书进行审核后,双方仅就发包人提出疑问部分进行查对,其它工程项目及数量不再查对。
8.3.2本工程结算方法:按承包人投标最终确定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附件2),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定完工图计算。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发包人工程量清单未包含内容发生时,材料、设备单价均按现行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编制补充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相关约定,按实结算。
8.3.3设计变更部分结算方法
全部变更工程(包含设计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现场签证)计价、计量标准:
当协议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已经有价格对设计变更部分造价进行结算;当协议中已经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即工程分部工艺及耗用人工、副材、机械全部相同于已经有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其它费用均不调整;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双方确定价格计算。
第九条:质量保修
9.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要求和协议约定,承包人负担施工协议约定全部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工程经过验收后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年。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缺点,或因承包人进行保修作业时造成其它额外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承包人不能在要求时间内推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托她人进行保修,产生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因承包人原所以发生实际保修费支出超出保修期工程质量确保金部分由承包人负担,并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以现金或其它方法支付给发包人。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不过属于承包人保修范围,应由承包人维修,由此产生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保修金返还:工程完工验收满1 年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将保修金 (同时扣除对应责任款) 免息返还承包人。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发包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应该负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当发包人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则发包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2倍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2承包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应该负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10.3假如承包人推行协议时达不到国家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标准,承包人须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限内无条件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若在要求时间内承包人没有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还达不到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承包人任何款项中扣款赔偿。
10. 4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所以遭受实际损失。逾期超出10天,承包人除必需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对已施工并经过验收部分按80%进行结算。
因为发包人未给承包人提供必需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往返进出场地,发包人顺延工期,但不给任何费用赔偿。
10.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GF-1999-0201)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
本协议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协商处理,也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推行完协议要求义务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四条:协议份数
双方约定协议正本份数: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相同效力。
双方约定协议副本份数:一式十份,发包人执柒份、承包人执叁份。
协议附件
附件一:协议价格清单
附件二:廉洁协议协议书
附件三:《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奖励)条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一:
附件二: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碧桂园房地产开发
承包人(全称): XXXXXXXXXXXXX 企业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 XXXX年XX 月签署了XXXXXXX工程施工协议,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完工,双方经协商签署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 发包人责任
1.1. 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相关廉洁合作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
1.2. 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 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相关廉洁合作管理要求,不得接收承包人宴请,不得接收任何形式实物、现金或礼券。
1.4. 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觉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索贿受贿行为,均应立即采取方法给予阻止,并立即通报承包人领导。
1.5. 发包人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要求,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行政及经济处罚。
1.6. 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要求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进行调查,依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 承包人责任
2.1. 承包人应确保承包人相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相关廉洁合作管理各项制度及本协议要求,并遵照实施。
2.2. 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予实物、现金或礼券。
2.3.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觉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人员行贿行为,均应立即采取方法给予阻止,并立即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4. 承包人有责任接收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实施情况监督。
2.5. 承包人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索贿或受贿行为立即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发包人举报,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外,承包人承诺在协议总价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对应处罚。
2.6. 如因承包人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协议推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月 日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奖励)条例
一、处罚条例
1、 总则
为了确保辽宁地域碧桂园项目在施工管理和协调、工期目标、资源供给、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各项管理制度及要求和确保方法得以有效实施,确保各参建单位严厉、认真推行“工程建设协议”,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2、处罚条例细则
处罚
分项
处罚理由
罚款金额(元)
备注
会
议
相
关
承包人各相关人员未按时参与会议迟到、早退
100/人次
无故不参与会议或参与会议人员无决议能力或
未按会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或有意推脱责任、扯
皮或未按要求整理纪要者
500/次
对会议纪要内容拒不实施
1000/次
文
件
管
理
相
关
承包人未按要求建档或未推行签字手续或无专
人管理者
200/次
文件、资料管理传输程序及传输标准:
1、由施工单位发生文件、资料,经总承包单位阅批后,由总包单位报给监理单位(监理不对分包),由监理单位转发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
2、由建设单位(含设计单
位及相关咨询顾问单位)
发生文件、资料,经建
设单位阅批后发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转发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转发各分包
单位。
拒收参建单位行文、拒绝签收
500/次
承包人未报审立案进场
500/次
接到“监理通知”必需严厉对待,监理工程师
通知回复单立即返馈(附汇报或说明),文件批
复意见要简练明白、正确、落实到位。同意人
必需亲笔签字,严禁代笔仿签。
500/次
施
工
过
程
控
制
相
关
要求报审资料不立即提供或无证上岗
1000/次
各承包单位进场后因为不实施国家及地方各
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造成工程质量
不合格
5000/次
各承包单位因为没有严格实施《建筑安全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立即、正确地将已完成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造成质
量评定滞后、造假
/次(100/次)
括号内为针对相关责任
人处罚,下同。
各承包单位因为没有严格实施实施作业面交接
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接收单位负责
返工处理,并分别进行处罚
/次
各承包单位没有向监理进行报验私自进行下道
工序施工
1000/次(100/次)
对工程放线定位不认真,致使标高超差、位置偏
移
/次(100/次)
各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未认真实施“三检”制度,未立即上报三检统计
/次(100/次)
因为施工方法不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
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仍进行处罚
1000/次(200/次)
各承包单位因为施工机具配置不足、精度不够,
造成质量不合格
/次(100/次)
各承包单位因为无计量器具或计量不准造成工
程施工使用组合材料配合比不准
/次(100/次)
施工过程中,因为气候改变原因,未采取对应
防护方法,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工程返工
外,仍进行处罚
1000/次
各承包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中,因为没有做到经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样板引路,就擅
自大面积施工,造成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仍
进行处罚
1000/次(100/次)
施工中未对任何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按
要求时间逐层上报,隐瞒不报
/次(200/次)
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没有按规范要求抽样复检(监
理工程师见证取样),
/次(200/次)
各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好隐蔽工程统计
/次(200/次)
各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没有技术判定证书私自使用
1000/次
各承包单位私自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合格施
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10000/次(1000/次)
砼结构、墙体结构没有按施工规范要求制作足够
数量砼试块和砂浆试块
1000/次(200/次)
各施工单位不严格实施自检制度将不合格检验批、分项、分部报验,第二次报验仍不合格
/次(200/次)
只限定一次整改机会,合
格后书面申请复检。
各承包单位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发放工人工资或
工人工资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收到
5000/次(500/次)
成
品
保
护
相
关
无成品保护方案(方法)
5000/次
未按审批后成品保护方案(方法)实施,且造
成成品损害
5000/次,且赔
偿造成工期及损失
无成品保护交底统计
500/次
施工人员在已安装完保温管道及电缆桥架上
行走、蹬踩、看成支架支撑或跳板
1000/次(50/次)
未办理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在已运行(或已安
装)变配电室、计算机房等功效间内施工
1000/次
进
度
控
制
相
关
未按时报送年、月计划
1000/次
未按时报周计划
500/次
周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
1000/次
月计划完成可全退还
月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对
/次
不服从业主和监理在进度方面协调管理
/次
信
息
管
理
及
现
场
安
全
文
明
管
理
相
关
信
息
管
理
及
现
场
安
全
文
明
管
理
相
关
未建立对应制度要求或体系不完善
1000/次
有制度要求未真正实施落实
/次
无安全技术方法,无安全技术交底
/次
无安全教育台帐
200/次
无安全设施投入台帐
50/次
无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和交接班统计
200/次
无安全检验台帐
200/次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
200/次
无班前安全活动台帐
100/次
配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箱门敞开
100/处次
机电设备使用无开关箱、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
器或失灵
200/处次
箱内接线混乱、回路无编号、一闸多机、开关破
损失灵、闸刀无保护盖,用金属丝替换熔丝、
电源线无插头
100/处次
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方法
200/次
关箱内电熔丝不按要求设置
100/次
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使用超出60W大功率(如
碘钨灯等)灯具照明
100/次,并没
收灯具
用电线路未按要求架空,线缆随地乱拖拉,电
缆电线老化,破皮
100/处次
未经许可,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100/次
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员专机相对固定
200/次
未经许可,乱接电、水
300/次
违章指挥
20/次
违章操作
50/次
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50/次
酒后操作
100/次
违反机械作业规程操作者
200/次
高空场所施工人员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落下层
1000/次
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
100/次
外架平台上超荷堆放
300/次
脚手架不规范
200/次
安全网内不得有任何材料或杂物
100/次
高处作业人员传输物件时,不能抛掷
100/次
不带安全帽
50/人次(100/
人次)
在会议室或工地吸烟
50/次
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
50/次
明火作业不办动火证
500/次
防火方法未落实
50/次
工作区域出现烟火
50/次
未发生火灾险情、随意挪动防火器材
100/次
设备、材料丢失
限期购进,并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如影响施工进度按标价罚款,并加扣影响工期损失费。
施工管理不妥,造成材料设备损坏
标准上重新购置。能修复且业主同意使用时,按材料设备5%罚款。
损坏材料设备不能使用
按标价罚款并加扣影响工期损失费
未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
300/次
不戴身份卡、赤脚或穿拖鞋、衣衫不整齐进入现
场
(50/次)
随地大小便
(50/次)
在施工现场乱涂乱画
(100/次)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00/次)
打架斗殴
双方100/人次,
肇事方200-500/人次
其
她
相
关
处
罚
分
项
未按时上报当月工程款计报表
当月不支付工
程款
没有建立行之有效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质量、
工期目标或管理机构不完善而制约、影响工程施
工
5000
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不到位,不能确保
施工人力资源和设备及物资供给制约工程施工
-5000
项目经理没有施工现场处理事务力度
3000
项目经理管理渎职,造成施工失误
5000/次
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更换项
目经理
0/次
施工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不能胜任工作,人员及
队伍没有根据要求立即更换,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进度
3000/次
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或成建制劳务队伍未
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并立案
5000/人次
未按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施工,
严格实施其质量计划,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未严格遵守材料选厂、选样、送审、报审和执
行施工工序质量保障制度
3000/次
工程施工使用物品和样品(试样)质量不一致
3000/次
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
3000/次
未按建设单位要求主动采取技术手段和增加资
源(人、机、料)和延长施工工时等方法实现
施工进度目标
5000/次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要求时
间报审计划
/次
未按审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
划安排,供给材料和设备及指定分包单位进场
/次
未有效建立施工进度计时三挂牌制度
3000
将本工程建设资金挪做她用
10000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方法不到位,形成隐患
/次
总承包单位不推行总承包职责,分包单位不接收
总承包单位管理
5000
处罚责任方
总承包单位和全部分包单位未签署双方责任和义
务协议书
5000
处罚责任方
总包单位未对各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管理协调和配
合服务,造成各分包单位无序施工
5000
总包单位未立即向分包单位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
要基准点、基准线而影响施工
3000/次
承包人未有效建立和实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法
/次
承包人未有效实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法,造成工程损失
5000/次,赔偿
人工、材料损失
未有效实施成品、半成品保护交接手续,私自
随意施工
3000/次
承包人对“监理通知”未在要求时间内返馈
1000/次
监理人员向施工单位索要礼金和接收施工单位组
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实施监理业务宴请
1000以上/次
(500/人次)
3、处罚条例实施
(1) 各参建单位必需认真实施辽宁地域碧桂园工程协议条款及建设单位制订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相关要求,推行其协议义务,并负担本《处罚条例》责任。
(2) 本《处罚条例》适适用于全部参建单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实施,罚款由二方责任人签字后生效(违章罚款500元(含)以下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签字后相同生效),罚款以现金按标注期限内交纳建设单位专员、专帐号。受罚单位不予签认或不按要求期限交纳,在工程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加一倍直接扣罚,并罚拒签文件500元/次。
(3) 本《处罚条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和协调、进度控制、资源供给确保、质量控制、文明施工、安全保护等方法实施情况和结果,对责任方处罚,并在每七天监理例会(或建设单位组织工地例会)上实施(500元以下可立即实施)。
(4) 处罚事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具体办理,同时将处罚单送达受罚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立案(资料员存档)。
(5) 本《处罚条例》实施解释权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奖励条例
(1) 为了确保辽宁地域碧桂园工程,在施工管理和协调、工期目标、资源供给、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确保方法得以有效实施,激励各参建单位主动努力实现各项目标,特制订本奖励条例。
(2) 本奖励条例对应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要求之处罚条例,全部罚款由甲方设置专题资金管理,奖励基金从中列支。
(3) 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作出主动贡献项目部或个人进行奖励;对避免重大安全隐患、质量隐患项目部或个人进行奖励;对提出重大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项目部或个人进行奖励。
(4) 按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之要求,业主、监理或总包组织定时(周或月、季、年)和不定时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一贯表现良好、无违章、违纪行为或改善极大、改变显著给予奖励。
(5) 针对综合考评优异或有显著改善项目部或个人由业主、监理单位或总包单位提出提议,业主、监理、总包(对分包)共同认可后,通报表彰并奖励,其它有特殊贡献评选程序类同。
(6) 对通报表彰并获奖励者,由甲方从专题资金中(10日内)以现金(或其它形式)支付给项目部或个人。
(7) 对业主方认为有必需重奖事项,由甲方另行制订相关要求,设置重奖基金。
(8) 本《奖励条例》对应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之要求实施,实施解释权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辽宁地域工程处罚单
编号:
受罚单位
接收处罚
单位签字
事由
处 罚
规 定
依据施工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处罚金 元人民币,
大写: 。
交款时间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 署 意 见
建设单位
审批意见
现场工程师意见
年 月 日
工程部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注:受罚单位不予签认或不按要求交纳罚款,在工程结算时加一倍扣罚工程款,并加罚拒签文件500元/次。本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2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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