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662893 上传时间:2024-07-1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6.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黑龙江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固定资产是学院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措施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要求标准以上、耐用时间在十二个月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础保持原有物质形态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成要求标准,但耐用时间在十二个月以上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标准。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关键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确实定;固定资产增加、验

2、收、使用、维护和处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关键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院对固定资产实施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体制。 第七条 全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施院、系二级管理体制。资产设备管理处是学院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关键职责是: 1拟订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措施和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 2主持或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招标、采购、验收和大型修缮项目、基础建设项目论证、招标、

3、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分类帐登记管理工作; 4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理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5组织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6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7监督、检验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8组织培训、考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9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提议。 10对实施企业化管理校办产业、经济实体占用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等等。 各系、部、处、室是学院资产二级管理单位,在资产设备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关键责任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负有全方面管理责任。关键职责

4、是: 1认真落实实施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管理。 2对本单位使用固定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前提下,可根据学院要求权限实施调配。 3配各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好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卡、物,各单位设置物资管理制度。依据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清查,确保账、物、卡相符,认真做好相关资产管理多种统计报表工作。 第八条 院内各单位应设专员负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对所管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施严格交接手续,账、卡、物清点无误,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设备管理处立案后方可调动。 第三章 固定资产

5、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九条 学院利用国家事业经费拨款、基础建设专题投资及其它收入或多种基金,购建、自制固定资产,和经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固定资产,全部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条 按相关要求,固定资产划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及隶属设施; 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通常设备;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1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隶属设施。房屋包含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员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等;建筑物包含道路、桥梁、围墙、水塔、雕塑等;隶属设施包含房屋建筑物内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

6、等。 2专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通用性设备。包含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俱等。 3陈列品指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4图书指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图书资料等。 5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含在上述各项内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分为十六类: 01房屋及建筑物 02. 土地及植物 03仪器仪表 04. 机电设备 05. 电子设备 06印刷机械 07卫生医疗器械 08文体设备 09标本模型 10陈列品 11图书 12工具、量具和器皿 13家俱 14行政办公设备 15被服装具 16牲畜 第十一条 学院固定资产计价: 1购入、调人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支付价款和为使固定资产 达成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包装费、运

7、杂费、安装费及附加费等计价; 2新建房屋及构建物,根据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3自行研制设备,经过验收和试运行六个月后,根据研制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或增建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成增建所发生支出减去改建、扩建成增建过程中变价收入后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5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6接收捐赠固定资产,根据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捐赠协议要求价格或依据中介机构评定提供相关凭据,和接收固定资产时发生相关费用计价; 7盘盈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8交换固定资产,按各自原值或按评定价值计价; 9其它单位投资转入固定

8、资产,按评定价值或协议、协议计价; 10已经投入使用但还未办理移交手续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11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二条 已经入帐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1依据国家要求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 4依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 5发觉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等等。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价值变动,由资产设备管理处负责办理,并对固定资产相关帐目作对应调整。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和验收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增加关键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

9、所引发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增加。 第十五条 学院依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预算,在充足论证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反复、盲目购建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产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监察审计处、教授组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步骤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施项目责任人责任制;零星采购实施双人采购制。 第十六条 购置精密珍贵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和基础建设项目,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要求程序公开招标。论证招标工作小组中技术人员不得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需协议管理制度、法律咨询

10、制度,严格签署并依法推行协议。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购建单位和使用单位根据相关专业标准、协议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协议条款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帐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十九条 要建立必需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动用、移动和拆卸。 第二十条 院内所属各单位所增加固定资产均属于学院财产,均应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

11、,凭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处统一印制固定资产验收单,才能到财务处报帐,不然,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立即、常常。对大型、精密、珍贵仪器设备要定时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预防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时勘查、判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三条 对精密、珍贵及易发生安全事故仪器设备,要制订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员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应常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

12、和基础建设过程中形成各类文件资料应立即搜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 学院固定资产通常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批。收回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收入,应立即、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按相关要求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六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验和考评制度,对长久闲置、利用率低下固定资产立即进行合理调配,提升利用率。 第二十七条 院内经营性单位不得无偿占用学院固定资产,对其占用固定资产(作为投资部分除外)应接要求收取一定百分比占用费或租金。 第二十八条 学院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13、机构调整时,由资产设备管理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 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资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院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末(年末)对所负责管理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依据需要不定时地进行全方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应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要求做出处理。 第三十条 学院应逐步处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稳定起源,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修购基金;固定资产处理收入应纳入学枝修购基金,以确保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14、、维修经费起源。 第六章 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理是指学院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 行为,包含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二条 处理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1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理申请单; 2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判定; 3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核; 4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5价值在要求标准以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依据批复处理固定资产。 第三十三条 学院处理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珍贵仪器设备,应由资产设备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教授进行论证和技术判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评定确定处理价格,处理价格通常不得低于评定价。 第三十四条 学院以固

15、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进行评定确定,由资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单位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处理固定资产收入应立即、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按相关要求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院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1财务处按金额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分类帐簿; 2资产设备管理处按单、台、件、金额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帐簿; 3使

16、用部门设置分类明细帐簿,按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 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应多种各类固定资产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资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负担保管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降低、处理等,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三份,经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入相关帐簿。多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需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资产设备管理处相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入相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 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立即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统计。 第四十二条 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时查对帐、卡、物,确保帐帐、帐卡、 帐物相符。 第八章 其 她 第四十三条 本措施解释权归资产设备管理处。 第四十四条 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