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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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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 录 一、 党建制度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党支部议事规则 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5、党员联络群众制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7、中心组学习制度 8、组织生活会制度 9、民主生活会制度 10、党务公开制度 11、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3、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5、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6、事务预公开制度 7、事务公告制度 8、事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9、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综治工作制度 2、人民调解制度 3、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一、党建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落实实施党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布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率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局党委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基础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研究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监察工作中重大问题。 5、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推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对要求入党主动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坚持党管干部标准,做好干部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9、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依据本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10、大力推进党务数字化建设,主动开展各项活动。 11、切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建设优异党支部。 12、完成局党委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确保党支部会议质量,不停提升党支部议事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订以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标准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关键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全部组员必需按时参与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与,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依据议事内容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形式,确定出席会议人员。 二、会议关键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落实意见和落实方法。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思想、工作、遵纪遵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 三、会议议题确实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议题,依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升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足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此次会议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标准,参会人员要主动发表意见,见解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组员意见作出决定。如对关键问题有不一样意见,通常暂缓作出决定,待深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奖惩等事项,必需严格按要求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员做好会议统计,尤其是会议决定事项要具体统计清楚。   2、会议决定事项,需要行文,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和会议无关事。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方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对应关键责任。 2、党建工作关键任务是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党建工作要突出关键,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主动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订整年党建工作计划,每三个月制订阶段性工作计划,每个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员,书记定时检验,年中、年底进行全方面总结,接收上级党组织检验考评。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三个月最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十二个月制订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理不合格党员,确保党组织纯洁性和优异性。  7、党支部每十二个月在“七一”前依据局党委布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经典,表彰优异,推进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个月一次,围绕党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本单位重大事件和关键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一次,向全体党员汇报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围绕党中心工作,进行党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六个月一次,依据党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考勤、统计制度,作为考评党员参与组织活动基础依据。 党员联络群众制度 1、党支部依据每个党员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络对象。 2、党员应该主动配合党中心工作,向联络对象宣传党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主动分子,做好后进人员转化工作,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提议。 3、党员应和联络对象保持常常性接触,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络情况立即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络群众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异党员内容之一,成绩显著,要立即给表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职员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标准,对照《党章》及相关要求,根据上级要求和布署,评议党员实施党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需坚持党员标准,重视思想教育,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标准,根据《党章》要求党员标准和党员优异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中心组学习制度 1、支部委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要以主动态度,自觉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2、端正学风增强效果,做到“三个统一”和“五个结合”,不停提升学习效果,促进中心组本身建设,提升全体组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个统一”:一是要把学习基础理论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二是要把学习基础理论同党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三是要把学习基础理论同学习领导管理科学统一起来,加强了解马列主义基础理论,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多种新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目前形势学习;二是结合目前关键任务学习;三是要结合处理倾向性问题学习;四是要结合政治教育学习;五是要结合班子情况学习。   3、建立统一学习、考勤制度,统一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本,严格实施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内容落实。   4、书记要在搞好本身学习同时,常常督促检验其它组员学习情况,立即进行讲评;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任务完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凝聚力、战斗力和发明力,特制订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标准上每十二个月定时召开两次,分上、下六个月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适宜专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形式和内容是:经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足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升认识、统一思想、推行岗位职责、遵纪遵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验总结,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和提议。每个党员全部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绪,并对其它党员给客观、公正评议,努力争取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促进团结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主动拓宽思绪,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同时,增强教育党员实效,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和发展主动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标准,教育和引导党员主动整改,达成党员优异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主动参与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精神主动投入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中,果断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果断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良好气氛。 8、支部和党员全部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有益经验,相互交流,确保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实施,深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立即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需参与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与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与,要进行补课,和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依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六个月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六个月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需全体支委参与,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人员,由支部依据会议内容确定。   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相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要求,关键是在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组员个人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验、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问题作为讨论关键。 4、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需提前通知参与会议人员,方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立即将开会日期、内容汇报市建设局党委,请局党委派员参与。 5、民主生活会应遵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方针,处理支部内部问题,达成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升目标。预防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需增强党内生活政治性和标准性。支部组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验自己,诚恳接收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和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   6、对检验和反应出来问题,支部要立即处理,并要制订改善方法;支部处理不了,要向上级党委汇报。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深入提升党组织决议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础标准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方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可信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包含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关心热点问题、轻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事项,除包含保密内容外,全部要最大程度向群众公开。包含: 1、党组织重大决议、决定、决议酝酿、确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本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关键情况通报和汇报等。 3、干部制度实施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告、竞聘上岗、奖惩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实施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儿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儿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汇报情况,实施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要求情况,实施通信工具管理要求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实施公车使用管理要求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主动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评情况。党务工作考评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具体措施和方法。   8、有必需公开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根据“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议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收监督”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关键事务酝酿、决议、实施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订目标任务之前,要充足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止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实施。重大决议作出后要向群众公告,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议、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依据内容不一样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告、网站等不一样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要经过党内相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要在建设局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或安监站网站上公开。 四、监督和考评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关键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告,要聘用监督员,立即了解党员群众反应,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落实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时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充足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关系,充足调动各方面主动性。 7、做好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模范。 二、党支部组织委职员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计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验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订党支部“三会一课”实施计划,检验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情况,帮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优异党支部、优异党小组,争做优异党员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优异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彰、奖励党小组和党员提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主动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订发展党职员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帮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评等具体工作实施。 6、负责常常性组织管理工作,根据要求立即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三、党支部纪检委职员作职责 1、常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停提升全体党员遵纪遵法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验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推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更正错误情况。 4、常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立即处理党员违反党章程和违反党纪律事件。 5、常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应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四、党支部宣传委职员作职责 1、围绕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基础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五、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基础知识。 2、组织党员落实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决议,并检验党员实施决议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帮助党支部做好党员判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方面领导责任;站长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组员和分管部门责任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组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责任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主体及内容 (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担以下领导责任: 1、落实落实中央及上级机关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布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方法,抓好落实落实。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发生。 3、组织全体干部职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 4、认真落实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落实阻止奢侈浪费八项要求;严格纪律,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整理行风,果断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5、认真听取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立即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处理实际问题。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大案要案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违纪不纠行为发生。 6、推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考评。 (二)站长关键负担以下领导责任: 1、依据上级相关部门布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 2、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验、考评和评选,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3、对领导班子其它组员和分管部门责任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觉问题立即批评教育,督促更正。要组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即处理存在问题。 4、带头实施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儿女,预防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 (三)班子组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帮助站长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布署,并负责督促、检验和落实。 2、定时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立即处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方法和制度,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儿女,预防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四)部门责任人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把廉政建设纳入科室日常工作,列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 2、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相关廉政建设要求,严格实施单位廉政制度和廉洁自律要求,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部门责任人要自觉规范个人行为,模范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要求,率领本科室人员共同搞好本科室廉政建设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要求,根据相关党纪政纪法规给处分。 (二)实施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不得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四、责任考评 (一)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相关责任人为组员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和领导班子考评、年度考评等结合进行,必需时可组织专门考评。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标准,采取个人汇报、群众评议、组织考评、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三)考评结果每十二个月通报一次,并按要求进行奖罚。对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考评为优异,给通报表彰并给合适物质奖励,考评为不合格,责令其限期改善、书面检验、通报批评,直至免去职务或给党纪、政纪处分。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安监人员必需认真学习落实国家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监督工作,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2、公创办事程序、监督程序、监督计划,办事结果要向相关单位公开,虚心听取相关单位意见,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改善、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3、遵章遵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自觉推行监督职责。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监督,按监督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4、提倡文明执法,说话办事和气,处理问题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讲究效率。该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训斥和刁难建设各方主体。 5、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请,不请吃。 6、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7、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讨要、索取建筑材料和以公款修建、装饰住房。 8、全部工作人员不得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专业队伍和生产厂家介绍业务、推销产品;不得在建设和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兼任任何职务;不得对受监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 9、违反以上廉政纪律,一经查实,在编正式人员停职检验待岗,借聘人员一律解聘或退回原工作单位。 10、公开廉政制度,接收社会监督。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依据市建设局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我站行风建设实际,制订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以下: 一、行风建设责任制 1、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严于律己,做好表率,果断杜绝以权谋私、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2、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负领导责任;单位副职干部要帮助正职做好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行风建设负关键责任。 3、建立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相关汇报、评议、检验、考评、奖惩等配套制度,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4、要结合行风评议阶段性工作,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验,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对各级责任人进行考评、奖惩。 二、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 干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1、行风评议工作无计划、无方法、无检验,发觉问题不立即处理并造成后果。 2、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或对反应问题不认真办理。 3、因工作渎职,造成本单位行风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较大。 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眷。 5、对上级指示、决定及部署任务不认真实施,造成工作失误和后果。 三、社会服务承诺制 1、认真制订社会服务承诺制具体内容和标准,并将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 2、采取有力方法,确保承诺服务到位,取信于民。 3、设置对应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组织领导、监督检验。 4、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聘用行风监督员,广泛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收费公开制 1、严格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 2、使用规范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凭证; 3、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要求,杜绝坐支、挪用现象。 五、首问责任制 1、来人办理相关事宜首问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到底;做到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杜绝生、硬、冷、推现象; 2、建立信访接待相关制度,明确专员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关键信访由领导亲自接待; 3、建立严格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反馈制度; 4、对群众反应问题要立即落实承接主体,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采取有效方法认真处理,取信于民; 5、信访办理结果要立即向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反馈,听取她们意见和提议。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安监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工作,落实落实《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和《市建设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久有效机制工作意见》,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制度: 一、举报受理制度。安监站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邮箱,对举报邮件和电话反应问题,问询清楚,如实统计。区分不一样情况,做出对应处理。对关键举报线索要填写关键电话统计单,立即向领导汇报。举报电话:82987296;举报邮箱: 二、案件登记制度。对群众投诉工程建设商业贿赂方面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如实填写《商业贿赂举报记录表》,做好笔录,不隐瞒、扣押举报材料,做到有案必报。对匿名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分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可登记后存档,不予处理。对线索清楚、事实具体关键问题,可先行初步核查后报领导同意后处理。 三、保护举报人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将举报内容转给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也不得向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  四、案件办理制度。案件由安监站治贿领导小组具体办理,每个案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接到交办案件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取证。是否需要立案或移交由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对上级机关转办、交办商业贿赂举报案件,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结,特殊案件可延长30天汇报处理结果,未能准期汇报要说明理由。  五、信息上报制度。立即搜集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态、好做法、经典案例等信息并定时上报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奉公遵法,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加强党建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工作人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安监站工作发展提供组织确保。 3、 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实施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和腐败现象,做到不以权谋私。 4、 加强职员队伍建设,不停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四有”新人。 5、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体职员必需遵守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作制度要求办事。 6、 维护站内人员团结,大力弘扬“团结互助,老实守信”新型道德观。 7、 主动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文体活动,发明团结友爱,生动活泼工作气氛。 8、 开展常常性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方法,办公室指定专员负责,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 加强工作环境建设,办公设备、用具摆放整齐,做好保洁工作,维护办公环境整齐有序。 10、 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发展。 11、争先创优,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事务预公开制度 1、为深入提升我站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事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安监站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预公开是指我站在作出对包含个人或组织重大决议,或有一定社会影响事项正式决定前,应该将拟决定方案和理由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布,充足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3、预公开形式可采取站网站、政务公开栏、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4、预公开工作实施,由站事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5、预公开要依据不一样情况,可经过电子邮箱、投书举报箱、电话、回收征求意见书、上门听取等渠道搜集。 6、对预公开反馈意见,相关科室应该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立即公开。 7、预公开时间通常为七天。 事务公告制度 1、为接收社会监督、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安监站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公告制度,就是对职责范围内关键事项政策、程序、内容、结果、举报方法等向社会公开。 3、公告形式可采取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告栏张贴、网络公告等形式。 4、公告包含内容有: (1)工作人员姓名、部门、职务、职责; (2)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3)办事程序、标准; (4)公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含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 (5)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决定; (6)其它公告内容。 5、向社会公告相关材料,应根据相关要求整理归档。 6、未按要求私自向社会公告,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事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1、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站事务公开制度,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要求公开,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站办公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标准上应该公开,但包含以下内容除外: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事务信息; (5)法律、法规严禁公开其它事务信息。 4、申请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础情况,包含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实、联络方法等; (2)请求公开具体内容; (3)申请人署名或盖章; (4)提出申请时间。 5、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措施按业务办理操作程序进行。 6、因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可将期限合适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延长理由。 7、申请公开事务信息含有严禁或限制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可公开部分应该向申请人公开。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提升本身素质。  2、围绕中心,做好本职员作。 3、服从组织,严格遵守纪律。 4、办事公道,勇于坚持标准。 5、自我约束,做到廉洁自律。 6、生活俭朴,保持优良传统。 7、谦虚谨慎,善于团结同志。  8、作风深入,亲密干群关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 治 工 作 制 度 1、制订年度综治工作计划,明确整年目标任务。 2、主动参与局组织综治工作学习和培训。 3、每三个月召开综治工作例会,立即传达学习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部署综治工作。 4、按时向局综治办汇报治安信息、综治工作情况,主动参与局综治办、创建办组织活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5、主动参与和小区结对共建活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或参与开展平安建筑工地创建活动,深入提升建筑职员素质,加强工地安全、文明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和降低发案率。 7、做好年底总结,提出下十二个月综治工作意见。 人 民 调 解 制 度 1、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2、认真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立即调处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 3、经过多个形式和路径增强干部职员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采取有效方法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发生。 4、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自觉遵守调解工作标准和纪律,不停增强法律、道德意识和调解技能。 5、主动做好调解资料搜集、统计报表上报等工作,不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制订治安管理法律和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确保安全方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单位安全率达100%。 2、组织定时、不定时治安大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3、做好治安保卫、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要害部位、要害场所和珍贵物品管理。杜绝和降低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4、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化解不安定原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5、常常对干部职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6、做到单位内部秩序良好,职员违法犯罪率低于万分之五,刑事案件发生率低于千分之一,无重大治安灾难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7、发生重大案件、事故应主动参与抢救。 8、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调解好民事纠纷。 9、根据局综治办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任务和交办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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