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建设事业部管理制度【管理目标】第一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经过连续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停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业务和部门可连续发展,实现北京万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管理模式】第二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实施制度化管理基础上目标管理,经过设计完整、科学、规范化经济指标体系,将事业部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1、以步骤管理为轴心,对全部经营领域关键业务确立有效、简练程序和作业标准;围绕基础业务步骤,理顺多种辅助步骤关系,不停优化工作和业务步骤,系统地改善步骤管理。2、依据业务步骤特点设定岗位职责。岗位职责能量化全部量化,不能量化全部细化,不能细化全部在岗位工作说明书上明确化。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岗位和个人
2、,层层落实,杜绝责任缺位和管理真空。【管理体制】第三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采取矩阵制组织结构,下设计划经营中心(4人)、产品管理中心(3人)、工程管理中心(3人)和营销管理中心(4人)。第四条 北京万通、住宅建设事业部和项目企业间关系以下:北京万通股份实业会计部预算部住宅建设事业部产品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计划经营中心项目企业总经理项目企业董事会营销管理中心前期部财务部预算部工程部人事行政部市场部销售部董事长其它部门主管财务副总1、北京万通是决议和投资中心,住宅建设事业部是管理中心、利润中心,项目企业是成本中心。2、北京万通关键行使战略管理、投资决议、资本经营、资金资产管理等职能,住宅建设事业部负责
3、具体经营业务。3、北京万通对住宅建设事业部管理,以资金控制和财务管理为主。住宅建设事业部实施目标责任制,负担管理责任。4、北京万通经过行使以下权力对项目企业实施管理:1)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北京万通作为出资者依法对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参股子企业分别享受选择、委派、推荐和提名管理者或监督者权利。项目企业董事长由住宅建设事业部提名,北京万通任命;其它董事会组员由住宅建设事业部委派。项目企业总经理由住宅建设事业部提名,北京万通任命。北京万通委托住宅建设事业部选择、推荐、提名和委派管理者,实施人事管理权。2)北京万通财务管理部直接委派项目企业财务总监;北京万通工程预算控制中心直接委
4、派项目企业预算部经理。3)北京万通财务管理部有资金调控权,统一调控项目企业资金。4)北京万通以投资者身份,决定或参与投资企业利润分配决议,并依据最终分配决议收缴利润。项目企业须按北京万通规范要求,准期如实地编报盈利估计书,实施利润收缴方案。5)过程控制和结果审计权。第五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受北京万通委托负责住宅类物业开发和投资,对项目企业进行管理。第六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对项目企业管理遵照标准:1、关键理念、外部形象和视觉标识统一;2、企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统一;3、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政策统一;4、财务管理体系统一;5、服务体系统一。第七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关键经过行使以下权力实现对项目企业管理:1、住宅
5、建设事业部有提名项目企业总经理权利;有选择、委派项目企业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权利。2、住宅建设事业部负责考评项目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不包含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和预算经理),并决定其薪酬;3、住宅建设事业部在北京万通资金使用计划指导下,调配、审批项目企业资金使用。第八条 住宅建设事业部向项目企业董事会选择、委派董事(不包含董事长、财务部委派一名董事;假如是合资项目,还不包含项目合作方选派董事)。第九条 项目企业董事会授权住宅建设事业部依据本制度管理项目企业。【管理手段】第九条 计划和目标管理住宅建设事业部经过制订、实施以下计划,实现对项目企业计划和目标管理:1、业务类计划和目标1)项目企业资金使用
6、计划;2)项目施工计划;3)项目开发计划;4)产品设计进度计划;5)销售计划。2、非业务类计划和目标1)住宅建设事业部资金使用计划;2)管理费用计划;3)人员编制计划;4)总利润和总利润分解计划;5)土地贮备和开发计划;第十条 报表汇报制度项目企业以要求格式、要求内容、要求程序,定时、不定时地向住宅建设事业部相关中心和北京万通报送报表,事业部立即审批或立案,实现信息立即、有效沟通。第十一条 关键项目跟踪制度依据项目企业利润贡献、项目风险等,确定关键项目;住宅建设事业部对关键项目实施连续跟踪、关键关注,降低项目标经营风险。第十二条 巡视制度住宅建设事业部定时、不定时地对项目企业进行巡视,指导、监督项目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