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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_T 3420-2018 国土资源“四全”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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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99 A 12 备案号:60256-2018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34202018 国土资源“四全”服务规范 Four Alls service standard in land and resources system 2018-06-25 发布 2018-07-10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 次 前 言.V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服务原则.2 4.1 合法原则.2 4.2 公开原则.2 4.3 高效原则.2 4.4 便民原则.2 5 服务项目.3 5.1 行政审批.3 5.1.1 总则.3

2、5.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3 5.1.3 探矿权审批.6 5.1.4 采矿权审批.15 5.1.5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23 5.1.6 建设用地审查.28 5.1.7 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开发审查.31 5.1.8 改变土地用途审查.32 5.1.9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33 5.1.10 临时用地审批.34 5.1.11 建设用地供地审查.35 5.1.12 宅基地审批.43 5.2 不动产登记.44 5.2.1 总则.44 5.2.2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47 5.2.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51 5.2.4 国有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57 5.2.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64 5.2.6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68 5.2.7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75 5.2.8 地役权登记.81 5.2.9 抵押权登记.85 5.2.10 预告登记.89 5.2.11 更正登记.92 5.2.12 异议登记.94 5.2.13 查封登记.95 5.3 设施农用地备案.97 6 服务网点.98 6.1 分类.98 6.2 设施.99 7 信息化平台.99 7.1 平台主要功能.100 7.2 数据要求.100 7.3 平台安全.100 8 服务方式.100

4、 8.1 普通窗口服务.100 8.2 预约窗口服务.100 8.3 上门服务.101 8.4“移动窗口”服务.101 8.5 互联网服务.101 8.6 其他方式.101 9 服务人员.101 9.1 职业素养.101 9.2 业务能力.101 9.3 职业形象.101 10 服务要求.101 10.1 一般要求.101 10.2 特殊情况处理要求.102 11 监督考核.102 11.1 日常监察.102 11.2 社会监督.102 11.3 工作考核.102 11.4 结果处理.10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服务网点标识.103 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收件清单.3 表 2 建设项目用地

5、预审归档清单.4 表 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收件清单.5 表 4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归档清单.6 表 5 探矿权新立审批收件清单.7 表 6 探矿权新立审批归档清单.7 表 7 探矿权延续审批收件清单.8 表 8 探矿权延续审批归档清单.9 表 9 探矿权保留审批收件清单.9 表 10 探矿权保留审批归档清单.10 表 11 探矿权变更审批收件清单.10 表 12 探矿权变更审批归档清单.11 表 13 探矿权转让审批收件清单.12 表 14 探矿权转让审批归档清单.13 表 15 探矿权注销审批收件清单.14 表 16 探矿权注销审批归档清单.14 表 17 采矿权新立审

6、批收件清单.15 表 18 采矿权新立审批归档清单.16 表 19 采矿权延续审批收件清单.17 表 20 采矿权延续审批归档清单.17 表 21 采矿权变更审批收件清单.18 表 22 采矿权变更审批归档清单.19 表 23 采矿权转让审批收件清单.21 表 24 采矿权转让审批归档清单.21 表 25 采矿权注销审批收件清单.22 表 26 采矿权注销审批归档清单.23 表 2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收件清单.24 表 2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归档清单.24 表 29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收件清单.25 表 30

7、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归档清单.26 表 31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收件清单.27 表 3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归档清单.28 表 33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收件清单.28 表 34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归档清单.29 表 35 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收件清单.30 表 36 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查归档清单.30 表 37 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开发审查收件清单.31 表 38 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开发审查归档清单.32 表 39 改变土地用途审查收件清单.32 表 40 改变土地用途审查归档清单.32 表 41

8、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收件清单.33 表 42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归档清单.33 表 43 临时用地审批收件清单.34 表 44 临时用地审批归档清单.34 表 45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查收件清单.35 表 46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查归档清单.36 表 47 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审查收件清单.36 表 48 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归档清单.36 表 49 经营性用地出让审查收件清单.37 表 50 经营性用地出让审查归档清单.38 表 51 工业用地出让审查收件清单.39 表 52 工业用地出让审查归档清单.39 表 53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查收件清单.40

9、 表 54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查归档清单.40 表 5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审批收件清单.40 表 5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审批归档清单.41 表 57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收件清单.42 表 58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归档清单.42 表 59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件清单.43 表 60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归档清单.43 表 61 宅基地审批收件清单.43 表 62 宅基地审批归档清单.44 表 63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目录.45 表 64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48 表 65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48 表 66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49

10、 表 67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49 表 68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50 表 69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50 表 70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50 表 71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51 表 7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51 表 7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52 表 7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53 表 7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54 表 7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55 表 7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55 表 7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

11、56 表 7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57 表 8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57 表 8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58 表 8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59 表 8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61 表 8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61 表 8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62 表 8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62 表 8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63 表 88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

12、有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64 表 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65 表 9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65 表 91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66 表 9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67 表 9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67 表 9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68 表 9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68 表 96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69 表 97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70 表 98 集体建设

13、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71 表 9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72 表 10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73 表 10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73 表 10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74 表 10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74 表 104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75 表 105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76 表 106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

14、、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78 表 107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79 表 108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79 表 109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80 表 110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81 表 111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81 表 112 地役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82 表 113 地役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82 表 114 地役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83 表 115 地役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84 表 116 地役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84 表 117

15、地役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84 表 118 地役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85 表 119 地役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85 表 120 抵押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86 表 121 抵押权变更登记收件清单.86 表 122 抵押权转移登记收件清单.87 表 123 抵押权注销登记收件清单.87 表 124 抵押权首次登记归档清单.88 表 125 抵押权变更登记归档清单.88 表 126 抵押权转移登记归档清单.89 表 127 抵押权注销登记归档清单.89 表 128 预告登记设立收件清单.90 表 129 预告登记变更收件清单.90 表 130 预告登记转移收件清单.91 表 131 预告登记注销收件清

16、单.91 表 132 预告登记设立归档清单.91 表 133 预告登记变更归档清单.92 表 134 预告登记转移归档清单.92 表 135 预告注销登记归档清单.92 表 136 更正登记收件清单.93 表 137 更正登记归档清单.94 表 138 异议登记收件清单.94 表 139 注销异议登记收件清单.94 表 140 异议登记归档清单.95 表 141 注销异议登记归档清单.95 表 142 查封登记收件清单.96 表 143 注销查封登记收件清单.96 表 144 查封登记归档清单.97 表 145 注销查封登记归档清单.97 表 146 设施农用地备案收件清单.97 表 147

17、设施农用地备案归档清单.98 表 148 服务网点业务等级分类表.98 表 149 服务网点行政等级分类表.9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浙江万维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闽、郑友明、葛素琴、王黎明、王永章、林颢、陈惠明、范广勤、胡建平、吕亚生、张毅、杜鹤、窦工军、陈艳、齐晓玉、丁亮、钮晨、董星星、汪峰、陆建波。国土资源四全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土资源“四全”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项目、服务网点、

18、平台要求、服务方式、服务人员、服务要求和监督考核。本标准适用于省、设区市、县国土资源“四全”服务的提供。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9038 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四全”服务 “Fo

19、ur Alls”service 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简称“四全”服务。全流程优化审批,即精简审批服务环节,优化整合服务流程,形成简化、畅通、信息共享的审批大流程。全区域便民服务,即依托基层国土所打造标准化的服务窗口,每个窗口均可受理全区域的所有业务,市民可就近办理任何国土资源事项。全业务网上办理,即梳理行政事权,将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内部网上运行。全节点效能监管,即对业务办理全程电子监察,实时跟踪,督查督办。3.2 申请人身份证明 applicants identification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注1:申请人是单位组织的

20、,一般情况下,包括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处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内的单位组织,身份证明包括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材料(手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注2:申请人是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等。注3:如由委托人办理,身份证明材料还包括委托书。3.3 服务时限 time limit 服务项目从受理到办理完结所需的连续工作日天数。3.4 服务网点 outlet for service 为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设立的服务场所或网上办

21、理平台。3.5 服务窗口 window for service 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柜台。3.6 服务大厅 sevice hall 服务网点内服务窗口前的区域,用于接待服务对象,供服务对象等候、咨询和休息等。4 服务原则 4.1 合法原则 所有服务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4.2 公开原则 4.2.1 应公开权力清单、服务流程,实时推送全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供申请人在线查询。4.2.2 窗口服务应主动告知申请人收件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网络服务应公开服务项目范围、收件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等。4.3 高效原则 各服务网点(窗口)应在规

22、定时限内办结相应服务事项,并可在此基础上精简事项、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4.4 便民原则 4.4.1 服务过程中,应为申请人提供快捷、准确、文明的服务。4.4.2 服务收件时,应按照收件清单向申请人收取资料,能内部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应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能实现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应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服务收件可实行“容缺受理”。4.4.3 审批(服务)结果应提供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电子证照推送等服务模式。4.4.4 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其他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应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4.4.5 各服务网点(窗口)应划定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保障服务对象可就近办理业务

23、。4.4.6 全区域便民服务范围应不小于县(市)、区行政辖区。4.4.7 各服务业务数据应进行关联共享。5 服务项目 5.1 行政审批 5.1.1 总则 5.1.1.1 服务流程 各类事项的服务流程和办理程序应依据网点业务权限进行规范和优化。5.1.1.2 资料共享 可实现内部共享或与相关部门共享的资料不应纳入到收件清单中,共享获取的办件资料应进行统一归档,不得遗漏。5.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5.1.2.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5.1.2.1.1 服务内容 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1.2.1.2 收件清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

24、务办理应收集表1中规定的材料。表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收件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 所有项目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用地总体规模应符合相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和节约用地的要求。3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4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含电子图件)及其他相关图件(含选址图)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确需占用农用地。5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

25、件)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 6 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 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方案应符合相关规定。表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收件清单(续)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1)占用基本农田(2)线性工程占用耕地面积大于100公顷,面状工程占用耕地面积大于70公顷(3)耕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 8 踏勘报告 (1)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2)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 9 节地评价成果 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建设背景、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

26、、建设规模)、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现状分类、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情形、功能分区情况、是否需要踏勘论证、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其他情况、小结等。5.1.2.1.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9个工作日。5.1.2.1.4 归档清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2。表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归档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所有项目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含电子图件)及其他相关图件(含选址图)4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5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7、、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6 预审意见 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 7 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1)占用基本农田(2)线性工程占用耕地面积大于100公顷,面状工程占用耕地面积大于70公顷(3)耕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 8 踏勘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 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表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归档清单(续)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1)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2)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 10 节地评价成果 5.1.2.2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5.

28、1.2.2.1 服务内容 办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出具同意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5.1.2.2.2 收件清单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3中规定的材料。表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收件清单 服务内容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 查询申请 所有项目 1 查询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申请及有关附件 1)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2)申请文件标题应为“关于查询XXX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3)内容应包括:北京54坐标(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用地面积或长度、安全保护距离(一般为300米,行业规定保护范围大于300米的,按行业规定)、联

29、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2 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1)内容应包括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等;2)若不全应作出说明。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图)若不全应作出说明。4 坐标的Excel表格(97-03版)查询是否位于已完成的区域性压矿调查范围,在区域范围内则由所属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不再由省厅办理。压矿申请 所有项目 1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 1)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2)申请文件标题为“关于XXX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3)内容应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2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表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

30、源审批收件清单(续)服务内容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 压矿申请 所有项目 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备案材料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应报送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 压覆已设置重要矿产资源矿业权的项目 4 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 5.1.2.2.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8个工作日。5.1.2.2.4 归档清单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4。表4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归档清单 服务内容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查询申请 所有项目 1 查询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申请及有关附件 2 建设项目有

31、关批准文件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图)4 坐标的Excel表格(97-03版)5 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 压矿申请 所有项目 1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 2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备案材料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4 同意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 压覆已设置重要矿产资源矿业权的项目 5 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 5.1.3 探矿权审批 5.1.3.1 探矿权新立审批 5.1.3.1.1 服务内容 探矿权新立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5.1.3.1.2 收件清单 探矿权新立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5中规定的

32、材料。表5 探矿权新立审批收件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提供附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2 勘查区块范围图 区块计算面积与拐点坐标范围是否一致。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5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勘查合同是否按编制勘查方案签订。6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是否具备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经费。7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8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方案是

33、否通过专家的审查。9 交通位置图 是否满足基本的地理要素。10 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勘查区范围与其他矿业权是否重叠。11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设置探矿权的初审意见 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红线和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并明确提出是否同意的初审意见。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 12 公司章程及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 军事部门对矿权设置应有明确意见。5.1.3.1.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9个工作日。5.1.3.1.4 归档清单 探矿权新立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6。表6 探矿权新立审批归档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所有项目 1 探矿

34、权申请登记书 2 勘查区块范围图 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5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6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7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8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9 交通位置图 10 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设置探矿权的初审意见 表6 探矿权新立审批归档清单(续)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所有项目 12 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 13 公司章程及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 5.1.3.2 探矿权延续审批 5.1.3.2

35、.1 服务内容 探矿权延续、保留审批登记。5.1.3.2.2 收件清单 探矿权延续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7中规定的材料。表7 探矿权延续审批收件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a 审查要求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提供附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2 勘查区块范围图 区块计算面积与拐点坐标范围是否一致。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5 原勘查许可证 原件。6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7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方案

36、是否通过专家的审查。8 勘查工作总结 勘查工作是否按实施方案进行。9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10 交通位置图 是否满足基本的地理要素。11 勘查合同 勘查合同是否按编制勘查方案签订。12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是否具备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经费。涉及缩小范围的项目 13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申请放弃勘查区块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 根据延续情况,查验资料汇交证明材料。a 若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勘查许可证出现变更,应进行系统更新或重新收集。5.1.3.2.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8个工作日。5.1.3.2.4 归档清单 探矿权延续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

37、8。表8 探矿权延续审批归档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 勘查区块范围图 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 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5 原勘查许可证 6 探矿权使用费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7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8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9 勘查工作总结 10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11 交通位置图 12 勘查合同 13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14 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涉及缩小范围的项目 15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申请放弃勘查区块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 5.1.3.3 探矿权保留审批 5.1.3.3.1 服务内容 探矿权保

38、留审批登记。5.1.3.3.2 收件清单 探矿权保留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9中规定的材料。表9 探矿权保留审批收件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a 审查要求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保留申请登记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提供附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2 勘查区块范围图 区块计算面积与拐点坐标范围是否一致。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5 原勘查许可证 原件。首次申请保留的项目 6 矿体平面投影图 是否圈出矿体范围。7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8 交通位置图

39、满足基本的地理要素。9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相关部门出具的。a 若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勘查许可证出现变更,应进行系统更新或重新收集。5.1.3.3.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8个工作日。5.1.3.3.4 归档清单 探矿权保留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10。表10 探矿权保留审批归档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保留申请登记书 2 勘查区块范围图 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5 原勘查许可证 6 探矿权使用费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7 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首次申请保留的项目 8 探矿可供开采矿体的

4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9 矿体平面投影图 10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11 交通位置图 12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5.1.3.4 探矿权变更审批 5.1.3.4.1 服务内容 探矿权变更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5.1.3.4.2 收件清单 探矿权变更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11中规定的材料。表11 探矿权变更审批收件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a 审查要求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提供附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2 勘查区块范围图 区块计算面积与拐点坐标范围是否一致。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4 勘查单位经营业

41、务相关证照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5 原勘查许可证 原件。扩大(缩小)勘查范围或变更勘查主矿种的项目 6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7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方案是否通过专家的审查。8 勘查工作总结 勘查工作是否按实施方案进行。9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10 交通位置图 是否满足基本的地理要素。表11 探矿权变更审批收件清单(续)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a 审查要求 扩大(缩小)勘查范围或变更勘查主矿种的项目 11 勘查合同 勘查合同是否按编制勘查方案签订。12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是否具备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经费。扩

42、大勘查范围的项目 13 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设置探矿权的初审意见 勘查区范围与其他矿业权是否重叠,是否符合规划,明确提出是否同意的初审意见。缩小勘查范围的项目 14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申请放弃勘查区块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 根据变更情况,查验资料汇交证明材料。探矿权转让变更项目 15 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16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17 勘查工作总结 勘查工作是否按实施方案进行。18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

43、。19 交通位置图 是否满足基本的地理要素。20 勘查合同 勘查合同是否按编制勘查方案签订。21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是否具备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经费。探矿权人名称变更项目 22 变更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2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证明 证件应有效;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a 若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勘查许可证出现变更,应进行系统更新或重新收集。5.1.3.4.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9个工作日。5.1.3.4.4 归档清单 探矿权变更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12。表12 探矿权变更审批归档清单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44、所有项目 1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 2 勘查区块范围图 3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 勘查单位经营业务相关证照 5 原勘查许可证 6 探矿权使用费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7 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表12 探矿权变更审批归档清单(续)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扩大(缩小)勘查范围或变更勘查主矿种项目 8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9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10 勘查工作总结 11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12 交通位置图 13 勘查合同 14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扩大勘查范围的项目 15 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设

45、置探矿权的初审意见 缩小勘查范围的项目 16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申请放弃勘查区块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 探矿权转让变更项目 17 探矿权转让批复及原转让 1 套资料 18 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19 勘查实施方案及项目工程布置图 20 勘查工作总结 21 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表 22 交通位置图 23 勘查合同 24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探矿权人名称变更项目 25 变更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6 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的变更证明 5.1.3.5 探矿权转让审批 5.1.3.5.1 服务内容 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5.1.3.5.2 收件清单 探

46、矿权转让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13中规定的材料。表13 探矿权转让审批收件清单 收取对象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 转让申请人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转让申请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提供附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2 勘查许可证 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勘查完成最低投入及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提供的资金来源真实有效。4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定的转让合同 原件。5 权属无争议证明材料 应包括项目所在的国土资源部门对矿权有无争议的初审意见。表13 探矿权转让审批收件清单(续)收取对象 适用项目 序号 收集材料 审查要求 转让申请人 国家出资形成探矿权的项目 6 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文件

47、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文件真实有效。受让申请人 以继续勘查为目的的转让项目 1 勘查单位资质证 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资信证明 是否具备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经费。3 委托勘查合同 勘查合同是否按编制勘查方案签订。以开采为目的的转让项目 4 矿山企业法人证明文件 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 资信证明 是否具备最低矿山投入的经费。6 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人财物是否满足开发要求。受让人为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 7 公司章程及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除符合外商投资目录内容外)军事部门对矿权设置应有明确意见。5.1.3.5.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9个工

48、作日。5.1.3.5.4 归档清单 探矿权转让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14。表14 探矿权转让审批归档清单 收取对象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转让申请人 所有项目 1 探矿权转让申请书 2 勘查许可证 3 探矿权使用费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探矿权价款缴款书(收据)4 勘查完成最低投入及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5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定的转让合同 6 权属无争议证明材料 7 矿产资源勘查情况的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8 探矿权转让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 9 探矿权转让批复 国家出资形成探矿权的项目 10 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文件 探矿权再次转让的项目 11 原转让审批文件 表14 探矿权

49、转让审批归档清单(续)收取对象 适用项目 序号 归档材料 受让申请人 以继续勘查为目的的转让项目 1 勘查单位资质证 2 资信证明 3 委托勘查合同 以开采为目的的转让项目 4 矿山企业法人证明文件 5 资信证明 6 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让人为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 7 公司章程及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除符合外商投资目录内容外)5.1.3.6 探矿权注销审批 5.1.3.6.1 服务内容 探矿权注销审批登记,注销勘查许可证。5.1.3.6.2 收件清单 探矿权注销审批服务办理应收集表15中规定的材料。表15 探矿权注销审批收件清单 序号 收集材料a 审查要求 1

50、探矿权注销申请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提供附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2 原勘查许可证 原件。3 资金投入情况报表 勘查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与工作是否一致。4 勘查项目终止报告 勘查项目终止情况的总结材料。5 项目成果资料汇交证明文件或无须汇交的证明 相关部门出具的。a 若申请人勘查许可证出现变更,应进行系统更新或重新收集。5.1.3.6.3 服务时限 承诺期限为8个工作日。5.1.3.6.4 归档清单 探矿权注销审批服务办理应归档的材料见表16。表16 探矿权注销审批归档清单 序号 归档材料 1 探矿权注销申请书 2 原勘查许可证 3 探矿权使用费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4 勘查项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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