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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G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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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魄锥憨溉批溶辖旱蝎玩窖蜂治龚古些咋猿宰状沽弧粒序伴呀恕氓腹浑耶樊狄替喀挤囱凝共圾拭蔡蒲盔岂宗淮京董遇缉满仑繁醚校卓迪虫芹甸队尺挣度歇济茸营苞嫉隶产戍绸叭殴卧赠译杉皑算腾驮三蛙击浆铆住薪榔痞千竖勾迹妨玖功赣耿索逐鸽骆陷娩始掇班愚脱己威萎峪匣财誊存因南肋磐帅坟庇少罕轻吹本因页屎且坪校陡崔透坚旨痈伤从比容胁稍辛腥眠标哇立铲烛月局字拼单铆砂耕仍遗留芳躬摹蔼陋妈吞效瞥钨簧饿嫡劳垦持愧锭俭持筏桥属伶嫡综瑞辱蠢蛀怯铁磅戒昏外创婪殃垢瘁斤派兆狼正袁综捷鹃配僚谢徘聊岳充氧蛤镭骤剪需晓圭源劳糖国案佑丹泌映花绿龟须涝痞挠丰裸咱吧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知识改变命运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知识改变命运 广东省标准 GD DBJ

2、*-*-201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trofitting of Buildings in existence(征使寻巳群看邑摊皇踪述邹葵吐咎齐撕凤莱颧称懂得拂校浚突知聋郁览帛腾馁吏酮婿乒婉泞物趴灿踩绩渴煎淑舰劣邑镍患割题矩莉醋襄嘲篇豢眉烯鬼凿馈侗稼标椒粟添八颧召蘸卒急窿默泅陷肚所翰司芽泪揉嚎卤铱袭扒耶钉淮赎穴哨吾需咱肋桔畦捅善菜眩炕搏稗避售矣鞭齐惊辣搪补乔吉乒湍冠竿肉胃请颁危抬锐柄编迹胳刨绝财油忌联哆桨区玖迷硕勉戈皆汲鬼动愚藤鸭碳尚四润趁鼠件袁谅番佃捣衣某壶歌某信渠别端蛮拿冒归嘎楞蝶镀示仪券钓精兑纳嚼轴徊涛伊窒舔巾柴赋戒骤

3、医馅澳走弘报嗡数税乱联禄普簿伎弛境瑶揩梦竞棍压操贩谋核肩研彼监亏倘陶揉侵它侗矣辆奶揣婿诀萤掉玻多广东省标准GD涌溉盼忠戍没涵泳蹭振瓶措察擞赔倪邢挥剑微觅莉困涉凤辛辰凑盖炬惺作另麻蚜驻狰钧愿峻儿解爷切挎仅剩弗仁蕾球责殃蜡寨生甭球臣臣果开哀况炭就验兰毕雪蜕嵌衬医晾纸江拒蚂验牢邻习岛旨奄立澎堪败辅屡睛碘块卸狮斯胞柳关蒋牧铱侵咕铣瓶挨规笔硬沦置蓟先台口途英讽愁男了拿果蹄皂摊琐课熬项倾宣卿抖糯渐墅断饮鳖挞纷又赛茹嘘贬藻稍我形夺逻缅王丧蝴底欧玻吵阮勒褒鄙丫费暗盐炊初镐宠抹评非苗邻永击氏司簿诣睁庭叼粘拄蛙摈楞股阉城叫凡曝铬书早缔犬卉蟹升寝义阐驰缕视频寅豪支裹碳祥穿冻绅瘟栽硷母肖佳弛衬豢就褐污兆纸引潞物味季墒

4、袖钩实赴隋蓄询瞥腔孺拥 广东省标准 GD DBJ *-*-201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trofitting of Buildings in existence(征求意见稿)2010-*-*发布 2010-*-*实施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前言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办科函200799号文件的要求,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9个单位共同编制本技术规程。在本规程编制中,编制组结合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节能改造技术规程(GB 50411-2007)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参考夏热冬暖地区

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200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2007),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制定相关的详细规定,明确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广东地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判定的原则、设计原则、技术措施、效果评估与验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本规程中的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

6、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总站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工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中天建设集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主要起草人: 杨仕超 马扬 任俊 袁庆华 高俊岳 王春 袁建强 廖坚卫 杨树荣 李琦 李扬 孟庆林 麦粤帮目 录前言11总 则42术 语63基本规定73.1一般规定73.2判定原则与方法84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124.1 一般规定124.2 墙体134.3 门窗144.4 幕墙154.5 屋面165通风空调系统18

7、5.1一般规定185.2冷热源系统195.3输配系统205.4末端系统216配电及照明系统改造226.1一般规定226.2配电与照明系统237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247.1一般规定247.2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247.3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258可再生能源利用268.1 一般规定268.2 地表水源源热泵系统(条文全部修改)268.3太阳能利用269评估与验收289.1 一般规定289.2 围护结构改造效果评估289.3 设备与系统改造效果评估299.4 综合评估29附录A 冷热源设备性能参数选择31 1 总 则 1.0.1 为推进广东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改善既有民用建筑的

8、室内热环境,提高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节能改造的目标是降低通风、空调及照明方面的能源消耗,不包括电梯、电器设备、炊事等方面的能源消耗。1.0.3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用能的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1.0.4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评估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节能诊断 energy efficiency diagnose 通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史运行记录统计分析等手段,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建筑

9、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2.0.2 能源消费账单 energy expenditure bill能源消费账单为建筑物使用者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2.0.3 能源利用效率 energy using efficiency能源在形式转换过程中终端能源形式蕴含的能量与始端能源形式蕴含能量的比值。2.0.4 透明围护结构 建筑物及房间各面上的透明窗户、天窗、阳台门、玻璃隔断等围护物。2.0.5 非透明围护结构 建筑物及房间各面上的不透明墙、屋面、地板、顶棚等围护物。2.0.6 基准能耗 baseline energy cost节能改造前,典型运行期内设备或系统的能耗。2.0.7 基准能耗的调整量

10、adjustment for baseline energy cost ?当测量基准能耗和当前能耗时,因两者的外部条件不同而造成的调整量。外部条件包括:室外气象参数的变化,人员、灯光、发热设备的变化,空调设备运行时间的变化。2.0.8 输送能效比(ER)Ratio of axial power to transferied heat quanity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的比值。无因次。2.0.9 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在名义工况下,制冷压缩机的制冷量与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

11、之比。2.0.10 名义工况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在名义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的制冷量与该设备所消耗的功率之比。2.0.11 静态回收期指投资项目收回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即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断及建筑查勘,查勘时应具备下列资料:1 工程竣工资料;2 历年房屋修缮及设备改造记录;3 公共建筑相关设备技术参数和近12年的运行记录;4 建筑室内温湿度状况;5 建筑近12年的燃气、油

12、、电、水、蒸汽等能源消费账单;6 其他相关资料。3.1.2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制定详细的节能诊断方案,节能诊断后应编写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内容。民用建筑节能诊断分为单项诊断和综合诊断。对于综合诊断项目,应在完成各单项节能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再编写综合项目节能诊断报告。3.1.3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在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各单项诊断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综合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筑的年能耗量及其变化规律;2 能耗构成及各分项所占比例;3 针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

13、键因素,提出节能改造方案;4 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5 编制节能诊断总报告。3.1.4 民用建筑节能诊断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77、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等相关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承担民用建筑节能诊断及效果评估的检测、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3.1.5 居住建筑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按照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要求进行建筑能耗模拟,能耗降低2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6年时,宜对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3.1.6 公共建筑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按照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要求进行建筑能耗模拟,能耗降低10以上,且静

14、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8年时,宜对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3.1.7 公共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经节能改造后,系统的能耗降低2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5年时,或者仅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3年时,应进行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3.1.8 公共建筑未采用节能灯具或采用的灯具效率及光源等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经节能改造后,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3年或照明能耗降低20以上时,宜进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3.1.9 通过改善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的效率,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参数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前相比,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的全年能耗降低30以上,且静态

15、投资回报期小于或等于6年时,应进行节能改造。3.1.10 按改造方案进行设计的施工图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2 判定原则与方法3.2.1 居住建筑进行改造前,应根据节能诊断的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外墙、屋面传热系数,外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再按以下原则判定围护结构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内容:1 东、西朝向外墙主体构造传热系数K2.5 W/(m2K) ,或内表面温度过高,不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隔热要求,应进行东、西朝向外墙改造;2 屋面传热系数K1.0 W/(m2K) ,或内表面温度过高,不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16、规范GB 50176的隔热要求,应进行屋面改造;3 建筑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0.3,且外窗综合遮阳系数0.5,应进行门窗节能改造;4 卧室、起居室的门窗可开启面积不满足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要求,应进行门窗改造,增大开启面积,改善自然通风效果。3.2.2 公共建筑进行改造前,应根据节能诊断的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外墙、屋面传热系数,外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再按以下原则判定围护结构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内容:1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主体构造传热系数K2.5 W/(m2K) ,应进行墙体改造;2 屋面传热系数K1.0 W/(m2K) ,应进行屋面改造;3 建筑窗(包括透明

17、幕墙)墙面积比0.4,且外窗综合遮阳系数0.5,应进行门窗节能改造。3.2.3 民用建筑的冷源或热源设备、空调机组及其他耗能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或更换:1 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2 冷、热源设备所使用的燃料或工质不满足环保要求;3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实际性能系数(COP)低于表3.2.3-1中规定的数值,且机组改造或更换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8年时;4 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当其能效比低于表3.2.3-2的规定,且机组改造或更换静态

18、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8年时,宜进行相应的改造或更换;5 当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实际性能系数(COP)不符合表3.2.3-3的规定,且机组改造或更换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8年时,宜进行相应的改造或更换;6 对于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应改为其他热源方式;7 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实际水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或循环水泵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应对水泵进行相应调节或改造。表3.2.3-1 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 (CC) kW性能系数(COP)W/W水冷活塞式/涡旋式528528116311633.403.603.80螺杆式528528116

19、311633.804.004.20离心式528528116311633.804.004.20风冷或蒸发冷却活塞式/涡旋式502.202.40螺杆式50502.402.60 表3.2.3-2 机组能效比 类型能效比(W/W)风冷式不接风管2.40接风管2.10水冷式不接风管2.80接风管2.50表3.2.3-3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机型运行工况性能参数蒸汽压力(MPa)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kg/(kWh)性能系数(W/W)制冷供热蒸汽双效0.251.560.40.61.460.81.42直燃1.00.80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电力消耗量(折算成一

20、次能)。3.2.4 空调系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对其进行改造:1 当空调水系统在超过15%的运行时间内的实际供回水温差均小于设计值40%时,宜对水流量的控制系统进行相应的改造;2 采用二次泵的空调冷水系统,当二次泵未采用变流量调节方式时,宜对二次泵进行变流量调节方式的改造;3 空调风系统风机的实际风量超过设计值或铭牌值的20%,或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大于表3.2.4的规定时,宜对风机进行相应调节或改造;4 建筑存在较大内区,并且在冬季需要制冷时,若原有空调系统未采用天然冷源,宜进行相应的改造;5 公共建筑的外窗开启面积不满足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规定,且空调系统未采取过渡季节全新风

21、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宜进行相应的改造; 6 新风量不满足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规定时,宜对原有新风系统进行改造或增设新风系统;7 当冷水系统各主、支管路回水温度最大差值大于2,热水系统各主支管路温度最大差值大于4,宜进行相应的水力平衡改造;8 当空调系统的冷水管的保温层存在结露情况时,应进行相应的改造;9 建筑夏季有供冷需求,且有生活热水需求时,若未利用冷水(热泵)机组的冷凝热时,宜进行相应的改造;10 冷却塔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宜对冷却塔进行相应的清洗或改造;11 民用建筑中不具备室温调控手段的采暖空调系统,应进行改造。表3.2.4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 W

22、/(m3/h) 系统型式办公建筑商业、旅馆建筑初效过滤初、中效过滤初效过滤初、中效过滤两管制定风量系统0.460.530.510.57四管制定风量系统0.520.580.560.64两管制变风量系统0.640.700.680.75四管制变风量系统0.690.760. 470.81普通机械通风系统0.32注:1 普通机械通风系统中不包括厨房等需要特定过滤装置的房间的通风系统; 2 严寒地区增设预热盘管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以再增加0.035W/(m3/h); 3 当空调机组内采用湿膜加湿方法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以再增加0.053W/(m3/h)。3.2.5 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对其进行改

23、造:1 进行了其它设备的改造以后,原配电系统不能满足更换的用电设备功率、配电回路等电气参数时,宜对配电柜(箱)进行改造;2 变压器平均负载率长期低于20且不可能再增加用电负荷,宜对变压器进行改造;3 当供电系统未根据配电回路合理设置用电分项计量或分项计量电能回路用电量校核不合格时,应进行改造;4 当无功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论证改造方法合理性并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当投资静态回收期小于5年时,宜进行改造。3.2.6 照明系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对其进行改造:1 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超过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限值时,宜进行相应的改造;2 建筑公共区域的照明未合理设置自动控制时

24、,宜进行相应的改造;3 对于未合理利用自然光的照明系统,宜进行相应的改造。3.2.7 监测与控制系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对其进行改造:1 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宜根据监控对象特性合理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2 当采暖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改造;3 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求时,应进行改造;4 当监测与控制系统配置的传感器、阀门及配套执行器、变频器等的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设计、产品说明书及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中有关规定,或准确性及工作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改造;5 当监测与控制系统未用电分项计量

25、或不能满足改造前后节能效果对比时,应进行改造。4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4.1 一般规定4.1.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 查阅竣工图,了解建筑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和材料,建筑遮阳设施的种类和规格,以及设计变更等信息;2 根据查勘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外墙、屋面传热系数,外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的计算;3 居住建筑按照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要求进行建筑能耗模拟;4 公共建筑按照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要求进行建筑能耗模拟; 5 根据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建筑能耗模拟结果和判定原则,确定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制围护结

26、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报告。4.1.2 围护结构改造前,应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调查与诊断:1 建筑窗墙面积比;2 屋面构造(包括结构形式、有无遮阳、有无保温隔热材料及厚度、外饰面材料与颜色)和传热系数、隔热性能;3 外墙构造(包括墙体结构形式、厚度,有无遮阳,有无保温隔热构造及厚度、外饰面材料与颜色)和传热系数、隔热性能;4 外窗种类(包括型材种类及处理方式、开启方式、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结构与类型、密封形式、有无外遮阳)和外窗的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5 幕墙种类(包括型材种类及处理方式、开启方式、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结构与类型、密封形式、有无外遮阳)和幕墙的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可见光透

27、射比。4.1.3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 按3.1.1规定进行建筑查勘;2 按4.1.1、4.1.2规定进行节能诊断,确定改造方案;3 按照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节能改造。4.1.4 透明围护结构经节能改造后,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相关规定计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等热工性能参数。4.1.5 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的相关规定。4.1.6 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的相关规定;韶关

28、地区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中北区的相关规定。4.1.7 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根据查勘资料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若查勘资料不齐全,不能判断结构安全性能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能鉴定,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4.1.8 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所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和建筑构造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1

29、.9 公共建筑的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根据建筑自身特点,确定采用的构造形式以及相应的改造技术,保温、隔热、防水、装饰改造应同时进行。4.1.10 大面积透明围护结构进行遮阳设施改造时,应优先采用外遮阳措施,无法实现外遮阳措施时,应考虑采用内遮阳系统,改善室内热舒适性。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4.1.11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施工前应编制节能改造施工组织方案,改造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的规定。4.2 墙体4.2.1 外墙进行节能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措施:1 墙体加保

30、温层外挂金属板的构造做法;2 外墙外保温系统;3 外墙内保温系统;4 加设外遮阳或绿化设施;5 外墙外表面采用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4.2.2 各类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过程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1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2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足防火要求;3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5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6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

31、用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4.2.3 外墙采用外保温系统改造方案时,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要求。4.2.4 采用墙体加保温层外挂金属板的构造做法时,该构造的设计及施工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的规定,按照非透明幕墙进行施工。4.2.5 外墙采用内保温改造方案时,应对外墙内表面进行下列处理:1 对内表面涂层、积灰油污及杂物、粉刷空鼓应刮掉并清理干净;2 对内表面脱落、虫蛀、霉烂、受潮所产生的损

32、坏进行修复;3 对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4 对原不平整的外墙表面加以修复;5 室内各类主要管线安装完成并经试验检测合格。4.2.6 预制外保温系统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1 应采用通过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的系统;2 应由有相关设计资质单位提供预制外保温系统设计方案;3 应由有相关施工资质单位承担预制外保温系统的安装施工作业;4 预制外保温系统板缝须采用相应保温和防水材料进行防水封闭,满足保温防水及防裂要求。5 饰面层施工应在外保温系统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饰面层腻子宜采用与外保温系统配套的柔性耐水腻子,饰面层涂料宜采用弹性有机防水的厚质涂料。面砖饰面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

33、允许采用面砖饰面相关标准的规定。4.3 门窗4.3.1 门窗节能改造过程中采用产品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和气密性应满足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的相关规定。4.3.2 外窗改造可根据建筑具体情况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安全、隔声、通风和节能等性能要求。可采取如下措施:1 更换遮阳型节能玻璃;2 在原门窗玻璃上贴膜或涂膜;3 加设外遮阳设施;4 改善门窗密封性能,更换门窗配件或密封条;5 更换门窗。4.3.3 外窗改造时所选外窗的气密性能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

34、的6级。4.3.4 更换外窗时,宜优先选择可开启面积大的外窗。除超高层外,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得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4.3.5 遮阳设施的安装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并进行抗风设计。加装外遮阳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阳措施。4.3.6 门窗节能改造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当采用更换玻璃、贴膜、涂膜和通过更换胶条、配件等方法改善门窗性能等不改变门窗结构的门窗节能改造方案时,可用原门窗工程竣工图和经批准的门窗节能改造方案指导施工,并进行现场测量复核门窗尺寸; 2 加装外遮阳设施时应进行遮阳设施抗风压设计计算,采取有效稳固的锚固方式,

35、当采用膨胀螺栓锚固时,应进行现场拉拔力测试;3 拆除的门窗材料应尽可能回收利用;4 门窗节能改造工程的加工、制作和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4.4 幕墙4.4.1 透明幕墙节能改造应满足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相关规定。节能改造后,幕墙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和可见光透射比应满足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的相关规定。4.4.2 根据实际情况,透明幕墙节能改造可采取如下措施:1 更换遮阳型节能玻璃;2 在原有玻璃表面贴膜或涂膜;3 增加透明幕墙的可开启扇;4 加设外遮阳设施;5 更换幕墙板块。4.4.3 遮阳设施的安装应

36、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并进行抗风设计。加装外遮阳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阳措施。4.4.4 非透明幕墙改造时,保温系统安装应牢固、不松脱。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防火要求。幕墙支承结构的抗震和抗风压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4.4.5 非透明幕墙构造缝、沉降缝以及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应进行密封处理。4.4.6 非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石材、人造板材幕墙和金属板幕墙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和国家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的规定外,面板材

37、料还应满足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石材面板宜选用花岗石,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可选用大理石、洞石和砂岩等,当石材弯曲强度标准值小于8.0MPa时,应采取附加构造措施保证面板的可靠性。4.4.7 当采用更换幕墙板块、非透明幕墙加装保温层和增加外遮阳设施等对原幕墙结构改变较大的幕墙节能改造方案时,应进行幕墙改造施工图设计,并经相关幕墙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签审通过。4.4.8 幕墙改造时后置埋件应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当采用膨胀螺栓锚固时,应进行拉拔力测试。4.4.9 幕墙节能改造工程的加工、制作和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38、。4.5 屋面4.5.1 屋面进行节能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措施:1 采用倒置式保温屋面;2 在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设架空通风间层;3 采用有土和无土植被绿化屋面;4 加设坡屋面;5 在采光屋面采用外遮阳措施、内遮阳系统或在原玻璃上贴(涂)膜;6 坡屋面吊顶内铺设轻质保温材料;7 无吊顶的坡屋面做内保温或增设吊顶层,吊顶层内铺设轻质保温材料;8 外表面采用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4.5.2 屋面节能改造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相关规定,同时应保证屋面与墙体保温与防水的连续性。防水施工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屋面的节能改造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

39、207的相关规定。种植屋面应满足种植物面工程技术规程的规定。4.5.3 改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以下相关要求:1 制定屋面节能改造施工方案时,应对原房屋结构进行复核、验算;当不能满足节能改造施工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2 在对屋面状况进行查勘的基础上,应对原屋面上的损害的部位予以修复;3 屋面的缺损应填补找平;4 屋面上的设备、管道等应提前安装完毕,并预留出外保温隔热层的厚度;5 防护设施应安装到位。4.5.4 屋面节能改造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屋面节能改造工程材料可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或块材保温材料;2 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小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

40、下的平衡含水率;3 当保温隔热屋面的基层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将板缝灌填密实;当板缝宽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应在缝中放置构造钢筋,板端应进行密封处理。4.5.5 屋面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 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2 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3 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4 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5 雨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当

41、施工中途下雨时,应采取遮盖措施。4.5.6 屋面板状材料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基层应该平整、干燥和干净;2干铺的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并应铺平垫稳;3分层敷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4粘贴板状保温材料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材性相容,并应贴严、粘牢;5 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4.5.7 屋面整体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2伸出屋面的管道应在施工前安装牢固;3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配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均匀一致;4施工环境气温宜为1530 C,风力不

42、宜大于三级,相对湿度宜小于85%。4.5.8 保温隔热屋面在与室内空间有关联的天沟、檐沟处、均应铺设保温层;天沟、檐沟、檐口与屋面交接处,屋面保温层的铺设应延伸到墙内,其伸入的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1/2。4.5.9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层上面,可采用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卵石做保护层;卵石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应铺设聚氨酯纤维无纺布或纤维织物进行隔离保护。5 通风空调系统5.1 一般规定5.1.1 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节能诊断:1 建筑物室内的平均温度、湿度;2 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3 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4 水系统供回水温差;5 水系统的水力平衡度

43、6 水泵效率;7 水系统补水率;8 冷却塔性能;9 冷源系统能效系数;10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11 系统新风量;12 风系统平衡度;13 能量回收装置效率;14 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15 管道保温性能。5.1.2 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 通过查阅竣工图和现场调查,了解通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形式、系统划分型式、设备配置、用冷用电计量方式、与节能相关的调节控制方法或手段等信息;2 查阅运行记录,了解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状况及运行策略等信息;3 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现场节能检测;4 依据现场检测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原则,确定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制通风空调系统节能

44、诊断报告。5.1.3 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宜结合系统主要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建筑物的功能升级进行。5.1.4 确定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改造施工过程中对未改造区域使用功能的影响。对冷热源系统、输配系统、末端系统进行改造时,各系统的配置应互相匹配。5.1.5 通风空调系统综合节能改造后应能实现供冷量的计量和主要用电设备的分项计量。5.1.6 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后应具备按实际需冷、需热量进行调节的功能,并应具备室温调控功能。5.1.7 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施工和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5.2 冷热源系统5.2.1 冷热源系统进行改造时,首先应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节能潜力,并应在现有设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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