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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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1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发布
2006-03-01实施
2005-12-13发布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Steel tubes for coupler-scaffold in construction
DB33/ 588—20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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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发布
2006-03-01实施
2005-12-13发布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Steel tubes for coupler-scaffold in construction
DB33/ 588—20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91.220
P96
2
DB33/ 588—200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符号与标识 1
4. 技术要求 3
5. 仪器设备与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5
7.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技术要点(推荐) 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自检验收评判规则(推荐) 10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订货内容 11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产品质量证明书 11
条文说明 12
I
前 言
本标准4.3.1、4.5.1、4.5.2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参照采用了国家标准GB/T 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13793-1992《直缝电焊钢管》和行业标准JGJ 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统一了全省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技术要求与质量检验方法, 其中外径差异影响钢管对接效果,拉伸性能(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反映钢管材质好坏,最大抗拉力综合反映钢管尺寸(外径、壁厚)与材质情况,因而这三项技术指标与扣件式建筑施工脚手架(支承架)安全直接相关,其相应条文4.3.1、4.5.1、4.5.2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规定了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永久性标记的内容与制作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其中附录A对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钢管技术要点作了要求,附录B为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自检验收评判规则;附录C和附录D分别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订货合同与产品质量证明书要求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工程测力监督检测中心、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利民、顾苏民、蒋金生、王爱平、李扬、代晓明、杨莹。
II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径为48mm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并对包装、产品标记与质量证明书作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市政工程中扣件式建筑脚手架与支承架,交通、水利、电力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591—19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828.1 计数抽样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抽样计划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091—200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化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13793—1992 直缝电焊钢管
GB 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符号与标识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符号与标识。
3.1 术语
3.1.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中的杆件。
3.1.1.1 Q235A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用牌号Q235A碳素结构钢制造的外径48mm、壁厚3.5mm的普通精度钢管的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或直缝电焊钢,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符合JGJ 130-2001要求,并每隔一定间距标记所用钢的牌号(或Q235A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专用标识“#”)。
3.1.1.2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钢管
用优于牌号Q235A的碳素结构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制造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其外径48mm且允许偏差符合JGJ 130-2001要求,壁厚、外形和尺寸允许偏差等满足相关型式定型技术参数要求(参见附录A),并每隔一定间距标记所用钢的牌号。
3.1.2 外径评定值
在试样任意端(涂有表面防锈漆时先用铁砂布擦去表面防锈漆,且不应损伤钢管),避开焊缝5 mm开始隔450角各测一次钢管外径(共四次)中的最小实测值与最大实测值。
3.1.3 壁厚评定值
在试样任意端(应锉除结疤与毛刺),避开焊缝5 mm开始沿垂直方向各测一次钢管壁厚(共四次)中的最小实测值。
3.1.4 重量
单位长度(通常1m)脚手架钢管的质量。
3.1.5 理论重量
单位长度(通常1m)脚手架钢管的理论计算质量。
3.1.6 实际重量
脚手架钢管实测质量与长度的比值,表示单位长度(通常1m)脚手架钢管的实际质量。
3.1.7 验收检验
需方(如施工企业、租赁企业)为了保证质量,对供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所供产品进行的抽样检验。
3.2 符号
3.2.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尺寸
D:外径(mm);
L:长度(mm);
t:壁厚(mm)。
3.2.2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拉伸性能
Fm:钢管最大抗拉力(kN);
Rm:抗拉强度(MPa);
A:断后伸长率(%);
Lo: 原始标距(mm);
Lu: 断后标距(mm)。
3.2.3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重量
δi 重量偏差(%);
Li 试样长度 (m 或mm);
Mi 试样质量 (kg 或g);
Wi 试样重量 (kg/m)。
3.2.4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自检验收
d: 从批中抽取的样品中发现的不合格数(d1、d2分别为第一、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
N:批量;
n: 样本量。
3.3 标识
每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必须印有永久性标记(标记字符高度不超过8mm,刻印深度为0.2mm~0.3mm),标记内容与标记样式应符合下述规定,其中阴影部分“ ”应在脚手架钢管上每隔一定距离(600mm—800mm)标记。
厂家标志 XX — DB33/ 588-2005
标准编号
生产年份(00、01、…、98、99)
钢的牌号 (或Q235A脚手架钢管专用标识#)
如某生产企业厂家标志为“▲”,于2006年生产、材质为Q235A牌号钢的脚手架钢管,其标记为:▲ # 06—DB33/ 588-2005,其中 “▲ # 06”应在脚手架钢管上每隔600mm~800mm进行标记。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或其所用原材料钢带主要元素化学成分(熔炼分析)范围见表1。
表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或钢带)主要化学成分
牌号
C (%)
Mn(%)
Si
S
P
≤(%)
碳素
结构钢
Q235A
0.14~0.22
0.30~0.65
0.30
0.050
0.045
Q275
0.28~0.38
0.50~0.80
0.30
0.050
0.045
低合金
高强度
结构钢
Q295
≤0.16
0.80~1.50
0.55
0.045
0.045
Q345
≤0.20
1.00~1.60
0.55
0.045
0.045
Q390
≤0.20
1.00~1.60
0.55
0.045
0.045
备 注
1、 Q235A碳素结构钢钢带抗拉强度满足375MPa≤Rm≤500MPa、断后伸长率A≥26%的前提下,C、Mn含量的下限可不作为交货条件,但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2、 不加V、Bb、Ti的Q29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C≤0.12%时,Mn含量的上限可提高到1.80%。
4.1.2 需方要求进行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化学成分测试应在合同中注明,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1984标准要求。
4.1.3 Q235A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在抗拉强度满足Rm≥375MPa、断后伸长率A≥15%的前提下可不考虑C、Mn含量的下限。
4.2 外观
4.2.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焊缝错位、硬弯、毛刺及深的压痕和划道等。
4.2.2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切口平整、无毛刺,钢管两端面的切斜偏差不应大于1.7㎜。
4.2.3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不应有锈蚀,严禁打孔,钢管的弯曲度不大于1.5㎜/m。
4.3 尺寸
4.3.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外径评定值范围47.5㎜~48.5㎜。
4.3.2 Q235A碳素结构钢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壁厚评定值≥3.0mm;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满足相关型式定型技术参数要求。
4.3.3 Q235A碳素结构钢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最大长度为6500mm,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满足相关型式定型技术参数要求。
4.4 重量
Q235A碳素结构钢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理论重量为3.84kg/m,重量偏差不超过-6.5%;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满足相关型式定型技术参数要求。
4.5 拉伸性能
4.5.1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符合表2要求。
表2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拉伸性能
材质与牌号
抗拉强度Rm
(MPa)
断后伸长率A
(%)
碳素结构钢
Q235A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75
≥15
直缝电焊钢管(DY状态)
≥390
≥9
Q275
≥490
≥13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Q295
≥430
≥13
Q345
≥510
Q390
≥530
4.5.2 Q235A碳素结构钢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最大抗拉力Fm≥183kN,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满足相关型式定型技术参数要求。
4.6 弯曲性能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弯曲试验后试样上不出现裂纹、起层、皱纹、剥落与断裂等现象。
5. 仪器设备与试验方法
5.1 仪器设备
试验所用计量器具的精度与量程满足有关技术要求,并定期校准或检定。
5.1.1 测力装置精度不低于1%(如1级万能材料试验机)。
5.1.2 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或分度值为0.01mm的超声波测厚仪。
5.1.3 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或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
5.1.4 Ⅲ级电子秤(案秤),或Ⅲ级电子台秤(台秤)。
5.2 试验方法
5.2.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可按GB/T 223或GB/T 4336进行测试,试样取样可围绕其外表面(避开热影响区)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钻取,制取样屑时不能用水、油和其它润滑剂,并应去除表面氧化铁皮、脏物与涂层等,化学成分(成品分析)按GB/T 223进行,允许偏差尚应符合GB/T 222─1984标准要求。
5.2.2 外径
在试样任意端(涂有表面防锈漆时先用铁砂布擦去表面防锈漆,且不应损伤钢管)用游标卡尺隔450角四个位置测量钢管外径,取其最小者与最大者为钢管外径评定值;取其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平均外径。
5.2.3 壁厚
5.2.3.1 用游标卡尺检测壁厚时,在试样任意端锉除结疤与毛刺,避开焊缝两边5 mm沿垂直方向各测一次钢管壁厚(共四次),取所测试样中各次钢管壁厚测量值最小者为钢管壁厚评定值;取其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平均壁厚。
5.2.3.2 用超声测厚仪检测壁厚时,在试样任意端避开焊缝两边5 mm沿垂直方向各测一次钢管壁厚(共四次),其最小者为钢管壁厚评定值;取其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平均壁厚。
5.2.4 拉伸性能
5.2.4.1 拉伸试验按GB/T 228执行,应变速率0.006/s~0.008/s,或应力速率45 MPa~60MPa/s(约20kN/s~25kN/s)。
5.2.4.2 拉伸试验推荐采用管段试样进行试验,管段试样拉伸试验时钢管两端应加塞头,塞头形状应不妨碍标距内的变形,抗拉负荷(抗拉力)读数应精确到0.1kN,断后标距读数应精确到0.5mm。
5.2.4.3 抗拉强度
对于未涂有表面防锈漆的试样用实际重量按S=计算试样横截面积,对于涂有表面防锈漆的试样用平均外径、平均壁厚按S=πt (D-t) 计算试样横截面积;再按R=计算抗拉强度。
5.2.4.4 断后伸长率按 A= 100%计算。
5.2.5 弯曲性能
弯曲试验按GB/T 244执行, 弯曲试验时不应带填充物,弯曲半径为公称外径的6倍,焊缝位于弯曲方向的侧面,弯曲角度900后观察试样上是否出现裂纹、皱纹、起层、剥落与断裂等现象。
5.2.6 重量
5.2.6.1 用管段试样检测重量偏差时,试样长度Li可用钢直尺成对(两点连线过轴心)测量两次,平均值精确到0.1mm;质量Mi可用Ⅲ级电子秤或案秤,精确到g。
5.2.6.2 用整管检测重量偏差时,整管长度Li可用量程10m的钢卷尺成对(两点连线过轴心)测量两次,平均值精确到0.001m;质量Mi可用Ⅲ级电子台秤或台秤,精确到0.01kg。
5.2.6.3 实际重量按 Wi= 计算。
5.2.6.4 重量偏差按 δi=100% 计算 。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批组成与试验项目
6.1.1 型式检验
6.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工厂首次制造或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6.1.1.2 检验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工艺制造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组成,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见表3。
表3 型式检验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样数量
初检样
复检样
1
拉伸性能
本标准5.2.4
3根/批
6根/批
2
弯曲性能
本标准5.2.5
3根/批
6根/批
3
化学成分
GB/T222、GB/T223
不需另外取样,可用拉伸试验样品进行。
4
尺寸
本标准5.2.2、5.2.3
5
重量
用管段试样检测
6
外观
目视
备注
1、管段试样长度800mm±15mm。
2、抽样时应记录抽样基数(批量大小N)。
3、化学成分样屑可用已做拉伸试验的试样围绕其外表面(避开热影响区)在几个位置钻取(初检样任选一根试样钻取,1件/批;复检样在任意两根试样上分别钻取,2件/批)。
4、监督检验可参照型式检验进行(尚应酌情备样)。
6.1.2 出厂检验
检验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工艺制造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组成。每批数量不宜超过500根(10吨);大批量连续生产时,如连续三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一次性检验匀合格,以后每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的最大数量可由500根(10吨)扩大到1200根(25吨),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见表4。
表4 出厂检验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样数量
1
拉伸性能
本标准5.2.4
2根/批
2
弯曲性能
本标准5.2.5
2根/批
3
尺寸
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
逐根
4
重量
用管段试样检测
不需另外取样,可用拉伸试验样品进行。
5
外观
目视
逐根
备注
1、管段试样长度800mm±15mm;
2、化学成分应根据GB/T222、GB/T223或GB/T 4336,按1件/炉(罐)测试原材料钢带。
6.1.3 验收检验
6.1.3.1 需方要求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质量进行复试时可按合同批进行检测,合同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数量较大时应按最大不超过200吨为一批进行检测。检验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工艺制造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组成,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见表5。
表5 验收检验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样数量
1
拉伸性能
本标准5.2.4
3根/批
2
弯曲性能
本标准5.2.5
3根/批
3
尺寸
本标准5.2.2、5.2.3
不需另外取样,可用拉伸性能、弯曲试验样品进行。
4
重量
用管段试样检测
5
外观
目视
备注
1、管段试样长度800mm±15mm;
2、只有需方有合同要求才进行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成品化学成分测试;
3、成品化学成分不需另外取样,样屑可按1件/批用已做拉伸试验的试样围绕其外表面(避开热影响区)在几个位置钻取,并根据GB/T222、GB/T223或GB/T 4336进行测试。
6.2 评定规则
6.2.1 型式检验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化学成分、拉伸性能、弯曲性能、尺寸、重量、外观检测结果均符合,则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合格。试验结果如某项不符合要求应按项加倍复验,复验结果均符合要求可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合格;否则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不合格。
6.2.2 出厂检验
6.2.2.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生产所用原材料钢带的化学成分、抗拉强度和断后伸长率必须符合要求,外观、尺寸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钢管应逐根剔除。
6.2.2.2 管段试样重量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则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重量合格;管段试样重量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用整管检测方法逐根剔除重量不符合要求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后重新组批,并加倍管段试样重量复验。复验结果符合要求可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重量合格,否则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重量不合格。
6.2.2.3 在外观、尺寸与重量检验符合的基础上,拉伸性能、弯曲性能均符合要求,则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合格;如某项不符合要求,应按项加倍复验,复验结果符合要求可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合格;否则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不合格。
6.2.3 验收检验
6.2.3.1 外观、外径、重量整管检验(自检)可参考附录B进行。
6.2.3.2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化学成分(合同有成品化学成分测试要求时才进行测试)及管段试样拉伸性能、弯曲性能、尺寸、重量、外观结果均符合,则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合格。试验结果如某项有1根不符合要求应按项加倍复验,如某项有2根或3根不符合要求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不合格;复验结果均符合要求可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合格,否则综合判断该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不合格。
7.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7.1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有关规定。
7.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可进行外表涂层,涂层应光滑、附着牢固、且留滴少。
7.3 交货的每批钢管必须有符合订货合同和产品标准规定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由厂方质量管理(技术)部门盖章。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质量证明书应包含以下信息:
a) 供方名称;
b) 需方名称;
c) 合同号;
d) 发货日期;
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f) 钢的牌号;
g) 产品批号、交货状态与数量;
h) 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i) 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印记。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技术要点(推荐)
A.1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必须进行定型鉴定(应包括原型脚手架整体稳定性试验),其技术性能参数应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搭设时可替代Q235A碳素结构钢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A.2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外径评定值范围47.5㎜~48.5㎜,材质可采用优于牌号Q235A的碳素结构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且每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须印有永久性标记(标记字符高度不超过8mm,刻印深度为0.2 mm~0.3mm),标记内容与标记样式应符合下述规定,其中阴影部分“ ”应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上每隔一定距离(600mm~800mm)标记。
厂家标志 XX — DB33/ 588-2005
标准编号
生产年份(00、01、…、98、99)
钢的牌号
如某生产企业厂家标志为“★”、2006年生产材质Q34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其标记为:★ Q345 06—DB33/ 588-2005,其中“★ Q345 06”应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上每隔600mm—800mm进行标记。
A.3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的外观、尺寸及其允许偏差、重量、拉伸性能(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抗拉力等应满足相关型式定型技术参数要求。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规格、材质、尺寸(外径与壁厚)、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如下(见表A.1)。
表A.1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规格、材质、尺寸与重量
规格(mm)
尺寸 (mm)
重量
材 质
D×t
外径评定值
壁厚评定值
理论重量
(kg/m)
重量偏差
(%)
Φ48×3.5
47.5~48.5
≥3.0
3.84
-6.5
Q235A或优于Q235A的碳素结构钢
Φ48×3.2
≥2.9
3.59
-5.0
Q275碳素结构钢或Q29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Φ48×3.0
≥2.8
3.33
-4.0
Q345(或优于Q34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A.4 新型材质扣件式建筑脚手架钢管用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700-1988或GB/T 1591-1994中相应牌号钢技术要求,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符合GB/T 222─1984标准要求。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自检验收评判规则(推荐)
B.1 自检验收检验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工艺制造的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组成。
B.2 验收检验按合同批进行检测,合同批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数量较大时应按最大不超过200吨为一批进行整管检验。检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如下见附表B.1。
表B.1 自检验收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取样数量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批量N
≤500根 (≤10t)
501根~1200根
(约10t~25t)
1201根~10000根
(约25t~200t)
尺寸
本标准5.2.2、5.2.3
样
本
量
n
第一
样本
8根/批
13根/批
20根/批
重量
本标准5.2.6
第二
样本
8根/批
13根/批
20根/批
外观
目视
B.3 整管检验结果按表B.2进行评判。
表B.2 自检验收(二次正常取样)与检测结果评判
检测项目
样本
样本
大小
累计
样本大小
接收数
Ac
拒绝数
Re
尺寸
重量
外观
第一
8
8
0
2
第二
8
16
1
2
第一
13
13
0
3
第二
13
26
3
4
第一
20
20
1
3
第二
20
40
4
5
B.3.1如第一样本整管重量检验结果满足要求(不合格数d1≤Ac)则判“整管重量符合”,第一样本整管重量检验结果不满足要求(不合格数d1≥ Re)则判“整管重量不符合”;当第一样整管重量检验结果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要求(Ac<不合格数d1<Re)时应做第二样本整管重量试验。
B.3.2第二样本试验结果与第一样本试验结果累计符合要求(d1+ d2≤Ac)判定为“整管重量符合”,否则(d1+ d2≥Re)判“整管重量不符合”。
B.3.3当第一样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项目(如重量、外观)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时,第二样本应分别按项进行相应检验项目试验(既做重量试验又做外观试验),并分别按项根据第二样本检验结果与第一样本试验结果累计进行评判。
B.4 在整管尺寸、重量、外观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可进一步进行管段试样检验。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订货内容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执行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商标;
c) 钢的牌号;
d) 重量或数量(件数);
e) 尺寸规格;
f) 制造方法;
g) 交货状态;
h)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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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标志
公司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公司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收货单位: 使用单位:
产品名称: 通知单号: 证明书号:
执行标准:DB33/ 588-2005 出库单号: 发货日期:
规格
D x t x L
mm
钢的
牌号
件数
数量
产品批号
外观
尺寸(mm)
重量
kg/m
化学成分(%)
拉伸试验
弯曲
试验
外径评定值
壁厚评定值
C
Mn
Si
S
P
最大
抗拉力
kN
抗拉
强度
MPa
伸长
率
%
支数
吨数
合 计
声
明
1、经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技术标准、合同要求检验合格,特发此证(加盖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印章有效)。
……
N、经销或使用本产品而未按相应要求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生产方一概不负责任。
产品质量管理部门
(盖章)
质管负责人: 制表: 检验员: 发货员:
浙江省地方标准
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
DB33 / 588-2005
条 文 说 明
前 言
2002年7月以来,我省杭州、宁波等地相继发生多起因使用劣质钢管、扣件造成建筑施工脚手架(支模架)倒塌而引起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建筑施工脚手架(支模架)所用钢管、扣件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建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诸环节堵住劣质钢管与扣件,制止重大事故再次发生。
鉴于目前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现在没有专门的产品质量标准,直接影响专项整治与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本标准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二OO四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浙质标发[2004] 181 号)、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OO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科发[2004] 115 号)这两个文件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基于我省(乃至全国)当前建筑施工脚手架用钢管技术水平情况、相关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与产品质量状况,参照国家标准(如GB/T 13793-1992《直缝电焊钢管》、GB/T 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建筑行业标准(如JGJ 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而编制。编制中本着“标准化意识较强、工作技术基础较好,反映本行业各环节的技术先进水平,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科研、管理各方面共同参与”原则,并吸取了有关钢管生产企业、使用企业与科研院校、检验机构、管理部门对建筑脚手架用钢管的发展意见,从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出发,认为扣件式建筑脚手架用钢管通常应采用现行标准GB/T 13793《直缝电焊钢管》中规定的外径为48mm、壁厚为3.5mm的普通精度钢管或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规定的公称外径为48.3mm普通钢管,其材质量符合(或优于)现行标准GB/T 700《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的规定,还在建筑脚手架用钢管上进行标记。
本标准的结构与编写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1 范围
据调查,外径为51mm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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