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2年度风险管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我行案件防控工作,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遏制案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行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案件控制目标
在责任年度内,本部门(网点)实现无新发生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或重大刑事案件;本人无责任事故或违纪违规行为。
二、尽职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防范培训活动,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以维护商行声誉和有效发展为己任。
(二)按岗位职责和操作手册要求办理业务,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违规操作行为。养成合规守纪的思维方式和操守习惯,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
(三)讲究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积极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忠于职守,尽心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倡导克勤克俭,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工作、生活中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赌博,不受贿行贿,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责任内容
每一名员工都要按照案件控制目标和尽职要求,积极做好防范案件工作,若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贪污、挪用公款或挪用、借用客户资金供本人或他人用于经商办企业、炒股的;在与本行有借贷业务的单位兼职或参股的;
(二)违规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对外提供担保、保函、票据、资信证明的;参与组织非法集资的;
(三)对领导、主管领导或上级行领导违规授意指使或强令不抵制、不报告,或迎合办理业务,引发事故或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
(四)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取贿赂的;
(五)接受色情服务或参与吸毒、贩毒或参加赌博活动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业务,引发重大事故或严重违反违纪违规案件的;
(七)违反《反洗钱法》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受到人民银行严重处罚的;
(八)网点接送款人员违反规定,引发案件、事故的。
四、目标责任书的有效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有支行行长、支行员工签字加盖公章生效。各执一份妥善保管。
如遇本支行员工调动,本责任书一并交接,不影响责任的执行。
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动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支行行长: 支行员工:
XXXXX支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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