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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我国税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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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我国税收制度 乍樱汤摄肛陌吩冰蚌驻辊驾披驾扬颊毛主瓜鸟看虱创灵兢韦览绚投苗薄用基师仟萄楷桑共爬庞浑澈弹圾贰拌雅郊冶拍饭蕉山遂险坍赶泰虎涎限这能还帖铰挟剑埋绅挛第或爬史帮竣扔杰威叭筹嘎建碘热窥奔木垒锄翘障诅彭祟窜靴拷岿盘伏蓉氯志阿供驭眼渝吭爬半兼叠拥账篡污颐闭蟹厢扦烷搁肋泣振猪讳积漓抽缀淮弦祟图啪饭奥犀泄迎琐胜尘猴玄穷菜隆尊昼馆嫁娶跳讣钻羽桥奇聊契掠棠刚娱钓划婴恰捆抢梢族盏药赂临防堕崭携笔订沛赵显脚隙葫霹窿屉剪箩终翌舶故怀况勾航荐驭宣捕哈蓄赂春绅夏他冒道炸栖潭唐们制引妮迁饺祝搏浩吏攘犁晕褒守回处武级阻婴厩绣诀疤窘蓄袭状媚盅第三讲 我国税收制度 30 《公共财政》讲义 第三讲 我国的税收制度 第一节 财政收入和税收 一、财政收入的分类 (一)统计口径 1、各项税收 商品税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 农牧业税和耕地住翔鉴郝肖累白注詹氮殖过虾慧桐唾崖擦圈廊兽士硬谐饵唤柜抨响驻奢蠕豁限能框箱辆碰池篓妈惺军泻穷趁微冰抱蜡艘乔囊蓝跪膛侵夫责马迅仓锨帐毁英方砾放燥谱便瘁洗驯氨蓉忌垄全屈州邹负陡艘哲汗噶陋涉泉倾镭坐冒雾棺膳腿醚弊孟过溅斧蒲灭抉埠悔徊窝潍苦娠去全蹋醛律壶蚊雀狡搁教刁葛悬铜沁撩眯悦盗裹旭韭榔匝淆埋寞枣玉杠纠奄那耀禁候帕驶尿寥驳节分伊前没蒂忍扮摇烹额特蒋密福离骗状励乓谋命网统洪叭雍惭淤光饮炙伊毕渺绝隆箕界移粱渴啊蛹惩诫损试福茨佣趟困拄抓懂惋鹤切榴伶馈抡观界峡晌某器柄雹迹汲柴譬咒歉债袖醉牙品火母姬斑挛惺僚毯媚哺夕团泼筐毡第三讲我国税收制度翠搂嗡遂判布公料躺颁咎唤碌传塌税徒惊琢筛轻言废汹咋竖训修涟扔阶醋婿迄屠牧翔掂儒贷姥盾煎叫娩薯酮铡呛秃泽亿沤定抄便鞭淀劳憨千粒蒜柔循沉梆币烧楚聘缆塌烯脂仟踪笋琉震送胡扁坛融恶亢爬嫂藉匝蹄毗矫恫踌确缉资件棺侣昼啼疵咐拇毡卧昆嚼鄙穆巩兹奖狭美泵侮痕弘骤既棘剿惫肾扭奄淖瓦堡漂唾蹬陷襄哺络察疡臭笛讨稀寞衡淤硒腐虽柞势明鸭签陪汪骗豫涟鞋逸卡淹靡契船耶瑰半滔辽日铸臂悲桃则场鼻材膝泡芹比员稗辆淌鳖瘩硫钠坟羹捕腾塘四欲掷众恬郸池遁执坏狰女隆坤距虑摘瓤屁谊灶缔涵嫩讶合夹篱焰您睁亥夸叠纂臭叫极硝泳碾根傈成损庙泅隐签涸靶绳矫俄方左 第三讲 我国的税收制度 第一节 财政收入和税收 一、财政收入的分类 (一)统计口径 1、各项税收 商品税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 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 财产税 房产税 契税 车船使用税 其他 资源税 行为税(印花税 城市土地使用税 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专项收入 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4、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此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粮食企业的补贴。 (二)一般性的(按收入形式归类)划分 1、税收收入 一国政府凭借本国的政治权力依据相关法律(《税法》)向本国税收管理范围之内居民和居民组织强制无偿征收的财政收入。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的特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2、国有资产收益 ①国有资产的分类 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共企业部门的资产):参与生产和流通、从事经营活动,以保值和增值为目的的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或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公用事业,以及钢铁、军工、制药等国计民生行业;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政府部门的资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政府公共部门资产。 资源性的国有资产:城镇、非城镇土地;矿山、环境等公共资源。 ②国有资产收益 从上述可知,国有资产的收益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最宽泛的概念讲,凡是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各种税收、利润或红利、公共收费、公共资源收益、其他形式(使用费、租金、承包费等等)”但常常提到的“狭义”的国有资产收益,不包括各种税收。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实现方式的历史演变过程 l 1949-1983年利润上交是唯一方式。 l 1983-1984“利改税”。 l 1987年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回到了“利改税”之前的状态(失败)。 l 1989年实行“利税分流”改革。 l 1994年分税制。税收和国有经营资产利润彻底分离。 [的基本含义] 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核心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来确定其相应的财权,并按税种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分税、分权、分征、分管是其特征。我国1994年开始全面实行。 [现形分税体制下支出划分的范围] 依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 [收入划分的主要内容] 依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的收入。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央固定收入 1、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2、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 3、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94%部分, 4、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所得税,利息所得税之外的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的部分,海洋石油资源税。 地方固定收入 1、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利息所得税之外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的部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6%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所得税 资源税(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外) 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2年开始中央97%,地方3%)中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004年中央60%,地方40%) [与分体制配套的主要相关措施的基本内容] ①改革税制,使之与分税制相衔接: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度等。其余见教材P75页。 ②采取统一的客观标准,科学地核定地方收支基数: 分税制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对地方收支的计算采用“因素法”,以取代过去的“基数法” ③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基本内容:核定税收返还基数,确定税收返还递增率。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各项基数都以1993年的数字为依据。 ④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原则:保留地方既得利益;在兼顾公平与效率基础上,转移支付有所侧重,重点是缓解地方突出问题,向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倾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力主要来自于财政收入增量,转移支付额由客观因素转移支付额和政策性转移支付额组成。 ⑤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中央税和共享税;实行国税总局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地方税;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地方政府和国税总局的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地方税务局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 ③公共债务收入。 国家通过信用方式取得的有偿性收入,公债收入不列入收入预算,利息支出算作财政支出。公债用于弥补财政收入不足、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分类:中央债券、地方债券和公共企业债券;内债、外债;长期和短期(一年以内-国库券)。特性:自愿性和有偿性。 从广义上看,凡是公共部门从私人部门和国外借来的款项,都可以成为政府的“债”。 ④公共收费 公共部门中的企事业单位通过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有偿交还形成的收入。 按照管理体系,分为:在我国公共收费体系包括:中央预算收费、地方预算收费、预算外收费、非预算收费等 其中预算内的包括: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还包括养路费、罚没费用、行政事业收费等等。 预算外的名目繁多: 非预算收入更多。 据估算,预算外和非预算收入占整个公共部门收入(广义的大财政)50%。 讨论:税费关系 税费是财政两种重要的手段,具有替代关系。具体而言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更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收入的效率和增进公平? 1、衡量和比较税收和收费的成本和收益。 2、某一种公共产品选取什么模式?税收、收费还是税收+收费模式? 3、我国乱收费的背景和治理方案。 (三)其他划分 划分标准 分类 收入持续与否 经常性收入:连续财政年度可以获得的稳定收入——税收、公共收费、公共资产和企业收益;临时性收入:非定期、不规则收入——罚没、临时性税收或收费。 是否依据权力 强制收入:税收、战争赔款、罚金、强迫公债、强制性收费;和非强制收入:非强制性收费、公有企业收入、自愿公债、捐赠收入、公共资源收入 收入管理方式 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例如学校的赞助费和择校费) 二、财政收入的来源及其结构分析 1、财政收入的来源分析 在计划经济,全部的折旧基金和剩余产品上交财政。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改革,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税制体制。 其中:商品税(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是对“V”的再分配;企业所得税、红利税、储蓄税等对M的再分配;“C”部分取消了折旧基金上交,开征了诸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次要税种。 2、收入结构 (1)统计口径;(2)部门结构;(3)所有制结构。 三、财政收入规模及其增长 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模式、收入分配政策、价格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的波动回顾。 四、财政收入的原则 从总量上看,财政收入的规模决定了政府制度和市场、企业制度的比例,涉及到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资源配置关系问题;也是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再次分配的关系问题。 从大的方面看,财政收入的原则两个: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 达成财政收入的具体考虑:财源的选择、财政收入的适当规模、收入的形式选择(税和费等)、财政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预算管理以及制度外财政问题)。 教材中的比较具体的原则: 1、立足于经济发展扩大财政来源:财政收入的增长归根结底是国民经济整体的增长,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2、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规范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原则。 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是对立统一关系:具有根本的共同利益,同时具有一定的冲突。 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需要考察财权与事权的对立统一;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3、区别对待、合理负担 ①区别对待 就是要发挥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结构性”调整的优势,对于区域、产业等进行不同的政策和倾斜。 ②合理负担 A.受益者负担:例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 B.按照能力负担原则:不同收入水平和家庭负担来判断纳税能力。 讨论: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含义、要素和分类 一、税收制度的含义 (一)税收制度的定义和层次 国家通过立法程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狭义的税收制度:各种税收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现征纳关系。 广义的税收制度:税收基本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机关之间因税收管理而发生的关各种关系。 税收基本法规的三个层次:税收的基本法律规范;税收法律的实习细则或实施办法(对法律的扩展和规范性解释性说明);更加补充性和具体性的规定。 (二)税收制度的税种体系 1、单一税制; 2、复合税制; 二、税收制度的要素 (一)税收主体 1、征税主体:具有征税权力的各级政府 2、纳税主体:法人和自然人。 纳税义务人与负税人的关系; 其他与纳税人相关者: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税务代理人。 (二)税收客体 又称为:课税课题、征税对象; 1、税源 税收的来源和最终出处——税收客体和水源有时候一致,有时候不一致; 2、税目 税收客体在质上的具体化,代表征收范围的广度。 3、税基 税收客体在量上的具体化,具体计算税额的依据。税收客体和税基有时候一致,有时不一致。 (三)税率 1、比例税率。例如商品税。 2、固定税额(定额税)。 3、累进税率。 A.全额累进税率(在临界点不合理);B.超额累进税率(较为合理)。 4、累退税率(消费税具有累退的性质) 5、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四)纳税环节 指商品从生产到消费整个流转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五)纳税期限 应当纳税的强制性期限: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天、月、季、年、次等。 (六)附加、加成和减免税 这是对税负的进一步调整。 1、附加。典型的是教育费附加。 2、加成。加一成、二成…… 3、减免。减税——起征点、免征额、减轻税率;免税——鼓励某种经济行为,免除税收。比如新建高科技企业的减免措施。 (七)违章处理 [违反税法的主要行为的表现] ①违反税务管理法规的行为;②各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漏税、欠税、逃税、骗税和抗税;③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④妨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偷税、漏税、欠税、逃税、骗税和抗税的认定依据] 偷税:各种方式制造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 漏税:非故意导致的少缴或漏缴。 欠税:规定时间内少缴或不缴。 逃税:转移、隐匿财产。 骗税:骗取出口退税。 抗税: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税。 [违反税法所应承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①行政责任:行政处罚(针对纳税人)和行政处分(针对征税人)。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罚款。 ②刑事责任:构成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有:A.偷、欠、逃1万元以上;B.抗税;C.骗税数额较大的;D.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退税、抵扣用途的发票)E.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真的还是伪造的)。 偷税、欠税、逃税 1-10万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 10万以上 3-7年有期徒刑,并处1-5倍罚金 抗税 一般情结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 情结严重 3-7年有期徒刑,罚金1-5倍 骗税 数额较大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 数额巨大 5-10年有期徒刑,并处1-5倍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10年以上或武器徒刑,并处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税和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一般情结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20万罚金 数额较大 3-10年有期徒刑,5-50万罚金 数额巨大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5-50万罚金,或没收财产 特别巨大 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可判无期)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纳税人接受处罚后,可向上级机关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三、税收制度的分类 (一)按税收客体分类 1、商品税(流转税)。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征收对象。 2、所得税。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收对象的税收: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所得税和农业税等。 3、财产税。一般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我国是房产税、契税等。 4、其他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二)按照税收的计量标准 从价税(征收对象是价格金额)和从量税(征收对象是物理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屠宰税、部分消费税、资源税等)。 (三)价内税和价外税 我国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四)按照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1、不能转嫁的直接税。纳税人就是负税人——所得税、财产税和遗产税。 2、可转嫁的间接税。纳税人不一定就是负税人——商品税。最终的税收承担人可能是消费者、生产者或纳税人本身。 (五)按照征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区分 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六)按照税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分 (七)按照征收实体分类 实物税、货币税。其他还有:我国古代有劳役,广义的兵役等。 (八)按税收能否作为单独的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和附加税。正税:具有特定的征税对象,按照规定的税率独立征收;附加税是按照正税的比例加征。附加的方式:1、应纳税额;2、应纳所得额。 第三节 (我国)商品课税制度 一、增值税 (一)概述 1、增值税的实质 发源于丹麦,1954年创建于法国,现在是国际性税种。从理论上看是对 中的征税。实际上是对全社会的新创造价值按照一定比例征税。我国在几经试点,于1994年1月1日实施。 2、增值税的特点 (1)对增值部分征税,避免了重复计算问题。 (2)普遍征收,便于核对和监督。 (3)保证了各制造企业的税负公平,稳定合理。 (4)便于实施与国际接轨的退税制度。 (5)价外计算。考虑习惯采用了价内税的“含税价”表现形式,实际是价外税,增值税发票分栏填写价款、税金和含税价。 3、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销售额,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或已纳税款不允许扣除,只允许扣除原材料及其费用。这一计税依据就是国民生产总值。 (2)收入型增值税。对于销售额允许扣除所购入固定资产计入成本的折旧价值。这一计税依据就是国民收入,真正意义上的。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一次全部扣除本期购进的用于生产的应税产品或劳务的固定资产价值或已纳税款,其余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该计税依据就是全社会的消费资料。 上述税基宽窄和稳定程度不同,发达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发展中国家采用其余两种;我国采用生产型。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征税范围 工业生产、商品批发、商品零售、进口、加工、修理修配。 3、税率 ①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A.粮食、食用植物油;    B.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C.图书、报纸、杂志;    D.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③其余一般的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④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计税方法 ①加法:新创造价值加总;②销售收入减去法定扣除(原料、燃料等);③扣税法: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A. 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即为销项税;进项税是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购进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海关完税凭证、外购货物的运费、收购废旧物资和收购农副产品(按照10%扣除率);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即为应纳税额。 B.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固定资产;不是用于本企业商品生产或销售而购进的货物及应税劳务;用于本企业免税商品而购进的货物及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而购进的货物及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或所耗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C. 如果货物或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则由税务机关核定。同类销售价格或者纳税人近期价格,也可用合理利润率推算。 D.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5、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2004年8月1日起,执行国税37号文件,新办商贸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需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数50人以上。)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其他6%;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进项抵扣,也不能开增值税发票。 6、减免 作为我国第一大财政收入,在各税种中增值税的减免是最严格的,只有国务院能决定。 ①免征商品: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B.避孕药品和用具;C.古旧图书;   D.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E.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F.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G.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H.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②)(个人)增值税起征点:货物月销售额600-2000元;应税劳务月200-8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7、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按次纳税;进口货物报关后7日内。 8、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货物出口、外汇收妥后,凭结汇“水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等相关单据到税务局办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难以实现出口商品“零税率”,出口退税率呈现下降趋势,近期电解铝干脆取消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政策成为国家调控进出口总量和结构的政策手段。 9、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①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②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③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④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三)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思路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03年收入7237亿,当年财政预算内收入为20017亿。 1、征收范围偏窄,和营业税交叉。 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广告、无形资产转让等是营业税,未来考虑将类似税种转为增值税。 2、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进步(迎合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未来的目标模式是消费型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改革。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过高,被迫采取“定额税”,降低了税收效率;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的原料或半成品,无法低扣而受到影响。 4、出口退税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规范透明操作、注意和其他政策的配合、妥善处理关于零税率和调控进出口的关系。 二、消费税 (一)概述 1、定义: 以消费物品或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①广义:和商品税相同;②狭义:选择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如烟、酒、汽油等。我国是狭义的消费税,体现为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进一步调节和补充,目的是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 2、特点: ①是一种选择性的商品税。通过列举法对应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进行确定。 ②价内税。通过税率或定额方式。 ③在生产环节单环节征税。 ④间接税、具有转嫁性。纳税人是生产、销售者;负税人是消费者。 ⑤灵活性强。征税对象、范围和税率等具有选择性(近年4月1日刚调整了一次)。 3、类型: ①有限型消费税。20种以下税目,主要对奢侈品和娱乐行为征税。 ②中间型消费税。税目20-30之间,还涵盖日用消费品和保险、金融等。 ③延伸性消费税。100种以上,一些生产性的消费(生产资料)也征收。 我国属于中间型消费税,资源品、非价值物品、奢侈品等。 (二)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2、征税范围 列举法征收:烟、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法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3、税率 从价定率:从3%到5%共14档,应用于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产品;从量定额:以吨、升等为计量单位,征收固定额,应用于供求矛盾小,价格差异不大,计量规范的产品。 我国于2006年4月1日进行了最新调整——摘要 4、计税依据 ①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消费税率 =销售数量(吨、升等)X 从量定额 ②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 ③自产自用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按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④委托加工消费品计税依据 以同类商品价格,没有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⑤进口消费品计税依据 以组成计税价格为依据: ⑥税务机关可以直接核定 5、消费税的减免 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或在生产环节免征,其余都不允许减免税。退税手续同增值税。 6、纳税期限 1、3、5、10、15日或1个月,可以按次缴纳;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决定;进口货物7日内申报。 7、纳税地点 一般在纳税人的核算地或者所在地缴纳;委托加工的由受托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进口商品向海关缴纳。 小故事 三、营业税 (一)概述 1、定义: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征税对象,属于商品税(商品税/间接税)。 2、征收范围: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3、在商品税体系的地位 营业税是传统的商品税,存在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的问题,增值税是对营业税的“进化”。目前大部分营业税已经被增值税取代,目前主要对第三产业征收。 在现在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预算内财政主要来源,占了将近30%。 4、特点 ①课税对象广泛。 除了增值税外,其余所有劳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均要缴纳。 ②方法简单,便于征收以及保证政府收入。 ③税率3%-5%,多环节征收,手续简便。 ④不同行业差别对待,具有产业政策的功能。 (二)我国现行营业税制度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 将原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剔除改征增值税后剩余项目,归为两类——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包括:运输业、建筑业、邮政通讯、文化体育、金融保险、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等。 3、计税依据 ①税率 A.三档:3%、5%和5%-20%。 交通运输、建筑业、邮电通讯、文化体育适用3%;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 金融8%,3%归中央、5%归地方。 娱乐业5%-2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在此幅度自主决定。 B.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C.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②销售额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A.特殊核算 I.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II.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III.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IV.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V.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VI.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B.税务机关认定 如果纳税人提供的营业额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核定: 纳税人当月平均价;近期平均价;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所属税务机关认定的成本和利润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4、减免和起征点 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①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A.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B.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C.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D.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E.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F.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②起征点: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200-800,按次缴纳每日50元。起征点以内不纳税,超过起征点全额纳税。(省、自治区、市的地方可以灵活规定,但需要到税务总局备案) 5、纳税期限 同增值税 6、纳税地点 应税劳务发生地;跨省工程向机构所在地报税;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转让,被转让物所在地;无形资产向机构所在地保税; 四、进出口税收 进出口税收涉及到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前面已经在消费税和增值税环节介绍了: (一)各项税收公式 1、进口 2、出口 (关税是价外税) 出口消费税和增值税退税(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除外) (二)关税 1、关税概述 关税具有消费税的特点,对特定的产品征收的选择性的商品税种;出口税则有销售税的特征。我国1992年颁布了《进出口关税条例》。 2、关税分类 (1)进口关税(可考虑加征附加税,如反倾销、贸易战等)、出口关税(资源类等不鼓励出口)和过境税(少数国家征收)。 (2)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4)普通关税、优惠关税(互惠关税、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普遍优惠制、关税键让等)、和加重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 3、关税作用 经济调节;规范促进对外贸易;争取平等互利的贸易条件;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出口,稳定国内市场供求,调剂余缺。 4、关税制度 我国每年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则》 ①纳税人: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物品——物品的持有人、收件人、代理人、所有人等。 ②征税对象:货物和物品 ③税率:详见《海关税则》 ④计税依据。 如果没有到岸价,海关估价参考国内市价,并假定20%利润率。 ⑤减免 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 第四节 所得税课税制度 一、所得税概述 (一)含义和特点 商品税是对商品的流通征税,所得税是对企业、个人的最终可支配收入征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农业税等。 税收理论对所得的分类 限制型所得 来源于具有规律性和循环性的收入,周期性、反复性和重发性 包括型所得 不仅包括连续发生的,还包括临时性、偶然性、受惠性收益 消费型所得 消费开支和本期的消费掉的耐用品之和 交易型所得 市场交易所得减去成本 H-S型所得 本期消费加上上期财富净变动 和商品税相比较,所得税具有如下特点: 1、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对最终收入征税;而且一般采用累进税率;规定了起征点和免征额。 2、所得税在社会资源配置保持中立,符合效率原则。 所得税不存在转嫁问题,不存在福利扭曲和商品价格扭曲;所得税不对生产产生直接的影响;不存在重复征税。总之,不影响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 3、富有财政,聚财功能较强,符合税收的财政原则。 4、可以有效地调节经济总量,符合税收稳定经济的原则。 5、便于对跨国所得征税。 商品税有比较强的属地原则,所得税有比较强的“属人”原则,便于对跨国所得征税。 6、所得税计算复杂,征税难度和成本高。 所得税的类型 分类所得税 对收入分成不同类,分别设税征收:营业利润、工资等 税制复杂、计算繁琐,对征管技术要求不高。 综合所得税 所有所得汇总,统一税率,比较公平、简便。但要求较高的征管技术,综合扣除等非常繁琐。 分类综合所得税 上述两种方法的综合。 (二)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所得税是相对现代的税种,1799年始于英法战争。1842年,英国作为永久的税种保留,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于19世纪后半期、20世纪初开征所得税,直接的原因是出于战争需要。 深层原因: 1、当时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两极分化 2、跨国所得的增加,使得所得税成为本国权益的必然体现 3、商品税征收过多造成生产萎缩,战争来临,加征所得税,筹集经费更加合理。 所得税发展的规律:从临时到固定;从统一税率到累进税率;从分类到综合型。 我国的发展历程:建国初,确立过;计划经济时期取消;我国从1984年开始“利改税”(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税率不同,后通过复杂的整合,内资企业税并轨了),1980到1994年陆续建立、整合;1994年起形成了今天的格局: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广义的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农(牧)业税。 (三)所得税的地位 西方的信用制度和法治建设,以及收入分化和国家干预经济(所得税具有干预经济的优良性质)需要等原因,发达国家是以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为为主体(对比,我国以商品税、重点是增值税为主体)。 发展中国家以商品税主,所得税中也以企业所得税为主。我国未来趋势向发达国家靠拢。 二、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计税依据 1、税率 33%的比例税率。年应纳所得额3万元及其以下按18%;3到10万(含10万)27%。 2、应纳所得额 ①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额和会计利润不同,税务机关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确认和调整。 ②收入总额 A.分类: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国有资产盘盈收入、罚没收入、债权人引起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物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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