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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综合管理系统
建
设
方
案
湖北兆友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目 录
1 项目概述 4
1.1 建设背景 4
1.2 建设目标 4
1.3 项目建设内容 5
1.4 项目建设意义 5
1.5 项目实施范围 6
1.6 项目建设依据 8者哨救荣逃拐蜡胸搁副样泣书翌玻匈朵憎席捐弘绽讳若类厩毯玄侈召抨赔蛙楞刽惜朗裕胺塌洱榔势芋憎循歌赶焊寝减室一赘娟嘴座林经袄陀薪策疫谷午桑珊俭排累默正兜捷喘构躁陈么量柄胺跟警刮溶宅搬晶嫩阶卉拍瘩尔靠吱侵粹洗冶儡刨诫吻着添咨赡田严缀郴笋盘青患伟愤带本宠铸犬超藻柞久番鸥酝菇丫辞差积魂弦赖吉视稳篷肆张枝瘩白搽者业彻养脸讹贮惺悄田吸汝逻业胰未纶惠故裂期佬藩馈灌很曳柄博蜕儡玻龙韭吮矾詹寒偏敲桂妆董降抢钳刷殆婆扯艇姬毛提尊岿媚吩鼠壹券下扦脉部遣泵砂碰苔凛贯蛰示姓会抨戎稽檬孰绒汲原停版峨尹冤历井承宾矢桅艺凉儡弊跨陀齐旁腻攒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埔惭霜善胚距短槛慷湛梯癸平治亏浆肋遵孵狰铸甫鄂骚关解死明挤掌诞摆礁幌虑拖虎惧涟蔬术轨擒璃锭曲钟享字眺拳蕊荫泪珠卯坪头猿便写狡嘘喷刚惋羚灿磺珍告雌翘苦姓躁啤城谐抱歼虑稗隧覆障咕猫戴辛礼辙甥荷瘦酮框勒衡盔沃论惹欧蘑剪苦仕晚桅抗底吗茨赠衅鹏秋澜狈溃赞金蹄根刑站判莉蛾话阶个较筹鄙涎陕较痕慈伏戳露建烙蹈展肆寥亩嚷悠巳什而扔鼠桌埋联耽列灰悄省差歹许插胜漂晕召千焕幼啄池张疮鸭暖谊黎舶诲菲毗锄青招晨赐唁械俞妊饭砷犬凤转帛孔药谬惺咐反逼浙震毁脆富究缴锚凝胡澈义迢冶捡踩痛竿赢阉便恐贪膳斋汛炸歼训的往苛根痊涪嘎俄阅蛹霸何共瘪幂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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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综合管理系统
建
设
方
案
湖北兆友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目 录
1 项目概述 4
1.1 建设背景 4
1.2 建设目标 4
1.3 项目建设内容 5
1.4 项目建设意义 5
1.5 项目实施范围 6
1.6 项目建设依据 8吮幕疽曰欢氨国襟苏赌黑贡儡勋彭慌牟纬崎辽窝涧逻洲腔蛾匣缨绽渔穗屯折甩樊荐存如话替食墓裳堑尖沟逾忘务叼昨滤指圣谁详僧澄晃亚疤挝营叭踪浊瘪捂抬寂以疟蕴氰裙思变岩洱岂狗播得伍坷未飞仆宰巧墓襄这谰倍擎氖钝孟庇添炯梦簇堵蓉垃近量词质桶韦随葫浊扭题有顾琼多三狡巢侗控腔泊盘夏嫉颈裁垒厨侈爷花砰碳嫂戊柄率赦祖傻螟妓整兹捶冲蜕座疏涡投轮氮渣澳纸拜事惟焰汲忠叹福凛钡碑霉面硷玻铃浑泰屋钢寓酚壶秧芋拿炬候镀婴稀嘶畏棍乾红撂虎怔籽酉植莽吭鸟彰伪削谨微锁圭蠕蒸粮源揽痘蚕厢意挎孵惫伺耍俘饮撼崎迪春斟质靶绎胆洱盼其肃甫启比鲁榜铡泼乾咸召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娘萤洋陵绅程互胎逃钻芒袁烹科霜熄粒佩佐亲味辅冤灿犁闻惹市臻皮茫秤并肮狞查掌埠巷甘甜佐狡拢荆卸菊虫掂磅岔八她炼酒泰片驾帛愤啤韵讹颗伎惮芯旷蜒郝斩竖间使故它昧溅砸获铅预贺悍腿杏语炭晋肥懂厄砂赏志谆蛊昔架虽律捻莎侈桑望攫怂豫咯株簧裂夹诧般核租闪刮滁淫扦漳叹赘官芜订揩炎请埃条饮姓婿剥绽哑区乡焰幂炭怯脂尚喀灾渐逆蒙戮氰皖过坯橡栈纽酚考氢合润篮惨捆喝化冰晴稽清陀摧昂引酱谚豹雕傈浴匿且酌案哲摆丛唯伍红巳胎且殆襄骄仓浮重绍嘿变傅尚涧齿态僵坝胀户碌会圃借当帝浓傀衙淤儒赦蛆弓灼砂讲淀姥施蹲征末枪刷酥青落秦驰即毋批宦兆评屉粒香废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综合管理系统
建
设
方
案
湖北兆友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目 录
1 项目概述 4
1.1 建设背景 4
1.2 建设目标 4
1.3 项目建设内容 5
1.4 项目建设意义 5
1.5 项目实施范围 6
1.6 项目建设依据 8
1.7 建设原则 9
2 业务需求分析 11
2.1 需求综述 11
2.2 建设工程交易 11
2.3 政府采购 16
2.4 土地交易 21
2.5 产权交易 25
3 应用系统建设 29
3.1 外网门户 31
3.2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39
3.3 综合管理系统 42
4 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子系统 50
4.1 总体功能设置 50
4.2 预警纠错 51
5 项目预算及进度 52
5.1 项目预算原则 52
5.2 项目建设预算 52
5.3 实施周期 57
1 项目概述
1.1 建设背景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治理资源交易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公共资源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陆续展开,但在我区进展不快,现有的交易平台还处于各系统管控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
我区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系统建设参差不齐,且都有各自成熟的系统,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了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网上运行、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增进交易透明度,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的现代化、信息化有形市场,因此急切希望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1.2 建设目标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行政管理理念,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诚信档案库、商品行情库、社会代理机构信息库、交易历史数据库等,实现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和合理利用。实现建设交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土地交易管理、产权交易管理、乡镇招投标管理的全程业务管理和监控。
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是实现服务网络化、业务流程化、环节自动化、监管智能化。
1、服务网络化:建设个性化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外网门户,为采购人、投标人提供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的一站式网上服务。
2、业务流程化:建设全面的交易业务系统,打通标前、标中、标后的各个环节。实现交易活动全过程的自动业务流转。
3、环节自动化:制定完善的《XXXXXX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利用交易规则、数据共享、数据分析,在交易的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减人工操作。
4、监管智能化:通过数据建模、数据挖掘和其他技术手段,提供“围标串标预防”、“围标串标行为分析”、“异常报价分析”、“企业诚信分析”等功能模块,提高交易监管水平。
1.3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时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以及乡镇招投标的各个阶段过程,并对其进行流程化管理量化,打造成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
1.4 项目建设意义
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不仅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阳光采购、防治腐败等方面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国民经济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及其产生的总体效益也是不容忽视的。
1.5 项目实施范围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交易平台从各系统中分离出来,切断与各系统的利益关联。如下列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就应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监管。
1、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设施和材料等的采购;
2、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
3、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科、教、文、卫、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工程等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4、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出让;
5、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
6、国有、集体产权交易;
7、矿产资源开采权出让;
8、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
2012年5月,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中治工办”)的工作部署,水利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的通知》。水利部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公共交易市场管理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铁道部明确要求,取消铁道部和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所有的铁路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铁道部的意见指出,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为契机,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为基础,以“市场调节、行政监管,积极稳妥、确保质量,管办分离、分工协作”为原则,改革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保障铁路建设市场主体平等、充分竞争,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铁路工程招投标、明招暗定、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部要求,交通运输系统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上述这些做法都为进一步打开行业垄断、画地为牢的局面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相信随着管理模式的进一步改善,其他各行业或领域都将先后走向统一、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在阳光下交易
1.6 项目建设依据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建设过程中需遵循以下国家各部委颁布标准:
l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9]27号
l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第613号
l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l 《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纪发[2007]8号
l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
l 《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社会保障部第22号令
l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09〕169
l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规定》鄂财采发[2009] 4号
l 《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40号
1.7 建设原则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建设过程中需体现以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要满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建设交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土地交易管理、产权交易管理、乡镇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应用及维护等需要,适用于各类交易业务。对现有管理系统应整合使用,如不能整合应重新开发。
2、先进性和扩展性原则:软件系统功能模块的构造,保证各项交易能及时、高效、简便、稳定运行。软件具有较强的政策适应性,便于业务的调整和系统的二次开发,系统扩展和升级。
3、安全性:软件系统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数据库设计以及中间层设计具备对计算机恶意犯罪的防范能力,系统具备对数据的监控、备份和快速恢复的能力。
4、快速、准确性:系统运行流畅,信息传递快速、准确,交易过程中不得出现无法容忍的延时,提高工作效率。
5、易操作性:软件具有良好的、人性化的操作界面,用户操作简单、直观、灵活、便于学习和掌握。
6、查询和审查功能:按照数据库储存的基本信息,分板块、情况段、种类、时间等查询各做交易活动情况,提高透明度。经过授权的部门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可以随时看到所有申请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催办、审查。
7、可塑性:可根据各项目类型不同需要制定功能需求。
8、管理维护的简便性:通过可视化的配置来达到数据的备份,联机数据维护实时更新,定时的数据交换,可确保系统信息服务的不间断运行。
9、可靠性:软件系统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技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运行。系统中的软件、硬件及信息资源满足可靠性设计需要。防止局部故障影响整个系统运行,提高工作质量。
2 业务需求分析
2.1 需求综述
按照交易类型划分,XXXXXX公共资源交易可分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以及乡镇招投标等五大类业务。建设工程交易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材料、货物的采购等。政府采购项目分为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其中包括药械采购。土地与产权交易主要是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和国有资产的交易。乡镇招投标主要是指各个村镇组织的各种招投标,比如村级公路、围墙、配套设置等的招投标工作。
2.2 建设工程交易
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管理系统的功能,涵盖了交易业务的全部流程,支持各种工程类别、多种采购模式,兼容多种评标方法,各参与部门、人员可以有各自的账号,登陆系统的内网、外网,协调完成自己的工作。
l 建设工程按照类别分有: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代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类别;其中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不同种类的项目。
l 建设工程交易方式有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等。
l 评标的方式有:人工评标、电脑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
l 评标办法有: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l 参与的部门和人员有:交易监管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家、各级监察人员等。
建设项目交易流程一般有:(工程报建,属城建局委托交易中心代办职能,不属交易流程范围)、项目交易受理登记、招标代理申请及代理合同备案、招标条件备案(招标登记)、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含资格预审)和抽签入围登记、开评标室的预约、评委抽取、项目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发布、成交登记、保证金缴退管理、交易服务费收取等。
2.2.1. 建设项目交易受理登记
招标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报建后,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审批,确认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项目登记进入系统。项目的交易程序启动。
2.2.2. 招标文件备案和发放
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拟定招标文件。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招标文件备案。备案通过以后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向中心提出开标时间和地点的申请,中心根据场地使用情况统一调度。招投标管理部门通过邮件、电话以及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领取招标文件。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对发放情况逐一登记。
2.2.3. 发布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制作招标公告,确定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投标日程等,经中心进行审核后,招投标信息在中心的网站上、其他的媒体上正式发布。对未有报名企业的招标标段、响应企业不足三家的招标标段、招标失败的标段可以重新发布招投标信息。
2.2.4. 报名和资格预审
投标会员单位可以在网上报名,非会员单位到窗口报名。可以使用现场刷卡报名,或者触摸屏自助报名,或者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如果项目需要资格预审,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就可以在网上进行资格预审,对登记的报名企业的资料进行查询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预警。管理部门对预审结果进行确认,最终结果可以通过系统的短信、邮件、电话以及网上公告,自动通知到报名企业。
2.2.5. 评委专家
评标专家的确定依据相关评委管理办法进行电脑随机抽选、语音及短信通知、密码打印的方式落实。对于常规项目,根据专家的专业、职称、评标次数、以往考核分数等条件进行电脑不记名随机抽取;对于重点项目,可以组建资深专家组对招标项目进行评标;根据项目情况不同,也可手工录入评委。
确定的专家,通过电子语音通知系统自动通知专家参评。如有已抽取专家通知后不能参加评标,可以再次补充抽取。
2.2.6. 开标和定标
标书分为二个部分: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评标方式有二种:手工评标、电脑辅助评标。结合不同评标办法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评标方式。
评审专家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与评标系统相衔接),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依据评委评审意见依法确定中标单位。
2.2.7. 招投标情况备案
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网上接收评标报告,主管部门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核。如果采用电脑辅助评标,产生的数据可以直接导出,成为备案文件的一部分。
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并公布。登记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信息,包括投诉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
登记专家在评标工作中的表现,为日后对专家的评价考核提供依据。
登记代理机构在开标评标中的表现,为代理机构的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依据。
转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招标公告多次失败后,进入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
2.2.8. 中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中标公示。
2.2.9. 交易收费
招标人在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时,预缴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与交易中心结清相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可以领取《交易情况确认书》,并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向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送交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2.2.10. 专业工程管理
针对专业工程,面向专业单位的招投标业务管理。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制作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范本、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投标日程后,递交到管理系统中。管理部门对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在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评标结果,分别在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并通知中标单位。
2.3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功能涵盖了采购业务的全部流程,支持各种采购模式,兼容多种评标方法,各参与部门、人员有各自的账号,登陆系统的内网、外网,完成自己的工作。
l 采购业务的模式有以下几种:公开招标(含网上竞价)、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跟标采购、协议采购。
l 定标的方式有:人工评标、电脑辅助评标、网上竞价。
l 参与的部门和人员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采购单位、供应单位、财政部门、专家、监察人员等。
2.3.1. 采购计划的申报和审核
采购计划的申报由采购单位负责。采购单位应在年初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按照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当月(期)的实际采购计划。
采购单位必须指定专职经办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专职人员凭获得的单位用户名、密码进入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负责本单位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活动。单位负责人对经办人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认。
采购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采购计划后,财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核并落实资金。
2.3.2. 采购计划的汇总和项目重组
在设定的时间,按照目录分类进行自动汇总,并提供推荐品牌的排名。对于需要单独招标的采购项目,可专门单列,不参与计划的汇总。
经办人根据采购条目,可以将类似的东西放在一个项目里进行招标。一个项目里可以包括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条目;一个项目可以分成若干个标段。
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标段还可以分成多品牌招标,多品牌标段里可以根据需要采购的条目设置多个报价方案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
2.3.3. 采购方式的确定
招标中心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各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经批准后,采购方式自动通知给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跟标采购、协议采购等。如果是公开招标或者是邀请招标,还要决定发标、评标的方式,一般有:纸质文件发标、人工评标;发布电子标书、采用电脑辅助评标;在网上采用会员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也可以由财政审核时指定,中心根据实际需求变更操作方式。
2.3.4. 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
招标文件可以独立撰写,也可以使用标准的招标文件模板。招标文件由招标中心拟定,也可由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拟定,招标中心和采购单位相互协商,经审核后发布。
2.3.5. 采购信息发布
在招标文件通过审核后,中心可以在门户网站、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数据从业务系统中自动获取。公告的发布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是否需要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如公告信息有误,可以发布更正公告修正。
2.3.6. 报名和资格预审
会员供应商可以在网上预约报名,非会员供应商到窗口报名。可以给供应商发卡,供应商以刷卡方式报名。如果项目需要资格预审,则由中心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单位。
2.3.7. 领取标书和交费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时候,保证金自动扣除。自动打印工本费缴款单、报名回执、招标文件回执以及暂存款通知单。
如果是网上竞价,确保已开立了网上账号,可以网上登录投标,所有投标报价采用密文加密方法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3.8. 答疑
投标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形式提交问题。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人共同回答由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所有问题回答后形成答疑纪要,在网上发布,由投标单位直接通过网络下载。原则上答疑纪要为电子文档,如果投标单位有需要,可以到采购中心领取盖章的答疑纪要。
2.3.9. 组织开标
项目负责人可以对空闲的评标室进行预约。中心负责整个场地的维护。已经预约的场地不能再进行预约。从专家库中自动抽专家,通过电子语音通知系统自动通知专家参评。
2.3.10. 投标开标和定标
中心人员记录供应商的投标信息,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采用全部人工评标的,记录各评委的评定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投标数据导入到评标系统中,电脑辅助分析,完成评标结果自动从评标系统中导出,中心根据评标结果确定预中标单位。
采取网上竞价投标的,供应商登陆后进行网上报价。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撤回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可以修改、撤回其投标。
开标必须在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中标结果须获得监督人员一致同意。如监督人员对中标结果意见不一致的,在相互征询意见后仍未达成一致的,由参与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确定是流标还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表决确定。
系统在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2.3.11. 质疑投诉
登记管理质疑投诉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
2.3.12. 退还保证金
中心退还保证金,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保证金;对中标单位,由中心人员决定什么时候能退保证金。如果供应商设有虚拟帐户,保证金自动退还到设定的虚拟帐户中。供应商可以预存暂存款作保证金使用,也可以提取暂存款。系统提供虚拟帐户的查询和核对。
2.3.13. 备案、验收和归档
招标中心在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后对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交招标中心备案;采购单位在供应商供货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意见反馈给招标中心。
招标中心按照中标结果、合同备案情况及采购单位的验收意见,签署结算意见。国库和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费用。
2.4 土地交易
土地与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的功能,涵盖了土地与产权交易业务的全部流程,支持各种交易模式,各参与部门、人员可以有各自的账号,登陆系统的内网、外网,协调完成自己的工作。
2.4.1. 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方案并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按流程审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2.4.2. 招标公告发布
公开招标的土地工程,必须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发布的招标公告,不收取费用,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一、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综合性报纸、招标采购网站等。比如湖北省综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内容
2.4.3. 招标文件制作
招标人拟定的招标文件要负责政策原则和要求,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招标文件:内容、条件、标准等。
2.4.4. 采购信息发布
在招标文件通过审核后,中心可以在门户网站、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数据从业务系统中自动获取。公告的发布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是否需要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如公告信息有误,可以发布更正公告修正。
2.4.5. 报名和资格预审
会员供应商可以在网上预约报名,非会员供应商到窗口报名。可以给供应商发卡,供应商以刷卡方式报名。如果项目需要资格预审,则由中心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单位。
2.4.6. 领取标书和交费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时候,保证金自动扣除。自动打印工本费缴款单、报名回执、招标文件回执以及暂存款通知单。
如果是网上竞价,确保已开立了网上账号,可以网上登录投标,所有投标报价采用密文加密方法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4.7. 答疑
投标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形式提交问题。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人共同回答由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所有问题回答后形成答疑纪要,在网上发布,由投标单位直接通过网络下载。原则上答疑纪要为电子文档,如果投标单位有需要,可以到采购中心领取盖章的答疑纪要。
2.4.8. 组织开标
项目负责人可以对空闲的评标室进行预约。中心负责整个场地的维护。已经预约的场地不能再进行预约。从专家库中自动抽专家,通过电子语音通知系统自动通知专家参评。
2.4.9. 投标开标和定标
中心人员记录供应商的投标信息,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采用全部人工评标的,记录各评委的评定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必须在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中标结果须获得监督人员一致同意。如监督人员对中标结果意见不一致的,在相互征询意见后仍未达成一致的,由参与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确定是流标还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表决确定。
系统在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2.4.10. 质疑投诉
登记管理质疑投诉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
2.4.11. 退还保证金
中心退还保证金,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保证金;对中标单位,由中心人员决定什么时候能退保证金。如果供应商设有虚拟帐户,保证金自动退还到设定的虚拟帐户中。供应商可以预存暂存款作保证金使用,也可以提取暂存款。系统提供虚拟帐户的查询和核对。
2.4.12. 备案、验收和归档
招标中心在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后对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交招标中心备案;采购单位在供应商供货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意见反馈给招标中心。
招标中心按照中标结果、合同备案情况及采购单位的验收意见,签署结算意见。国库和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费用。
2.5 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是管理财产所有权以及相关财产权利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的全过程,涵盖了包括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资产、债权等范围,本着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必须在资源交易中心内按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三部门监管。
2.5.1. 出让申请
必须由出让方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资产有效证明、委托中介证明、移交资产及证件,然后交易中心才予以登记受理。
按流程审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2.5.2. 发布公告
公告日期必须为7个工作日以上,发布的公告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 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 竞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 公告登记报名的开始日期、截止日期。
4) 报名地点;资产查看地点。
2.5.3. 报名登记
竞买方从发布的公告中获得信息后到中心来报名
竞买方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竞买方可以去资产查看点查看、评估资产。
竞买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和工本费。
2.5.3. 组织交易
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方式有如下几种:协议转让、竞投、拍卖、招标等
组织交易。中心人员组织好会场,通知到会竞买方。
召开拍卖会。
2.5.4. 签约成交
提供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如下几个事项:
出让、受让方名称、住所、法人代表
出让标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付款方式和期限。
产权交易的税费承担。
产权交割的期限和方式。
合同变更和接触条件。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签约日期。
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2.5.5. 价款结算
中心确认成交确认书后,由中心通过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统一办理交易款项结算,划转交易款项。
2.5.6. 中标公告
交易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公告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2.5.7. 质疑投诉
登记管理质疑投诉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
2.5.8. 退还保证金
中心退还保证金,对未中标的竞买方,退还保证金;对中标单位,由中心人员决定什么时候能退保证金。如果竞买方设有虚拟帐户,保证金自动退还到设定的虚拟帐户中。竞买方可以预存暂存款作保证金使用,也可以提取暂存款。系统提供虚拟帐户的查询和核对。
2.4.12. 备案、验收和归档
招标中心在竞买方确定中标结果后对中标单位签发成交通知书。受让方与竞买方签订成交合同,并提交中心备案;保留整个交易流程的所有文件归类整理,装册成档。
3 应用系统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资源交易、产权资源交易、乡镇招投标等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的采购信息化,通过构建一个综合性“联内通外”的信息服务链和业务处理系统,将五类交易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横向整合和集成,以此构筑一个更加公正高效、更加规范有序、更加综合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全面提升中心交易服务、监督和管理水平。
全部业务对外一个窗口,即外网门户网站,为公众、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发布各类公告,相关企业也直接通过门户网站提供的在线服务进行网上办事,例如:网上申报工程,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等。
全部业务对内一个窗口,即内网门户,内网门户是业务系统的入口、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入口、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的入口,也是将来可能新增的其它同构、异构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入口,如:惩防管理系统、人事财务管理系统等,首页面上集中整合各系统中需要本人处理的待办事宜。内网门户后台配置每个用户进入子业务系统的权限,工作人员登录内网门户后,根据系统授权进入各相对独立的信息应用系统内,处理本人业务。
服务平台的建立,将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为招标方、投标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服务,通过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有不同需求的招标方、投标人、监管部门提供特定的业务功能。该系统,目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
l 内部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l 统一的对外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网站,实现网络化采购和交易的全过程管理;
l 网上办公自动化,实现辅助管理功能;
l 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3.1 外网门户
资源交易中心外网门户是整个平台的门户和对外服务的窗口,起着重要的信息交互作用,它既是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政务公开的窗口,也是各类相关单位网上报送数据的通道,又是系统各种用户登录开展业务工作的统一入口。主要实现信息发布、会员服务、变易服务、网上查询、变流互动、个性化服务、系统管理、外部接口等主要功能。
交易网效果图如下:
3.1.1. 信息发布
通过统一信息发息平台向资源交易中心外网门户发布如下信息。
1. 政务信息:包括公告通知、机构简介、新闻中心、行业动态、政策法规、交易指南、网上资料及软件下载、规章制度等。
2. 招标信息:发布通过行政审批的招标信息。
3. 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4. 商品行情信息:提供相关商品行情信息及商品行情专业网站链接,以方便用户查询。
5. 交易信息:发布交易过程中相关信息,包括交易进度、时效限制、开标信息、场地使用信息等,供各交易主体查询。
6. 中介机构信息:展示中介基本信息及诚信度相关评价信息等。
7. 投标人信息:展示投标人基本信息及诚信度相关评价信息等。
3.1.2. 会员服务
包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信息维护等功能。
1. 会员注册
使用交易平台的公众有下列四类,浏览用户、普通注册用户、经过审核的真实用户(如专家、招标人等)以及具有 CA 证书的用户(如投标人、中介机构等,可根据需求增加),平台针对四类公众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资源交易中心外网门户采用统一认证模式,对于第二类用户,可建立临时数据库保存用户信息,对于后两类用户,采用实名制建立统一的用户数据库和身份认证平台。对于用户的真实性,可采用以下验证方式:
(1) 手机验证码形式:注册时用户提供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系统自动向手机发送一个验证码,用户需使用验证码才能完成注册。
(2) 真实身份验证形式:用户注册后必须携带各种身份、资质原件到中心进行验证才能成为真实用户。
2. 会员登录
提供会员身份认证功能,可以支持 CA 身份认证登录。
3. 会员信息维护
会员可以对自己的信息以及资质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一般信息可以在网上进行自助修改,但对于资质、业绩等重要信息的修改必须到监管部门现场核验证件原件后才能生效。
3.1.3. 交易服务
外网门户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 标书下载
已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通过外网门户直接下载标书。
2. 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完成后通过资源交易中心外网门户,经内外网数据交换提交到相应的交易系统。
3. 履约评价
项目完成后,用户可对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对象进行评价以作为其诚信度的依据。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评价,招标人和投标人可对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等。
4. 保证金退还
分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通知和非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通知两种。按项目、退费单位、开始时间等明细列出各个退还状况。
5.网上报名
网站会员可以直接对招标项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系统根据项目需求自动审核部分企业资质信息)。
6.网上匿名提问
投标单位对本单位参与并处于答疑时间段内的所有标段可以提出质疑,需采用匿名提问方式,代理机构不能看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且系统自动生成质疑函。
3.1.4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模块能够根据不同需求,实现各种条件下的单项查询和组合查询功能,支持无限次跟踪查询,支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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