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分包管理规范
文献编号:
NW607106
生效日期:
2023.3.20
受控编号:
密级:秘密
版次:Ver 2.1
修改状态:
总页数
119
正文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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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刘峰
审核:孟莉
批准:孟莉
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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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2. 合用范围
3. 职责
3.1 子协议经理
3.2 软件经理
3.3 2 项目经理PM
3.4 3 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
3.5 质量保证部门
3.6 4 营销网络管理部门
3.7 法律顾问
4. 术语及缩略语
5. 工作程序
5.1 软件开发项目的管理
5.2 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
5.3 其它方面项目的管理
6.引用文献
1. 目的
规范公司对项目分包的过程管理,协调项目运营,监控其项目执行过程及输出是否符合公司质量体系各种规范的规定,保证交付的产品和/或服务的质量及后期的延续维护。
2.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销售分支机构委托供方进行的项目开发与实行的整个过程(涉及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或其它方面的项目)。
3. 职责
3.1 子协议经理
负责选择供方,与相关的项目组成员共同协调待签子协议内容工作的技术范围与子协议的条件与条款,使其与最终用户需求相一致,管理子协议执行,安排子协议产品后的服务支持。
3.2 。
3.2 软件经理
负责所辖项目的所有软件活动和软件资源:
l 评审分派需求和软件开发计划;
l 参与软件开发过程中内部的定期审核,对照软件开发计划跟踪开发进展、性能指标和问题,与有关人员共同解决审核中出现的问题项,拟定所需资源并建立具体的日程表。
3.3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PM
定期或事件驱动地参与评审管理子协议的活动,提供/确认对高层资源的需求和资金需求。
3.3
3.4 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
负责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分包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控制,监控供方计划的执行SCM活动,评审有关SCM的工作内容,并以此协调双方活动,保证其产品能容易的集成或并入公司的项目环境中。检查、整理及保管供方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及最终成果,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专业组织或部门对供方的项目管理过程进行监控。
3.5 质量保证部门
监控供方QA活动,定期地评审QA的计划、资源、规程和标准,评审/审计子协议的各项活动和所产生的工作产品。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专业人员对供方的质量保证过程进行监控。
3.64 营销网络管理部门
负责其它方面分包项目的管理控制,检查、整理及保管供方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及最终成果,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专业组织或部门对项目进行过程监控。
3.7 法律顾问
提供法律审核/建议。
4. 术语及缩略语
SQA;软件质量保证
SCM:软件配置管理
4.1 公司: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2
供方:本规范涉及供方都是合格供方。
5. 工作程序
5.1 软件开发项目的分包管理
5.1.1 分包开发协议的签订及评审
子协议经理负责选择供方,与相关的项目组成员共同协调待签子协议工作的技术范围与子协议的条件与条款,子协议经理负责选择供方并与其签订分包协议,由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开发协议进行评审,评审至少明确如下内容:
l 协议内容:协议的范围、技术目的和对象,对顾客和最终用户的辨认,实行的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版权的归属,成本和进度的控制,该项目和其他项目组之间的关系,资源的限制,其他相关的约束和目的;
l 对待开发产品的需求;
l 公司和供方的依赖、沟通和协调关系;
l 交付给公司的子协议产品,如各种技术文档、源程序及执行代码等;
l 对子协议及供方提交的产品进行修订的条件;
l 对子协议产品进行评价所用的验收标准和规程;
l 公司用来监控和评价供方开发能力的标准和规程。
5.1.2 供方开发过程的管理
5.1.2.1 子协议经理负责协调管理开发子协议的平常事务,沟通、协调双方部门关系。
5.1.2.2 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质量体系对软件开发过程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对供方的相应工作产品进行评审、监控,跟踪其实行情况,保持协议的合用性,保证供方提供的软件可以满足质量规定。
1) 供方在进行具体开发工作之前,要提交《开发计划》给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对它进行评审,并使用该计划来跟踪软件开发的各项活动和彼此的沟通状态(当公司的开发计划中涉及供方的开发计划时,则无需单独的供方开发计划)。必要时需要相关的开发部门配合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监督供方的开发过程;
2) 评审供方有关SCM配置管理的计划、资源、规程和标准;
3) 双方就SCM配置管理情况协调各自的活动,保证供方产品能容易的集成或并入公司的整体项目中;
4) 按照公司SCM配置管理的程序文献监控供方SCM配置管理的活动及其产生的文档,定期地评审供方的软件基线库,以便评估其SCM配置管理计划、规程和标准的执行限度;
5) 对于特殊项目,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要对供方的开发过程和产品实行全面的评审、监控和配置管理;
6) 通过测量,拟定管理软件子协议活动的状态和效率。测量可涉及:
l 管理子协议的成本与计划比较;
l 子协议产品的实际交付日期与计划比较;
l 公司提交给供方的配套产品及文档的实际日期与计划相比较。
5.1.2.3 质量保证部门按照公司SQA的程序文献监控供方的SQA活动。
1) 定期地评审供方SQA的计划、资源、规程和标准以及供方SQA的执行情况(涉及抽查供方的软件开发活动和产品,审计供方的SQA纪录),评估其SQA计划、规程和标准的执行限度。
2) 评审/审计管理软件子协议的活动和产品,并报告其结果。至少要查证:
l 选择供方的活动;
l 管理供方的活动;
l 协调双方的SCM工作的活动;
l 审核供方的SQA计划,并监控其执行情况;
l 用来确认子协议完毕情况的关键里程碑或阶段评审的执行情况;
l 供方软件产品的验收过程;
l 供方SQA体系的有效性。
5.1.2.43 评审与更改
1) 除了分包开发协议和开发阶段评审之外,子协议经理应组织双方定期的评审和交流活动。
l 定期的协议执行状态的协调和评审(双方管理层参与);
l 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交流;
l 按照相关约定在所选择的关键里程碑处进行正式评审,评价供方的软件开发过程的完毕情况和产生结果;
l 定期评价供方的软件开发能力,并与供方一起评审该工作结果。
2) 子协议经理负责对与软件供方的项目更改(涉及子协议内容、子协议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约定的更改)进行控制。
l 对于任何更改必须双方批准情况下才干进行;
l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多时,该项目应从5.1.1重新进行控制;
l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少时,由子协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5.1.3 验收
5.1.3.1 公司负责制定子协议产品的验收标准。
5.1.3.2 由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开发部门对供方提交的文档资料及程序进行验收。
1) 对于工程项目,供方必须提交自己的验收测试报告和与公司整体项目集成的测试报告/通过客户验收通过的客户验收报告;
2) 对于产品项目,供方必须提交自己的验收测试报告,并须经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部门进行确认验收测试,测试通过,予以验收。
5.1.4 文档资料
5.1.4.1 子协议经理负责向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子协议协议的签订或更改等文档并协调供方各种文档资料的提交工作。
5.1.4.2 供方在进行软件开发过程中应向公司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及时提交下述文档及资料:需求分析报告、开发计划、系统设计报告、测试文档、项目开发总结报告、客户验收报告、用户手册、安装程序、源程序等。
5.1.4.3 相关的其他各种报告:会议纪录,评审纪录,状态报告等。
5.1.4.4 所有资料均要提交打印输出的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
5.2 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
5.2.1 分包系统集成协议的签订及评审
子协议经理负责选择供方并与其签订分包协议,由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系统集成协议进行评审,协议至少明确如下内容:
l 系统集成的工作内容、规定及目的应与公司和客户签定的系统集成的内容、规定及目的相一致;
l 公司和供方的依赖、沟通和协调关系;
l 交付给公司的子协议产品,如实行计划、交付文档及设备等;
l 公司对子协议产品进行评价的验收标准和规程;
l 对子协议及供方提交产品进行修订的条件;
l 公司用来监控和评价供方系统集成能力的规程和准则。
l 费用及期限等。
5.2.2 供方系统集成过程的监控
5.2.2.1 子协议经理负责协调管理系统集成子协议的平常事务,沟通、协调双方部门关系。
5.2.2.2 由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质量体系对系统集成实行的有关规定,对供方的相应工作产品进行评审、监控,跟踪其实行情况,保持协议的合用性,保证供方提供的系统集成可以满足质量规定。
1) 供方在进行工作之前,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对实行文档进行评审,并将它用以于跟踪实行活动和沟通状态,有时需要公司的相关部门配合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监督供方的系统集成过程;
2) 按照公司程序文献规定的规定监控供方系统集成活动及产生的各种文档,以便评估其计划、规程和标准的执行限度;
3) 通过测量,拟定管理集成子协议活动的状态和效率。测量可涉及:
l 管理子协议的成本与计划比较;
l 子协议产品的实际交付日期与计划比较;
l 公司提交给供方的配套产品及文档的实际日期与计划相比较。
5.2.2.3 质量保证部门按照公司程序文献规定的规定监控供方的系统集成活动。定期的审核供方系统集成执行情况,评估其质量体系的运营限度,并报告其结果。至少要查证:
l 选择供方的活动;
l 管理供方的活动;
l 供方系统集成的验收过程;
l 供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5.2.2.43 子协议经理负责对系统集成子协议的更改善行控制。
l 对于任何更改必须双方批准情况下才干进行;
l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多时,该项目应从5.2.1重新进行控制;
l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少时,由子协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5.2.3 验收
5.2.3.1 公司负责制定子协议产品的验收标准。
5.2.3.2 由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对供方提交的实行计划、工作报告及系统集成实行的具体技术文档进行验收,供方同时必须提交了由公司和/或客户确认已按规定完毕工作的客户验收报告。在必要时,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自己或委托办事处通过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与客户确认有关文档的可靠性。在所规定文档准确可靠的基础上,可拟定验收通过。
5.2.4 文档资料
5.2.4.1 子协议经理应向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子协议协议的签订或更改等文档并协调供方各种文档资料的提交工作。
5.2.4.2 供方在进行系统集成过程中应向项目监控项目管理部门提交下述文档及资料:实行计划、工作报告、系统集成实行的具体技术文档、客户验收报告等。
5.2.4.3 相关的其他各种报告:会议纪录,评审纪录,状态报告等。
5.2.4.4 所有资料均要提交打印输出的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
5.3 其它方面项目的管理
5.3.1 分包其它方面协议的签订及评审
子协议经理负责选择供方并与其签订分包协议,由营销网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协议进行评审,也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专业组织与部门进行评审。分包协议至少明确如下内容:
l 工作内容、规定及目的应与我公司和客户签定的协议内容、规定及目的相一致;
l 公司和供方的依赖、沟通和协调关系;
l 将交付给公司的子协议产品,如实行计划、交付文档和设施等;
l 公司对子协议产品进行评价的验收标准和规程;
l 对子协议及提交产品进行修订的条件;
l 公司用来监控和评价供方专业能力的规程和准则。
l 费用及期限等。
5.3.2 供方协议执行过程的监控
5.3.2.1 子协议经理负责协调管理子协议的平常事务,沟通、协调双方部门关系。
5.3.2.2 由营销网络管理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专业组织与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质量体系对工程实行的有关规定,对供方的相应工作产品进行评审、监控,跟踪其实行情况,保持协议的合用性,保证供方提供的专业工程可以满足质量规定。
1) 供方在进行工作之前,委托或授权的专业组织与部门应对实行文档进行审查认可,以便用于跟踪实行活动和沟通状态;
2) 按照公司程序文献规定的规定监控供方实行活动及其产生的各种文档,以便评估其计划、规程和标准的执行限度;
3) 通过测量,拟定管理子协议活动的状态和效率。测量可涉及:
l 管理子协议的成本与计划比较;
l 子协议产品的实际交付日期与计划比较;
l 公司提交给供方的配套产品及文档的实际日期与计划相比较。
5.3.2.3 质量保证部按照公司程序文献规定的规定监控供方的工程活动。定期地审核供方工程执行情况,评估其质量体系的运营限度,并报告其结果。至少要查证:
l 选择供方的活动;
l 管理供方的活动;
l 供方工程的验收过程;
l 供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5.3.2.43 子协议经理负责对子协议的更改善行控制。
l 对于任何更改必须双方批准情况下才干进行;
l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多时,该项目应从5.3.1重新进行控制;
l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少时,由子协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5.3.3 验收
5.3.3.1 公司负责制定子协议产品的验收标准。
5.3.3.2 由委托或授权的专业组织与部门对供方提交的实行计划、工作报告及工程实行的具体技术文档进行验收,供方同时必须提交了由公司相关部门和/或客户确认已按规定完毕工作的客户验收报告。在必要时,部门自己或委托办事处通过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与客户确认有关文档的可靠性。在所规定文档准确可靠的基础上,可拟定验收通过。
5.3.4 文档资料
5.3.4.1 子协议经理应向营销网络部门提交子协议协议的签订或更改等文档并协调供方各种文档资料的提交工作子协议经理应向营销网络部门提交子协议协议的签订和更改等文档并协调供方各种文档资料的提交工作。
5.3.4.2 供方在进行专业工程实行过程中应及时向委托或授权的专业组织与部门提交下述文档及资料:实行计划、工作报告、实行的具体技术文档、客户验收报告等。
5.3.4.3 相关的其他各种报告:会议纪录,评审纪录,状态报告等。
5.3.4.4 所有资料均要提交打印输出的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
6. 引用文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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