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SDF--0001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协议
山 东 省 公 安 厅
制订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十二个月十月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协议
协议编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甲方(托修、托保方):
乙方(承修、承保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第 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消防水炮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泡沫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设施;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12.消防电梯;13.干粉灭火设施;14.移动式灭火器材;15.其它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目)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 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署协议。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订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判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小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判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相关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验、巡查、检测,每十二个月委托含有资质机构对消防设施最少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测;
5.发觉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立即通知乙方修复,并负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立即通知维修发生责任;
6.不应私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用消防系统,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意,并有确保消防安全有效方法;
7.贮备一定数量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和相关产品厂家、供给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供给。依据需要立即更换配件,负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要求推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汇报,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确保协议期内资质有效性;
2.认真落实实施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确保维修保养后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制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判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保养人员(每次最少2人)每个月定时维护保养本协议约定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汇报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立案;
4. 接到甲方故障汇报后,派遣已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判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维修人员(每次最少2人)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消防设施,并负担不立即维修发生责任;
5.维修期间确需临时停用消防系统,必需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意;故障排除后要进行对应功效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验确定;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统计表》;
6. 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向甲方提出提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实;
7. 对甲方值班检验、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法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处理协议纠纷方法: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法中 处理。
1.由 仲裁机关仲裁;
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其它事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十、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立案一份。 附:《建筑消防设施名目》。
附件:
建筑消防设施名目
一、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
1.防火门(包含自行关闭、次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
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含手动、自动控制装置)
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报警触发器件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多种警报装置
4、系统接线装置
5、系统接地装置
三、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包含取水口、取水井)
2、消防水箱
3、消防水泵(包含试验和检验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4、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等
5、水泵接合器
6、管网及阀门
四、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包含标志)
2、室内消火栓(包含消防水枪、水带)
3、开启按钮
4、管网及阀门
5、消防卷盘(包含胶带和喷嘴)
五、消防水炮系统
1、消防水炮及控制装置
2、管网及阀门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置(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末端试水装置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充气、排气装置
10、管道及阀门
七、气体灭火系统
1、喷嘴
2、气体灭火控制盘
3、贮存装置
4、选择装置
5、管道及附件
6、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
7、防护区通风装置
8、紧急控制装置
9、喷洒警示装置
10、部分系统冷却装置
八、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1、水雾喷头
2、雨淋阀组(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和通用阀门)
3、过滤器
4、传动管
5、水源和供水装置
九、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消防泵
(2)泡沫百分比混合器
(3)泡沫液压力储罐
(4)泡沫产生器
(5)控制阀
(6)固定泡沫灭火设备
(7)泡沫钩管
(8)泡沫枪
(9)泡沫喷淋头
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水泵
(2)泡沫液泵
(3)控制箱
(4)泡沫发生器
(5)百分比混合器
(6)泡沫液储罐
(7)压力开关
(8)管道过滤器
(9)导泡筒
十、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控制装置(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
(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整装置
(3)机械加压送风机
(4)风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机械排烟设施
(1)排烟风机
(2)排烟口(包含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排烟防火阀
(4)排烟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十一、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消防电源
2、自备发电机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消防专线电话
7、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
8、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
十二、消防电梯
1、轿厢内专用电话
2、首层消防专用操作按钮
3、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4、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
十三、干粉灭火系统
1、喷头
2、贮存装置
3、选择装置
4、管道及附件
5、防护区通风装置
6、控制装置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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