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名企业设备维修处理规程电子文件编码GLZD228页码2-1第一条 本规程意在确定本企业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第二条 本规程中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增 设、改造和更新。第三条 维修工作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第四条 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维修计划,并依据第六条要求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第五条 总务科负责帮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维修工作。第六条 财务科负责帮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验实施预算情况。 第七条 维修计划制订程序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2.技术部长确定有必需,请示企业主管后,
2、作出具体指示。3.技术部长从技术角度对维修计划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企业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6.技术部长将决定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第八条 维修实施计划编制和实施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具体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2.紧急性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和技术 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3.当责任人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内容、期限和预算,和设备投资计划有显著差异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签发人责任
3、人署名制度名企业设备维修处理规程电子文件编码GLZD228页码2-2第九条 设备投资计划变更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关键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和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维修实施情况汇报责任人应立即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实施情况汇报。第十一条 企业职员住宅和集体宿舍维修规程,另行制订。第十二条 本规程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企业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签发人责任人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