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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调动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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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调动制度 (试 行) 一、人员调动应符合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二、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医师调动:由医教科提出,会同人力资源部和相关科室协调后,报院长同意。(新进人员未定科和临时协议人员轮转由医教科负责,岗位变动后报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科、审计科、信息科立案。) (二)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力资源部和相关科室协调后,报院长同意。(新进人员未定科和临时协议人员轮转由护理部负责,岗位变动后报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科、审计科、信息科立案。) (三)后勤人员调动:由本科室提出,会同人力资源部和相关科室协调后,报院长同意。(临时协议人员调动由本科室负责,岗位变动后报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科、审计科、信息科立案。) 医院能够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必需按要求时间报到上岗,不然按旷工处理。 三、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应符合专业岗位需要,必需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德、勤、能、绩等进行考评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三)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入手续。 (四)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十二个月未调入者,必需重新办理调入手续。 四、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在工作许可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责任人签署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出手续。 (二)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六个月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绩效工资直至调出为止。 (三)如本人需撤销调出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将撤销调出申请书面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其撤销调出申请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3.凡提出撤销调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三年内医院将不再受理其调出申请。 五、新进人员标准上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六、调感人员必需根据医院其它相关要求合并实施。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工作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前后衔接,稳妥地过渡,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条件 各部门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工作交接等。 二、交接要求 (一)立即处理好还未完成工作。 (二)整理好应移交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完结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还未完成原因和剩下工作内容。 (三)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需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查对,经复核清单和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署名认可。 (四)财务人员、采购专员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主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财务部主任、职员,其它科室主任,关键岗位职员进行离岗前交接,必需报经院长审批。 三、工作交接内容 (一)公章类:企业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它各类公章。 (二)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三)办公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汇报、请示、批复、函等。 (四)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企业人员结构、人员证件、协议、对外联络单位及责任人和关键业务等。 (五)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底报表、经济协议、统计资料、会议材料、检验资料、调查资料、多种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等。 (六)票据类:未使用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它收据等)、已使用过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七)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钥匙等。 (八)其它:其它相关物品。 四、移交人责任 要根据《工作交接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多种资产、文档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五、接收人责任 必需认真填写移交清单,认真检验交接人多种资产、文档资料,确保资产相符,对于尤其关键文件、资料及资产和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立即熟悉工作各项步骤和多种工作关系。 六、监交人责任 监交人由移交者主管部门领导担任。 监交人必需认真审核交接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立即发觉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监交人离职或临时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必需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实施监交工作。 七、行政审计 审计科对交接过程进行检验,对于不负责任给医院造成损失,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工作交接步骤 岗位:移交人 岗位职责: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物品及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4、整理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 有没有问题 移交人 接收人 岗位:接收人 岗位职责: 1、检验物品及资产数量和使用状态; 2、检验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3、熟悉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 有没有问题 有 无 监交人 岗位:监交人 岗位职责: 1、检验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2、检验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3、检验接收人是否熟悉工作步骤和工作关系; 4、检验交接物品数目是否清楚正确; 4、检验交接物品数目是否清楚正确 有 无 交接完成 岗位:移交人和接收人 1、移交人或岗位调动者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 2、接收人开展工作 九、交接过程中问题处理 (一)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审计科一份,审查无误存档。 (二)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问题,假如当期能够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成后交接,假如没有立即处理,由移交人负担全部责任损失。 (三)对于交接过程中发觉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成,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四)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实施,由移交人帮助接收人熟悉多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假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负担全部责任。 (五)假如移交人有意隐瞒问题,则必需负担全部责任。 (六)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觉问题,由三方共同负担责任。 (七)工作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工作交接单》上署名或盖章,并应在《工作交接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姓名。 (八)未完成多种交接手续职员,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九)因为上级领导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备注:各级人员移交必需亲自办理交接手续。 附件: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交接单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交接单 交接部门 交接人 职务 接收部门 接收人 职务 监交部门 监交人 职务 交接内容: 监交人: 交接人: 接收人: 交接日期: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岗前培训制度 一、医院要对每十二个月新上岗职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二、岗前职业教育关键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和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紧急预案步骤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五)“三基”培训。 (六) 医学文件(病历)书写基础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岗前培训结束后,经院方(相关职能科室)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未参与集中培训新上岗职员,可由相关职能科室委派其上岗科室给予培训、考评,经科室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和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转岗前培训制度 (试行) 一、医院对转岗职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二、岗前培训关键内容有: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医德规范教育,医院工作制度、紧急预案步骤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三基”培训, 医学文件(病历)书写基础规范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三、岗前培训经科室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岗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相结合起来,并在入岗前作出评价。 五、对全部职员培训,全部要强调从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入手,可采取岗位实践、脱产进修等多个路径,不停提升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 离退休人员返(续)聘管理要求 一、返(续)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岗位离不开,本人同意返聘者。 2. 返(续)聘人员,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如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需达成副主任医(技、护)师及以上职务,可由科室提出申请,报院办公会同意,按半日工作聘用。 3.由医院返(续)聘人员,如因多种原因医院不再返(续)聘者,但科室假如工作需要,科室能够提出申请,院办公会讨论经过后,返(续)聘者工作纳入科室管理。 二、返(续)聘人员职责和要求 1.返聘人员和在编职员一样推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3.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根据医务科相关要求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络外出会诊。 三、返(续)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返聘期间待遇以下:(1)正高职返聘费元/月,(2)副高职返聘费1800元/月,(3)中职返聘费1500元/月,(4)初职返聘费1200元/月,补齐退休后和在职时工资差。医院返(续)聘人员奖励性绩效由医院制订、发放(其中返聘半日人员,返聘费和奖励性绩效发放二分之一)。科室返(续)聘人员奖励性绩效由科室自行发放。 2.其它待遇仍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四、返(续)聘和解聘手续 1.首先科室需要,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签署意见,分管职能科室审核后报院长同意并聘用,人事科立案。 2.返聘工作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聘期通常为十二个月。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 3.对违反医院相关要求返(续)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4. 返(续)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聘要求,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科室签署意见,分管职能科室审核后报院长同意,人事科立案。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员辞职管理制度 一、正式职员管理 (一)正式任用职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它原因想辞职,应于3个月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科室责任人签具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呈院长核准,再转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将辞职相关表格填写完成后,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二)人力资源部在上述办理过程中,必需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放入入离职人员面谈统计档案。 (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通知本人于同意离职日当日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前来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财务科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四)人力资源部依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离职通知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统计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人员情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二、非在编人员管理 (一)非在编职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它原因想辞职,应于30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表格。 (二)辞职人员根据表格次序,依次到相关科室审批。 (三)表格填写完成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深入加强考勤管理,严厉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情况,经院务会7月18日研究决定,现对考勤管理明确以下: 一、 行政早交班制度 (一)参与对象:行政科室正、副职中层干部,总值班交、接班人员,行政科室工作人员。如因开会、出差及休假(含补休)不能参与早交班考勤,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二)交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 (三)交班内容:全院收住病人数;总值班班内发生并处理问题;需提交院部协调处理问题;上级部署临时工作任务。 二、 签到制度 (一)科主任全方面负责科室考勤管理,委托科室考勤员作好科室工作人员具体考勤登记工作。 (二)科室要建立完备职员考勤登记簿,以备随查。 (三)院务会、院周会实施中层干部(含护士长)签到制,并作为干部绩效考评内容之一。 三、 考勤报备制度 (一)各类休假、事假必需事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单,按管理权限审批,未经同意休假,视同旷工。 (二)值班、加班补休均要在科室考勤簿上立即(当日或次日)统计,未予统计补休按事假处理。 四、 查岗制度 (一)科室自查:科室责任人应认真推行管理职责,做好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查岗工作。 (二)不定时查岗:院长、行政副院长或人力资源部、医教科、护理部每个月进行不定时查岗。对连续2次被查到职员应在位而无理由不在位科室,其科室责任人应负担对应行政处理连带责任。 五、 实施部分行政职能科室,按行政科室考勤管理要求实施。具体为:药学部、信息科、保健科、总务科、设备科、医保科、感控办。 六、 本文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修订 《各类假若干要求》 各科室: 为维护我院正常工作秩序,严厉工作纪律,依据《云南省机关、机关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措施》云人工[1998]2号、《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大理市其它机关绩效工资实施措施通知》大市政办发〔〕9号、《大理市卫生局相关印发大理市卫生局对所属卫生机关院站所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市卫发〔〕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7月11日办公会研究决定,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假期若干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一、工休假相关要求: 1、职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工休假5天;已满不满20年,年工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工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内同时有探亲假、放射假、婚假、休假等两种以上正常假期人员,只能享受其中一个,就高不就低。 3、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工休假: (1)旷工1天以上;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5)年内已休产假、计划生育假不再享受当年工休假;产假、计划生育假跨年度,当年不享受工休假,第二年享受。 (6)新调入各类人员当年不享受工休假。 (7)外出学习、进修累计六个月以受骗年不享受工休假;超出十二个月第二年也不享受工休假。 (8)凡当年已享受过工休假,而在本年内事假、病假达成上述天数者,第二年不再享受休假。 4、工资待遇: 职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和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工资收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扣发部份归考评科室。其它科室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扣发部分归医院。 二、病假相关要求 1、住院期间病假天数依据出院结算单及出院证实核定,将出院证实复印件交科室主任、审计科核实。 2、病假工资发放:每个月以21天计。 (1)、病假6个月及以下,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及改革性补助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月以上,从第7月起,工作年限(按本省计算工作年限措施计算)及其以下者,其基础绩效工资按应实施标准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按应实施标准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按应实施标准90%计发。 (3)、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措施: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扣发部份归考评科室。 (4)、其它科室人员五天以上病假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超出2月整年无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部分归医院。 三、事假相关要求 1、工作人员连续事假在1月以上,从次月起其基础绩效工资按应实施标准50%计发;超出3个月,从第4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措施: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扣发部份归考评科室。其它科室人员每请二天及以上事假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累计超出20天整年无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部分归医院。 四、探亲假相关要求 1、新调入(元月一日始)各类人员,当年不得享受探亲假;第二年开始享受并计算探亲假年份。 2、未婚职员父母不在本市者(60公里以外当日不能往返),每十二个月享受探父母假20天。已婚职员(非两地分居者),每满四年可探望父母一次,每次20天;两地分居者(指对方在省外和外专州市县)每十二个月享受探亲假30天,若对方已享受,我方则不再安排假期。 3、外出学习、进修、住学等,累计在六个月(包含路途)以上,当年不享受探亲假;超出十二个月以上,第二年也不再享受探亲假。 4、探亲假期间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按应实施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扣发部份归考评科室。其它科室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所扣部份归医院。 五、婚假相关要求 1、正常婚假为三天。 2、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及其以上年纪结婚者,属晚婚优待,享受晚婚假十五天。共十八天。 3、婚假期间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按本人应实施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所扣部份归属考评科室。其它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所扣部份归医院。 六、丧假相关要求 1、凡属直系亲属死亡时(包含公婆、岳父、岳母),可享受丧假三天。 2、丧假期间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按本人应实施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所扣部份归属考评科室。其它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所扣部份归医院。 七、计划生育及产假相关要求 1、顺产假90天;晚育假30天;晚育后在产假期间领取独子证者,再增加产假15天;非晚育在产假期间领取独子证者增加产假7天;双生、难产增加15天,产假视为出勤。男方有7天护理假。 2、放环假7天;取环假3天;(因避孕方法失效而施行补救方法)人流假40天;引产假40天(人工流产、引产假十二个月内只能享受一次);第二次按病假处理。 3、女结扎休假30天(产后结扎假顺延);男结扎休假15天。 4、人工流产手术后同时放环者,休假47天;人工流产手术后同时结扎者休假70天;引产手术同时作结扎手术者,休假70天;引产手术同时放环者,休假47天。 5、哺乳期间,领取独子证者,从产假开始,十二个月内天天有一小时哺乳时间。 6、产假、计划生育假者,基础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按本人应实施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扣发部份归属考评科室(不增加人员),其它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所扣部份归医院。 八、外出进修学习要求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按应实施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科室二级分配方案实施,扣发部分归考评科室,其它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所扣部份归医院。 九、旷工相关要求 凡属旷工者除参考《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员奖惩条例(试行)》要求实施外,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础绩效工资,旷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发,整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整年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累计旷工超出20个工作日按《云南省机关聘用协议书》相关条款实施。 十、公伤假相关要求 1、凡因工致伤者,均须经我院医师检验诊疗、保健科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报大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方可按公伤处理。 2、工作人员因工(公)致伤在要求离岗诊疗期间,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单位在岗正常工作人员处理。 十一、其它相关要求 1、全勤:除本人应休假外,无其它多种假者可视为全勤;30天以内指令性外出参观学习应按全勤对待。 2、满勤:本人无超出多种要求享受假期(不包含病假、事假)者;和超出一月以上外出参观学习者,可视为满勤。 3、未经同意多种假及延长假,均按旷工处理。 4、年考勤、考绩、考德及各项工作数据统计以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进行统计;每个月二日前各科室务必将上月考勤统计交审计科汇总,延长一天扣行政管理分。 5、凡新调入我院职员,以上班之日起计算报到时间,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调入人员自起薪之月起六个月后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军队转业干部自起薪之月起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拟调出人员参考《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调动制度》(试行)要求实施。 7、拟参与公务员考试我院在职职员,须于考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经过,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参考。 8、原院内相关要求和本通知不符合,按本通知实施。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十二、参考文件:《云南省机关、机关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措施》云人工[1998]2号;《云南省机关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相关问题通知》云人〔〕31号;《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大理市其它机关绩效工资实施措施通知》大市政办发〔〕9号;《大理市卫生局相关印发大理市卫生局对所属卫生机关院站所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市卫发〔〕28号等。 附件:1、各类假期审批步骤图 2、各类假期审批表 附件1 各类假期审批步骤图 1、工休假审批步骤 职能部门主任、副主任 → 办公室立案 报院长同意 科室主任、副主任 经医务科同意 科室护士长、副护士长 经护理部同意 报医教科同意、立案 经科室主任同意 医生、医技人员 报护理部同意、立案 经护士长同意 护士 报办公室同意、立案 经科室主任同意 行政、后勤工作人员 2、门诊病假审批步骤 7天以内病假报保健科同意 专科医生出据病情及病假证实 医生报医教科同意 保健科审核申和 8-15天 护士报护理部同意 行政、后勤报办公室同意 科室、人力资源部、审计科立案 医生经医教科同意 16-30天 护士经护理部同意 报分管副院长同意。 行政后勤经办公室同意 医生经医教科同意 31天及以上 护士经护理部同意 报院长同意 行政后勤经办公室同意 3、事假审批步骤 1-3天事假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 同意 医生报医教科同意 护士报护理部同意 行政后勤报办公室同意 4-7天事假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 人力资源部、审计科立案 事假申请 医生经医教科同意 护士经护理部同意 报分管副院长同意 行政后勤经办公室同意 8天以上事假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 医生经医教科同意 护士经护理部同意 报院长同意 行政后勤经办公室同意 4、探亲假审批步骤 相关职能部门、审计科立案 人力资源部审批 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 探亲假申请(附异地工作证实) 经 报 交 5、婚、丧假审批步骤 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审计科立案 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 婚、丧假申请 女工委员会审批 经 报 交 6、计划生育假及产假审批步骤 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审计科立案 计划生育管理小组审批 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 计划生育假及产假申请 经 报 交 7、公伤审批步骤 因公(工)致伤 经相关专业医师诊疗 经我院保健科审核、人力资源部上报 科室、相关职能部门、审计科立案 大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附件2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员各类假期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纪 所在 科室 申请假期类型 申请 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天数 申请事由 申请人签字: 日期: 保健科 审核意见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申请人所在 科室意见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日期: 院领导审批 意见 院领导签字: 日期: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绩效考评管理措施 (暂行) 第一条 绩效考评管理意义 绩效考评是经过一定方法和客观标准,对科室及职员个人在医德医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关键关键步骤和基础工作。 第二条 绩效考评目标 有效绩效考评,是促进职员提升制度实施力和综合素质主动手段,以确保医院管理目标实现,愈加好地促进医院发展。 第三条 绩效考评组织机构 (一)绩效考评工作在医院绩效考评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实施。 (二)医院绩效考评管理委员会工作由医院法人代表直接负责。 (三)负责绩效考评工作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第四条 绩效考评实施手段 (一)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对科室绩效考评管理,以会计核实管理、成本核实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核实管理为基础,关键考评指标(KPI)为主导绩效考评体系,在绩效考评中引导科室和医务人员正确开展医、教、研各项工作,科学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帮助医院管理层对含有战略关键性领域做全方位追踪,确保日常业务运作和医院所确定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对科室绩效考评,逐步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二)个人绩效档案管理 建立个人绩效考评和医德考评档案,实施职员绩效(医德)考评加分或缺点登记,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评依据。 第五条 绩效考评项目 (一)科室绩效考评项目 1.平衡计分卡(权重百分制) (1)财务管理维度60%——收入和成本控制/月指标 (2)用户服务维度15%——发明病人忠诚度/月指标 (3)内部步骤维度20%——质量和品质控制/月指标 (4)学习和成长维度5%——开发关键竞争力/年指标 平衡计分卡由四级关键考评指标(KPI)组成。 2.关键绩效考评指标(KPI) (1)财务管理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评指标:效益效率;专题控制 ‚三级指标: 效益效率指标含:业务收支结余率;人均收支结余;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资产收入;库存总额控制额;盘点金额;费用控制率。 专题控制指标含:门诊药品百分比;住院药品百分比;医保专题。 (2)用户服务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评指标:病人信任度;零缺点管理 ‚三级指标: 病人信任度指标含:病人满意度;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检验人数;处方调配人次。 零缺点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和赔偿。 (3)内部步骤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评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入、出院诊疗符合率;出院病人治愈好转率;手术前后诊疗符合率;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首问负责制;有质量有效率完成岗位职责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无故延时出诊;相关科室满意率等。 (4)学习和成长维度指标(年度指标) 二级考评指标:科研教学;职员成长 ‚三级指标 科研教学指标含:开展新项目;教学;科研;论文。 职员成长指标含: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5)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 (6)药学部综合考评指标 (7)四级考评指标 ①事故和赔偿:详见《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通知》 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详见《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③费用质量控制。 ④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评价指标。 (二)个人绩效考评 1.对个人绩效考评关键建立在财务维度、用户服务维度和内部步骤维度指标基础上,并实施个人绩效考评缺点扣分登记制。 2.个人绩效考评项目 (1)财务维度指标 二级指标:业绩考勤 三级指标:出勤率 (2)用户服务维度指标 ①二级考评指标:服务意识;零缺点管理 ②三级指标: 服务意识指标含: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 零缺点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和赔偿。 (3)内部步骤维度指标 ①二级考评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②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药学部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无故延时出诊等。 (4)个人绩效考评按权重百分制扣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细则)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础合格: 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六条 对科主任(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职务考评(见细则) (一)科主任(护士长)职务考评分别以科室或护理单元绩效考评得分作为参考值。 (二)科主任(护士长)职务考评评分标准 1.合格: 75分-85分; 2.基础合格:60分-74分; 3.不合格:60分以下。 (三)科主任(护士长)无故三次不参与院周会或医院通知中层干部会议,给“院内记过”一次。 第七条 医德医风考评 (一)医德医风考评按《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试行)》(〔〕46号)文件要求实施。 (二)医德医风考评等次 优异: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出15分。 通常: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出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出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三)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进行加分和扣分登记。 第八条 绩效考评措施 (一)绩效考评工作由医院绩效考评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实施。 (二)医德医风考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三)各项绩效考评关键指标(KPI),对应不一样类型科室。 (四)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绩效考评和医德考评工作,对应各项考评指标按月、季度、年度实施考评(详见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绩效考评实施总表和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并将相关评分值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和医德考评信息登记,方便立即汇总各科室和个人最终考评得分。 (五)个人绩效考评缺点管理 对个人绩效考评重大缺点扣分,由负责绩效考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在个人绩效考评档案中。 (六)对有争议绩效考评项目及评分等相关事宜,由负责绩效考评(医德考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定申请,提交医院绩效考评管理委员会或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第九条 双重扣分和一票否决 (一)试行双重扣分和处罚绩效考评项目 1.病历质量 2.事故和赔偿 3.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一票否决情形 1.医德医风违纪(详见《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第十条 奖惩 (一)绩效考评结果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职务晋升和年度考评挂钩。 (二)个人绩效考评情况 1.一个年度内有30天得分在60分以下,当年度考评等次即定为:基础合格;二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当年度考评等次即定为:不合格。 2.一个年度内有30天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当年度考评等次不得评定为:优异;二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当年度考评等次即定为:基础合格。 3.发生一票否决情形,当年度考评即定为:不合格。 4.被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延迟3年晋升、晋级;被评定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延迟2年晋升、晋级。 5.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通常”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十二个月;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较差”人员,其任职年度考评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评年限,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2年。 (三)中层干部(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职务考评情况 1.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30天得分在60分级以下,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评等次不得评定为:优异。 2.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二个月得分在60分-74分,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评等次即定为:基础合格。 3.中层干部(含护士长)十二个月内因多种原因1次被“院内记过”,当年度考评即定为基础合格,下降一档分配系数,6个月后视为整改情况再予恢复或撤销性质职务。 4.行政管理连带责任 对科室或护理单元绩效考评结果和行政管理综治等方面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职能科室和院级领导负行政管理连带责任,并由医院绩效考评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四)绩效考评(医德考评)结果如达成《相关下发<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员奖惩条例>通知》文件中“奖惩”要求,按奖惩条例处理。 (五)科研论文奖励按医院医教科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一条 本措施将依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原相关要求和本文件不符合,按本文件要求实施。 第十二条 本措施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全方面推行实施。 第十三条 本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评管理委员会。 相关调整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 奖励性绩效考评分配领导组组员通知 各科室: 为了深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分配机制,充足调动工作人员主动性,依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大理市其它机关绩效工资实施措施通知》(大市政办发﹝)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现对我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分配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调整以下: 一、领导组 组 长:李 军 副组长:康学军 张春亭 王 青 成 员:王绍琴 赵淑云 肖 瑾 彭胜军 蒋 清奚 庆 胡 清 李如钿 林意菊 孙 文李秀兰 张义平 孙亚军 杨明瑛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分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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