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宜都市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福利院(以下简称福利院)必须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福利院财务一律由乡(镇)处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福利院设一名报账员,按一定标准领取备用金,履行报帐职责并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每个月至少报账1次,福利院设事务室,建立生活费专帐和物资保管台帐。
第三条 福利院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支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报表
第四条 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帐科目,根椐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明细科目。
第五条收入类科目: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核算福利院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供养经费、服务经费、医疗补助、临时救助、丧葬费等财政性补助资金。
拨入专款:核算福利院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事业收入:核算福利院开展社会代养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经营收入:核算福利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一般按养殖业收入、种植业收入、加工产品收入、劳务收入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其他收入:核算福利院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废旧物品变卖收入、接受捐赠以及其他收入。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六条支出类科目: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经营支出。
事业支出:核算福利院开展供养服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下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一)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2)津贴补贴、(3)其他工资、(4)奖金、(5)社会保障费;2、商品服务支出(1)办公费、(2)水电费、(3)邮电费、(4)交通费、(5)差旅费、(6)接待费、(7)维修费、(8)购置费;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院民生活费、(2)医疗费、(3)丧葬费、(4)其它费用。(二)项目支出:分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再按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专款支出: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核算福利院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
经营支出:核算福利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原材料、工资等费用支出的实际成本。根据福利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一般按以下项目进行核算:(1)种植生产成本、(2)养殖生产成本、(3)加工产品成本。
第七条 结余类科目:专款结余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
专款结余:核算拨入专款使用结余情况。年终未完工项目专款结余结转次年继续使用,已完工项目专款结余转入事业基金。
事业结余:核算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专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结余:核算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期末计算结余时,将经营收入、经营支出转入本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反之为经营亏损。
结余分配核算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终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再由本科目转入事业基金。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通过事业基金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注明。
第八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编制前,应当全面清算资产、核实债务,确保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每月编制一次会计报表,年度终了,还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福利院开展五保供养、社会代养、生产经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第三章财务财产管理
第九条 经费管理。各项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做到报销手续完备。基本建设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必须具有正规发票及附件(包括政府采购计划函、合同、验收报告、交易确认书等);支出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数量、单价、金额、支出事由等要素必须齐全。日常支出,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审批后据实列支。专项支出,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经院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乡镇处民政办审核同意后,由审核人和院长签字后支出;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经院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乡镇处民政办审核并报乡镇处分管领导批准后支出。院民理财小组讨论要有讨论记录,审核的单证加盖印章。
第十条 事务室管理。福利院事务室设生活费专帐和物资保管台帐。院民生活费每月按一定标准拨入事务室,日常生活开支纳入生活费专帐管理(包括水电、燃料、米、油、菜及被服)。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自产产品和上级配发物资的进、销、存情况及时登记入帐,严格履行进出库手续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月末报账前,报账员与保管员共同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做到账实相符。按库存物资品名,分期初库存、本月入库、本月出库、期末库存,再具体分数量、单价、金额编制盘存明细表,盘存明细表作为核算库存物资原始凭证的附件。盘存明细表期初、期末金额必须与账面金额相符。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收支管理,鼓励农村福利院创办农副业生产经营项目,采取承包、租赁、签定目标责任等形式,多渠道增加收入。直接用于院民生活的农产品可参照市场最低价折算,计生产经营收入,同时记院民生活费支出;投入成本与经营收入实行统收统支,严禁负债经营和亏损。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福利院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做到每季度一清理,保证帐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流失。若有财产流失和损坏,由负责人追回或赔偿。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福利院应指派专人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相应的盘点、交接、处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报废低值易耗品应经组织程序审批之后,方可报废。
第四章财务纪律与监督
第十四条福利院对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全面公开,一般每月一次,公开时间于次月10日前。对院民有疑问的公开内容,由福利院在10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五条福利院财务接受上级民政、财政、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市民政局每年对院民基本生活费开支情况、大额或大件物品购置程序和院民代表参与监督情况、上级主管或业务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第十六条乡(镇)处财务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会计科目和核算,做到科目详实、帐目清楚。
第十七条对人为损坏福利院财产的,由损坏人照价赔偿;属于责任事故损毁福利院财产的,折价赔偿。
第十八条严禁挤占、挪用、贪污、截留福利院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或占有福利院财产。
第十九条 福利院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违背财经纪律的现象,有权向上级反映和举报单位内部存在的违背财务规定的现象和问题。
第五章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二十条福利院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整理和妥善保管。事务室帐及物资保管帐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使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增加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自求收支平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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