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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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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02月26日 15时28分 322  主题分类: 国企国资  “国有资本”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政[2007]5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 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保障国有资本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省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   (一)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   (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红利;   (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   (四)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益以及国有控股企业清算收益中国有股应分享的收益;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上缴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的管理。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的监督和资金管理。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使用的监督。   第四条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照下列标准上缴:   (一)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余额的20%上缴;   (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全额上缴;   (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在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全额上缴;   (四)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益,国有控股企业清算收益中国有股应分享的部分,全额上缴;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上缴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省属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应当列入所有者权益,由企业全体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享。   第六条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照下列规定收缴:   (一)国有独资企业应上缴的税后利润,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由省属企业依据经审计确认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收益申报手续,并在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通知书后20日内上缴;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由转让方在转让价款收讫后30日内上缴;   (三)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益,国有控股企业清算收益中国有股应分享的部分,应当在清算结束后30日内上缴;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上缴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省属企业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因特殊原因需要缓缴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因特殊原因需要减缴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省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应当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具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资金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第八条 省属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由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分配使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统筹用于省属企业发展和改革的有关事项,包括:   (一)省属企业资本性投资;   (二)省属企业改革成本;   (三)为省属企业提供融资;   (四)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支出;   (五)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拖欠、挪用、截留以及私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或者泄露省属企业商业秘密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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