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演 出 合 约
甲 方: (出资方)
地 址:
乙 方: (承接方)
地 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邀请乙方艺人 参加“
”演出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演出时间:2012年7月8日
二、演出地点:
三、演出场次:壹场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演出费共计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RMB:400000元),签约时支付定金贰拾万元(RMB:200000元),尾款贰拾万元(RMB:200000元)于演出前三日一次性付清。
2、甲方负责乙方一行 四 人往返机票(商务舱 人、经济舱 人)、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往返机场旅费等;在抵达演出地后在演出前以现金支付。
3、甲方负责乙方一行四 人在不低于五星级酒店住宿。
4、甲方负责为艺人代缴个人调节税及演出应交版税,并确保艺人收入为税后净收入。
5、甲方负责当地灯光、音响设备并确保演出质量。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定金后,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演出宣传资料及出具艺人的同意演出确认函。
2、乙方负责安排本合约艺人于 2012 年 7月 8 日演出开始前,按时抵达演出场地。
3、乙方负责安排本合约艺人自备演出服装及演出用伴奏CD/MD;演出曲目为: 并应保证演出质量。
六、其它责任:
1、甲、乙双方要信守合约,当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演出不能如期举行,乙方所收定金不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出不能如期举行,乙方双倍赔偿本合约金额的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如政治、地震、全国性疫情等)不算违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有关本合约艺人的音像,仅限于本次演出的宣传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用于此次演出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商业目的.
4、甲方不得借故拖延支付演出费和所有报销,否则为违约,若拖延,乙方有权不执行本合约演出。
5、本合约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传真件签署亦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履行本合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应提交演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