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3:广西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客房50间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床位100个以上的宾馆和建筑面积1000以上或座位数100个以上的餐饮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
2、指南3术语和定义 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建设要求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4.1.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4 1 2 宾馆饭店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d)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e)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燃油
3、、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h)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i) 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 j)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I)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4.1.3 宾馆饭店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 h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宾馆饭店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4.1.4 宾馆饭店进行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4、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1.5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4.1.6 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有无遗留火种,是否切断电源;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d) 消火栓、灭火器、
5、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1.7 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 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 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1.8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4.1.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整改方案要求
6、,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4.1.10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4.2扑救初起火灾能力4.2.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抓好第第一灭火力量的建设,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4.2.2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及周边员工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
7、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 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c)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4.2.3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宾馆饭店,消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4.2.4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 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宾馆饭店负责人;b) 宾馆饭店负责人迅速展
8、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c)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d)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e)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通知、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作统一记号;f)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g)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4.2.5 宾馆饭店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a) 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b)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
9、,消控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c)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4.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4.3.1 宾馆饭店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4.3.2 宾馆饭店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a) 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b) 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逃生路线;c) 掌握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d) 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10、,掌握疏散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e) 熟悉宾馆饭店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4.3.3 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顾客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4.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4.3.5 宾馆饭店应当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11、演练;b) 组织演练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c) 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应当通知宾馆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d)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4.3.6火灾无法控制时宾馆饭店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4.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4.4.1宾馆饭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a)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b)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d)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4.4.2宾馆饭店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
12、备宣传教育能力。4.4.3 宾馆饭店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4.4.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4.4.5 宾馆饭店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4.4.6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a) 熟悉消防法律法规;b) 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c) 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d) 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e) 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4.4.7 宾馆饭店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并符合广
13、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有关要求:a) 提示性标志。如:在客房等显著位置提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b) 警示性标志。如:在客房内应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警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警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c) 禁止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置提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出口处设置提示“安全出口严禁上锁”。4.4.8 宾馆饭店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
14、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开启时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5 验收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验收按照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执行。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
15、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
16、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