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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条件、报送资料、后续管理参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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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条件、报送资料、后续管理参考指南一、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条件对纳税人提请备案的减免税资料的相关性、完整性进行复核,按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全、不详、存在错误的,或者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补正材料告知书(见附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申请的减免税材料齐全、准确、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受理纳税人的备案申请。二、主管国税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执行。三、主管国税机关

2、应设立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减免税的备案时间、项目、年限、金额,建立减免税动态管理监控机制。四、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纳税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情况进行说明,对按项目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列出明细表,据实列出包括项目收入、相关支出、期间费用分摊情况等明细,并加盖企业公章,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并报送。五、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情况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事项进行检查、清理,并对定期优惠政策到期、利润大幅下滑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存在纳税

3、人未提请国税机关备案自行享受减免税的情况。(二)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三)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重新提请国税机关备案或停止减免税。(四)有规定减免税期限的,是否到期恢复纳税。(五)减免税项目核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有将减免项目的支出转到应税项目核算。六、各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每年9月30日前书面向市局(所得税处)报送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清查、清理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清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户数及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意见及建议。天津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

4、条件、报送资料、后续管理参考指南一、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享受免税优惠,列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管理,由企业在年终汇缴时随汇缴资料附送国债利息收入证明资料。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享受优惠的条件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报送资料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享受免税优惠,列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管理,由企业在年终汇缴时随汇缴资料附送被投资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证明资料。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享受优惠的条件 符合条

5、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

6、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

7、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

8、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后续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非营利组织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核准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优惠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

9、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三)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五)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六)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处罚的。因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规定的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10、四、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条件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减免项目简要说明;(三)国家法规规定需有经营资质的证明资料,如林业产权证、渔业捕捞许可证。五、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优惠的条件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简要说明:项目情况简介,是否承包经营、是否承包建设、是否内部自建;是否符合

1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涉及的范围、条件、技术标准;(三)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四)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五)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六)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后续管理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对企业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企业是否继续符合减免所得税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证明材料是否真实。(二)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将变化情况报送税务机关,并根据本办法规定对适用优惠进行了调整。六、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

12、目的所得享受优惠的条件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中项目优惠对应条件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企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中项目优惠对应条件的证明资料。七、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优惠的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

13、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天津市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盖有“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三)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四)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五)已发生的技术转让收入明细表。八、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

14、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报送资料 自2009年起,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预缴时依据上年度汇缴申报表的相应指标享受优惠,汇缴时根据当年汇缴申报表的相应指标享

15、受优惠。九、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

16、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对取得市科委等部门颁发的高新

17、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的相关指标满足下列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二)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

18、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报送资料一、事前备案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二、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19、的比例说明。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每年需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年度所得税汇缴申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优惠的条件(一)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二)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五)从事技

20、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六)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天津市先进技术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经有关部门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每年需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年度所得税汇缴申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应随附送资料另行报送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等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十一、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21、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

22、0以上; (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软件企业证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明资料)。经有关部门认定软件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每年需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年度所得税汇缴申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应随附送资料另行报送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等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十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软件企业证书;(三)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23、名单的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认定软件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每年需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年度所得税汇缴申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应随附送资料另行报送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等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十三、动漫企业认定标准(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二)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三)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

24、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五)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六)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七)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八)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重点动漫企业条件应在申报前开发生产出1部以上重点动漫产品,并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一)注册资本l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动漫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连续2年不亏损的;(三)动漫企业的动漫产品版权出口和对外贸易年收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自主知识产权动漫产品出口收入占总收入30%以上的;(四)经省级认定机构、全国性动漫行业协会

25、、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等推荐的在资金、人员规模、艺术创意、技术应用、市场营销、品牌价值、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动漫企业。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本年度有效的“动漫企业证书”、“重点动漫企业证书”;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每年需持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年度所得税汇缴申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应随附送资料另行报送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等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十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优惠的条件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

26、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七)勘探开发技术的

27、现场试验费。(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四)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五)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六)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七)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八)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十五、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享受优惠

28、的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安置残疾人员情况说明;(三)残疾人员花名册;(四)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五)企业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六)

29、企业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凭证。后续管理在企业汇算清缴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检查时,应对安置残疾人员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情况进行核实。 十六、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享受优惠的条件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本条优惠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

30、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二)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三)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三)经天津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公室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备案证书)副本;(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五)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31、(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十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享受优惠的条件(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需要加速折旧固定资产明细表;(三)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四)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后续管理企业

32、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评估时,对企业采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环境及状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加速折旧规定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停止该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相应的税收管理台账,并加强监督,实施跟踪管理。对发现不符合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及本通知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责令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十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享受优惠的条件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按目录规定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不包括仅对资

33、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进行认定的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简要说明: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品情况、单独核算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情况;(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产品、技术标准的证明资料。(四)市经委出具的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十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享受优惠的条件(一)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二)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

34、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情况说明,所购置的设备是否符合相关目录规定的性能参数、应用领域;(三)已购置相关设备的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四)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资金来源证明资料。二十、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共同签发的认定文件)。二十一、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缩短折旧或摊消年限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需要缩短折旧或摊消年限的软件资产明细表;(三)购进软件发票复印件。二十二、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

35、展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简要说明及证明资料。二十三、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享受优惠的条件(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中央部委所属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的转制方案,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复;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由上述三个部门批复;地方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

36、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五)文化企业具体范围符合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附件规定; (六)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二)转制方案批复函;(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四)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五)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37、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六)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

38、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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