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34_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高清现行).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360197 上传时间:2023-09-03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493.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4_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高清现行).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DB34_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高清现行).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DB34_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高清现行).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DB34_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高清现行).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DB34_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高清现行).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65.020.20 CCS B 2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3986202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al of Duck plague in large-scale duck farms 2021-09-03 发布 2021-10-03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4/T 3986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

2、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歙县畜牧水产站、合肥野生动物园、望江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晓苗、王雄杰、王根红、方卫霞、胡江苗、潘孝成、戴银、张丹俊、张志忠、周学利、赵瑞宏、侯宏艳、沈学怀、尹磊。DB34/T 39862021 1 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鸭场鸭瘟的诊断、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的技术规程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模鸭场鸭瘟的诊断、预防与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332 鸭病毒性肠炎诊断技术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年 第7号)病死动物及病害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鸭瘟 duck plague 鸭瘟又名鸭病毒性肠炎(duck v

4、irus enteritis)是由鸭瘟病毒(疱疹病毒科a-型疱疹病毒亚科)引起的鸭、鹅、天鹅和其他雁形目禽类的一种急性、热性、败血性传染病,其特征为组织出血、消化道黏膜破溃和实质器官变性。4 诊断 4.1 流行特点 不同年龄和品种的鸭均可感染,成年鸭发病和死亡较严重。传染源主要是病鸭和带毒鸭(至少带毒3个月),传播途径主要是消化道。本病以春、秋季流行较为严重,鸭群整个流行过程一般为 2周6周。4.2 临床症状 DB34/T 39862021 2 病鸭体温升高,高热稽留。食欲明显下降,甚至停食,渴欲增加;两脚麻痹无力,伏坐地上不愿移动;流泪和眼睑水肿;下痢,排出绿色或灰白色稀粪;部分病鸭可见头和

5、颈部发生不同程度的肿胀,触之有波动感,俗称“大头瘟”。4.3 病理变化 食道与泄殖腔的疹性病变具有特征性。食道粘膜有纵行排列呈条纹状的黄色假膜覆盖或小点出血,假膜易剥离并留下溃疡斑痕。泄殖腔粘膜病变与食道相似,即有出血斑点和不易剥离的假膜与溃疡;肝有不规则大小不等的出血点和坏死灶。特征性病变图片详见附录A。4.4 分子生物学诊断 使用 PCR检测病原。采取疑似由于感染鸭瘟病毒而死亡的鸭或病重鸭的内脏组织,制备模板,再进行 PCR鉴定,鉴定方法按照 GB/T 22332 的规定执行。4.5 结果判定 4.5.1 符合 4.1、4.2 和 4.3 的,临床诊断为疑似鸭瘟。4.5.2 符合 4.1、

6、4.2 和 4.3 的,且 4.4 鉴定为阳性的,可确诊为鸭瘟。5 预防 5.1 引种管理 严禁从疫区引进种蛋和种鸭。从外地引种时,应取得原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到达引入地后,种鸭应隔离饲养 15 天以上,并由引入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种鸭蛋和孵化场应严格消毒,病鸭和康复后的鸭所产的鸭蛋不得留作种蛋。5.2 饲养管理 5.2.1 规模鸭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防疫条件。5.2.2 控制人员、车辆和物质出入鸭场,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程序,圈舍、饲饮用具、饲料槽、饮水器等要定期清洗消毒,操作参考 NY/T 1167 的规定执行。5.2.3 及时清除粪便

7、和污染的垫料,按照 GB/T 36195 的规定处理。5.2.4 加强饲养管理,减少应激因素,如鸭舍温度、湿度突然变化、光照的骤变、噪音、惊吓等。饲料应符合 NY 5032 的要求。5.3 免疫接种 5.3.1 推荐免疫程序:采用鸭瘟弱毒苗(鸭胚化弱毒苗或鸡胚化弱毒苗)进行免疫,采取皮下或肌肉注射。蛋鸭可在 20 日龄进行首免,产蛋前一个月加强免疫 1 次;肉鸭可在 17 日龄时免疫 1 次,其免疫力可延续至上市;种鸭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 1 次免疫。5.3.2 加强疫苗管理,使用有正规批准文号的疫苗,使用疫苗前仔细检查疫苗外观、有效期、疫苗瓶是否破损等。5.3.3 按照疫苗产品说明书进行规范

8、操作,并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5.3.4 规范免疫档案,准确详实记录免疫时间、使用疫苗种类等信息。DB34/T 39862021 3 5.3.5 疫苗免疫抗体检测工作按照鸭瘟抗体间接检测技术的规定执行。可以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免疫方案,免疫程序不限于 5.3.1。5.3.6 规模鸭场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鸭瘟抗体监测,疫苗免疫 2 周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监测采样比例种鸭场每批次不少于 0.1,商品代养鸭场每批次不少于 0.05。每批次或每群监测数量不少于20 份,少于 20 份的全采。6 控制 6.1 疫情爆发流行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理。6.2 隔离、消毒措施 发生本病

9、后,立即采取隔离和消毒措施。禁止病鸭外调和出售,停止放牧,同时对鸭舍、环境、用具等可能接触的物品严格消毒处理。6.3 紧急接种 鸭群发生鸭瘟时,对健康鸭群或疑似感染鸭,应立即采取鸭瘟鸡胚化弱毒苗 5 倍量进行紧急接种。6.4 治疗措施 该病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治疗,为降低死亡率宜采取敏感抗菌药防止细菌继发感染,同时在饮水中加入多种维生素和葡萄糖等进行辅助治疗,兽药的使用应按照 NY/T 5030 的规定。6.5 无害化处理措施 对病死鸭、粪便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病死动物及病害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DB34/T 39862021 4 附录A (资料性)特征性病变图片 特征性病变图片如下:图A.1 头颈肿胀皮下组织黄色胶东样浸润 图A.2 食道黏膜纵行排列灰黄色假膜 图A.3 食道黏膜出血、溃疡 DB34/T 39862021 5 图A.4 泄殖腔黏膜出血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