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地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柜台业务指南
仅供广州地区(不含增城、从化市)企业参考
目 录
企业主体管理 1
(一)企业名录登记 1
(二)名录信息变更 6
(三)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登记) 8
(四)境内机构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9
(五)领取/重置监测系统管理员密码 10
(六)企业名录注销 11
(七)代表机构办理外汇部门注销证明办理指引: 12
(八)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13
(九)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开户登记 15
(十)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后续开户、变更、关闭 21
错误数据处理 23
(一)报关单错误数据 23
(二)贸易外汇错误数据 23
企业现场报告 24
(一)现场报告 24
(二)现场修改、删除报告 30
辅导期企业管理 31
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 34
(一)C类企业贸易外汇支出登记 34
(二)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登记 35
(三)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登记 36
(四)B类企业超比例或超期限转口贸易收支登记 36
(五)B类企业90天以上延期付款登记 37
(六)B类企业90天以上延期收款登记 37
(七)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登记 38
现场核查 39
(一)企业自查报告范本 39
(二)常见证明材料 52
注:新从事进出口的企业一般须办理以下两项业务:①企业名录登记;②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
企业主体管理
(一)企业名录登记
办理《货物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简称《确认书》,见附2)
3.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附1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代码或名称
行业类型代码或名称
是否保税监管区域企业
是 否
保税监管区域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海关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外币注册币种
外币注册资金
人民币注册资金
最初设立日期
经营范围
企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联系人
联系人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请认真阅读以下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因填写不准确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1. 企业代码:应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共9位;
2. 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按照“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表”内容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可现场对照填写);
3. 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按照“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表”内容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可现场对照填写);
4. 是否保税监管区域企业:是否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企业,填写是或否;
5. 海关注册号:应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中“海关注册登记编号”,共10位;
6. 工商注册号:应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共15位;
7. 最初设立日期:应为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
8. 经营范围:应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
附2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本企业已知晓、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已仔细阅读、知晓、理解本确认书告知和提示的外汇局监管职责。
一、依法从事对外贸易。对于本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在按规定提交有关真实有效单证的前提下,享有根据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权利。
二、对外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等,享有依法进行申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
三、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单证资料;按规定进行相关的业务登记与报告;按照外汇局分类管理要求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四、若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接受外汇局依法实施的包括罚款、列入负面信息名单、限制贸易信贷规模和结构、限制结算方式、对外公布相关处罚决定等在内的处理措施。
五、知晓并确认本确认书适用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本企业资本项目、服务贸易等其他项目外汇收支按照相关项目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本确认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执行;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新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为准。
六、本确认书自本企业签署时生效。本企业将认真学习并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管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全面实施国家依法行政纲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等,制定本确认书,提示企业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签署本确认书并认真执行,享有依法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权利。
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满足有关单证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一致性审核要求的前提下,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不予限制。
外汇局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具体情况,制定、调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依法通过文告、外汇局政府网站等适当的公开、透明的方式予以公布。
外汇局依法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能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名录信息变更
企业需办理名录信息变更时,需填写《企业名录信息变更申请》(见附3),并提供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3 企业名录信息变更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下列企业信息发生了变更,现委托我司员工: 身份证号码: 到外汇局办理名录信息变更,请给予办理。
变更前信息
变更后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所属外汇局代码
所属外汇局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登记)
境内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境外机构驻华代表处等)需办理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后,方能到金融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即外币结算账户)。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部门出具的外汇账户批复书。
3、未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持上述资料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已经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4、异地企业办理基础信息登记,应先到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四)境内机构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1、变更申请书(企业自行电脑打印);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变更通知书。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变更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
3、异地企业办理基础信息变更,应先到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变更。
(五)领取/重置监测系统管理员密码
企业需提交如下申请到外汇局办理领取/重置监测系统管理员密码的业务:
………………………………………………………………………………………………………
关于领取/重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密码的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现委托我司员工: ,身份证号码: 到外汇局领取/重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业务管理员密码。请给予办理。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六)企业名录注销
需要提供的资料:
1. 注销名录的申请(要素:组织机构代码,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等原因等,加盖对外单位公章)
2. 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回执正本及复印件,或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经营权的批件及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述申请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对外单位公章)
……………………………………………………………………………
企业名录注销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9,由于***********************************等原因,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现委托我司员工: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0000111 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请给予办理。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代表机构办理外汇部门注销证明办理指引:
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企业自行打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处基本情况、注销原因、是否开立过外汇帐户、是否有外汇业务未办结等)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代表机构外汇账户销户证明(开立外汇账户的代表机构需提供)
(上述申请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对外单位公章)
………………………………………………………………………
注销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我单位*******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于2000年1月1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9;注册号:987654321;企外粤穗驻字第000123号;地址: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123号321房;首席代表:李四;有效期限:2011年12月31日;业务范围:有关本工司业务联络(不从事直接经营活动)。因总公司决定关闭在中国设立广州代表处,没有外汇业务未办结。现向贵局申请出具相关注销证明,请给予办理。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
1.境内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申请书;
2.机构所在国(地区)工商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所在国(地区)有效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书复印件(企业联)。
4.境外有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外机构变更批准文件复印件(变更信息登记需要提供)。
注:1、以上第1项材料须加盖境外机构公章,第2项材料须加盖境外机构公章及境内开户银行业务公章,第3项材料须加盖境内开户银行业务公章;上述材料涉及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翻译件。2、未开立过境内外汇账户的境外机构,持上述资料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已经开立过境内外汇账户的,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3、变更事项包括机构名称、特殊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
………………………………………………………………………
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需在****银行广州分行开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外汇帐户),用于日常结算,现向外汇局申请做基本信息登记,请予以办理。
公司联系人:张三
公司联系电话:12345678
银行联系人:李四
银行联系电话:12345677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开户登记
企业应持下列材料办理: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首次登记时,企业书面申请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用途、上年度进出口及其收付资金规模、近两年内有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
2. 企业与境外开户行签订的《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见附4);
3.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见附5);
4.企业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运作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账户管理、存放境外资金使用管理、内部风险控制、内部权限管理、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首次登记时提交);
5. 企业集团实行集中收付的,首次登记时还需提交成员公司情况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员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与主办企业的关系、上年度进出口及其收付资金规模以及近两年内有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成员公司债权债务及相应会计记账管理办法或规章),成员公司与主办企业属不同外汇局管辖的,还需提供成员公司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格登记表》(见附6);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附4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 (境外开户行) ],一家根据[ ]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其注册地址为[ ],银行代码(指SWIFT CODE或金融机构标识码)为[ ];
乙方:[ (境内企业全名) ],组织机构代码[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为[ ]。
鉴于:
乙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日期]颁布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甲方开立[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乙方须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以授权甲方定期向乙方指定的地址报送其专用账户收支信息后,方可在甲方开立此类专用账户。
1. 授权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按照《实施细则》和本协议要求的内容和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地址报送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的所有相关信息。甲方特此同意按乙方授权报送信息。
2. 开户
2.1 乙方根据《实施细则》及甲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在甲方开立专用账户,此账户经乙方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开户登记后生效。
2.2 乙方拟在甲方开户户名为:
3. 账户信息报送
甲方应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专用账户对账单邮寄给乙方所在地外汇局[收件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
4. 有效期
4.1 本协议由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邮寄乙方专用账户对账单,乙方有权主动停止在甲方专用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并关闭账户,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蒙受的相应损失。乙方关闭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专用账户时,本协议终止。
4.3 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免除甲方相应责任。甲方应于影响履约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4.4 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经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开立专用账户,本协议终止。
5.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 其他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有关乙方在甲方所开立专用账户的条款和条件的组成部分。就本协议所述事项,若本协议与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姓名:
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姓名:
职务:
日期:
日期:
注: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模板基础上丰富协议内容,所增条款不得与模板中“1.授权”和“3.账户信息报送”内容相抵触,其余条款供参考。
附5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拟开户情况(企业填写)
境外开户银行名称
(中文或英文)
境外开户银行代码(SWIFT CODE或
金融机构标识码)
境外开户户名
(中文或英文)
境外开户
国别或地区
境外开户银行地址
(中文或英文)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或其补充协议编号
外汇局登记情况
□年度累计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规模为 。
□成员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
□同意企业在上述银行开立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账户。
□其他: 。
外汇局(盖章)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 第一联:企业留存联 第二联:外汇局留存联)
附6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格登记表
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情况说明(企业填写)
外汇局审核情况
□近两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
□同意该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其他: 。
外汇局(盖章)
外汇局代码: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式三联 第一联:企业留存联
第二联: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留存联 第三联 签发外汇局留存联 )
(十)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后续开户、变更、关闭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后续开户,企业应持下列材料办理: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
2. 境内企业与境外开户行新签订的《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或原有《协议》的补充协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变更,企业应持下列材料办理: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或减少的成员公司名称;对于增加参与成员公司的,还需说明新增成员公司的注册地址、与主办企业的关系、上年度进出口及其收付资金规模以及近两年内有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
2. 成员公司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资格登记表》(新增成员公司与主办企业属不同外汇局管辖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1)新增成员公司与主办企业属不同外汇局管辖的,新增成员公司应按前述规定事先办理资格登记。(2)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更且变更后属不同外汇局管辖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变更后所在地外汇局备案。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规模登记变更,企业应持下列材料办理:
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用途、上年度进出口及其收付资金规模、拟存放境外规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账户关闭,企业应持下列材料办理: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
2.境外开户行的销户通知书及其中文翻译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企业应在关闭境外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错误数据处理
(一)报关单错误数据
对于存入报关单错误数据表的错误数据,企业可通过下列方式修正:
(1) 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外汇局办理手工修正:① 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②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到海关办理相应数据的修改或删除手续,通过部门数据交换自动完成监测系统修正。
对于已正确入库的报关单数据,企业如需修改或删除,应当到海关办理相应数据的修改或删除手续后,再通过部门数据交换自动完成监测系统数据修正。
(二)贸易外汇错误数据
对于属于贸易外汇监管范围的错误收付汇数据,由金融机构按照国际收支等申报要求,从源头修改并重新报送相关数据,经由数据交换自动完成监测系统数据修正。即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将错误数据及错误原因告知相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当通知企业在金融机构进行数据修改或删除,再将修正后的信息及时报送给外汇局。
对于不属于贸易外汇监管范围的错误数据,由外汇局在监测系统中直接删除。
企业现场报告
(一)现场报告
需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报告的企业,可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后附样本,仅供参考)、填写《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现场报告表》(见附7);涉及1笔以上贸易信贷报告业务的,可按贸易信贷类型填写《企业贸易信贷现场报告表》(见附8-1/2),到外汇局办理以下业务:
1、 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后30天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告的贸易信贷报告;
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说明、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或收汇证明联)、收入申报单/汇款申请书/付款/承兑通知书、对外贸易合同(企业应在对外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预计出口日期或预计进口日期、预计收汇日期或预计付汇日期)等资料;
2、 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报告;
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说明、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书或海外代付的银行协议或贸易融资的银行贷款合同等资料;
3、 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合同、收入或支出申报单证等资料;
4、 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
办理要求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进出口核销改革(银行企业版)》P53-54
5、 差额业务报告;
办理要求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进出口核销改革(银行企业版)》P55-56
6、 其他特殊交易业务报告。
办理要求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进出口核销改革(银行企业版)》P57-58
注:
情况说明应包含以下要素:企业名称、机构代码、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号、合同总价等;报关单编号、进出口日期、成交总价等;收付汇申报单号码、收付汇日期、收付汇金额等)、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网上报告的原因;情况说明外的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若为外文的资料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应中文翻译件。
(延期付汇报告情况说明样本.仅供参考)
关于办理现场报告的申请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
我司是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企业代码:xxxxxxxxx。经营地址:广州市xx区xxxx路xx号。
我司于2012年8月23日和2012年8月31日分别从香港进口了一批货物,合同分别为HX12-0712、HX12-0903。 合同HX12-0712进口的货物是培养箱3台,货物值USD4500,约定付汇时间是xxxx年xx月xx日。合同HX12-0903进口的货物是电脑10台,货物值USD7000,约定付汇时间是xxxx年xx月xx日。
我司在8月和9月期间,由于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未能及时对合同HX12-0712、HX12-0903在业务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现申请到贵局做现场报告,对HX12-0712、HX12-0903合同项下报关单10份,货物总值折 (美元 )做延期付汇登记,请给予办理。我司保证今后加强内部管理,按要求办理外汇业务。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资料:1.企业贸易信贷现场报告表(延收货款/延付货款)
2.进口付汇证明联 3.贸易合同及协议
附7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现场报告表
编号:
所属外汇局代码
440000
企业代码
所属外汇局名称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
企业名称
业务类型
□出口 □进口 □收汇 □付汇 □其他
□贸易信贷报告
□预收货款报告(关联关系: )
□预付货款报告(关联关系: )
□延期收款报告(关联关系: )
□延期付款报告(关联关系: )
□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先支后收
□先收后支
□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报告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
□贸易主体不一致报告
转出方名称和代码
报告类别
转入方名称和代码
□差额业务报告
□多付汇
□多收汇
□多进口
□多出口
□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申报单号
□收汇
□付汇
报关单号
□进口
□出口
金 额
币种
报告事项
报告单位: (公章)
经办: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外汇局审核
经办: 复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8-1
企业贸易信贷现场报告表(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收汇/付汇信息
报告内容
序号
申报号码
币种
金额
金额折美元
收、付汇
银行
结算方式
收、付汇日期
合同号
金额
预计出口/进口时间
贸易信贷类别
关联关系类型
注:因逾期网上报告,企业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信贷业务时填写以上内容。
外汇局审核
经办:
复核:
负责人审核意见:
附8-2
企业贸易信贷现场报告表(延收货款/延付货款)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货物报关信息
报告内容
序号
报关单号
进、出口日期
报关币种
报关金额
报关金额折美元
合同号
金额
预计收汇/付汇时间
贸易信贷类别
关联关系类型
注:因逾期网上报告,企业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信贷业务时填写以上内容。
外汇局审核
经办:
复核:
负责人审核意见:
(二)现场修改、删除报告
适用截止上月末未到期已报告的贸易信贷报告数据操作:
1、实际进出口报关日期或实际收付汇日期比已作贸易信贷报告的预计日期提前的,于发生当月提交情况说明、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或收入支出申报单等资料办理;
2、办理贸易信贷报告日期展期和修改报告金额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原对外贸易合同、展期补充协议、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或收汇证明联)、收汇或付汇申报单等资料。
注:
情况说明应包含以下要素:企业名称、机构代码、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业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号、合同总价等;报关单编号、进出口日期、成交总价等;收付汇申报单号码、收付汇日期、收付汇金额等)及办理原因;情况说明外的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若为外文的资料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应中文翻译件。
辅导期企业管理
对于2012年8月1日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以及注销名录后经申请再次被列入名录的企业,应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辅导期企业应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说明和《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见附9)报送所在地外汇局。书面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出口及收付汇情况、贸易信贷情况等。《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应当包括出口/付款与相应收款/进口的逐笔匹配情况、转口贸易收入与相应支出的逐笔匹配情况等。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的规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可列入B类企业或移交检查处罚。
(样本,仅供参考)
辅 导 期 报 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我司辅导期从名录登记日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现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包括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成立时间、公司性质(内资或外资或保税区企业、生产加工型或贸易型等)、主营业务范围、员工人数或营业规模、经营现状、公司的进出口额、收付资金量、进出口的贸易方式情况(包括是否纯来料加工,要提交相关的加工贸易批准证、是否经营转口贸易,要说明先收后支或先支后收及收支日期间隔有否超90天、是否境外承包工程、是否非保税业务等)、销往地区等以及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情况。
二、 辅导期情况
辅导期间办理进、出口报关XX笔,成交总价折美元XX,收、付汇资金XX笔,金额折美元XX,其中:
已匹配资金XX笔(指收付汇笔数),金额折美元XX,
差额折美元XX(若有,则解释构成及成因);
未匹配资金XX笔(指收付汇笔数),金额折美元XX,或进、出口报关XX笔,成交总价折美元XX。
三、 贸易信贷情况
主要对未匹配业务中符合贸易信贷报告情况的有否已报告,如果未作报告的要在此说明未报告的原因,并且保证:经过辅导期管理后,我公司的外汇业务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
年 月 日
附9
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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