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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03T 011—202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务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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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00.99 CCS A 00 DB2303 鸡西市地方标准 DB 2303/T 0112022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 党务工作规范 2022-11-25 发布 2022-12-01 实施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指导思想.1 5 总体要求.1 6 组织设置.2 7 主要职责.3 8 队伍建设.3 9 组织活动.4 10 组织制度.5 11 组织保障.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XXX 年度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台帐.1 表 A.1 XXX 年度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台帐(模板).1 前 言

2、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鸡西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综合党委。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慧颖、徐磊、周剑峰。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 党务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的党建目标、总体要求、组织设置、主要职责、队伍建设、组织活动、组织制度、组织保障。本文件适用于鸡西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

3、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党建目标 依托鸡西市委组织部主导、鸡西市市场监管部门主抓、“小个专”综合党委主管的“三主”构架,融合配合、联动联抓、协同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高质量发展,激发“小个专”市场主体活力,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小个专”党建工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4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

4、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推进“小个专”领域“两个覆盖”、发挥好党组织“两个作用”,加强“小个专”领域“两支队伍”建设,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创先争优推动企业发展贯穿党建活动始终。5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具体要求,配合鸡西市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小个专”领域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活动开展等基础工作,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突出以党建带动群建,强化政策指导,保证和促进“小个专”经济健康发展,大力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制度化

5、、规范化,强化政治学习,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6 组织设置 6.1 设置要求 6.1.1 对有正式党员 3 人及以上的“小个专”单位,条件成熟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 3人及以上的,一般设立党支部。党员人员 50 人及以上不足 100 人的,一般设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 100人及以上的,一般设立基层党委。6.1.2 对正式党员人数不足 3 人或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小个专”单位,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方便管理”的原则,应当建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 5 个。联合建立的党组织中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

6、。6.1.3 党员人数超过 20 人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可以企业中的班组、分部等为单位进行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少于 3 名党员,党小组组长必须为正式党员,可由支部委员或企业部门负责人党员担任。6.1.4 没有党员的“小个专”单位,可以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积极开展党建宣传工作,为推动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积极创造条件。6.2 设立 6.2.1 申请 “小个专”单位成立党组织应向所在地基层党委上报申请,并报送:成立党组织的请示、企业简介、党员信息等材料。请示的内容应包括:经营单位的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成立党组织的依据和理由等。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

7、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组织的决定。6.2.2 选举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小个专”单位设立党组织后,“小个专”单位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6.3 换届 6.3.1“小个专”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 500 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一般提前 1 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一般提前 4 个月报批。6.3.2 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如需延期

8、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6.3.3 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6.4 调整、撤销 6.4.1“小个专”单位党组织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撤销。6.4.2“小个专”单位党组织的调整和撤销,一般报所在地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7 主要职责 7.1 舆论宣传引导 7.1.1“小个专”党组织应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

9、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把握党建工作的最新动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反映职工呼声,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APP 等形式多样的媒体平台,与企业宣传相融合,多方位的开展党组织内外宣传工作。7.1.2“小个专”党组织应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加强以爱岗敬业为中心的职业道德宣传建设,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自身对企业管理和监督作用,加强守法意识和道德意识,以达到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凝聚基层群众的最终目标。7.2 引领企业发展 7.2.1“小个专”党组织应发挥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和监督企业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10、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参与企业决策的工作机制,推荐优秀党员担任企业骨干,提高党员在企业决策和管理层的比重,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决策。7.2.2“小个专”党组织应指导企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树立民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强化民主作风。7.3 企业文化建设“小个专”党组织应加强文化引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设立宣传橱窗、职工之家、青年驿站、微信平台等,组织开展爱党教育、爱岗教育等系列活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小个专”群体守法依规经营、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7.4 履行社

11、会责任“小个专”党组织要做到加强党建与企业发展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小个专”党组织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党建融合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动力。引领党员在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8 队伍建设 8.1 班子建设 8.1.1“小个专”正式党员人数在 7 名以下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 1 名,可增设副书记 1名。“小个专”正式党员人数超过 7 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 名5 名,设书记 1名,可增设副书记 1 名。党总支、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委员不超过 7 名

12、的,应制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小个专”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一般为 5 名9 名,最高不超过 11 名,不设候补委员;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2 名。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一般为 5 名7 名,最多不超过 9 名,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2 名。8.1.2 党支部书记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应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懂经营管理、熟悉党务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小个专”单位内部暂无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

13、8.2 党员发展 8.2.1 党员发展要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8.2.2 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做好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8.2.3 实施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加大在“小个专”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把吸收“小个专”法人、股东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8.2.4“小个专”党组织应做好入党申请书的接收、

14、考察、谈话等基础工作,定时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情况,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台账,建立资料档案。8.3 党员教育 8.3.1“小个专”党组织应当经常化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宗旨信念与守法经营、业务学习相结合,对党员进行从严教育管理,大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8.3.2“小个专”党员教育培训方式可采用上党课、专题讲座、党校进修、组织自学、视频学习、参观党员教育基地、优秀党员作报告等方式。8.3.3“小个专”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在任期半年内至少接受 1 次任职培训。8.4 党员管理 8.4.1“小个专”党组织应当充分履行管

15、理职责,将所有党员编入支部、小组,按照规定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加强经常性管理工作。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8.4.2“小个专”党组织应当结合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8.4.3 党组织应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教育督促党员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8.4.4 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 1 次集中排查,动态更新党员基本情况、党员受表彰情况、处理违纪党员情况、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困难

16、党员基本情况等台账。8.4.5 党员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并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实行年薪制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9 组织活动 9.1 主题党日 9.1.1 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组织活动。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9.1.2 主题党日应覆盖全体党员,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职工代表等参加,并积极接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9.1.3 活动内容围绕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议事、演讲研讨、比赛竞赛、开展志愿服务等进行,还应结合实际、把缴纳党费、为党员过“政

17、治生日”等作为活动内容。9.1.4 主题党日应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后制定活动方案,党支部应对活动主题、内容、要求进行公示预告,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指导。9.2 创先争优 9.2.1“小个专”党组织应扎实开展以“亮身份、树形象、践承诺”为内容的“三亮”活动,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经营户”,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引领者”角色,以实际行动彰显党员风采。9.2.2“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法。“党员示范岗”党员应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反映存在问题、工作业绩较差的“党员示范岗”

18、党员,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小个专”党组织研究确定,撤消“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10 组织制度 10.1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进行。党支部每年开展1 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10.2“三会一课”制度 10.2.1 按照制度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也可根据支部自身情况随时召开。1

19、0.2.2 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应每季度召开 1 次,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会由党组织委员参加,半数以上委员到场即可召开,应每月召开 1 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小组会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应每月召开 1 次,由小组长主持。党课每季度应至少开展 1 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组织书记应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10.2.3 党课应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党课形式可采取课堂讲授,座谈讨论形式,也可采取微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创新党课载体,线上党课与线下党课相结合。10.3 谈心谈话制度 10.3.1 党组

20、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10.3.2 党组织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在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10.4 民主评议制度 10.4.1 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主要采取学习教育、自我总结、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10.4.2 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提出

21、妥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11 组织保障 11.1 工作经费 11.1.1“小个专”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予以解决。同时,可鼓励采取企业赞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小个专”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小个专”党支部应逐个党员核准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并形成XXX 年度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台帐,按附录 A 的要求填写。11.1.2“小个专”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组织换

22、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及设施等。11.1.3“小个专”党组织每年年初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规范填写党费收缴工作台账,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党组织经费收支情况。11.2 活动场所 11.2.1“小个专”党组织应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设置固定的党组织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单独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规模较小或条件不具备的可与职工之家、会议室等场所合用。11.2.2 党组织设置室内活动场所的,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党徽、党旗、党组织

23、标牌;室内墙壁张贴入党誓词、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制度等内容。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A B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XXX 年度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台帐 表 A.1 XXX 年度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台帐(模板)党支部(名称):党支部书记(签名):形成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党费计算基数类型 本年度党费计算基数(元)党费交纳比例()每月应交纳党费(元)备注 备注:1、“党费计算基数类型”主要包括:(1)按月领取工资;(2)年薪制;(3)不按月取得收入,本人主动申报;(4)离退休人员;(5)交纳固定金额;(6)困难党员经批准已少交或免交。2、如在“党费计算基数类型”栏中,填报“交纳固定金额”、“困难党员经批准已少交或免交”两种情形的,则需在“备注”栏内填写相关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以便查证核实。3、此台帐一式三份,党支部、上一党组织或上级党委、县级党委组织部各留存一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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