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电业公司
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重要电力客户安全供用电行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豫电营销[2010]7号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及电力线路部分)》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安县电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所有重要电力客户(业扩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 重要电力客户范围
第三条 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本县区域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 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客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客户。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5、重要电力客户应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电气化铁路、党政机关、国防、信息安全、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公共事业及其他重要客户。其中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电气化铁路等行业的客户根据国网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党政机关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县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等;国防主要包括:各级部队指挥中心(系统)、雷达机站等;信息安全主要包括:移动、电信、广播、电视、各类网络数据中心、主要银行网点、银行(证券)数据中心、各类大型通讯基站等;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重要交通枢纽(机场、码头、车站)等;水利枢纽主要包括:大型提水站、排涝、泵站及重要水利工程等;公共事业主要包括:市政(水、电、气)公用事业、其中水厂包括污水处理和原水水厂;其他重要客户主要包括: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血库、疾病控制中心、大型超市卖场、大型购物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重要国(涉外)宾馆、重点高校等。
第五条 重要电力客户可自行依据河南省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向供电企业申请。公司应根据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客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每年对本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的电力客户进行梳理,提出重要电力客户名单,经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三章 重要电力客户的电源配置
第六条 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三路电源供电方式,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应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两路电源供电方式,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实现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
5、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必须满足重要电力客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第七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10kV及以下供电线路应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确因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架空绝缘线路供电,但不得同杆架设。35kV及以上供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的双电源客户,其供电电源不宜取自同杆架设的两回线路。
第八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要求:
1、重要电力客户具有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政治影响的负荷时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2、自备应急电源容量配置标准:自备应急电源容量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3、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4、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5、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第四章 重要电力客户的业扩管理
第九条 公司在办理客户业扩过程中,应根据客户提供的主要生产用电设备清单、生产工艺耗电流程简介、重要及保安负荷报装容量、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重要用电负荷的保安措施等相关申请材料,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查,以确认客户的负荷特性是否属于重要电力客户。确认为重要电力客户的,应出具《重要电力客户确认告知书》(详见附件二)书面告知客户,客户存在异议的,公司应根据客户提供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第十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供电方案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供电方案应经过供电方案审查会讨论,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确定,《高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单》和《重要电力客户确认告知书》均应通知到客户并由其予以确认。
第十一条 重要电力客户内部受电工程设计时,应将重要负荷与其他负荷予以区分,并分开配电。重要客户的保安负荷应实现末端自动切换,其他重要负荷宜采用末端自动切换,切换装置应闭锁(电气、机械)可靠。
第十二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应与受电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内部受电工程设计审查(电气图纸送审)时,应按《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四)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公司在对重要电力客户内部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完毕后,应向重要电力客户提供《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结果通知单》(详见附件五)。
第十三条 重要电力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客户应提供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公司根据审查同意的内部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标准,对重要电力客户变配电所的土建、接地系统等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并认真如实填写《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详见附件六),发现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提出《限期整改告知书》(详见附件七),客户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电业公司可不接受其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四条 重要电力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报验时,应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变电所管理机构(含联系方式)、电工人员配置、值班制度以及内部应急详细预案作为资料备案。其中,工程竣工报告中应包含自备应急电源的相关内容,如:切换装置(含末端切换)带电切换试验合格报告、自备应急电源合格证及有关技术参数、生产资质等。竣工报验时,不符合《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报告主要内容清单》(详见附件八)要求的,公司可拒绝验收。
第十五条 重要电力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应重点检查防误闭锁装置、保安负荷的供电回路、设备选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电气安装要求、安全工器具配备是否到位、备品备件是否准备充足,公司人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详见附件九),并出具验收意见。受电工程验收不合格时,应向客户提供《受电工程缺陷整改通知单》(详见附件十)。
第十六条 重要电力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电业公司应与客户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电网调度协议》等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应在重要电力客户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后及时组织送电工作,督促客户按照事先编制的送电方案有序送电。
第十八条 在重要电力客户的业扩过程中,公司客户经理等相关岗位人员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如发生对重要电力客户确认有误、重要电力客户电源配置不符要求等问题,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当事人进行考核。
第五章 重要电力客户客户端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 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对重要电力客户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排查客户内部安全用电隐患,协助制定客户责任隐患整改计划,督促客户尽快落实,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第二十条 对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二类及以上障碍或较大社会、政治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隐患,应开具《限期整改告知书》并报送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及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对到期拒不整改的应报送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停电,对已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停电信息公告制度,对重要电力客户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满足《供电服务监管办法》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重要电力客户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用电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编制典型操作票并坚持“两票”“三制”,定期开展用电设备各项试验,杜绝人身和重大设备事故。
第二十三条 重要电力客户应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反事故措施演练,一旦发生用电事故,能及时控制和排除,缩小事故的范围和影响。
第二十四条 重要电力客户应按期启动调试自备应急电源并做好记录,及时对自备应急电源进行维护保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备应急电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 对批准投入运行的自备发电机,不得随意更改接线方式、拆除联锁装置和移位,确需变更的应到供电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和拆除自备发电机,不得将自备发电机并网运行。
第二十六条 重要电力客户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电工人员管理。
1、 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足额的专职电工人员,并明确专人担任电气负责人,电气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电业作业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并精通电业作业规定。
2、 不得招用、安排未取得《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电工人员从事进网作业行为。电工人员不能超《进网作业许可证》确定的作业范围进网作业;
3、 电工人员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电业安全与作业技能;电业作业规定。培训期满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进网作业许可证》;
4、 电工人员的《进网作业许可证》注册有效期届满时,必须提前30天向发证机关提出续期注册申请,逾期未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的,视为未注册,不得从事进网作业。
5、 电工人员在从事进网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进网作业许可证》。
6、 不得伪造、变造《进网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进网作业许可证》。《进网作业许可证》如有丢失、破损,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说明情况,并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7、 应积极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对进网作业电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通报电工人员的进网作业情况。
第二十七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电气值班人员应加强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的巡视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并组织消缺,确保设备健康运行。
第六章 重要电力客户电网侧运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场营销部、电力调度中心应分别建立重要电力客户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对重要电力客户供电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电网责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二十九条 市场营销部主要工作职责:
1、 定期对重要电力客户所涉供电线路、变电站进行巡视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电网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电力输送安全畅通。
2、 负责电网责任隐患的整改。对发现的电网责任隐患应结合电网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监控。
3、 制定和完善电网设备停电的应急预案和抢修预案,确保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在进行电网调整时,不应降低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配置标准和要求。
4、 安排重要电力客户线路检修时,应优化施工方案,重要客户双(多)电源不得同时停电,如确有必要应做好临时电力保障措施。
第三十条 电力调度中心应根据重要电力客户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编制电网调度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对重要电力客户继电保护定值进行复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在电网规划设计、重要客户接入系统设计审查、重要客户内部工程设计审查等方面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把关,满足重要电力客户供电可靠性要求,避免出现电网责任安全隐患。
第三十二条 在对重要电力客户实施有序用电时,应严格遵照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
第七章 重要电力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新安县电业公司重要客户停电应急预案》(附件十一)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重要客户停电应急管理办法或规定,建立重要电力客户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操作流程,针对每个重要客户编制并完善具体的一户一册的《重要客户应急抢修预案》(模板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四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应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预警和响应、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第三十五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应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公司各部门应按管辖范围,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指导管辖范围内的重要电力客户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协同重要电力客户编制《客户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方案》(详见附件十三),定期与重要电力客户联合开展反事故措施演练,提高重要电力客户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针对重要电力客户相关供电线路、变电设备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重要电力客户也应根据自己的设备情况配备常用的备品备件。发生重要电力客户停电事故时,公司应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安排事故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修。在抢修过程中,现场抢修负责人应组织运行单位、抢修单位及客户迅速确定抢修方案。在抢修过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确定的抢修方案,服从现场抢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按照现场的指令,迅速到位,投入故障抢修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重要电力客户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直接参与指挥处理及上报市公司用电安全类应急工作组,上报应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客户户名、时间、地点、过程、初步原因及后果分析、抢修进展等。
第三十九条 针对重要电力客户停电事故,应在事后成立调查小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后期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需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第八章 重要电力客户管理系统维护
第四十条 重要电力客户应纳入营销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分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
第四十一条 重要电力客户的周期性检查及专项检查应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开展,现场检查应填写《重要电力客户用电检查工作单》(详见附件十四),并及时在管理系统中形成记录。重要电力客户用电信息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十二条 重要电力客户事故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须及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事故处理相关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新安县电业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
**省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报表
户 名
用电地址
重要性等级说明
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工作中特别重要,中断供电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特级重要电力用户至少需配置三路供电电源。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一级重要电力用户至少需配置两路来自不同变电站的供电电源。
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2)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二级重要电力用户至少应配置双回路供电电源。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容量标准达保安负荷120%的自备应急电源。
客户重要性等级自认定情况
我企业(单位)已详尽阅读上述负荷类别说明。并经过详尽核对,认为我企业(单位)具有一级负荷 kW,二级负荷 kW,需保安负荷 kW。在发生中止供电情况下将产生如下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此本单位属:
1)□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危险化学品□其它高危类
□党政机关□国防□信息安全□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公共事业□其它重要类
2)□特级重要电力用户 □一级重要电力客户 □二级重要电力客户□普通电力客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供电企业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重要电力客户确认告知书
客户 : (客户号: )
根据相关标准,依据贵单位提供的用电申请(或用电咨询)中所附材料,下列设备中断供电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较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环境污染: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容量(kW)
负荷性质
1
2
3
4
…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中相关标准以及贵单位行业属性认定为 级重要电力客户,贵单位如有异议,可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电力或安全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告知如下:
重要电力客户在用电申请、审核、施工、报验过程中应根据供电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竣工投运前应及时签订各类供用电合同及相关附件。
重要电力客户内部工程设计应符合供电公司《供电方案答复通知书》相关要求。
重要电力客户需配置双(多)电源供电。
上表中 等负荷为保安负荷,应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负荷情况如有变动,以最终设计为准。
重要电力客户用电注意事项:
重要电力客户受电设备投运后应按期进行电气设备及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① 重要电力客户应建立交接班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定期切换试验和轮换制度、电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编制典型操作票,坚持“两票”“三制”,制定反事故措施、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反事故措施演练,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积极组织消缺。
② 对供电公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客户应根据《限期整改告知书》或《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内容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事故发生。
③ 如因客户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供电公司无法继续流程运转而中止相关手续办理的一切后果由客户承担。
④ 如因客户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在发生不可抗力、电力系统瓦解导致供电中断时,造成的人身伤亡、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污染环境等一切后果,均由客户承担。
⑤ 如客户未按照《限期整改告知书》内容进行整改,供电公司将汇报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停电。
⑥ 应与具备安装(修试)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
新安县电业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
高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单
申请编号
客户名称
客户编号
用电地址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核定容量
客户分级
用电性质
供电方案
出线变电站
主/备线路
变压器名称及线路杆号
专线/T接
供电电压(kV)
新增容量(kVA)
总容量(kVA)
出线方式建议
计量计费方式
计量组号
计量点电 压
电价类别
电能表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类型
定量 定比
变比
产权
变比
产权
变比
产权
无功补偿设备kva
功率因数标准
主要受电装置
容量(kVA)
电气主接线形式
运行方式
电气参数要求
应急电源配置要求
非电性质保安措施要求
继电保护要求
调度通信要求
有关事项
1、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承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2、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要求:
①.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②.用电负荷分布图;③.负荷组成,分级;④.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⑤.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⑥.高压受电装置一, 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⑦.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容量; ⑧. 继电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⑨.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⑩.有自备电源的应另送自备电源资料及电气接入图。
3、受电工程建设出资界面:
供电企业负责:
客户负责:
4、本通知有效期:本通知自发出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贵单位须将上述图纸资料与应交纳费用于本通知有效期届满前送交我单位。否则,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遇特殊情况,可在有效期届满前10天来我单位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
签发单位:(加盖公章)
签发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需提供的请标注√
1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
2
用电负荷分布图
√
3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
4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
5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
6
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
√
7
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
8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
9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
10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
11
配电网络布置图
√
12
保安负荷的类型、特性、容量及分布
√
13
自备应急电源的电气接线方式及设计说明
√
14
自备应急电源供电范围
√
15
自备电源投切时间要求
√
16
自备应急电源与市电的切换联锁装置图
√
17
设计单位资质审查资料
√
18
继电保护、 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
19
其它
√
附件五
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结果通知单
申请编号
申请类别
客户名称
用电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
设计人
联系电话
审核部门
审核人员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图纸审核内容和结果:
告知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需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对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再次送审,通过审核后方可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2、承揽受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政府有权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并依据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
3、正式开工前,应将施工企业资质、施工进度安排报供电部门审核备案。
4、隐蔽工程掩埋或封闭前,应报供电部门进行中间检查。
供电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
申请编号
申请类别
客户名称
用电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资质
施工范围
组织部门
负责人
检查部门
检查人员
配合部门
配合人员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检查内容和结果:
供电部门意见:
供电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限期整改告知书
客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8号)和国家电网安监[2010]1562号)文件要求。新安县电业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贵单位进行了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贵单位作为重要电力客户,经检查目前还存在部分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内容告知如下:
1、电源配备不到位:贵单位 设备用电负荷属于重要用电负荷,应采用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方式,且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并按允许停电的时间,采用双电源互相自动或手动切换的接线方式。
2、应急电源配置不到位:依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客户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应急电源应由客户自备”的规定,贵单位应自备应急电源,且应急电源属于独立电源。同时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建立完善的规程和制度,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在突发事件情况下能及时投入运行,发挥作用。
3、电工人员配置情况:共有电工人员 人,有电工证、复审合格的 人;无电工证的 人;未年审的 人;劳动局发证 人。
4、其他电气缺陷:
上述缺陷整改请于 月 日前整改到位,以保证贵单位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在发生电力系统瓦解、不可抗力、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等原因导致供电中断时,由于客户原因未按规定采用双(多)电源供电、未配备应急电源、应急电源未正常维护和管理、各类电气缺陷未及时整改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重大政治影响、环境严重污染、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等一切后果,均由贵单位承担。
**县电业公司公章
客户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报告主要内容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需提供的请标注√
1
客户竣工验收申请书
2
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3
变更设计说明
4
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
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报告
6
电气工程监理报告和质量监督报告
7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8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9
值班人员名单及记录
10
其它
附件九
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
申请编号
申请类别
客户编号
客户名称
联系人
用电地址
联系电话
出线变电所
主/备线路
变压器名称及线路标号
专线/T接
供电电压(kv)
受电容量(kVA)
产权分界
以下由验收人员现场填写
验收项目
验收说明
结论
验收项目
验收说明
结论
线 路
自备应急电源
备用电源
隐蔽工程质量
变压器
电气试验结果
避雷器
安全工器具配置
继电保护
消防器材
电容器
作业人员资格
配电装置
规章制度
接地网
其他
受电主要设备类型
容量
型号
一次电 压
二次侧电 压
一次侧电 流
二次电 流
接线组别
空载损耗
短路电压
信息采集装置
计量组号
计量电压
电价类别
CT变比
PT变比
计量方案简图
验收人
客户签字
验收总体结论:
告知事项:1、验收通过后,客户须报送的资料如下: ①、工程竣工图;②、进线保护定值;
③、电气试验报告;④、隐蔽工程说明。
2、接电前准备工作:①、结清相关业务费用;②、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
③、办理受电装置接入系统运行的相关手续。
附件十
受电工程缺陷整改通知单
申请编号
申请类别
客户名称
用电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查部门
检查人员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受电工程缺陷及整改要求:
用电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供电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1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1.2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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