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公司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展览展示设计及施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范围: 竣工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因不可确定因素拖延双方协议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二、质量保证: 装饰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附件及效果图的要求。 三、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 1、工程总价款为 元(大写 ),该价款为固定价且已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装卸费、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甲方再添加附近内容以外项目或者数量变动,根据实际制作数量和价格补充协议。 2、付款方
2、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款的 %,设计制作材料完毕安装完毕前三天,再支付总价款的 %进度款,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结清。 四、工程要求: 1、乙方应当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效果图(附件一)进行施工,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改动设计,因甲方改动材料设计产生的费用甲方需承担; 2、乙方应当严格按经甲方预算部审定的展览展示费用预算(附件二)的要求采购材料及设备。 3、乙方应保证其采购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如乙方采购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效果图的要求。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管责任
3、,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五、违约责任: 1、因该工程的特殊性,甲方做好充分配合工作,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因甲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时间顺延,因乙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中途有其他变动,不是因为乙方造成,甲方无权要回预付定金,并支付乙方材料费和施工费、设计费等相关投入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如有损坏,应予赔偿,甲方也可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列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计图纸、效果图 附件二:展览展示费用预算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