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KIPHT-ZL20130
专 利 代 理 合 同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乙 方: 徐州支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青年路支行
银行账号:501458206781
地 址: 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三工业园长安路8-2号
联 系 人: 吴楠 电 话: 0516-61666070
为使甲方的技术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条款:
一、 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代理合作,并竭诚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本次服务内容包括: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
二、专利文件撰写及提交程序: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充分的专利技术交底书,乙方在收到专利技术交底书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提交于甲方确认;对个别较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2.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反馈修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每次修改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2.3 如乙方认为甲方需要补充专利资料,则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补充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充的资料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2.4 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请求书中的必要信息,包括企业信息、发明人信息、专利代理委托书。
2.5 乙方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甲方确认以甲方指定人员书面签字、邮件记录、聊天记录或其他可确定由甲方指定人员认可的确认方式为准。
2.6 乙方通过CPC客户端向有关部门提交专利电子申请。
2.7 甲方同意乙方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版专利受理通知书。
三、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3.1 申报费用标准(RMB;单位:件;出具普通发票;专利权人仅为甲方):
实用新型费用:1500元/件,发明专利费用:3800元/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兼报费用:4800元/件,外观设计费用:800元/件。
注:上述费用仅包含:代理费、申请规费、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答复审查意见及补正费。如专利授权,则后续的专利登记费、证书费、印花税及年费由甲方自行支付。
3.2 付款方式:
专利申请前付费。
3.3 免费服务:专利咨询、专利检索、办理费用减缓证明、答复由乙方代理申请的专利的补正及审查意见。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专利代理人提供应有的工作便利,向乙方提供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完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1.2 向乙方支付专利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经甲方确认定稿后,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专利文件不能提交予相关部门,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所委托专利的全额费用。
4.1.3 委托乙方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只能通过乙方向相关部门提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委托他人或委托其他代理机构提交该专利申请,如甲方违反上述协议,则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以甲方实际申报专利的类型向乙方支付全额费用。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指导并协助甲方确定专利申请项目,并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
4.2.2 在相关部门将专利申请文件公开之前,乙方对甲方通过网络、邮件、书面等方式所提供的技术内容、图纸等涉密资料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与专利申报无关的单位或者个人透露。如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3 对于乙方专利代理人为甲方撰写的非用文书,乙方应采取完全销毁的办法。
4.2.4 向甲方提供其他涉及专利方面的意见和免费服务。
五、违约责任:
(1)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无法自行处理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聊天记录及传真件为据)。甲方对“审查意见”不做出回复而使申请失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2)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若因甲方所提供技术新颖性创造性不够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专利撰写文本格式错误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3)乙方未经甲方确认而将申请文件提交的,若甲方认为应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改,由此带来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4)由于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损失。因甲方对技术资料的未完全交底造成的过错,乙方不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条款3.2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为甲方提交专利服务,并将未支付费用部分的专利申请撤回。
(6)乙方有权在甲方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的30个工作日后,要求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延迟履行金每日按照未支付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
六、纠纷的处理:
对涉及本合同或具体专利事务代理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无法协商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合同的终止:
(1)当乙方违反保密协定,并根据保密条款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2)甲方未按时支付专利代理费或其他相关费用,通知甲方后一周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八、合同签约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九、合同生效期: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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