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用世·生活城10KV外线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安徽用世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安徽用世·生活城10KV外线工程
二、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1111号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一、1#开闭所10KV送变电工程全部内容。敷设线路为壹条专用线由灯塔变引出线沿南方路→灯塔路→合铜路→人民西路→站前路→用世生活城1#开闭所,施工内容包括破土、路面及绿化带恢复、排管、电缆敷设、工井等直至开闭所接线送电完成的全部送变电工程。
二、乙方包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与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等10KV外线送变电工程全部内容。以乙方已经考察完的现场作为交付现状界面,后续施工工作内容全部由乙方完成。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序号
工程名称
开工时间
工期(天)
备注
1
1#开闭所10KV送变电工程
2012.8.1
60
工程进度应配合施工总包进度
第四条 工程价款
一、合同总价为: (含税)(小写: )
二、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甲方对合同价不做任何政策性调整,不承担任何经济风险。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涉及到用地或补偿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对在施工中涉及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因施工方案变化、线路方案变化、设计发生变化等发生费用的增减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双方均不得改变合同价格。
第五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
二、专用线施工结束经供电单位专项验收合格后(提供书面验收合格证书),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
三、送电成功交付使用6个月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
四、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此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申报相关资料,经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乙方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进行施工,上述约定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包括但不仅限于合肥市肥西县供电局批出的文件、图纸,电网公司的通电要求,施工规范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电缆、电线等施工材料应符合合肥供电公司配网移交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四、工程质量及材料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停工整改和返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调试与验收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确定及选择应符合供电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进行初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
二、初验合格后,由乙方向供电局质检站等相关部门报验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共同签署验收文件。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保修的范围为: 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 贰 年,自正式送电之次日起计算。
三、保修期间,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维修通知后 1 小时内派人维修。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或维修不力、怠慢的情形时,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 壹拾伍万元整 。
二、工程量完成 30% 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三,合同签订后,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无论以何种理由要求中止合同,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将该履约保证金赔付给甲方外,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另外给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为乙方的设计、报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含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及报装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等);
二、协调总包提供施工用水、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指派 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对施工供电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协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四、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处罚金等。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甲方提供经供电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施工供电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需有各施工路段剖面图)。
二、指定 为乙方施工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检查、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三、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四、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和管理;
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与质检站和供电局的报建、施工及验收事宜。
六、在工程竣工送电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交贰套竣工图纸及经供电局签认后的一式叁套完整的工程档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 5000 元/天的违约金,上不封顶。
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仅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工期损失。
三、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视为违约。
四、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供电局质检站等相关部门验收、抽查不合格的,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后经验收或备案抽查仍不合格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
一、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安全标准及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安全施工规定施工,随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同时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夜间施工要有专人现场指挥,将安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防火、防盗、以及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服从总包单位对现场的统一管理,对由于自身安全措施防护不力给自己或他人造成安全事故的,所发生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协议、承诺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承诺、招、投标文件、图纸)。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双方签字、盖章、依法公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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