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泉乡2009年度机关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机关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明确了乡机关各工作部门及所属人员岗位职责,旨在调动全体机关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真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以保证全乡年度总体目标的实现。第二条 本规定按月度进行百分考核,机关所有干部职工从每月的下乡费中拿出100元进行考核奖惩,每扣1分扣1元。第二章 机关工作制度第三条 学习制度1、班子成员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月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一次有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2、机关人员应加强平时学习,确保每天坚持自学
2、一小时以上,并做好笔记,写出心得体会,记好民情日记,机关干部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由党委副书记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兼职通讯员须考核用稿情况,奖励措施另行制定通讯报道方案。第四条 考勤制度及工作纪律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机关干部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在机关住宿的干部须在晚上12时以前归宿。2、每月出勤按县委办、县政府办有关规定和乡党政办公室通知执行,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班子成员应向书记和乡长请假,一般干部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书面请假条,请假时间在2天或2天以上的均应向书记和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请假条交考核人备案,未经批准或无请假手续,视缺勤处理,
3、每缺勤一次扣10分,3、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赌博,机关工作人员除有组织的活动外,工作时间内办公场所一律不得打扑克、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下棋等,机关内禁止打扑克、搓麻将,违者发现一次扣除当月下乡费,发现第二次除扣当月下乡费外还要在全乡通报,第三次作下岗处理。4、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婚假3天,晚婚加假15天;丧假3天(不含路途往返时间);病假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证明核定;计划生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假30天。5、考勤登记由党政办负责,机关干部上班应先到党政办考勤表上签到(在协税队由分管领导考评)党政办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发现迟到、早退、缺勤现象,除
4、按规定处罚当事人外,每次在当月考核中扣分管领导2分。6、机关开会或集体学习单独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考核分2分,缺席一次扣10分,与会人员应带好记录本,作好记录,严肃会场纪律,将手机应调到振动或关闭状态,一般不能在会场内接听电话,有事须向主持会议的同志请假,未按此规定执行的,扣会议主持人10分。第三章 考核制度第五条 班子成员的考核由书记、乡长负责,其他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兼职的干部取两次考核的平均分)。第六条 机关干部考核方式为落实责任,提高效率,加强监督,各线应建立月度工作汇报总结及讲评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对全体机关人员实施月度百分考核。1、每月初各考核组对本
5、组成员上月工作进行讲评考核,按照各考核组预先制定的各岗位百分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各部门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送书记、乡长审核后交财政所作为工资计发依据,未及时按规定严格考核并上交计分结果的每次扣考核负责人5分。2、应急行动单独考核:应急队员按要求参加行动,每次补助20元,否则每次扣20分。应急行动由应急队员和临时抽调的机关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所有应急队员和临时抽调人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出现紧急情况时,家住新泉、麻田、张佳坊、万龙山等乡镇的应急队员一般应在半小时以内赶赴政府或事发地点,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应无条件
6、参加应急行动。第四章 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第七条 各部门、各办公室负责人由党政班子会议统一决定。一般干部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结合个人申请进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落聘人员待遇:落聘人员在三年内允许其继续参加年度聘用,行政编干部按其基础工资(事业编干部按事业职务工作、级别工资)计发,第一年发70%,第二年发40%,第三年只保编不保薪,不另行安排。在落聘期间,可享受正常的工资晋级和计算连续工龄待遇,落聘人员经党政班子研究决定返聘,并连续二个季度表现优秀的可以视为重新上岗。请假人员待遇:在竞争上岗之前,如外出打工或办其他经济实体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请假,则实行保职、保编、保工龄,但
7、不发工资、福利、下乡费、奖金,不享受医疗等方面的待遇。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调进人员或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对拟进对象的思想素质、文化基础、身体状况、年龄情况综合考察,合格者必须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第九条 因机关工作需要,经党政班子会议通过,聘请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度,由班子会核定工资及福利,再由党政办负责与临时工作人员签订合同,一年签一次。未经党政班子会议通过,任何个人和办公室均无权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地方抽调临时人员。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 机关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机关各部门不得擅自违规收费,按规定收费时必须凭乡财政所开出的统一票据,否则扣除当事人及分管负责人全年福利
8、奖金,造成经济损失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2、各办公室所有财务在财政所做帐,必须开支的费用发票先由分管领导核实后,交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每月报账一次。第十一条 财务审批制度1、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越权审批,机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乱收费、乱开支。2、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签字方可入账,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所属人员有关经费的审核,各部门、各办公室负责人经手的经费由财政所总会计审核 ,统一由分管财政的副乡长负责审批。3、乡财政非工资、福利、办公费支出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提出建议,经同意后方可开支,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政的副乡
9、长负责审批;10003000元的须经乡长同意;30005000元必须由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5000元以上必须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4、乡财政下拨农村经费须经各分管领导签字后方下拨。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制度为杜绝浪费,堵塞漏洞 ,提高经费使用效果,乡机关严格控制办公经费和招待费开支。一、办公经费全年每位机关干部办公经费核定为20元(材料纸、茶叶、笔墨等),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掌握。党政办凭各部门、各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领物单统一发放办公用品,按定额发放,超支自负。二、客餐招待费1、所有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特殊情况须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可在新泉乡内餐馆限额用餐,标准与机关食堂客餐标准相等,
10、一般不得用烟、酒。客餐标准视客人多少而定,严格控制机关陪客人员。2、任何人不得在新泉乡以外的餐馆、酒店招待客人,特殊情况须先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客人,并由自己先垫付餐费,回乡报销,如有经费的部门在外招待客人费用自理。3、招待来客一律凭党政办开具的“用餐券”用餐,用餐券上须有经手人、审核人签字,方可报销。4、机关所有会议用餐,一律由党政办根据正式文件或通知核准与会人数;未有正式文件或未经主要领导批准召开的会议的招待费,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所有会议由党政办按规定的人员核定伙食标准,进行统一安排。第十三条 机关“四费”制度一、差旅费1、机关干部外出参加会议、学习所需差旅费一律凭上级主管部
11、门会议通知并经领导同意后预借差旅费实行全年定额补助,每年每位机关干部补助480元。2、经领导批准出公差,要严格控制人数,不搞照顾性出差。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路线。凡绕道等多增费用及自用的胶卷和照片,冲印费用开支一律自理(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3、经批准外出参观、学习、开会、出差、考察一般不得随带亲属前往。 4、所有出差人员差旅费只能在本人工作单位报销,不得转移到其他单位和下属机构开支。5、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需同下属单位出差,其差旅费原则上由该单位负责报销。如下属单位有困难,政府派出人员差旅费在政府限报车、船、住宿费,途中补助、住勤补助均由该单位负责。如属单位
12、公款安排食用,不得再向任何单位要求补助。二、下乡费(出车费)1、机关在职干部的下乡费,以人均每月120元的标准按月计发。 2、司机每月正常出车另发给出车费和其劳务用品费80元(含夜班、星期天出车)。3、机关司机休病假(含修车)连续30天以上者(含30天),期间只发下乡费120元,不发出车费。三、医疗费(按县规定执行)四、福利费 1、机关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的福利费一律由财政所统一发放,如因工作需要调进和调出的机关干部按在乡工作实际时间发放各种福利、奖金。 2、乡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因病住院期间,由所在办公室或所在片通知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一次慰问,慰问费控制在100元以
13、内。3、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供养的父母、配偶或已成年子女亡故,由所在办公室或所在片通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进行悼念,悼念费控制在100元以内;干部、职工亡故的丧事按干部管理制度办理;机关人员因病住院,由所在办公室通知党政办安排慰问,费用控制在100元以内。 4、防暑降温费、烤火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1、机关财产物资包括政府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集体的奖品、纪念品、招待物品和其它固定资产。2、机关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造册编号,领用登记,责任到人。 3、机关财产物资由党政办、财政所按规定配给各个办公室,填写新泉乡机关物资财产领用登记
14、单,由使用人签字。 4、新购置办公用品等物资,均须先由部门申请和分管领导同意,分管财政的副乡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安排添置。禁止机关任何部门和个人直接购买物品和赊购物品,否则谁购置谁负责费用。 5、所有物资采购,须请示分管领导,拿出计划后(包括烟、酒、水果、电器、茶叶、日常办公用品等)由党政办分管事务的同志成批采购。入库时,由保管员填写二联单交双方签字入库:存根由保管员留存,第二联交采购员,结算时分管的同志凭第二联和正式发票签字入帐;同时物资领用必须要有领用人签字,并把领用登记表交给乡财政所存档备查。如有遗失由保管员自己负责。 6、 物资损坏(不含自然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7、工作变动,需办
15、理财物移交手续,经党政办公室、财政所验收后,方可开出工作介绍信,必须严格执行离岗制度。第六章 审计制度第十五条 各线各办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各种报表(含财务报表)必须在次月头7天内报出,交书记、乡长、分管领导各一份,迟报或不报一次扣分管领导5分。 第十六条 各线各办必须认真遵守机关管理规定,乡审计监察办应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计,并将结果直接报书记、乡长,有经济收入的部门半年审计一次。第七章 机关其他制度第十七条 会议制度1、 凡是召开全乡性大会或要求支部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2、会议发放纪念品和奖品须经党政班子会研究或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交党政办统一采购
16、。第十八条 值班制度 1、负责处理值班时间内的接待、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接转电话必须注意礼貌用语,对于重要电话要及时记录,并转达有关领导。 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值完晚班后负责检查关好门窗和水电。 5、处理好防火、防洪、抢险、社会治安等一切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要及时报告,认真组织人员处理。 6、带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交接。7、值班人员晚上值班时间为下班以后至21:30时,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时间为8:0021:30时,门卫值班时间为当日晚上21:30至次日凌晨8:00时,但其他值班人员仍要负责处理当日21:30至次日8:00时之内的突发事件,在门卫确须请假时,值班人员应
17、在门卫值班室值班,住宿。 8、严格值班制度和上下班制度,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值班人员应遵守时间,迟到、早退一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同时原则上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先向带班负责人请假。缺勤一次扣10分,双休日缺勤一次扣15分,带班领导缺勤一次扣20分,双休日缺勤一次扣30分。 第十九条 卫生制度 1、爱护公共卫生,不准乱放物品,乱扔纸屑、果皮,不准随意张贴各种通知、广告、图片。 2、应保持办公用品的干净、整洁、放置整齐,上班前应对办公室搞一次卫生。(用水拖地板须在下班时间进行) 3、各卫生责任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每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未进行大扫除者,扣分管线领导以及该卫生责任
18、区负责人2分。 4、每周应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在卫生评比栏中予以公布。 5、自行车、摩托车、机关小车停放应在指定位置。如发现违规停放一次,扣1分。 第二十条 食堂管理制度 1、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经营管理、烹调技术,进一步提高思想素质、业务技术和服务水平。 2、食堂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明确责任,服从领导和会议安排,合理安排干部和职工的生活,坚持按时开餐,客人未用完餐,食堂人员和办公室接待人员不得离开,每出现一次扣食堂管理人员5分。 3、加强食堂管理,搞好饭菜成本核算,做到按月结算。同时,财政所与食堂必须建立独立核算的食堂帐,并经常公布食堂帐目。 4、加强食物保管,健全进库验收、出库
19、领用制度,严格按照手续办事。 5、注意器具卫生,杜绝霉烂及变质食品进库、上桌,做到生、熟分库保管,对食品和餐具严格消毒,认真搞好食堂卫生,每出现一次购物质量问题和一例变质食物上桌事件从工资中扣除分管食堂人员考核分5分。 6、食堂负责烧好会议用的茶水和住宿机关干部的热水。 二、用餐管理 1、实行中餐免费,早、晚餐登餐制度,用膳者在津贴中扣除。2、机关食堂要按机关作息时间准时开餐。 3、来客需用餐,各部门、各办公室到党政办申请,经党政办签字同意后,凭客餐通知单在食堂用餐。会议餐要提前一天通知,否则由各部门自行负责。4、为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进行,保证按时开餐,食堂各项物品,包括餐具、用具、桌凳等一律不
20、出借,禁止任何人和单位在食堂摆酒设宴。对损坏食堂公物的一律按原价赔偿。 三、搭膳管理 机关食堂不对外。干部、职工家属凡所在单位有食堂的一律不搭膳,确需搭膳的须本人向党政办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搭膳。第二十一条 打印管理规定1、文件材料打印原则上一律在打字室打印,复印材料经党政办批准可复印,否则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打字室只供机关内部使用。2、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保密制度,爱护保管好打字设备。第二十二条 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原则,杜绝“长明灯”、“细水长流”等浪费行为, 发现一次,扣3分。2、各办饮水机、电风扇要做到随走随关,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暖器,发现一次,扣2分。第二十三条
21、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机关小车是为机关工作服务的专用车辆,为便于使用和管理,本着勤俭节约、高效服务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2、机关现有车辆:现代、桑塔纳3000-216#、3s216#为党政办专用车,902#为计划生育专用车, 112#为护税协税专用车,林办专用车。任何车辆均负责急、难、险、重任务出车。司机保管车辆钥匙一套,其余钥匙交党政办管理。不允许司机交钥匙给其他人开车,否则发现一次扣司机工资100元。车辆燃料统一由党政办分管领导管理、调配,双休日一般不出车(值日除外),确需工作用车必须由分管领导安排。外单位及个人借用车辆,必须经分管财政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派车。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司机要车。3
22、、用车原则是优先工作、优先要事、优先急事,服务于中心工作。注重出车办公的重要性、时间性。为了提高小车利用效率,用车人必须提前一天向党政办申请用车,党政办次日8时前负责安排好方可出车。4、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出车时必须在机关内待命。出车时应按派车地点、路线行驶,并按预约时间返回。5、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是机关指定的司机,不得驾驶机关车辆,特殊情况顶班,由派车人调整,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失,追究派车人驾驶员责任。6、驾驶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不得带故障出车,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持车身清洁、美观,注意节约用油,车辆配备的随车工具妥善保管,车辆必须入库停放,车辆原则
23、上不能在机关外过夜。7、车辆维修需报党政办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到党政办填报车辆维修审批单后,方可在指定厂家进行维修,超出审批项目和未在指定厂家的维修费不予列支。驾驶员不直接结算维修费。8、机关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司机加油到党政办统一领取油票。汽油票领取按公里数领取,由党政办派人登记小车的行车里程数后,再到党政办领取油票,每个月结算一次。除急难险重的事外,不得外借车辆在机关领取油票。司机加油不签单,遇特殊情况,先请示分管财务领导后,并由司机先垫付加油费用,回乡后方可报销。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党政班子会议通过自2009年3月 日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
24、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
25、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